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書】
5年前,保羅.帕茲成為《英國星光大道》史上首位冠軍。他寫下醜小鴨變天鵝的經典傳奇:原本是一名手機零售店的經理,後來初試啼聲、高歌《公主徹夜未眠》,令評審及全世界驚嘆。這段影片讓他在網路上一夜成名,超過一億人在YouTube觀賞他的演出。
自從2007年奪冠至今,保羅無論是專輯、現場節目、巡迴表演、慈善音樂會等都在全球引起轟動。5年過去了,他是不折不扣的空中飛人。保羅不但努力,而且投入,因此他成為行程最豐富忙碌的國際巨星之一,也是同質選秀節目當中最常現場演出的參賽者。
保羅已經成功推出三張個人專輯:《決戰星光》、《星光奇蹟》、以及《天堂電影院:電影名曲精華》。近來他的足跡遍及德國、奧地利、冰島、波蘭、瑞士、韓國、中國、日本、中東等地,儘管如此,全球各地的邀約仍然不斷!
保羅的第四張個人專輯已經蓄勢待發,根據他生平故事所改編的好萊塢電影也即將完成,由詹姆士.柯登(James Cordon)主演、大衛.法蘭柯(David Frankel)執導。
這本自傳將搭配電影同步推出,帶領大家一窺保羅傳奇的一生,看他如何克服重重困難,用他天生的好歌喉贏得世人的肯定。
【本書特色】
《保羅.帕茲星光傳奇》自傳已經被改拍成電影,預計在2014年3月21日上映。
★【穿著Prada的惡魔】奧斯卡金獎導演大衛法蘭科David Frankel與美國知名選秀節目《英國達人》Britain's Got Talent、《美國偶像》American Idol毒舌評審賽門考爾Simon Cowell聯手打造娛樂佳作!
中文電影預告:
) 保羅.帕茲一唱成名,有影片有真象:
)朱學恆對保羅.帕茲的精彩介紹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06/17/paulpotts
作者簡介:
保羅.帕茲 Paul Potts
保羅.帕茲其貌不揚、個性羞澀,從小在學校就一直被同學欺負,但熱愛唱歌的他一直抱著成為歌劇歌手的夢想,後來還前往義大利上專業的歌劇訓練課,然而命運總喜歡開玩笑,33歲的他盲腸破裂住院開刀,沒想到開完刀後回診發現腎上腺長了腫瘤,又再開刀一次。之後快要康復時,他又從腳踏車上摔了一跤弄斷鎖骨。醫生勸告他最好盡可能的休息,短時間內都不要再唱歌了。因此,不管他的夢想有多麼強烈,有好幾年的時間他都只能痛苦的躺在沙發上,根本沒辦法唱歌。一直到2007年,雖然身體康復了,36歲的保羅面臨了人生最大的抉擇,他決定去參加英國《星光大道》才藝比賽,如果闖不出一個名堂,他只好甘心當手機專賣店的業務員過一生了。
2007年6月9日,保羅在《英國星光大道》資格賽演唱普契尼歌劇【杜蘭朵公主】曠世名曲「公主徹夜未眠」〈Nessun Dorma〉,征服了在場2,000名觀眾與3位評審,雖然長相不怎麼樣,但當他唱出第一個音符時,那種穿透靈魂的嗓音與他專注的神情,無不讓每一個人感動萬分,他初次登台表演的這段影片在youtube已有超過一億次的點擊觀賞,他也從一位平凡手機銷售員成為家喻戶曉的百萬歌手。他的第一張唱片《決戰星光》(One Chance)在全世界賣了三千五百萬張CD,也在亞洲廣受歡迎。
官方網站:http://www.paulpottsofficial.com/
保羅的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paulpottsmusic
章節試閱
第一部
開端
第一章
童年時期
「來比看誰快!」
我的老家在布里斯托(Bristol)。某一個晴朗溫暖的夏日,母親帶我和我哥――約翰――去維索公園(Vassals Park)郊遊踏青。維索公園又叫做「歐伯里園區」(Oldbury Court Estate),是市內最棒的綠地之一。公園歷史悠久,早在1806年的《地籍清冊》(Domesday Book)就已經列入,但我當時年紀小,才不管那麼多,我只想盡情奔跑玩樂。
一到公園,我跟約翰就往遊戲區衝。遊戲區裡面有盪鞦韆、沙坑、以及早期克難式的跑步機:木製的轉軸搭配一組金屬管。
「你一定沒我快,」約翰臭屁說道。我們倆輪流跑跑步機,母親則坐在長椅上邊看著我們邊打毛線。約翰跟我在跑步機上沒停過(可能因為這樣的關係,我們後來都愛上跑步),最後母親大人決定該回家了。
「有人想吃冰淇淋嗎?」她問我們,知道要讓我們願意走,這是最好的辦法。
後來這個下午變成一段美好的兒時回憶。我們跟固定的攤販買了冰淇淋,回家的路有段距離,我們一路狼吞虎嚥吃回家。我們很少從公園沿著原路回去――到現在我還是有這個習慣。我們母子三人會穿過整個歐伯里園區,有時候會在弗朗姆河(River Frome)停下來玩。這天我們來到史諾福磨坊(Snuff Mills)觀看古老的轉輪。磨坊那裡有一家咖啡館,我們有時候會去買冰淇淋,老闆認識我們,有時候會幫我們加料。散步回家的路上有河流相伴,瀑布總是透沁涼,而水流呈現的力量則令人嘆為觀止。
我們繼續往回家的方向前進,爬上黑莓山丘(Blackberry Hill),它對腿短的小孩而言有如一座高山。此時我爬到全身發熱,口渴得不得了。
「我們可以去店裡買個東西喝嗎?」我問道。
媽媽搖頭。「不行,保羅,家裡已經有飲料了。」
想到家裡有飲料可以喝,約翰和我感到興奮不已。可惜並不持久。
「健康飲料,」媽媽改口補充。
我失望地嘆了口氣。「健康飲料」指的當然是白開水。
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幸運,能夠在布里斯托出生長大。布里斯托是一個好地方,永遠朝氣蓬勃、充滿刺激,而且自詡濃厚的音樂及藝文氣息。過了塞汶橋(Severn Bridge)就是威爾斯(Wales),北邊是第恩林地(Forest of Dean),開個車往南一下子就到渡假勝地得文(Devon)和康瓦耳(Cornwall),就這樣布里斯托坐享全英國最美的鄉間景色。英國有許多大城市在1970和1980年代時都陷入困境,包括布里斯托,但它的獨特之處仍然不減。
我家住在布里斯托的魚塘區(Fishponds),是一棟屬於維多利亞風格的連棟透天厝,房子不算小,但對我們這樣的六口家庭而言也不算大。我在家排行老二,上面有哥哥約翰,下面有雙胞胎弟妹東尼和珍。我們家的生活條件可能以今日的標準來說並不優渥,但至少我們都有得到基本的溫飽。
我們算貧窮人家嗎?那就要看你的評量標準了。我們有東西吃、有水喝、有衣服穿,從現實面來看,還要再要求什麼呢?我們很少穿新衣服,除非是為了買學校制服。我們家有電視的時候,是跟「無線電出租」(Radio Rentals)租來的。
爸爸到處打零工,都是靠勞力工作勉強維持收入。媽媽則在家做一些編織的工作,接受客人訂製毛衣和手套。積沙成塔,能多賺一分錢都好。
媽媽來自南威爾斯(South Wales)的一處礦區:艾柏提勒瑞(Abertillery)。說來也真奇,茱兒的爸爸就住在後面幾條街上,而她的祖父跟我外公在同一個礦坑工作。我們都喜歡去看外公外婆,我們暱稱外公「查公」、外婆「碧婆」(她名叫碧翠絲)。查公有時候像個老頑童:有一次他給我哥一英鎊要他除草――當時對一個小男孩而言,那可是一大筆錢。約翰說好,結果查公拿一把生鏽到不像樣的園藝剪給他用。約翰從小就懂得隨機應變,真不錯。
我們在布里斯托散步時常常會看到通往南威爾斯M4高速公路的指標,每次都迫不急待想去找外公外婆。倒不是因為他們會給好康的東西,而是因為他們――特別是查公――非常溺愛孫子。他有一次沒跟碧婆說,就自己一個人跑到布里斯托看我們,路程其實挺辛苦的,要換好幾趟車。他後來惹惱了碧婆(竟然沒告訴她就離家),但他也無所謂,他覺得他就是想看他的孫兒們。
外公外婆的相處模式有著一個平衡點,我們家也是,只是扮黑臉的換成男方。媽媽向來都是溫柔婉約、任勞任怨、隨遇而安,爸爸恰恰相反,他是用高壓的方式管教。我們大致上都算乖,但有時不聽話就會聽到永垂不朽的聖旨:「等你爸回來你就曉得!」這簡單的一句話通常都能奏效。
如同司空見慣的情況,我們兄弟姊妹四個都相當不一樣。我哥大我一歲;東尼和珍是雙胞胎,小我兩歲。手足之間的差異隨著我們成長而變得更為明顯。約翰很有辦法,似乎總知道該說什麼、該做什麼。在學校裡,他知道如何應付強勢的同學。而我,則是連一點頭緒都沒有。
我不是一個壞孩子,但好像經常惹上麻煩,尤其是有艾力克斯在的時候,他是我早期的一個朋友。艾力克斯跟我年齡相仿,頭髮是紅色的,臉上清楚的雀斑在夏天時更加明顯。他恐怕稱不上是一個好朋友,我們一起閒晃時會慫恿彼此使壞,看看能不能僥倖逃過處罰。我們的下場通常不好。
有一天放學後,我們在街上玩。我家那條路的底端有一家加油站,在打鬧嬉戲時,我看到院子後方有一個安全栓。
「你去,」我說道。「看你敢不敢打開開關。」
「為什麼?」艾力克斯答道。「是你自己不敢吧?」
我們直視對方,看誰敢去打開安全開關。我停了片刻後決定行動。因為我並不高,所以必須費力爬到牆上才碰得到。就算碰到了還是比看起來難,但我咬緊牙關用雙手將開關往上打開了。
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沒人看到我們。艾力克斯跟我跑到前面看,只見一張張狐疑的臉孔,要加油的駕駛不懂為什麼油槍沒動靜。眼見加油站的一場混亂愈演愈烈,我們膽怯退縮,趁大家發現之前拔腿逃了。真是好險:媽媽有在加油站兼差打掃,萬一我被逮,後果可不得了。
還有一次,艾力克斯建議騎腳踏車去聖保羅(St. Paul's),他父親工作的地區。聖保羅在1980年代初期時被視為布里斯托的禁區,連白天都危險。兩年後,當地因為爆發暴動而上了全國新聞的頭條。因此,騎腳踏車去聖保羅可以說是一趟冒險之旅。
艾力克斯擁有一輛雷力巡弋號(Raleigh Chopper),那是當時每個男孩都想要一輛的腳踏車。它看起來像是迷你版的哈雷機車,寬幅龍頭,三段變速器置於前方的横桿,酷炫到拿命交換也行,尤其是我什麼腳踏車也沒有。
