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歷經近年來的試題洗禮,可以看到考題難度逐年增加,依然必須稍稍地將一試放在心上。本書針對歷屆試題提供詳盡解析,並徵引相關條文,讓讀者迅速地在一、二天之內複習完民事實體法的一試,專心準備二試。
【作者簡介】
張璐
台大法律系法學組及法研所民事法組
公費留學考試民事法組榜首暨榜尾
律師
史特拉斯堡大學比較私法碩士(Mention:Très bien)
史特拉斯堡大學博士班
【序】
六版序
本次改版距離上次已經跨越2個考試年度,因此新增112、113年度試題。此外,前次改版已大幅刪除舊題目,本次更進一步刪除過往試題中,問題爭點較為重複、與現行考試趨勢不太相符的題目,避免頁數過度膨脹,徒增讀者負擔。
司律一試試題的難度似乎逐年提升,由過往的條文題,漸次轉換為近似實例題的偽選擇題,題幹敘述也逐漸拉長,考驗考生瞬時反應的能力。考古題的練習與詳細的檢討,以及至少對於法條有一定程度熟悉,無異是通過司律一試的重要基本能力。希望本書對各位準備路程,有所助益。
張璐
【目錄】
1 民法總則1
壹、法例1
貳、權利主體(人)3
一、自然人3
㈠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及死亡宣告3
㈡ 監護、輔助宣告10
㈢ 人格權保護19
㈣ 住居所21
二、法人23
㈠ 通則23
㈡ 社團法人27
㈢ 財團法人30
參、物32
肆、法律行為40
一、通則-法律行為的妥當、適法兼論法律事實40
二、行為能力47
三、意思表示55
㈠ 基本問題-意思表示之成立與生效55
㈡ 意思表示之瑕疵58
1. 單獨與通謀虛偽意思表示58
2. 意思表示錯誤66
3. 詐欺、脅迫69
四、條件及期限73
五、代理、無權代理、表見代理74
㈠ 有權代理74
㈡ 無權代理90
㈢ 表見代理99
六、無效及撤銷104
七、無權處分104
伍、期日及期間110
陸、消滅時效111
柒、權利之行使124
2 債編127
section 1 債之個別發生原因127
壹、意定之債127
一、契約法總論127
㈠ 契約之基本原則及成立127
㈡ 契約之履行137
㈢ 契約之不履行142
1. 給付不能142
2. 給付遲延155
3. 不完全給付159
4. 受領遲延-非屬不履行之型態163
㈣ 契約之特殊效力168
1. 定金與違約金168
2. 契約之解消-解除與終止172
3. 同時履行抗辯與不安抗辯175
4. 涉他契約176
5. 締約上過失177
二、契約法各論178
㈠ 財產權移轉類型178
1. 買賣178
2. 贈與200
㈡ 使用權取得類型208
1. 租賃208
2. 借貸230
㈢ 勞務提供類型235
1. 僱傭、承攬、委任236
2. 其他勞務契約258
㈣ 信用提供類型260
㈤ 團體性契約類型266
1. 合夥266
2. 合會272
㈥ 其他契約273
1. 懸賞廣告273
2. 和解276
3. 終身定期金279
三、單獨行為之債280
㈠ 指示證券280
㈡ 無記名證券281
貳、法定之債283
一、無因管理283
二、不當得利287
三、侵權責任296
㈠ 侵權責任之成立296
1. 一般侵權責任296
2. 特殊侵權責任299
㈡ 侵權責任之效力311
section 2 債之共通效力332
壹、債之標的332
貳、債之保全335
參、債之移轉341
肆、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355
伍、債之消滅361
3 物權365
壹、通則365
一、一般原理原則365
二、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368
三、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368
四、違章建築及事實上處分權372
五、不動產信賴登記380
六、物權之消滅384
七、時效取得385
貳、所有權395
一、通則395
二、不動產所有權399
㈠ 相鄰關係399
㈡ 區分所有建物406
三、動產所有權410
㈠ 遺失物拾得、無主物先占及發現埋藏物410
㈡ 添附412
四、共有415
㈠ 分別共有415
1. 共有之內部關係417
⑴ 應有部分之處分417
⑵ 共有物之處分423
⑶ 共有物之用益425
⑷ 共有物之管理427
⑸ 共有物之分割431
2. 共有之外部關係442
㈡ 公同共有444
參、地上權447
一、普通地上權447
二、區分地上權456
肆、農育權459
伍、不動產役權460
陸、抵押權461
