本套體系書除介紹刑事訴訟法之基礎運作,亦地毯式地整理考試上的重要爭點,統整各派學說意見,搭配最新的實務見解,並詳細對照不同見解間的差異,期能幫助讀者在建立穩固基礎之餘,培養以不同觀點切入各種爭議的能力。本冊介紹之強制處分與證據,所涉考點多樣且複雜,係所有考生在備考過程不可遺漏、實戰考試取分之重要章節。
作者簡介:
Jango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兢兢業業的小律師
皇室戰爭天狗氣球、大皮槌愛用者
作者序
作者序
一、本書從2本進化成3本了!
本次改版有一個非常重大的變動,就是體系書自第二版後,從「2本」變成「3本」了,各冊主題與對應章節為:第1冊:基礎理論與訴訟主客體篇,即原第1講至第8講;第2冊:強制處分與證據篇,即原第9講至第14講;第3冊:程序各論篇,即原第15講至第31講。至於拆分3本之理由如下:
1.許多朋友(包含本人)一致反映原先兩本的編排篇幅實在「太厚了」,希望能夠拆薄一點以方便攜帶。
2.在原先印刷本數不足,但需求量又沒有大到要開模重新二刷、三刷、四刷時,會採取「快速印刷」的方式因應市場需求。然而,經印刷廠與出版社告知,一版上下冊的篇幅與厚度在採取「穿線裝訂」的方式後,只能「勉強」不會有掉頁的情況;但於「快速印刷」時,因為只能使用「膠裝」方式印製,這樣就有極大的「掉頁」可能了。因此,若不採取任何止損手段繼續裝死賺各位客人的錢,您們手上的體系書可能會一言不合就使用多重影分身之術,那就糟糕了。
3.今年更正完修法與部分草案內容,以及(很多)文章和實務見解後,我完全可以無合理懷疑地確信未來「會」發生如題型破解的分裂慘劇,所以似乎曾該提前因應每冊頁數限制的問題。
4.本狗目前有諸如寫狀、開庭、情緒勞動等律師正職工作要焦頭爛額,但我仍極度不願裝死,讓Jango系列產品因此大幅落後文獻與實務進展(有注意到嗎?諸多私訊粉專問題的回覆不在此限,這部分我仍會繼續裝死,哈哈,哈= =)。因為分身乏術又想兼顧品質的破爛堅持(真受不了天秤座的優柔寡斷),逐本修正、出版對我來說真的是唯一解方,不然各位真的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看到新版上市。
5.綜上所述,個人覺得拆成3本非常合理,能否吸收當然因人而異,但客觀上本狗已盡力極大化客人們花錢購買的內容了,問心無愧。不過應該還是會有很多人臭啊醬怎麼看的完!那真的抱歉啦,買了不會爽,不爽不要買M3。
二、問就是買新版!
每年解題書改版,都會有人問我「看舊版的可不可以」、「要不要買新版」,最近也有很多人問我「有買解題書了要不要再買體系書」、「有看過XXX書了要不要再買體系書」,諸如此類「怎樣怎樣的話我要或不要怎樣怎樣」的問題,我想今年體系書改版後應該也會出現。
我再次重申我在解題書六版序的回應,如果看舊版即可,那我幹嘛要出新版咧?如果你覺得不需要我的提點,就可以了解今年修法與新的學說、實務見解內容,那當然就可以不用看新版啊,補習班的東西,本來就只是幫助考生整理爭點而已,如果可以自行處理,那真的就不用浪費錢;但如果你覺得自己不行,又很在意能否掌握新東西的話,那你就買。
再者,我身為販售輔考服務的出賣人,你們多買一本書我就多賺一本書的錢耶,我難道會叫你不要買嗎?我能客觀嗎?我身為一個這麼壞、愛錢、市儈、不在意考生的感受的垃圾,問我哪會準呢,我該迴避這個問題吧= =,怎麼會覺得該問我咧。反正這是身為考生的你,「自己」要根據所剩時間、購書預算、個人學養權衡的事情,我不能幫你做決定!真的真的不要再問我了,我的答案都是請購買新版,謝謝。
三、第2冊(第9講至第14講)改了啥!