「沒關係,」艾力克斯告訴我。「你可以借我妹的騎。」
他妹妹凱洛琳的腳踏車在當時也是最時髦的,只不過是給女生騎的,不是男生。它也是雷力出廠的,但不是巡弋號,是粉藍色的雷力淑女車,前面配置了一個購物籃。我覺得男生騎起來會很蠢,但總比跟在艾力克斯後面苦追好,那樣會像個沒用的拳擊手跟著紅髮教練操練。所以我騎走凱洛琳的腳踏車,沒讓她知道。
從魚塘區到聖保羅大約五公里,中間經過聖喬治(St. George)和伊斯頓(Easton)。慘劇就是從伊斯頓開始的。沒多久我便發現艾力克斯騎得比我順,我追得很辛苦。
我們來到連接布里斯托和M4的M32高速公路,而M4是來往倫敦與南威爾斯之間的主要幹道。艾力克斯騎進位於M32上方的地下道,我跟在後面。今日這些地下道都劃有自行車專用道,但在當時是禁行自行車的。除了沒有自行車道之外,還有一點也指出我們不應該騎進去:隧道半路上有一道金屬管製成、高度一百二十公分左右的圍籬,而且緊接在後還有一道。
艾力克斯是老手,圍籬難不倒他。他兩道圍籬都閃過了,沒停下來,甚至速度都沒有放慢很多。我不是那麼有經驗,應該停下來用牽的。然而,我沒有煞車,想要靠隧道側邊的坡面減速。我直接朝隧道的牆面騎過去。「砰!」,腳踏車撞牆,接著響起清晰可辨的碎裂聲。
我的門牙撞斷了,神經暴露出來。當下已經很痛,我牽起凱洛琳的腳踏車時吹到風,感覺更痛。更糟的是,她的車也傷到:輪子衝撞變形了,結果我騎起來更累。
我們最後還是騎到了聖保羅,然後返家。一路上我的牙齒愈來愈痛。腳踏車也飽受折磨,至少回程時我有改用牽的經過圍籬。更慘的還在後面,我們一轉進艾力克斯家的那條街就看到一對不悅的母女瞪著我們。艾力克斯的麻煩是他出門前沒跟媽媽說一聲,而我們兩個都要感到汗顏的是擅自騎走凱洛琳的腳踏車,還車的時候還體無完膚。
因為不知道兒子在哪裡,所以艾力克斯的媽媽有跑去我家找。我哀嘆不妙。意思是我爸媽也知道我偷溜出去了。我悶悶不樂拖著沉重的步伐回家,等著我的是加重處罰和牙醫約診。
腳踏車事件不是我童年時期唯一的意外,之後還有發生更嚴重的。那次是前往威爾斯的路上。我去參加基督教少年軍(Boys' Brigade)的教會活動接受頒發徽章。活動完之後本來打算要開車去探望碧婆和查公一起吃午餐。
小時候我們家不是一直都有車,但當時我們有一輛福特Escort箱型車,咖啡色,後面有一排座椅,也有窗戶,我們四個孩子擠在後座。全家開車出門時,家中的老么――東尼和珍――通常都是坐在最後面。當時的法令還沒有規定要繫安全帶,後座繫安全帶更是連想都沒想到。
爸爸討厭繫安全帶,想到法令快要強制規定就怕,他說繫安全帶讓他覺得動彈不得。然而就在那個星期日,我哥約翰說服爸爸繫上。爸爸遷就他繫上了,心裡打算等一下就要解開。不過後來他忘了,安全帶就這樣一直繫著。
我們家大概離高速公路二十五分鐘。我們都很期待見到外公外婆。這樣的一日遊是非常特別的,我們回程時都會停奧斯特(Aust)休息區,喝東西、欣賞塞汶橋風景。很不幸地,事實證明那天的一日遊令人想忘都忘不掉。
我們才上高速公路不久,時速八十公里左右,開在內側慢車道上。此時車子後方傳來一聲巨響,我們被撞了。後來我們得知對方開到一半睡著,以時速一百五十公里追撞我們。我們的箱型車失控傾斜,接著一陣天旋地轉,撞擊力之大,讓我們至少翻轉了五圈,撞上中央安全島後彈回到車道上,最後整輛車倒栽蔥停在路堤。
媽媽不顧自身的安危,第一時間搶救大家。意外的發生只在轉瞬間,但我知道媽媽爬出前座,心急如焚、一一查看每個孩子,顧不得自己的雙腿已經被破裂的擋風玻璃割傷。我當時位於中間,要不是有媽媽,我的臉早就慘遭玻璃碎片毀容。
我們都幸運存活下來了。前來處理的交通警察說得很明白,我們的命是箱型小客車救的。通常遇到那樣的意外,很難有乘客生還。箱型客車並不受歡迎,而且因為後面通常都沒有座位和窗戶,所以比較便宜。但箱型客車具備強化車頂,正因如此我們才能撿回一條命。
爸爸的命是安全帶救的,不過他因為撞到方向盤而嚴重瘀血。我們大部分都是受到皮肉傷,但珍就沒那麼幸運了。她當時坐在右側靠窗的位子,情況最慘痛。她的嘴邊遭到嚴重的撕裂傷,需要接受整容手術修復。
大家都被突如其來的車禍給嚇壞。我坐在救護車後面,一路哭著到醫院。事發後我們有好長的一段時間都不敢再上高速公路,我們會繞道走鄉間小路去拜訪外公、外婆。一直到今天我都還記得車禍發生的地點。每次回國從倫敦希斯洛機場回家的路上,經過紐波特、加地夫、天鵝海那塊指標時,我都會想起那場意外。
另外還有一段重要的兒時回憶,是我父親的嚴厲對上艾力克斯的搗蛋,起因是和鄰居杭特太太的糾紛。我夾在中間,在整個事件當中所經歷到的痛苦久久揮之不去。
杭特太太有一個兒子叫做克萊夫,他有一次絆倒約翰,害我哥哥撞到牆壁,上唇受傷,疤痕到今日都還在。克萊夫只是對約翰的不幸大笑。我們跟克萊夫的母親也處不好。我們在後院玩球,如果球不小心飛過兩戶人家之間的矮牆,那絕對是被她永遠沒收。事實上,多年後杭特太太才將球(全部)還給我們。我們總是覺得她有點固執,始終不敢開口向她把球要回來。
說起這段衝突,那天艾力克斯跟我像往常一樣在街尾玩,杭特太太剛好經過。不用多想也知道小孩子會如何嘲弄這個姓氏。無論我有多麼不喜歡鄰居,我都不會。但艾力克斯覺得很好玩。
「嘿!」他大叫。「是杭特妹妹。」(譯註:cunt意為「女性私密處」,與姓氏Hunt押韻。)
艾力克斯不入流的舉動導致對方不悅,但他只是站在原地大笑。麻煩來了,杭特太太以為是我。我看著她盛怒走去我家敲門,心裡不免感到恐懼。我還來不及回神,已經看見滿臉漲紅的父親在氣極敗壞對我大吼。
「保羅!你馬上給我過來!」
我轉頭向艾力克斯求助。不過聰明如他,當然選擇置身事外。
我走進家門,看不出我父親跟杭特太太誰比較憤怒。
「我要你告訴我你到底對杭特太太大叫了什麼,」他說道。
「我沒有,」我回答。「是艾力克斯叫的!」
「你不要推給朋友,」杭特太太說道。「我知道是你叫的。」
「不是,」我的說辭不變。「爸,是艾力克斯,不是我!」
「你的意思是杭特太太騙人嗎?」爸爸回應道。
小孩說大人騙人――這是嚴重的指控。但我堅守事實,又說了一遍我沒對杭特太太大叫。
父親叫我出去,他單獨留下跟杭特太太說話。我縮在客廳的窗戶後面,聚精會神想聽他們在說什麼。杭特太太一口咬定就是我對她出言不敬,並且說我欠缺管教。
「你如果現在不好好管管那孩子,他遲早會沒救,」她告訴我父親。「年紀那麼小就講髒話,要不得。」
真是諷刺,我完全同意杭特太太,艾力克斯說的的確是髒話,我到現在還是不會用那個難聽的字。但於事無補,就像我的實話是說給空氣聽的,我仍然難逃一劫:父親用皮帶至少抽了我十下。我從頭到尾堅持我沒講髒話,誠實到可以說太笨。我愈是喊冤,父親愈是繼續抽打。我的心情惡劣到極點,倒不是因為體罰,當時學校裡都還是有體罰。我是難過沒人相信我,口出穢言這種事我是不會說謊的,我不是那種人。
最後,父親相信我了。我不確定究竟是什麼使他回心轉意的,但多少可能與我不斷挨打卻始終堅持清白有關。他向杭特太太道歉,並且說他因為她的堅持而錯怪了我。即使如此,她仍舊沒退讓。從那次的事件之後,只要在馬路同一側撞見她,我一定過馬路去走對面那邊。
很小的時候,我就付出慘痛的代價學到教訓:唯一能夠信任的人只有我自己。我錯看了艾力克斯,他並不是一個值得信靠的朋友。他沒有站在我這邊,而是屈服於壓力,看到我孤立無援卻冷眼旁觀。後來進入學校就讀,我才發現還有許多類似這樣的難題要應付。
第二章
求學時期
「保羅啊,」我的母親說道。「你確定你要餓肚子?」
早餐時間,但有一點跟往日不同。今天是我第一天進入赤斯特公園幼稚園就讀,身上的新制服讓我全身發癢不舒服,我整個人緊張到胃痛。
「不了,」我回答。「我沒那麼餓。」
「放心,親愛的,」母親安慰我,「不會有事的。你有什麼需要,約翰隨時都在,對吧,約翰?」
我轉向哥哥,看著他無憂無慮狼吞虎嚥享受他的早餐。我很羨慕他天生就有股自信,該說什麼、該做什麼都難不倒他,很懂得處理人際關係。
我自己的社交能力則是近乎零。對約翰而言,認識別人似乎毫無風險。對我而言,那感覺是天底下最危險的事。我不喜歡不確定的感覺,而且我總是對自己抱持懷疑。我寧可躲在角落裡,希望有人會主動來找我,好讓我不必冒險被拒絕。我向來不懂得如何面對人群,到現在或多或少都還是這樣。
我因為擔心別人對我的看法,所以經常決定乾脆一個人躲起來看書,以求萬無一失。這個決定對我有著深遠的影響。我因此廣泛閱讀,沒適合的書看了,就只好跨齡。七歲時,我已經在看適合十一、十二歲閱讀的書。這樣的閱讀經驗有助於我在英文課和創意寫作課的表現,但無助於我融入群體。融入群體――這個目標我早早就放棄了。
我心想,如果大家不來找我,那我就一個人吧。我有書可看,對書中人物都能感同身受。例如我最喜愛的系列小說之一,席拉˙麥考拉(Sheila McCullagh)寫的《提姆和隱形人》(Tim and the Hidden People);我非常同情主角提姆,我們倆都有自己的一個小小天地。
小學前幾年,我常常在遊戲區自己假扮公車司機玩。雖然我的父親當過公車司機,但我應該不是刻意模仿他。我只是在另類世界裡怡然自得,樂於跟想像出來的人物互動――我想像他們上車下車,而他們看我是「正常人」。
「史泰波山丘,單程一張,」我想像出來的乘客會這麼說,接著我會找他零錢、給他車票,然後等下一位乘客。
「麻煩米德思聖殿站來回。」
「抱歉,」我會答道。「你搭錯車了――你要過馬路去對面坐51號公車。」
「噢,好。」乘客下車了。
在遊戲區裡其他人的眼中,我根本不是一個正常人。你看我,發育不良,假裝握著方向盤跑來跑去――而且因為是公車,所以方向盤超大。我也會假裝把雙手當成車門,開門、關門。我還會模仿公車發出的聲音。
看來我會遭到霸凌不是沒原因的,但在當時,這是我唯一的自處之道。在我心裡,我有跟別人互動,只是他們並不真實而已。當然了,這樣的互動在真實世界裡幫不了我。搭我「公車」的人不會跟我吵架,不會揍我、踢我、罵我,而這些正是我後來必須面對的困境。