一、普通抵押權464
㈠ 抵押權之特性464
㈡ 抵押權之效力472
㈢ 抵押權之實行482
㈣ 抵押權之次序497
㈤ 複數擔保502
1. 共同抵押502
2. 物保與人保504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506
三、其他抵押權511
柒、質權511
一、動產質權511
二、權利質權514
捌、讓與擔保518
玖、典權519
一、典權之性質519
二、絕賣條款520
三、典權人之轉典權520
四、典權人之回贖權520
拾、留置權522
拾壹、占有524
4 親屬537
壹、通則537
貳、婚姻543
一、婚約543
二、結婚545
三、婚姻之普通效力561
四、夫妻財產制564
㈠ 通則564
㈡ 法定財產制565
㈢ 約定財產制576
五、離婚577
參、父母子女592
一、父母子女關係之發生592
㈠ 婚生子女592
㈡ 認領及準正、婚生否認593
㈢ 收養603
二、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616
肆、監護622
一、未成年人之監護622
二、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625
三、成年人之意定監護629
伍、扶養631
陸、家634
柒、親屬會議634
5 繼承637
壹、遺產繼承人637
貳、遺產之繼承658
一、效力658
二、遺產之分割680
三、繼承之拋棄692
四、無人承認之繼承703
參、遺囑704
一、通則704
二、方式707
三、效力710
四、執行713
五、撤回715
六、特留分718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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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價: 93 折, NT$ 734 NT$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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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地區: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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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歷經近年來的試題洗禮,可以看到考題難度逐年增加,依然必須稍稍地將一試放在心上。本書針對歷屆試題提供詳盡解析,並徵引相關條文,讓讀者迅速地在一、二天之內複習完民事實體法的一試,專心準備二試。
【作者簡介】
張璐
台大法律系法學組及法研所民事法組
公費留學考試民事法組榜首暨榜尾
律師
史特拉斯堡大學比較私法碩士(Mention:Très bien)
史特拉斯堡大學博士班
【序】
六版序
本次改版距離上次已經跨越2個考試年度,因此新增112、113年度試題。此外,前次改版已大幅刪除舊題目,本次更進一步刪除過往試題中,問題爭點較為重複、與現行考試趨勢不太相符的題目,避免頁數過度膨脹,徒增讀者負擔。
司律一試試題的難度似乎逐年提升,由過往的條文題,漸次轉換為近似實例題的偽選擇題,題幹敘述也逐漸拉長,考驗考生瞬時反應的能力。考古題的練習與詳細的檢討,以及至少對於法條有一定程度熟悉,無異是通過司律一試的重要基本能力。希望本書對各位準備路程,有所助益。
張璐
【目錄】
1 民法總則1
壹、法例1
貳、權利主體(人)3
一、自然人3
㈠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及死亡宣告3
㈡ 監護、輔助宣告10
㈢ 人格權保護19
㈣ 住居所21
二、法人23
㈠ 通則23
㈡ 社團法人27
㈢ 財團法人30
參、物32
肆、法律行為40
一、通則-法律行為的妥當、適法兼論法律事實40
二、行為能力47
三、意思表示55
㈠ 基本問題-意思表示之成立與生效55
㈡ 意思表示之瑕疵58
1. 單獨與通謀虛偽意思表示58
2. 意思表示錯誤66
3. 詐欺、脅迫69
四、條件及期限73
五、代理、無權代理、表見代理74
㈠ 有權代理74
㈡ 無權代理90
㈢ 表見代理99
六、無效及撤銷104