本人今年同樣貼心地整理了以下幾個重點變動,給在猶豫要不要買新版的朋友們參考:
1.教科書版次引註、頁數更新
今年4月後每天都好忙!好忙!忙到我好想死!但是!這次還是有奉行恩師對我的指令,把刑訴教科書的引註都換成「最新的」版次和頁數,一樣希望能提供想直接審理教科書、文章原始文字的朋友們,得以快速查找原文內容的途徑。修正版次與頁數之刑訴教科書,包含王兆鵬等三位老師、陳文貴法官、張麗卿老師、林鈺雄老師在2023年、2024年7月前改版的教科書(林鈺雄老師的部分還有實例書)。附帶說明,2024年8、9月後,可能又會有部分教科書要改版,改版時間可能會在第2、3冊出版「前」,不過,第2、3冊仍會以本書凡例中標示的教科書版次引註,若無特殊必要(是否特殊由我本人判斷),不會再特別更新至2024年7月後之新版次。這除了是要避免引用之教科書版次不統一,造成有志查找原始文字朋友們的困擾,當然也是為了減輕我個人的負擔,不然我真的不用活了。再次感謝新學林爸爸,今年又(被我凹地)贊助了很多新版教科書,佛心公司╰(⊙д⊙)╮佛心公司╭(⊙д⊙)╯。
2.因應新法與補充新的學說、實務意見
這次第2冊的改版,在各講總計新增了約20餘篇文章與數則實務見解的摘錄,並依據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間刑訴法的部分條文變動作調整,相關修正內容,均有標註於各章中出現的系爭修正法條。今年第2冊改版中相對重要的內容,包含:第12講中,2024年有關新型態強制處分之修法,包含刑訴法特殊強制處分與通保法通信紀錄、通訊使用者資料、網路流量紀錄之調取,以及第12講中新增之數篇新文章意見;第13講中,立法者在2023年修訂的鑑定新法及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還有實務上甫上路的司法聯盟鏈既其與數位證據之關係等,相信都是未來的命題熱區!
3.修正錯字
體系書初版成書倉促,很感謝各路朋友們熱心提供指引,幫我找到很多文字錯用、法條錯植、段落錯置的地方,還真的不少,這些「有被發現的」問題在二版都有修正了!雖然「除錯」、「勘誤」是我和出版社要負責的事情,但仍希望朋友們能繼續擔任我的善良可愛無償小編輯,幫我糾正錯誤,愛你們~等待你們客氣地、充滿溫暖地來訊指正,我先向你們鄭重道謝!
四、一些無聊的廢話
本事務所老闆即王律師,真的對我超級好,總是不吝傳授功夫給我,也不會罵我又很常鼓勵我、稱讚我,又都超常讓我早下班,真的天使老闆;而且當律師其實真的蠻有趣的,可以看到很多北爛好笑的破事,例如人性有多自私噁心之類的,笑死。
但是,還是很常覺得真的好累喔!尤其是被很煩的當事人轟炸的時候、狀寫不出來的時候、對造書狀繕本超晚才寄來的時候、被法官嗆沒唸書的時候,真的是覺得欸還是我去死一死好了^^。最近更覺得,我真的很容易被當事人的情緒影響,今天剛開完一個當事人們情緒都很飽滿的庭,看到當事人開庭開到大哭,我居然也默默鼻酸泛淚(但我有忍住因為我今天忘記戴口罩不能偷哭),走出法庭時一直想我剛剛到底在幹嘛,為啥其他律師都可以談笑風生,為啥好像只有我心情很差,我怎麼這麼沒用,好想離職,好不想看到這些黑暗的、悲傷的事情,我是廢物。總之,與老闆待我好或不好無關,我真的就是好想離職(我有一個和前同事鍾禾老師與大學同學的LINE群組,我每天都會紀錄想離職的時間,每日離職衝動多則10次,少則9次)。
補習班的東西也一樣,就算2025年度只剩讀享這邊的課,每年把體系書解題書改好就好了,我還是每天都想辭職喔,我好想躺平,從2018年自己備考那年一直到現在,我好像每年都在準備考試,已經準備了7年,到底什麼時候才能休息不要唸書,嗚嗚。
抱怨完畢,唉講這麼多,啊還不是會繼續做,我真的敢離職嗎?怎麼可能,不敢改變只敢在序講廢話,真的是很無聊。來唸刑訴吧,GOGOGO(自行想像我有氣無力的聲音)。
Jango
2024年7月,於中和狗窩
作者序
一、本書從2本進化成3本了!