雪上加霜的是,我的個性並非逆來順受。我表現得有如全世界都與我為敵,而有時候我確實是那樣的感覺。同學挑釁時,我一開始會消極抵抗,但最後會爆發、還以顏色。他們欺負我欺負得很高興,知道只要繼續嘲弄我,我一定會有反應。
老師們都一直叫我不要理會,說終究會「沒事」。我不相信,但仍然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有反應――可惜事與願違。我最後學到跟惡霸對罵完全無濟於事。但即使如此,我仍然不懂如何按照老師的忠告去做。
當同學對我肢體霸凌時,我一籌莫展。我聽從老師的忠告,不理惡霸,任由他們欺負我。那些男同學對我拳打腳踢時,我逼自己「不要理會」。他們有時會一群八個在我回家的路上堵我,我根本寡不敵眾,聽不聽老師的忠告也就無所謂了。
幾個主要的惡霸經常在遊戲區找我麻煩,或者放學後在巷口等我。我盡量都走不一樣的路回家,因為多利安――最大的惡霸――會攔截我。他家就在學校旁邊,因此我幾乎無法避開。我有時會多繞路,但未必躲得過那些惡霸;躲不過時,我學會那就認了吧。
他們大言不慚地威脅我,如果我敢說出去,只是自討更多苦吃。因此我誰都沒說,但最後我已經沒有藉口向父母解釋我身上的瘀青了。媽媽向來個性溫和,她想去跟校方反應。我父親的態度則不一樣:每當我跟他意見相左時,他有時候會說「難怪你被霸凌」。事後他會道歉,但即使知道他是無心的,我仍然很在意他的話。我有時候很愛辯,尤其是跟我父親。
媽媽真的去跟校方說了。但誠如那些惡霸之前給我的警告,他們的行為只有愈來愈過分。最後我只能告訴自己算了、認了。
起初這就像不去理會。其他的孩子都有朋友可以吐苦水,抱怨誰很討厭,或誰很討厭他們。我沒有,我的苦水只能往自己肚裡吞。我不懂同學為什麼對我那麼壞,而我不喜歡我搞不懂的事。我感到孤單無助,於是開始隱藏自己的喜怒哀樂。
校方如何處理霸凌事件,要看媽媽是跟誰談。我向來跟導師路頓先生處得很好,但助理導師希比太太可就不同了。不知道為什麼,她總是對我很有意見,現在回想起來,我不該在她批評我時,為自己辯解的。
我想盡辦法避開那群惡霸,其中一個辦法是擔任廚房阿姨的小助手。總共有四名小朋友(包括艾力克斯)會在餐後幫忙收拾。如此一來,我就不必去遊戲區――一個我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
擔任小廚工還有別的好處。我們沒有工資可領,但我們享有某些特權,例如可以先選喜歡的菜餚。學校裡有一樣大家都愛的點心:巧克力厚酥餅,外層裹滿巧克力,內餡則是包巧克力卡士達。酥餅通常又脆又硬,只差沒拿鎚子和鑿子來敲碎。因為這個緣故,我們叫它「巧克力石塊」。聽起來並不可口,但卻是學校最好吃的餐點。
酥餅到底有多好吃?學校哪天有供應酥餅,平常都會帶便當的小朋友那天也會吃學校的營養午餐。廚房阿姨一定會留一片給我們小廚工,而且我們通常都可以排在隊伍的最前面。聖誕節時,我們都會得到一盒巧克力。所以總地來說,小廚工是一份很棒的職務。
直到情況改觀,也就是惡霸開始惡搞的時候。其中一個人在白板上寫了風乾橘子皮,沒過幾分鐘就被希比老師看到。她立刻叫大家集合,並且鎖定我。
「帕茲,你覺得很好玩嗎?」她只針對我質問。
這彷彿是杭特太太事件的翻版。
「不是我,老師,」我回答。「我什麼都沒寫。」
「當然是你寫的,」她衝口而出。「你那潦草的字跡我大老遠就認得出來。」
這次罪魁禍首有認罪,但希比老師連聽都不聽。
「不必幫你的朋友揹黑鍋,」她繼續說道。「那潦草的字就是帕茲寫的,帕茲要負責。」她轉向我。「看來你不適合當小廚工,我別無選擇,只能另外找值得信賴的同學。」
我好失望、好難過。除了覺得沒天理之外,也覺得我完了,躲不開遊戲區了。我沒有在躲避那群大惡霸時,就自己一個人坐在臺階上看大家踢足球、跟朋友一起玩鬧。遊戲區令我備感孤單。
遊戲區的惡霸後來更有機會欺負我。當時媒體都在大幅報導柬埔寨的獨裁強人波羅˙帕特(Pol Pot)。有一個很長壽的兒童電視節目叫做《藍色彼得》(Blue Peter),BBC一週播出兩次,節目每年都舉辦知名的慈善活動,收集銀箔和牛奶瓶的瓶蓋募款幫助第三世界。他們會回收瓶蓋裡的金屬,將所得捐給慈善團體。那年要捐助的對象剛好是柬埔寨。有關柬埔寨的報導隨處可見,雖然我們看不到兒童不宜的畫面,但我們都知道當地的人民正處於水深火熱之中,也知道要盡快收集銀箔和瓶蓋伸出援手。
赤斯特公園學校的惡霸們當然發現了那個波羅˙帕特跟我的姓名很像。他們覺得很爆笑,我爸媽「竟然」給我取那樣的名字。我不想忍氣吞聲,想要跟他們講大道理,我反問他們我爸媽怎麼可能預知我出生後八年會發生什麼事。我的發問只是讓他們笑得更大聲,之後更常找我的麻煩。每天都有人捉弄我,說我的「日行一善」就是讓大家看到我就知道要趕快捐瓶蓋。
我希望同學喜歡我,但那感覺像是不可能的任務。我有想過要活得積極一點。赤斯特花園學校小學部那兒有一排很陡的階梯通往洗手間,我會站在最上面,要自己滾下階梯。但我始終做不到。
階梯計畫失敗後,我又想到另外一個主意。遊戲區的另一邊有臨時的附屬建築物,中間橫跨著一根五公尺長的金屬,離地面十三公分左右。我決定去那裡東跑西跑,看看能不能絆倒,弄傷自己。
我知道自己想做什麼。我沒有要自殺,因為自殺不是解決辦法。我是想把自己弄傷,博得大家的同情,例如住院幾天。其實此時我並沒有笨到以為大家會因為這樣就喜歡我,但我只是希望同學們不要成天厭惡我,即使只對我暫時改觀一下下也好。沒有什麼比當個學校裡最沒人緣的人更慘的事了。
雖然校園惡霸的不擇手段讓我生不如死,但我早年的求學時期還是有留下美好的回憶。小學最後一年,我最喜愛的老師――導師路頓先生――帶全班去法國北部的第厄普(Dieppe)畢業旅行。
這是我第一次不是跟父母一起出遠門,也讓我變成四個孩子當中第一個出國的。爸爸早年加入過地方自衛隊(Territorial Army),服役期間有時要去德國,靠近漢諾威(Hanover)的希爾德斯海姆(Hildesheim)附近。另外,我媽媽在學生時代去過瑞士。再來就是我了。
畢業旅行是在秋季。我們先坐了好久的長途巴士抵達薩塞克斯(Sussex)的紐哈芬(Newhaven),再換渡輪過海到第厄普。在當時那個年代,全歐洲都不需要個人護照,我們班是持團體護照。這趟旅行的目的主要是瞭解歷史。我們深度遊覽當地,瞭解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命運多舛的第厄普懸崖之役。第厄普是一座漂亮的小城,地勢平坦,走起來很輕鬆。海灘很平坦,天氣很晴朗,只是風有點大,感覺有點冷。
我覺得這趟旅行很刺激,也很榮幸可以參與。我記得有在巴士上睡著,就縮在自己的座位裡一路睡回家,我們很晚才到。這趟出遊我玩得非常盡興,我也從此愛上歷史。
小學時,我的體育很不錯。身為霸凌的受害者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習慣拔腿狂奔,所以我通常很能跑。我還有不服輸的個性:我一定不會錯,我一定不會跑最慢。我好勝到在學校的運動會上失去冠軍資格,當時我參加手持湯匙裝雞蛋的跑步賽,裁判認定我用來裝雞蛋的湯匙太深,當然比淺的湯匙容易平衡。我在雙腳套布袋的賽跑表現尚可,得到第三名。至少沒有被取消資格!比賽當中我的確有跌倒幾次,雙腳包著布袋賣力往前跳――看的比做的簡單。
上學期間最開心的當然就是放假了,特別是閒閒沒事做的漫長暑假。我小時候,海外的套裝旅遊行程正開始風行,同學們開學後都會講到眉飛色舞,哪裡哪裡的太陽好舒服,還有沙灘、異國美食,我聽了都很羨慕。我們家沒錢出國玩,學校裡的同學常常因此譏笑我。
不過他們的譏笑毫無道理可言,因為我們在英國國內照樣玩得很開心。我們有時候會去威爾斯,包括北威爾斯的普利斯坦汀(Prestatyn)和西威爾斯的紐凱伊(Newquay),晚上在露營車營地過夜。不過我們更常去波茲茅斯(Portsmouth)和南海城(Southsea)。我們沒有研究過為什麼那麼喜歡那區,但就是喜歡。我們去玩時都沒遇到下雨,返家時通常都有曬黑的健康膚色。對我們而言,那區就表示快樂的體驗和晴朗的天氣。
有一年,媽媽在一間生產消防員制服的工廠工作,因為她不能休假,所以沒辦法跟我們一起去玩。後來我們收到一封信,信裡說有一個我們喜歡的人要來我們固定造訪的海濱找我們。我們都不知道會是誰。結果是媽媽出現了。她決定在休假日時送給我們一個驚喜。她只能休一天,所以當天晚上就先搭火車回去,直到第二週才又加入我們。那是非常特別的一星期。
多年來,波茲茅斯變成有如我們的第二個家。我們總共有十四年的暑假都在那裡度過。我們通常都是住在東大路的露營車營區,它位於波西島(Portsea Island)邊緣。營區算大,而且就在海邊。有淋浴間和洗手間方便自己紮營、不住露營車的人使用。從營區走到南海城的海邊約六公里多。我們步行到南海城,按照慣例去南方休閒碼頭西側那區,位於碼頭與南海城城堡(Southsea Castle)之間。
有一天放國定假日,我們搭火車前往波茲茅斯。清晨五點左右,我們從布里斯托搭最早的一班出發。我們先坐第一班公車去舊市集,然後大概再步行八百公尺到米德思聖殿車站。此刻天還沒亮。那時候布里斯托還有金雞釀酒廠,因此我們一路沿著亞芬河(River Avon)都聞得到啤酒花濃烈的氣味。至今那既苦澀又甘甜的味道仍然會讓我回想起童年時期。
我們並不在意沿途一直有啤酒味隨行,因為那是去波茲茅斯的必經之路。我們到得很早,所以有時間去車站旁我們最愛的咖啡館吃早餐,然後散步到海邊。其實那裡就像一般的市郊,但對我們而言有如步入仙境。回程時,我們在波茲茅斯港車站搭最後一班火車,這班車常常被叫做「鮮奶列車」,因為早期的末班車會運送牛奶罐。英國別的地方還有「草莓列車」,典故大同小異。一直到現在,我出遊時都還是盡量早去晚歸,如此一來便可以加長玩樂的時間。
南海城的沿岸是圓石海灘,所以漲潮時游起來並不舒服,不過退潮時可以走進海裡,讓雙腳裹滿沙子。圓石海灘雖然不好游泳,但有一個好處:穿回鞋子很方便,不會雙腳濕濕的沾滿一堆沙,清不乾淨。至於壞處是離開海水後,皮膚變嫩了,踩在圓石上會痛!