七、無權處分104
伍、期日及期間110
陸、消滅時效111
柒、權利之行使124
2 債編127
section 1 債之個別發生原因127
壹、意定之債127
一、契約法總論127
㈠ 契約之基本原則及成立127
㈡ 契約之履行137
㈢ 契約之不履行142
1. 給付不能142
2. 給付遲延155
3. 不完全給付159
4. 受領遲延-非屬不履行之型態163
㈣ 契約之特殊效力168
1. 定金與違約金168
2. 契約之解消-解除與終止172
3. 同時履行抗辯與不安抗辯175
4. 涉他契約176
5. 締約上過失177
二、契約法各論178
㈠ 財產權移轉類型178
1. 買賣178
2. 贈與200
㈡ 使用權取得類型208
1. 租賃208
2. 借貸230
㈢ 勞務提供類型235
1. 僱傭、承攬、委任236
2. 其他勞務契約258
㈣ 信用提供類型260
㈤ 團體性契約類型266
1. 合夥266
2. 合會272
㈥ 其他契約273
1. 懸賞廣告273
2. 和解276
3. 終身定期金279
三、單獨行為之債280
㈠ 指示證券280
㈡ 無記名證券281
貳、法定之債283
一、無因管理283
二、不當得利287
三、侵權責任296
㈠ 侵權責任之成立296
1. 一般侵權責任296
2. 特殊侵權責任299
㈡ 侵權責任之效力311
section 2 債之共通效力332
壹、債之標的332
貳、債之保全335
參、債之移轉341
肆、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355
伍、債之消滅361
3 物權365
壹、通則365
一、一般原理原則365
二、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368
三、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368
四、違章建築及事實上處分權372
五、不動產信賴登記380
六、物權之消滅384
七、時效取得385
貳、所有權395
一、通則395
二、不動產所有權399
㈠ 相鄰關係399
㈡ 區分所有建物406
三、動產所有權410
㈠ 遺失物拾得、無主物先占及發現埋藏物410
㈡ 添附412
四、共有415
㈠ 分別共有415
1. 共有之內部關係417
⑴ 應有部分之處分417
⑵ 共有物之處分423
⑶ 共有物之用益425
⑷ 共有物之管理427
⑸ 共有物之分割431
2. 共有之外部關係442
㈡ 公同共有444
參、地上權447
一、普通地上權447
二、區分地上權456
肆、農育權459
伍、不動產役權460
陸、抵押權461
一、普通抵押權464
㈠ 抵押權之特性464
㈡ 抵押權之效力472
㈢ 抵押權之實行482
㈣ 抵押權之次序497
㈤ 複數擔保502
1. 共同抵押502
2. 物保與人保504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506
三、其他抵押權511
柒、質權511
一、動產質權511
二、權利質權514
捌、讓與擔保518
玖、典權519
一、典權之性質519
二、絕賣條款520
三、典權人之轉典權520
四、典權人之回贖權520
拾、留置權522
拾壹、占有524
4 親屬537
壹、通則537
貳、婚姻543
一、婚約543
二、結婚545
三、婚姻之普通效力561
四、夫妻財產制564
㈠ 通則564
㈡ 法定財產制565
㈢ 約定財產制576
五、離婚577
參、父母子女592
一、父母子女關係之發生592
㈠ 婚生子女592
㈡ 認領及準正、婚生否認593
㈢ 收養603
二、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616
肆、監護622
一、未成年人之監護622
二、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625
三、成年人之意定監護629
伍、扶養631
陸、家634
柒、親屬會議634
5 繼承637
壹、遺產繼承人637
貳、遺產之繼承658
一、效力658
二、遺產之分割680
三、繼承之拋棄692
四、無人承認之繼承703
參、遺囑704
一、通則704
二、方式707
三、效力710
四、執行713
五、撤回715
六、特留分718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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