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是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於辦理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等事項所必須遵循、參考的一部法規。所涉及的層面甚廣、程序繁雜,稍一不慎,即有被貼上浪費公帑、圖利廠商的標籤。本書內容涵蓋政府採購完整流程的相關法律解析及爭議解決之道,並附上圖表及流程圖,使讀者易於掌握與了解。期盼為有意參與政府採購的民間廠商或政府採購業務人員,提供有效率的入門之道;同時以簡單易懂且實用的內容,整理出政府採購各階段的爭議問題,輔以相關的行政函釋、司法實務見解,讓雙方能輕鬆掌握《政府採購法》,達到雙贏的局面。
作者簡介:
李永然律師
● 台大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地政士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等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 曾任教: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銘傳大學、國立體育學院、台北科技大學
● 聯合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中華日報、青年日報、中央日報、經濟日報、中華水電冷凍空調雜誌、稅務旬刊、投資情報周刊、貿易商情、爽報、台商張老師月刊、太平洋日報法律專欄主筆
● 曾任中廣公司、漢聲電台、復興電台、中央廣播電台及佛光衛視法律專欄主講人
●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陸委會台商張老師、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創會理事長、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副董事長、財團法人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中華民國企業經理人協會常務理事、台北市美好人生協會名譽理事長、中國政法大學台灣校友會名譽理事長、臺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國際扶輪3522地區20232024年度法務長、中正高中全國校友會創會理事長
作者序
《政府採購法》是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於辦理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等事項所必須遵循、參考的一部法律。其內容涵蓋了採購的整個過程,從需求評估、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到爭議處理、罰則,都有詳細的規定,其立法的目的在於確保政府採購的公開、公平、公正,以達到節省公帑、提升採購效率、維護公共利益及防止貪腐等目標。
我國《政府採購法》於民國87年5月27日公布,民國88年5月27日正式施行,至今超過二十五年,其間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及科技的快速發展,原有的法規已無法完全適應新的需求,因此,前後歷經六次的修訂,以因應時代的變革,符合現行社會所需。
我執行律師業務超過四十五年,接觸過許多來自民間廠商或政府機構有關政府採購的案件,深知《政府採購法》所涉及的層面甚廣、程序繁雜,需要透過專業法律人士的協助才能了解其中的訣竅。尤其政府採購的費用都是來自人民所繳納的稅金,承辦政府採購業務人員也擔心稍有不慎就被貼上浪費公帑、圖利廠商的標籤,因此,廠商若希望能從龐大的政府採購預算中掌握商機,對於《政府採購法》就必須有更深入的認識,方能達到雙贏的局面。
我為了推廣「政府採購」的法律知識,三十多年來,永然文化出版公司辛苦耕耘,曾發行十餘本有關政府採購的圖書,從政府採購的基本認識,到採購契約的訂立、最有利標到異議申訴、爭議的解決,邀請律師、學者等法律專業人士撰寫成書,詳細解析《政府採購法》的各項重點及爭議解決要點,成為辦理政府採購必備的參考書籍。
為了提供讀者最新的資訊,本次特別針對原先已出版的《工程及採購法律實務Q&A》及《政府採購法律爭議實務Q&A》兩本書內容,去蕪存菁,將我在處理法律實務過程中,當事人常詢及之問題彙整及採購人員常遇到的法律爭議加以統合,根據現行法規做完整的修正,成為《政府採購法律解析與爭議解決》一書,本書內容包含:招標、決標、押標金與保證金、開標及決標、合約、施工及驗收、爭議處理及其他等八大篇章,為了方便讀者理解,也添加一些圖表及流程圖,還有相關書狀範例提供參考,使讀者易於了解與運用。
期盼為有意參與政府採購的民間廠商或政府採購業務人員,提供有效率的入門之道;同時以簡單易懂且實用的內容,整理出政府採購各階段的爭議問題,輔以相關的行政函釋、司法實務見解,讓雙方能輕鬆掌握《政府採購法》。
本書能順利付梓,感謝「住更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楊宗錦董事長的支持與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吳旻錚主編協助校對、編輯,謹藉本序一併誌謝,同時敬祈各界對於本書不吝指正!
李永然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2024.10.10
《政府採購法》是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於辦理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等事項所必須遵循、參考的一部法律。其內容涵蓋了採購的整個過程,從需求評估、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到爭議處理、罰則,都有詳細的規定,其立法的目的在於確保政府採購的公開、公平、公正,以達到節省公帑、提升採購效率、維護公共利益及防止貪腐等目標。
我國《政府採購法》於民國87年5月27日公布,民國88年5月27日正式施行,至今超過二十五年,其間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及科技的快速發展,原有的法規已無法完全適應新...
目錄
自序
第一篇 招標
政府機關辦理工程招標時,要遵守哪些保密規定?
「特殊採購」、「巨額採購」是指哪些情形?
廠商參與特殊或巨額採購的法律須知
《政府採購法》對於機關採購如何規定投標廠商資格?
政府採購中的綁標行為,有何處罰規定?
政府機關的採購,何種情形下可採用選擇性招標?
在選擇性招標情形下,廠商如何注意資格審查?
政府機關於什麼情形下,得辦理限制性招標?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的程序如何?
政府機關辦理招標,相關「等標期」的規定如何?
承包廠商可以請求閱覽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嗎?