我們可以一整天都待在同一個地方,餓了就享用帶來的野餐,通常是乳酪或火腿三明治。因為是圓石海灘,所以沒有適合的運動。我們會在海裡游泳,然後再曬個太陽,大概都是幾小時。在海裡游泳幾小時後,我們全身聞起來像鹽水,曬完太陽後,鹽巴就殘留在皮膚上。當時大家不懂得擔心皮膚癌的風險,都在正午時分曬太陽。我很容易曬紅,但再來就會變成健康的小麥色,這點讓媽媽覺得很嫉妒。我的皮膚到現在都還是這樣,但現在我一定會擦防曬!大家看到我們曬黑,都不相信我們只離家一百五十公里,沒有出國去西班牙。
傍晚時分,我們收拾東西離開海邊,步行去克拉侖斯碼頭(Clarence Pier),主要的遊樂場就在那裡。我們通常只會逛一逛,看看想玩什麼,但其實我們負擔不起任何遊樂設施。我們會看著別人玩得很開心,也許會吃份薯條。
我們兄弟姊妹四個有時會起爭執,嚴重到爸媽會放話「再吵就回家」。東尼和珍是雙胞胎,當然比較會是同一國的。約翰跟我有時候會打起來。不過有心機的是珍,我們都鬥不過她:她會趁爸媽沒看見時偷偷動手打人,然後站在醒目的位置。
「不要打你妹!」爸爸怒聲吼道。
「是她先打我的!」反擊的人為自己辯解。(我們都是禮尚往來;如果她先動手打我們任何一個,我們會打回去,但一定打得比她小力。)
「我不管,你就是不可以打女生!」
我不確定是誰說的,但有人突然冒出這句:「可是爸,她又不是女生,她是我妹。」
我們後來才學乖。我想每個人至少都被珍陷害過一次。一直到現在,珍和我想到還是覺得很好笑。
約翰的生日都是在我們全家度假期間,所以我們晚上會去遊樂場慶生,而且會玩那些遊樂設施。我們最怕的是「白老鼠」(White Mouse):整個遊樂場最恐怖的雲霄飛車,坐在上面可以從高空俯瞰整片海濱。約翰很怪,坐車常常暈車,但坐雲霄飛車竟然沒事。遊樂場非常熱鬧,空氣裡瀰漫著薯條和醋的味道。因為是約翰的生日,所以我們晚餐吃炸魚片薯條,然後坐公車回東大路營區。
我們偶爾會開車沿著海岸北上,造訪海令島(Hayling Island)、渥辛(Worthing)與布萊頓(Brighton)。我們最喜歡海令島,因為它是沙灘,我們可以拿水桶和鏟子玩沙。不過即使是圓石海灘我們也有很多事好做,比方說我學會打水漂。打水漂可以幫我放鬆。要讓石頭彈起來六次或七次,祕訣在於你選的石頭:大小、密度要適中,才不會被水流沖走。再來就是丟擲出去的速度和石頭碰到水面的角度。
八月的波茲茅斯有個亮點:海軍日(Navy Days),也就是歷史悠久的造船廠會對外開放。開端在多年前,原本是皇家海軍的募兵演習――說穿了就是現代版的強制徵召入伍!
我們都會算好度假的時間,不想錯過開放參觀的週末。非常值得,只要一張門票幾乎就可以逛遍整個造船廠,還可以上船參觀。最吸引遊客的展示之一是航空母艦,隊伍都排得很長。只有一年――一九八二年,海軍日變了調,那年爆發福克蘭戰爭,英國與阿根廷為了福克蘭群島的主權而開戰。皇家格拉摩干號(HMS Glamorgan)停在乾塢裡,船身因為遭到飛魚導彈擊中而嚴重受損,當時船上有幾名人員傷亡,那一幕景象令人看了非常痛心。海軍日會有閱兵儀式,由海軍士兵擔綱演出。當天結束時,皇家海軍陸戰樂隊演奏振奮人心的「最後崗位」(Last Post)。
不過,參觀造船廠還激起了我們的愛國情操,約翰跟我誓言長大後要加入海軍。我們返家後加入TS Adventure,那是布里斯托的一個海軍少年兵團。我打算當技術兵或工程兵,可惜我數理不好,少了這兩個先決要件不行。約翰就比較順利了,幾年後他加入海軍,負責廚務。他這一服役就差不多二十年,足跡踏遍全世界,甚至參與危險的沙漠風暴行動(Operation desert Storm)。
一九八二年的波茲茅斯假期令我永生難忘,而福克蘭戰爭只是原因之一。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十一歲,念完赤斯特公園小學後進入中學――一個浩瀚、難纏的世界。小學生活令我困惑,一開始我不懂如何跟同學相處,而畢業時,我覺得自己更不懂。
想到要上中學我就害怕到不知所措。我不認為新的人生階段代表新的機會,只覺得是威脅。我擔心著自己無法應付的新世界,一九八二年的六週暑假就這樣在我的憂慮中飛逝而過。我在小學時期的祕密武器是我對音樂及歌唱的愛,到了中學之後更是如此。
第三章
歌唱
我永遠記得我第一次正式接觸音樂。當時我五歲,參加魚塘區當地全聖教會的禮拜活動,教會位於布里斯托東北部。我站在教友區跟大家一起唱詩歌,突然間我出了神。眾人合唱的聲音是如此美妙,讓我忘記自己置身何處。我之前當然有聽過音樂,但那是第一次我真正「聽到」、「聽出」音樂的特別。
沒過多久,我不但發現音樂的神奇,也發現自己的天分。我靠聽的就能記住曲調,入耳不忘。我在教會裡聽到一段樂曲,立刻可以一模一樣輕鬆唱出來,也可以用鋼琴正確彈出每個音符。我很早便明白我的生命當中不能沒有音樂。
教會裡年滿七歲的兒童要上主日學。當時我已經參加唱詩班一年了,我想繼續唱,不想上主日學。因為衝堂,我不能兩邊都參加。爸媽出面幫我協調了一下,我終於可以不必上主日學。約翰跟我都加入唱詩班。東尼參加我們學校旁邊聖約翰教會的唱詩班;珍對唱詩班沒興趣,她喜歡上主日學。唱詩班在參加婚禮和一般的禮拜活動時,有唱酬可拿,雖然不多,但夠我們存錢在度假期間去遊樂場玩。
我說不上來音樂為何對我有正面的力量,我只知道它有。看見牧師做禮拜時唱好多歌,有一陣子我也想當牧師。這倒不是因為受到上帝的感召,而是因為我想唱歌!