本次改版有一個非常重大的變動,就是體系書自第二版後,從「2本」變成「3本」了,各冊主題與對應章節為:第1冊:基礎理論與訴訟主客體篇,即原第1講至第8講;第2冊:強制處分與證據篇,即原第9講至第14講;第3冊:程序各論篇,即原第15講至第31講。至於拆分3本之理由如下:
1.許多朋友(包含本人)一致反映原先兩本的編排篇幅實在「太厚了」,希望能夠拆薄一點以方便攜帶。
2.在原先印刷本數不足,但需求量又沒有大到要開模重新二刷、三刷、四刷時,會採取「快速印刷」的方式因應市場需求。...
目錄
第九講 強制處分總論
壹 強制處分之定位
貳 強制處分之主體
參 強制處分之分類
肆 強制處分之限制
伍 強制處分之監督
陸 專論:強制處分專庭
柒 專論:基本權干預體系
捌 專論:應否承認一般授權條款?
第十講 強制處分各論(一)—傳喚、通知、拘提、逮捕、通緝、羈押、暫行安置、限制出境
壹 傳喚與通知
貳 拘提與逮捕
參 羈押
肆 暫行安置
伍 限制出境、出海
第十一講 強制處分各論2—搜索、扣押、盤查、身體檢查處分、鑑定留置
壹 搜索
貳 扣押
參 盤查、臨檢及其相關處分
肆 身體檢查處分
伍 鑑定留置
第十二講 強制處分各論3—新型態強制處分
壹 通訊監察
貳 通信紀錄、通訊使用者資料、網路流量紀錄之調取
參 GPS偵查
肆 扣押電子郵件
伍 犯罪挑唆
陸 指認
柒 設備端通訊監察與線上搜索
捌 M化車
玖 住宅內科技方法監視攝影
第十三講 證據總論
壹 證據法則導論
貳 證據能力
參 嚴格證明法則
肆 證明力:自由心證原則
伍 證據法之基本概念
陸 傳聞法則
柒 質問法則
捌 法定證據方法
玖 數位證據與最佳證據原則、驗真法則
第十四講 證據禁止法則
壹 證據禁止導論
貳 證據禁止之內涵與類型
參 證據使用禁止之功能
肆 依附性證據使用禁止之理論
伍 專論:證據排除法則
陸 自主性證據使用禁止之理論
柒 證據使用禁止之放射效力
第九講 強制處分總論
壹 強制處分之定位
貳 強制處分之主體
參 強制處分之分類
肆 強制處分之限制
伍 強制處分之監督
陸 專論:強制處分專庭
柒 專論:基本權干預體系
捌 專論:應否承認一般授權條款?
第十講 強制處分各論(一)—傳喚、通知、拘提、逮捕、通緝、羈押、暫行安置、限制出境
壹 傳喚與通知
貳 拘提與逮捕
參 羈押
肆 暫行安置
伍 限制出境、出海
第十一講 強制處分各論2—搜索、扣押、盤查、身體檢查處分、鑑定留置
壹 搜索
貳 扣押
參 盤查、臨檢及其相關處分
肆 身體檢查處分
伍 鑑定留置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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