政府機關在何種情形下可以採用「統包」?
機關重新公告招標,投標廠商能否用原招標文件投標?
第二篇 投標
廠商投標,須注意採購機關所訂的資格限制
廠商投標所附之「資格審格表」要如何蓋章?
廠商對政府採購之「共同投標」的應有認識
各種廠商身分之相關性表
廠商進行共同投標,如何製作「共同投標協議書」?
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
參與政府採購的共同投標,不得違反《公平交易法》!
參與政府採購的廠商如為借牌圍標的行為,會有何法律責任?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十一、可能有圍標之嫌或宜注意之現象」表
第三篇 押標金與保證金
《政府採購法》對於押標金有什麼規定?
投標廠商須注意押標金的繳納!
被誤認具履約資格並得標的廠商如拒不簽約,
招標機關能否沒收其押標金?
參與政府採購投標的廠商未得標者,可取回押標金嗎?
政府機關發包工程,能否要求承包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
參與政府採購的得標廠商,一定要繳交保證金嗎?
第四篇 開標及決標
《政府採購法》如何規定開標及決標?
複數決標之態樣表
何種情形下,招標機關可以開標而不予以決標?
投標廠商對最低標決標的法律須知
招標機關對已決標得標之廠商,可否要求對標價偏低提出說明?
廠商對於適用「最有利標」決標作業程序的應有認識
投標廠商對採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的應有認識
政府採購於何種情形下,可採用最有利標?
廠商面對競標廠商於簡報時又補充龐大的資料,該怎麼辦?
投標廠商可以估價單與投標單上的金額不一致為由,而主張決標無效嗎?
採購機關於何種情形下,得宣布廢標?
招標機關可自行撤銷決標結果嗎?
第五篇 合約
如何簽訂工程合約?
行政機關與私人間所訂立的契約,一定是「行政契約」嗎?
什麼是總價承包契約?
政府採購契約中如何約定「終止」或「解除」的事由?
承包商對於工程契約變更,該如何應變?
公共工程承包商延誤履約,有何法律後果?
政府機關委託法人研究,如何約定著作權的歸屬?
政府機關委託自然人研究,如何約定著作權的歸屬?
參與政府採購得標的廠商一定要僱用原住民嗎?
第六篇 施工及驗收
廠商承包政府的工程,於施工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政府機關發包工程對公共安全有哪些規定?
廠商承包公共工程面對工程變更及新增項目應如何處理?
廠商承包政府機關的營繕工程,竣工不合規定,卻未改善,是否會受罰?
廠商承包公共工程遇有施工損害,應如何處理?
廠商承包公共工程對驗收應有的 認識
廠商承包公有建築物工程對驗收應有的認識
第七篇 爭議處理
已發還投標廠商的保證金,有遭採購機關再追繳的可能嗎?
投標或得標廠商如何才能免於遭到「不良廠商停權」處分?
被採購機關認係「不良廠商」的廠商,要如何救濟?
廠商遭招標機關解除契約,尚須注意被列為不良廠商!
投標廠商的投標文件在何種情形下,將被認係具有重大異常關聯?
廠商不得容許他人借用自己之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
廠商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法律後果嚴重!
工程爭議可循哪些法律途徑解決?
廠商如何運用「調解」解決履約爭議?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案件辦理流程
調解申請書
調解陳述意見書
履約爭議調解申請書參考範例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因履約發生爭議,可向哪一機關申請調解?
申請調解,何種情形會遭到「不受理的決議」?
認識「調解建議」與「調解方案」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成立,其效力如何?
參與政府採購的廠商,對於哪些爭議可以提出「異議」?
異議處理流程
參與政府採購的廠商,何種情形下可以提出申訴?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申訴案件管控流程
申訴申請書
採購申訴書參考範例
承包廠商不服機關的解約,能否提出申訴?
在何種情形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不受理廠商之申訴?
工程合約常見之糾紛與仲裁簡介
仲裁程序流程圖
工程合約訂立仲裁條款的內容
工程糾紛仲裁時,當事人如何選定仲裁人?
工程糾紛仲裁協議的訂立方式
承包商對工期展延補償爭議可以申請仲裁嗎?
承攬人面對「附合契約」的不公平條款,該怎麼辦?
承攬人在何種情形下可援用「情事變更原則」,
請求增加給付工程款?
總價承攬契約發生合約漏項時,可否向定作人請求補給
該部分的工程款價額?
定作人不為協力時,承攬人該怎麼辦?
政府採購契約中如何約定「終止」或「解除」的事由?
廠商對於政府採購履約爭執,透過民事訴訟解決的法律須知
第八篇 其他
廠商承包公共工程應投保營造綜合保險
政府機關如何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自序
第一篇 招標
政府機關辦理工程招標時,要遵守哪些保密規定?
「特殊採購」、「巨額採購」是指哪些情形?
廠商參與特殊或巨額採購的法律須知
《政府採購法》對於機關採購如何規定投標廠商資格?
政府採購中的綁標行為,有何處罰規定?
政府機關的採購,何種情形下可採用選擇性招標?
在選擇性招標情形下,廠商如何注意資格審查?
政府機關於什麼情形下,得辦理限制性招標?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的程序如何?
政府機關辦理招標,相關「等標期」的規定如何?
承包廠商可以請求閱覽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嗎?
政府機關在何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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