從小,大家就都知道我唱歌唱得很大聲。我不會走音,但就是會用最大的音量。並不是我不乖或想要炫耀,我只是太樂在其中了。我的歌聲大到不知情的教友都會看我,再大的教堂都無法減弱我的聲音。
有一個星期天我在家,決定拿紙和火柴做做實驗。我想我只是受到好奇心的驅使。我在我們三兄弟的房間裡找了一個抽屜,用火柴把紙點燃。結果燃燒的味道和煙霧都傳到樓下。早就料到紙包不住火,爸爸逮住我,當晚要我去教堂裡禱告祈求上帝的寬恕。懲罰有兩個選擇:我整整一星期不能參加任何活動,包括少年隊、童軍以及唱詩班;或者不能參加幾個月之後在艾克斯木(Exmoor)舉辦的童軍露營之旅。我真的很想去露營,所以選擇一星期不能參加任何活動。
那天我聽爸爸的話,乖乖去參加晚禱請求上帝原諒我。我滿心歡喜回家,他很意外。
「是這樣的,」我告訴我的父母。「上帝原諒我了!」
爸爸嚇一跳。「什麼意思?」他問道。
「今天晚上我們加薪了!」
我從小就一直希望能有獨唱的機會。我記得八歲時看到BBC的節目《吉姆幫你搞定》(Jim'll Fix It),有一個高音部的男孩寫信跟製作單位說想要在聖保羅大教堂(St. Paul's Cathedral)表演。我非常眼紅。我想獨唱,而且夢想是在像聖保羅那樣的大教堂裡面。眼見別人的夢想成真,我的內心很不是滋味,那可以是――應該是――屬於我的機會的。
後來我終於得到獨唱的機會,只是地方比較小。我就讀的小學有一個小型合唱團,團員大部分是女生。合唱團一年大概就只有一次公開的表演,在學校舉辦的聖誕會上演唱聖誕福音,地點是學校旁邊的聖約翰教堂。一九七八年歲末,合唱團分配我獨唱《禮讚大衛之城》(Once in Royal David's City)的第一節。我興奮不已,同時也忐忑不安。那是不得了的一刻,到現在我都還記得獨唱的時候自己雙腿不聽使喚發軟。我天生是個容易緊張的人。
一九八○年對我歌唱技巧的發展是一個轉捩點。我們從當地的報紙《布里斯托晚報》(Bristol Evening Post)得知布里斯托中部有一所教會――屬於喬治亞正教會的聖伊文基督教會在徵選唱詩班男孩。這是不可錯失的良機,因此我決定去參加甄試。
甄選現場很安靜,有風琴師、指導老師布萊安˙巴索,以及他的助手大衛˙穆恩。巴索先生態度輕鬆、脾氣溫和。但那樣站在教堂最前面指揮大局,他顯得非常有威嚴。已步入中年的他頭髮不多,雖然他人很友善,但你明白大權握在他手上。
我唱得很順利,最後入選唱詩班,每年可以拿到兩百英鎊(譯註:今日約台幣一萬元),外加交通補助費。我開心極了。聖伊文基督教會並不大,但唱詩班歷史悠久,有一位女士捐出大筆遺產,使唱詩班得以運作多年。
我第一次跟唱詩班表演時,家人全員到齊,包括約翰、東尼和珍。有教會裡的人聽到約翰唱歌,後來邀請他加入唱詩班。我覺得有點冤枉,自己得先參加甄試,不過我還是很開心,尤其是我開始獨唱了。
新成員都會被帶到教區裡的全聖教會進行「新生訓練」。全聖教會傳說鬧鬼。當年亨利八世廢除英國的修道院,有一名修道士為了保護修道院的寶物而喪命。我們都必須在門邊排排站好,有幾個男生故意在角落發出怪聲裝神弄鬼嚇人。
我跟哥哥都很喜歡唱詩班,也結交了好朋友。有一個星期四,暴風雨即將來襲。我們比較早到,約翰在跟其他幾個團員追逐嬉戲。他回頭說:「要是我有撒過謊,一定會天打雷劈!」他話才說完,一道閃電劃過天際,轟隆隆的雷聲跟著響起。他嚇壞了,我則是笑到彎腰。
教會對我們唱詩班很好。除了有收入支付我們的開銷和歌唱訓練之外,我們還有一些固定的行程。每年快到聖誕節的時候,我們都會出去聚餐。這對我是一件難得的事情。我們通常是去位於百洛德街上的伯尼餐廳一飽口福,想要點什麼都可以。那是一家牛排館,我們家平日是吃不起的,因此我不太放心點昂貴的東西。巴索老師看出我的掙扎,鼓勵我盡量點。後來我(其他的男孩也是)點了三樣:炸蘑菇、後腿牛排、甜點冰淇淋。最後送上甜露酒咖啡(小孩子喝的當然是不含酒),「酒」足飯飽後大家都覺得好幸福。
聖誕節是我在聖伊文基督教會最愛的時節之一。教堂很小,所以一下子就充滿馨香的芬芳。唱詩班沉浸在柔和的燭光當中,我們身上穿的白色法衣閃閃發亮,而藍色長袍則與周遭的白牆形成對比。
我喜歡負責高音部,可以唱得又高又大聲,不會惹上麻煩。我最喜歡唱的是《聽啊,是傳令天使在高歌》(Hark, the Herald Angels Sing)的高音部,因為這段樂曲夠長、夠高。
最特別的典禮是聖誕午夜舉行的彌撒。原因之一是時間很晚,而且是在布里斯托的市中心,非常靠近精采的夜生活區。(意思是會有很多喝醉的人一時興起走進來,大多數都不具威脅,只是快樂到忘情地跟著一起高唱聖誕福音。)教堂在聖誕夜的氣氛就是不一樣。馨香的味道特別濃烈,但周圍有柔和的燭光,還有司鐸溫柔的答唱,所以一切很平衡。司鐸只有在每年的這個時候才會鼓勵大家握手互祝聖誕快樂。在整場彌撒期間,我們會唱所有最棒的聖誕詩歌,所有最棒的高音部。
我也喜歡復活節。耶穌受難節(Passiontide,宣告耶穌受難日和復活節的來臨)總是令人難過。聖週四,也就是耶穌受難日的前一天,全部的蠟燭都會熄滅,祭壇會清空。教堂裡的氣氛變得很詭異,讓我覺得好淒涼。相反之下,教堂在耶穌受難日那天歌聲沒有斷過,所以它向來是我最喜歡的日子之一。
我們隔年演唱約翰˙史坦納(John Stainer)的《十字架》(Crucifixion)和希歐多˙都布瓦(Theodore Dubois)的《基督的七句遺言》(Seven Last Words of Christ),兩者各有迷人之處。史坦納的作品算是典型的維多利亞風格,有令人激動的合唱,也有厲害的幾段獨唱(可惜只限大人,沒有男童高音的份)。我比較喜歡都布瓦的作品,情感比較豐富。
我在聖伊文基督教會的日子過得很愉快,跟唱詩班裡的其他男孩處得還不錯,簡直可以說是美夢成真。我因此更加確信我的歌聲是我朋友;只有在唱歌的時候我才覺得自己沒有敵人,所以我愛極了唱歌。唯一的問題是我會唱到渾然忘我,忘記唱詩班裡還有別的成員。
有幾個人在合唱不重要,在聖伊文基督教會我有二十五個同伴(包括大人在內),布里斯托科斯頓廳(Colston Hall)的唱詩班則非常龐大,無論在哪裡我的聲音都會被聽到。
我因為這樣而經常引起唱詩班負責人巴索老師的關切。有時候我去參加晚禱,巴索老師會把我叫到樓上的風琴間,我整晚只能坐在古老大風琴的旁邊。欣賞巴索老師在結束時表演維多(Widor)的《觸技曲》(Toccata)當然很有意思,但我寧願在樓下唱歌。巴索老師要我聽唱詩班沒有我是如何合唱的。我會努力克制自己,但發現自己每隔一兩個月就會被叫去風琴間,檢討一樣的問題。
巴索老師人很好,但他也會表達不高興。禮拜結束時,我們回到儲物間收好法衣,他則彈奏最終曲,你有時候可以從他的選擇判斷出他的心情。如果他彈奏維多的觸技曲(我的最愛之一),通常表示他的心情很好。如果他彈奏巴哈的觸技曲(聽起來總是很像恐怖電影的配樂),那麼我們就知道等一下要挨罵了。
巴索老師很少對我們大小聲,但你一定知道他何時不開心。他真正生氣的時候會使出獨門絕招,用在我們身上向來無往不利:他會放話要找女生來加入唱詩班。我們當然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唱詩班的席位有限,前排座位頂多只能容納十五、十六個男生。加入女生的意思是我們當中有人得離開,所以這招每次都奏效。
儘管蠻常被巴索老師叫去風琴間禁唱罰坐的,我還是跟他處得很好。他是一個好玩的人。後來在我快要離開唱詩班的時候,他告訴我很高興有我在,我是他遇過最棒的成員之一。這對我是非常高度的讚美,我聽了非常開心。
我用在唱詩班領到的錢支付聲樂課和鋼琴課的學費。我的老師是威卡女士,她在金斯塢桑威區的住家授課,位於布里斯托外緣的一處高級住宅區。我一週兩次搭公車去上課。她有許多才華洋溢的學生,有些跟我變成多年的朋友。威卡老師上了年紀,她脾氣暴躁是出了名的,可怕到連學生的家長都怕她。她八十多歲,一開口就非常有威嚴。她對愚蠢的人沒耐心。雖然她大部分的時候都只能坐著,但她的雙臂運用自如。
有一個週一晚上,我比較晚下課,搞不好會錯過公車。還好公車那天也晚了,我剛好跑到站牌。正要上車時,有個同學克里斯˙蓋曼的父親一把拉住我。
「來吧,」蓋曼先生對我說道。「我得載你回家。」
「不用了,」我回答他。「公車都已經來了,而且您就住這附近。」
「喂!」公車司機大喊。「你到底要不要上車啊?」
「他沒有要坐,」蓋曼先生替我回答,把我拉回街上。「威卡老師,」他解釋給我聽。此時公車開走了。「她叫我一定要送你回到家。」
他的臉色蒼白得像張紙:光是提到威卡老師的名字就已經夠嚇人的。
威卡老師就是具有那樣的威力,有如女王駕臨。
威卡女士是一位嚴格的老師。我的歌聲比琴聲好多了,而我總是懶得練鋼琴,每次威卡老師在驗收回家功課的時候就看得出來。她愈來愈覺得我不受教,也不怕擺明她受不了我。我會找藉口,例如我們家的鋼琴音不準。威卡老師並沒有聽過就算了,而是叫她的調音師去我家檢查。
威卡老師還會用一招。她認為體罰能刺激我進步。我連續幾星期都彈不好、沒進步,她找來一根藤條,我彈錯的時候就敲打我的手指。我錯得愈多,她就打得愈用力。現在我明白她對音樂的熱愛了,自掏腰包請調音師去學生家修鋼琴,以使學生能夠彈到最好。可惜她的安排得到反效果:我受不了被打,決定放棄鋼琴課。我沒有告訴父母老師用藤條的事,只說我不想彈了。我覺得如果誠實說出沒練鋼琴,恐怕只會自找麻煩。我設下停損點,反正我知道我不會成為偉大的鋼琴家。
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我很高興威卡老師沒有用體罰的方式教我唱歌!我的確比較常練唱、比較少犯錯,不過唱歌對我而言總是很自然,有時完全輕鬆不費力。我想我唱得很好,否則威卡老師早就指正我了。我的弟弟東尼沒動力上她的課,因為她每次都罵他好像嘴巴裡嚼著口香糖在唱歌。威卡老師果真很敢講話!
我第一個暗戀的對象也是威卡老師的學生,叫做安琪拉˙休根。每個情竇初開的男孩心目中都有一個像她那樣的夢中情人:高挑(一個根本不會用在我身上的形容詞)、漂亮、金色捲髮,有錢人家的千金。我想學她唱歌,結果被她笑。
我跟安琪拉發展無望(除了她大我幾歲之外),因為我假裝我們已經訂婚了(我當時年僅十歲,這麼做實在有點誇張)。我跟艾力克斯――我在學校的朋友――一起跑出去玩,沒跟父母說要去哪裡。
艾力克斯跟他媽媽說我們要跟安琪拉出去,其實根本沒有。我們玩到太晚,已經過了我跟我媽媽說要回家的時間。媽媽很擔心,打電話問安琪拉的媽媽我們在哪裡。我們的謊言戳破了。我覺得非常難為情,之後再也不敢跟安琪拉講話。
我在歌唱方面進步很多,被推派代表班上參加當地的音樂競賽。我在史泰波山丘群英會、朗渥葛林藝文節(Longwell Green Festival)、金斯塢等處的表現都不錯。布里斯托群英會被視為當地競賽的最高點,我去參加過一、二次。這些比賽都冷冰冰的、斤斤計較,有些我並不喜歡。觀眾通常都是你的對手和他們的親友團。評審有三位,會在你唱完後講評。整個過程呆板又難熬,更不用說令人緊張萬分。
媽媽都會去比賽現場幫我加油,珍和東尼也會。東尼也參加過幾場比賽,但緊張到受不了。爸爸很少有空看我比賽,但他只要有空一定會出現。他特別重視比賽結束後的頒獎典禮。他後來對錯過我的比賽會有所補償。
布里斯托群英會我比得很辛苦,我的分數通常都夠入選,但我得過最佳的成績只有第三名。一般而言,我在史泰波山丘的表現比較好,贏過兩面獎牌。曾經在那裡的一場群英會上,布里斯托大教堂唱詩班的負責人注意到我,告訴我媽媽他非常希望我加入唱詩班。
布里斯托大教堂唱詩班的團員必須就讀隸屬的教會學校。事實上,我前一年有去考唱詩班獎學金的入學考試,但我必須提早一年上中學。我在各科的學業成績都還不錯,尤其是英文科最佳(因為我大量廣泛閱讀的關係),但我的數學不好,所以我沒得到獎學金。如果我的父母自費,我有機會繼續;可是我們家沒錢,所以作罷。唱詩班的負責人很遺憾我無法加入。我也很失望。加入當地大教堂的唱詩班對任何一個唱詩班男孩而言都是歌唱高峰。
雖然我熱愛唱歌,但是我討厭比賽。有輸有贏給我的感覺很不好。我通常在被叫到名字之前都沒事。那樣的賽事是沒有提供休息室的。你就坐在觀眾席等著上臺,跟大家一起看全部參賽者的表演。
我聽每個人都唱得好完美,我只要唱錯一個音就會落到最後一名,而我總覺得這是無可避免的。我通常在二重唱的項目表現較佳,大概都是跟一個年紀相仿、名叫克雷格的男孩對唱。克雷格擁有顯赫的家世背景,無論說話或演唱他都是使用正統英文。相對之下,我總帶有布里斯托口音。他通常都會贏走獎盃、獎牌;然而,雖然大家都說我唱得比較好,但除了跟他對唱之外,我還是空手而歸。
我常常都是受到緊張的影響。這在史泰波山丘比較沒問題,比賽在當地的衛理教會舉行,那是一棟大型的維多利亞式建築物,音響效果極佳,而且每場比賽都坐滿觀眾。建築物分成兩層,一樓有舞臺前方的座位,二樓有看臺座位,因此跟一座小型劇院沒差多少。我的問題是場地小、人不多,例如在朗渥葛林的比賽。在那種情況之下,我的表現通常不佳。我會很緊張,頭腦一片空白:唱到一半會忘詞,即使歌詞我會倒背如流。
好像我很怕對著空氣演唱,因為沒有人會給你回應。我知道唱歌是我的專長,但我人生的其他方面都不理想,因此我總想得到他人的肯定。當我覺得沒人肯定我時,我會覺得自己好脆弱、毫無保護。在那樣的壓力之下,我崩潰了,以至於表演大打折扣。
我差不多就是在這個時候迷上古典樂的,主要是因為我看了史蒂芬˙史匹柏的電影《E.T.外星人》。電影撥動我的心弦――抱歉,我拿音樂玩雙關語――原因之一是我看到片中的小男孩得不到同儕的肯定。另外,電影裡使用的音樂給我醍醐灌頂的感覺。我千辛萬苦找到倫敦交響樂團演奏電影配樂精華的密紋黑膠唱片,包括《第三類接觸》、《星際大戰》以及《E.T.外星人》,都是約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創作的。
我在聽這張唱片時總是滿懷喜悅之情,那感覺之強烈使我想要參與演出,而不是只當聽眾。我會趁四下無人時抓起媽媽的毛線棒針假裝是指揮棒。有指揮棒在手,我覺得自己無所不能。我想感受音樂蘊含的情感,那股力量與日加深。
我十二歲生日的時候,爸媽送我一台不貴的個人音響。我找了一些錄音帶放來聽,其中有一、二捲是流行樂,大部分是古典樂。我會用最大的音量重複播放,以至於公車上經常有人對我說:「可以麻煩你小提琴小聲一點嗎?」聽到的人都不禁低聲竊笑。
我特別愛聽具有戲劇張力的古典樂。我最愛的樂曲包括柴科夫斯基的《1812序曲》(1812 Overture)、沃恩˙威廉斯(Vaughan Williams)的《倫敦交響曲》(A London Symphony),以及德弗乍克(Dvorak)的《大提琴交響曲》(Symphony for Cello)。大部分的樂曲都是由柏林愛樂樂團演奏,卡拉揚(Herbert von Karajan)指揮。
從以前到現在,我最喜歡的管弦樂一直都是柴科夫斯基的《第六號交響曲,悲愴》(Symphony No. 6, the Pathétique)。那濃濃的哀傷揪住我心頭,令我久久無法釋懷。我仍然記得第一次聆聽時的情景。我那個時候已經快要走到家了,第一段樂章觸動我的心靈,勾起所有我對人生感到的悲傷。主旋律由弦樂開始,接著由管樂重複,似乎已經接近結束。最後一切歸於平靜。我滿足嘆息,然後……轟!!!管弦樂來到最強,有如槍聲作響,我整個人彈跳了起來,差點站不穩摔倒。更糟的是旁邊有人,一輛雙層巴士就停在我旁邊。看到路人莫名其妙跳起來,乘客們個個張大眼睛、發出笑聲。
但音樂對我就是有著那樣的魔力。它占據我的心、我的靈魂,帶我進入渾然忘我的境界。
我在聖伊文基督教會唱詩班的期間有一件事影響我很大。一九八五年五月底,我剛結束練唱。那天比平時晚,我急著要去鮑溫街趕公車,否則就要再等上一個多小時。
外面天色尚未全黑,但飄雨潮濕,能見度非常差。
我看一下錶,動作得快一點了,尤其是那班公車常常會提早幾分鐘開走。我穿越百洛德街,沿著海伊街全速衝刺,知道自己只有幾分鐘的時間跑完八百公尺,而且是主要的幹道。然而,我沒跑到那麼遠。前一分鐘我還在拚命跑,但是還不到上氣不接下氣的情況,下一分鐘我已經痛苦倒地。
海伊街上有一棟少數經歷第二世界大戰炮擊後倖存的中世紀建築物――一棟建於十六世紀、木作裸露在外的房屋。當時有工程正在進行,鷹架占據大部分的人行道。我沒有多加考慮,直接從兩根柱子之間跑過去。鷹架完全沒有照明設施,因此我根本看不到有一根斜突出來。我整個人就這樣迎面撞上去,造成前額大量出血。
唱詩班的副理穆恩先生剛離開教會,目睹我發生意外,連忙跑過來幫我。我強忍著,但真的很痛。穆恩先生扶我上他的車,送我去布里斯托皇家醫院(Bristol Royal Infirmary)。可以想見我流的血害他的車子變成一團亂。傷口主要有兩道:我的額頭左側裂開十公分,縫了十五針,使我看起來像科學怪人。但造成長期麻煩的是我嘴部的傷。撞擊力道之大,我把兩顆門牙推擠進牙齦裡,到鼻子後方的軟顎與鼻腔中間。我大量失血、痛不欲生。穆恩先生打電話到我家,然後陪我等我媽媽來醫院。
醫師可以幫我縫合額頭上的傷口,但無法救我的牙齒,要我隔天轉診去布里斯托牙科醫院(Bristol Dental Hospital)。結果那裡的牙醫也無能為力,他告訴我牙齒很可能會自己恢復原位,但他不知道功能是否將維持正常。
接下來的幾週,牙齒確實如同牙醫所說的回到正確位置。然而,我真正的痛苦才開始。我這輩子不曾那麼痛過,吃止痛藥也沒用。門牙的神經嚴重受損,牙齒步上死亡。其中一顆――我騎艾力克斯妹妹的腳踏車在地下道撞傷的那顆――需要完整的牙冠。
牙冠的價格昂貴,幸好我是在牙科醫院的急診部治療。另外,那裡有布里斯托大學牙醫系的漂亮女生治療我,牙齒好像沒那麼痛了!我可以乖乖坐上幾小時接受治療。我必須習慣,因為療程是每週三小時,前後長達半年。除此之外,局部麻醉對我沒用,大部分的時候我很清楚知道他們在做什麼。醫院要免費幫我矯正排列不整齊的下排牙齒,但我沒接受,因為想到要再熬那麼久就害怕。真是個錯誤的決定。
我後來在唱詩班待好久,聖伊文基督教會變成我的第二個家。為了爸爸的工作,
我們家搬去布里斯托外緣的司托克吉福特(Stoke Gifford),上教堂比較不方便。約翰開始有點帶壞我,我們有幾次練唱偷懶沒去。最後到了1987年,有人提議我應該離開唱詩班。我的年紀對唱詩班而言太大了。大部分男生在十四、十五歲變聲,我已經十七歲,卻還在唱男童高音。
教會裡有些捐款人擔心我如果繼續唱男童高音,成年後的聲音會受到影響。他們送我價值五十英鎊的圖書禮券,謝謝我七年多來的貢獻。我不想離開。雖然我明白他們是為我著想,可是我還是覺得很失望。我對自己成年後的聲音還沒概念,只顧擔心我將遠離歌唱事業,可能再也回不來。
第四章
中學生活
「我說帕茲啊,你要去哪裡念中學?」
小學最後一年的遊戲區,惡霸們突然對我未來的教育感到有興趣。
「懷特菲(Whitefield),」我指出魚塘區的一間中學。
「真沒想到,」大魔頭見獵心喜磨拳擦掌。「我也是要去念那間。看來我可以幫你適應一下新生活,介紹幾個新同學給你認識,」他乾笑一聲說道。「暑假後見囉。」
我看著那群惡霸笑鬧離去,知道可以繼續整我讓他們感到很爽。我看著他們走掉,暗自笑了一下。他們不知道我根本不是要去讀懷特菲,而是跟我們家其他的孩子一樣讀布里斯托中部的聖瑪莉瑞克學校(St. Mary Redcliffe and Temple School),有一個嶄新的開始。
聖瑪莉瑞克是一所接受政府補助的教會學校,當地人認為它跟公立學校差不多(英國的公立學校等於美國的私立學校)。學校享有卓越的學術名聲,因此入學的競爭非常激烈。學生和家長都必須受洗,而且固定參加禮拜:你必須提供教區牧師或司鐸簽名的出席證明。好在我父親是全聖教會的執事之一,所以這點不是問題。
此時我哥約翰已經在聖瑪莉瑞克讀兩年了。他在學校的人緣很好,長袖善舞,即使面對作威作福的惡霸時也很吃得開。有一天他在魚塘區送報時發現路上有隻死狐狸,他跑回家拿麵包刀去把狐狸的尾巴割下來。有不同的人出價要跟他買,他最後賣給出價最低的那個人。聽起來可能很笨,不過對方在同年級生當中可是一名狠角色。在那之後,我哥哥晉升到最上層的那幫分子。
約翰的交際手腕是我學不來的。我的問題都自己扛,我覺得如果找約翰幫我出頭,可能會拖他下水、害了他。七年過去了,我還是搞不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交到一個不值得信任的「朋友」,所以保守來說,我的社交能力非常有限。
因此雖然我有機會在中學重新展開人生,我卻不知所措。
我在聖瑪莉瑞克的頭兩年偶爾遭到霸凌。坦白而言,同學們會那樣對待我,我必須負起一些責任。我逼自己默默接受那些嘲弄和攻擊,但有時這並不是最好的作法。我一直壓抑,最終當然勢必爆發。我的小學同學就對此習以為常了。我的個性比較膽怯畏縮,但一旦被惹火,立刻力大無窮。有一、二個同學如此描述我脾氣發作,後來大家都叫我「狂怒帕茲」。
我最大的問題是我認為「我承認自己罪有應得」或「別人認為我罪有應得」,都是對我直接的攻擊。我跟嘲笑我的同學爭辯,經常都是先發作後才發問。我的班導普林先生把我叫到一旁,勸我換個方式應對。他要我別去理會;他說如果我不理會,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就這樣,父母及師長又給我同一個通關密語。我很努力聽他們的話去做,但有時行不通。我會久久悶不吭聲,然後一股腦兒宣洩而出。我現在明白為什麼那些同學覺得我這樣是個笑柄,尤其是那些沒事就愛作弄、激怒我的同學。但在當時我很難過,我希望大家喜歡我,但我一進聖瑪莉瑞克就知道我的願望不可能成真。
***
體育應該是我最拿手的科目之一。我在學校裡稱得上是飛毛腿,因此代表學校去參加越野賽跑。這項賽事我一直到二十多歲都還有參加,我後來代表我的城市和郡鄉去跑越野賽。
體育活動安排在下午,在布利斯林敦學校(Brislington School)的操場。布利斯林敦位於布里斯托的外緣,我們搭長途巴士過去,換上紅配黑的橄欖球運動上衣和條紋運動襪。我們會先跑越野賽,通常都是跑平地,接著是二十分鐘的橄欖球賽。學校裡主要的球類比賽,男生打橄欖球,女生則打曲棍球。
我喜歡跑步,而且一定是跑前五名。不過我討厭橄欖球,它形同合法化校園裡的肢體暴力。球過來的時候,我一定會接住,接著轉瞬間十八個男同學爭先恐後撲到我身上。這個動作原意是要圍堵搶球,但他們不是。他們把我團團圍住,對我拳打腳踢,事實上球早已落地。這是我在聖瑪莉瑞克最初幾年固定上演的戲碼,橄欖球賽令我心生恐懼。我總希望橄欖球場濕透了,不能使用,意思是越野賽跑可以跑久一點。
我也討厭體育課要共用更衣淋浴間,那地方是霸凌天堂。沒有師長在場監督,一群烏合之眾更會壯膽做壞事。我會先等大家洗完再進去,有時候沒問題,因為兩堂體育課之後有休息時間。然而,我常常被惡霸強押著頭進去,全身赤裸地被痛毆。看到我落難,大家只是幸災樂禍。
我對此習以為常。有時候「只是」語言霸凌,不過有時候是肢體霸凌。他們有時候會用領帶抽打我,而且常常故意針對鼠蹊部,你可以想像那有多麼痛。他們用力到領帶會「咻咻」作響。最糟的是更衣室沒有地方讓我躲,我只能完全任人宰割。
某天體育課下課後,我交到我在聖瑪莉瑞克的第一個朋友,真正的朋友。如往常一樣,我不想跟那些男孩一起沖洗,所以我等最後一個。結果等我回到停車場的時候,巴士已經開走了。
還有一個男同學也錯過回程的巴士:尼克。他跟我差不多高,有著黑色的短髮。我們倆的錢都不夠買車票回布里斯托市中心,恐怕只能走上六公里多到米德思聖殿,在那裡我們的悠遊卡才能搭公車。
體育場靠近威洛奇亞冰淇淋工廠,他們有對外販售的窗口;在踏上遙遠的路途之前,尼克大方請我吃冰淇淋。我們邊走邊吃邊聊,變成了好朋友。後來尼克跟我放學後會一起回家,因為我們搭同一班公車。他有最新的電玩遊戲,也有一輛腳踏車。他都會大方借我玩、借我騎,不過我對電玩並不是很在行。我打Spy Hunter還行,跟今日的電玩遊戲相比很低階,但它在當時可是引領市場的風潮。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錄音帶的聲音。
我們的背景差異向來不是問題,尼克很有家教,總是會為別人著想。他後來變成我在聖瑪莉瑞克最要好、最可靠的朋友。
然而,大部分的時候我都適應不良,班導在成績單上給我的評語是「好鬥」。大家似乎都很容易交到朋友,而我很努力跟同學和睦相處,但日子就是很難過。面對一群人時,我都是默默走開,因為我總覺得他們對我不懷好意。我的閱讀能力還是很強,書籍提供我一處安全的避風港。而這也表示我的功課很好,我在普林老師的英文課都是拿到優異的成績,多虧我有將各種讀物融會貫通。
聖瑪莉瑞克以「樓」為單位,不是一棟樓,是一層樓:校本部的每個樓層都有名稱,以各個捐款贊助學校的善心人士命名。我入學時,新生被分到詹姆士樓。詹姆士樓採行舊式教育,管教嚴格,體罰稱得上是家常便飯。壞學生會被嚴厲的樓長葛萊翰先生叫去懲罰。體罰是用「波西」打學生,也就是登祿普(Dunlop)球鞋。被打過的人講到時都臉色發白,而我們這些聽的人都發誓不要被打。
從第二年開始,我們換到位於桑默賽廣場的教育大樓。大樓建於1970年代,
建材使用大量的玻璃與混凝土。學期開始不久,老師們已經普遍認為我只要努力就能做得很好。我在英文和德文的表現特別優秀,在班上通常都是名列前茅。我數理科比較差,必須非常努力才能看到進步。
不過有一件事情讓我鬆口氣:第二年不用再做針線活了。我的手不靈巧,雖然學會了縫扣子,但是我實在看不出有何用途。第二年的家政課改學烹飪,包括設計菜單和實際料理。我還蠻喜歡的,學會做幾道料理,包括蛋白甜餅、麵包奶油布丁以及鄉村派。不過我最喜歡的做是料理鯖魚。有個星期二的早上,我們走進教室,發現每個人的料理臺上都有一條鯖魚。我們得把魚切開、取出內臟、清洗乾淨,然後填入餡料、放進烤箱裡烤。這些是我喜歡做的,我很高興學會廚藝,到現在我仍然喜歡下廚。
到了第三年,我晉身優等生的行列,因為我很努力讓學期成績進步了。我的主要問題是欠缺組織力,老是落得臨時抱佛腳的下場。完全跟老師想得不一樣,我並不是偷懶,只是組織力太差。除此以外,我知道自己的潛力會在最後一刻激發出來。我就是這樣考好每個考試的,我知道自己有時間壓力、只有一次機會。因此,我把做平日的回家作業當成在考試,時間到了,快做好。
我經常在搭巴士上學和回家的途中做功課。巴士經過路面坑洞時會跳動,
我的筆當然也會跟著跳動,所以字跡常常潦草到讓人看不懂。許多老師都說我的筆跟不上我的腦袋。整個求學時期,我都令老師們感到灰心,因為我回家功課都做不好,但考試又都能輕鬆通過。
同學們的霸凌行為在第三年時變本加厲。有一天體育課,一個惡霸在淋浴間裡把我推到在濕滑的地面上,然後一腳踩住我沒穿衣服的背大喊:「保羅˙帕茲死了!」圍觀的人跟著一起起鬨叫囂。喧鬧聲大到在體育館裡面的老師們都聽得見,但他們反而大聲叫我快一點準備好。
我恨不得自己真的死了。至少可以讓那些人稱心如意。我會站在遊戲區裡,看著大家跟身邊的人來往過生活,我問自己:「為什麼是我?」我究竟說了什麼、做了什麼讓他們如此痛恨我?又有一次體育課,同學們又對我拳打腳踢,我就問他們了。
「你們為什麼這麼討厭我?我對你們做了什麼?」
他們笑得更大聲。
「我們討厭你,因為你是保羅˙帕茲,,而且你還沒死!」
後來我的處境雪上加霜。我幫約翰還一本他之前沒還的課本。那是我們班在用的物理教科書,所以我覺得我是在做好事。物理老師賽凡爾先生不認為如此,指控我前一週偷書。我解釋給他聽,但可惜他不相信,在全班面前說我偷書。因為我一直堅持我沒偷書,老師叫我去教室外面罰站等下課。
那天下午要去布利斯林敦上體育,我最後一個走去坐巴士。眼前是一幅可怕的景象等著我。兩輛五十五人座、載滿男學生的巴士。兩輛巴士上的男同學全部站起來指著我大喊,「小偷!小偷!小偷!」我坐上我那輛,得到一樣的待遇。更糟的是賽凡爾老師跟我同車。有五十個男同學在對我大吼,而他跟坐在旁邊的老師充耳不聞地繼續聊他們的天,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我坐下任由他們喊叫,等他們自己覺得無趣停下來。他們持續了一陣子,我整個人情緒低落,尤其是兩輛車上的老師都沒有人出面制止。
我幾乎每天都遭受言語霸凌。不只如此,肢體暴力也是揮之不去――週一到週五,上學前、在學校裡、放學後。跟之前在赤斯特公園小學一樣,我盡可能每天都走不一樣的路回家,但是有困難,因為有幾名惡霸跟我搭同一班公車。
我也會盡量放學後留晚一點,但他們還是會糾眾等著圍堵我。唯一的例外是星期五下午,那是學校唱詩班每星期的第二次練唱時間,而且超過一小時。
有一天下雨,我們可以留在導師室,就這樣我躲過霸凌。其他的時候,我是坐以待斃的待宰羔羊。同年級有些女同學經常會幫我說話,要惡霸別煩我。然而,那些囂張的男同學會還以顏色:「噢,妳們喜歡他是嗎?」他們會開始嘲笑那幾名女同學,好像覺得我迷人是犯了滔天大罪。
午餐時間會發生「不痛不癢」的霸凌――搥人、踢人、嘲弄――但霸凌常常很嚴重。有一次,有一個討厭的女同學撿起一塊石塊砸向我的頭,我千鈞一髮及時躲過。一旁的那群男同學覺得很好笑,找來一塊石塊要她再丟一次。她照做了,不過這次丟得比較不準,讓我有機會跑開。
他們的霸凌行為有時非常狠毒。有一次在科學教室,當中一個比較壯的男同學從後面抓住我,鎖住我的雙臂推我去撞窗戶。我費力掙脫了,但後腦袋還是撞到開著的窗角,劃出一道十公分長的傷口,必須去醫院縫合。
當然,我沒有笨到告訴師長或父母發生什麼事。那群惡霸早已警告過我打小報告的下場。我跟老師說我是走路經過沒注意,不小心撞到的。從頭到尾,害我受傷的那個惡霸就站在我後面假裝關心,但其實他當然是想確定我沒告狀。
有時午餐時間我會去音樂教室躲起來。星期三我可以逃過一劫,那天是唱詩班每週的第一次練唱。然而,其他的日子我就沒那麼幸運了。唱詩班每週的另外一次練唱是在星期五。我想辦法跟音樂科的負責老師――威沃爾先生取得默契,他同意我加入練唱。擔任值日生的幾名女同學也心知肚明。後來我跟她們變成好朋友。如此一來,我就可以再避開自由活動區。
除了這樣之外,聖瑪莉瑞克校方不曾出面處理。我愈接近畢業時,校方愈漠視。曾經有一次,惡霸們從後面踢我,搶走我手上的東西亂丟,老師只是叫我課本要保管好,對那群惡霸卻視若無睹不吭聲。
高中最後兩年,我確實有向校方反映,但訓導主任也是跟之前的老師們一樣叫我不要去理會、不要有反應。後來我在我的櫃子上發現一張紙條,留言說放學後會有五十個人等著給我好看,要我準備進棺材。我有兩個星期沒去學校。我沒告訴父母關於霸凌的事情,只把感受留給我自己。無法找人傾吐讓我覺得更加孤獨,但我認為告訴他們等於是承認自己沒用。只要我不告訴任何人,包括雙親和兄弟姊妹,我就可以假裝這一切都沒發生。
認命接受肢體及言語霸凌對我造成極大的影響。我放棄自己的外表,而這只是使霸凌變本加厲。但我看不出在乎自己的形象有何意義,因為我知道那將無法改變我所受到的待遇。事實上,默默被欺負讓我覺得我這個人可有可無不重要。
我希望這一切結束,但就像小學時打算故意摔下樓梯一樣,想歸想,我不敢走極端。我困在一個不屬於我的世界裡――而更糟的還在後面。
從十二歲開始,我週二和週五有去參加海軍少年兵團。當初會有興趣參加,是因為我們家愛去波茲茅斯玩,那裡有海軍日和海軍基地。約翰跟東尼都有參加,不過東尼對於在隊上必須服從哥哥很有意見。
我們駐紮在哈特威爾斯(Hotwells)「訓練船探險營」(TS Adventure),那兒靠近昆布蘭盆地(Cumberland Basin),是布里斯托碼頭(Bristol Docks)的主要入口。海軍稱為石造巡防艦,也就是指陸地上的建築物,它還是有船桅,不過是為了典禮儀式之用。
海軍少年兵團對儀容的要求一絲不苟,意思是約翰跟我必須花上幾小時把釘鞋擦到像鏡面一樣發亮,銅製扣環像黃金一樣發亮。週二是清潔日,我們會穿二號制服:藍色襯衫及長褲。週五是閱兵日,我們會穿一號制服,也就是整套的水手服:外套、喇叭褲、項帶、海軍領、白帽。因為這樣裝扮的關係,約翰和我在上公車時總是引人注目。
航海技能測驗對我而言是一大挑戰,因為我拿繩索沒轍。在當幼童軍時學過的基本平結還可以,但其他的結都很難。可是我不放棄,最終有通過測驗獲得徽章。這表示我有資格爭取直屬長官的徽章,但是必須先通過「海上」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前往衛茅斯(Weymouth)和搭乘MFV――一艘自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保存下來的商用漁船。計畫是航行越過海峽到奧德尼(Alderney)和澤西(Jersey);學員輪流負責掌舵、留意漁業用的浮標,不讓它們勾住船的推進器。
出航那天,海面不平靜,風速高達七級。意思是我們無法前往海峽群島(Channel Islands)。我們的船像個小水桶一樣上下震盪,造成一些學員暈船。我沒事,事實上在四個兄弟姊妹當中,只有我不會暈車、暈船。看到其他的學員攤在一旁乾嘔,我覺得挺有意思的。
當時我十五歲,在學校裡遭受到最嚴重的霸凌。航程歷時五天,總共有十二個男生參加。船上有平民身分的大人隨行,我們這隊有曾任皇家海軍艦長的柏頓巴瑞先生。我都很早起,醒來時一定會看到柏頓巴瑞先生坐在我的床舖前凝視著我。他不發一語,只會悶聲說一個字「早」。柏頓巴瑞先生中等身高,有著灰白色的頭髮和鬍子。他看起來就是老水手的模樣。起初我對他的舉動沒有多想,覺得他只是剛起床要醒醒腦而已。
那時候我已經開始偶爾會抽菸,不過我並沒有菸癮,也不會真的吸入。我不確定是怎麼開始的,大概是因為約翰也抽吧。航程期間,柏頓巴瑞先生開始給我菸抽,我不以為意,不過我有注意到他只給我。接下來的幾天,他一直給我菸抽,我抽到頭痛,最後受不了不抽了。
我沒注意到――儘管一切都很明顯――原來我已經被鎖定。海上課程結束時,柏頓巴瑞先生問我可不可以留下來幫忙隊上年度大掃除。事實上,柏頓巴瑞先生有告訴我他因為跟學員走太近而遭到警告,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沒有反應。我應該要走開的,但我卻任由他對我做出踰矩的舉動。
一開始,柏頓巴瑞先生要我去他的辦公室,叫我坐在他腿上。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也不知道為什麼發生。我只覺得自己全身癱瘓、動彈不得。當時只有我們兩個,沒有任何人看到。我坐在他的腿上,他意有所指描述在船上看到我起床、我跟其他男生在一起很興奮的情形。然後他親吻我的嘴唇。他沒有就此打住。他找藉口要我去制服間,在那裡他對我上下其手。他撫摸我的大腿、抓住我的生殖器,但沒有得到他要的反應。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反應,我的身體沒有反應,我也沒有開口說話。對我而言,沒有任何事情發生。我沒有「興奮」,也不樂在其中。我盡量不跟他獨處,但他似乎完全不受影響。他會叫我去制服間或隊上的某個地方,然後對我上下其手。我不拒絕、不阻止,只是默默接受。
我為什麼讓他對我上下其手?我根本不要他碰我。我覺得自責又齷齪。我想大喊,但無論我多努力,我就是發不出聲音。我不斷狠狠搥打自己,問自己怎麼可以讓別人做出這樣的事。但我就是默許了那樣的行為,我從來沒有指出他的行為不對。我大可舉發他的,但我沒有。我不知道大家會不會相信我,而且因為我都沒有拒絕、叫他住手,大家會認為是我自己的錯。
猥褻行為斷斷續續超過一年。我無法直接面對,於是我開始躲避閱兵日。到後來時間一久,我什麼活動都不出現參加了。最後,總司令發現我已經缺席好幾星期。這是我說出真相的機會。我可以告訴他我的遭遇,解釋為什麼我不想再去。
我有說出真相嗎?沒有。我編了一個爛藉口,說我們家因為父親工作的關係已經搬到費爾頓(他當費爾頓高中的總幹事,必須住在校區裡),所以不方便繼續參加。現在我很清楚柏頓巴瑞先生的行為是錯的,但當時我只是怪自己。我覺得是我自己允許他那樣對我的。我很骯髒。我什麼都不是。因此我發生什麼事不重要。為什麼?因為我不重要。
與此同時,學校裡的身心霸凌最嚴重。大家說我沒用。難以承受的是,一百多個男同學用不堪入耳的髒話辱罵我,放話說我活不過這學期。不過,行動勝過言語。無論我人在哪裡,我的身體都得不到尊重,大家會抓住我、踢我的下體、
丟東西砸我、推我去撞東西。我是眾人的笑柄,他們不屑我。我根本不是一個人。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在海軍少年兵團發生的事情。原因有很多。我不知道是否會有人相信我,對方可是身為長官,只有我說、他說,沒有證人、證據。而且我沒有抵抗,始終保持沉默。然而,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一旦我說出來,我就是對別人、也對自己證明我什麼都不是,甚至比那更沒價值。
我遭遇的一切在在都如此證明。我只能咬牙承受,束手無策。我不必喜歡或參與,而我也沒有喜歡或參與。在我十五歲到十七歲的三年期間,我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我的感受如何,這些都不重要。我不過是一個玩物而已,任人剝削利用。
在這階段的遭遇影響到我後來的感情生活。每當有女性對我感興趣的時候,我總覺得自己是個騙子;我沒有安全感,拚命要抓住一切,結果逼走我在乎的人。我想要被愛,想要有一個人讓我關心,可是我覺得關心我的人遲早都會發現其實我什麼都不是,然後離我而去。
多年後,我第一次跟茱兒見面,我暗中祈求好運,一五一十告訴她我的遭遇。我害怕她聽完會走掉,但她沒有。她握住我的手,跟我說我們會一起攜手度過。認識她真是我三生有幸。
第五章
痛苦中也要高歌
砰!
一整個早上都在上課,突然間我右邊的座位發出一聲巨響打斷我的專注。隔壁同學的桌上躺著一個板擦,丟得真準。板擦並不是瞄準我的同學克里斯,而是要正好砸到他面前彈出一堆粉筆灰。我望向他的外套,已經從黑變白,顯然他剛才在發呆,才會沒看到有板擦飛過來。
「對不起,克里斯,我是不是有打擾到你啊?」威沃爾老師邊說邊走去拿回板擦。
威沃爾老師――我們在校外可以叫他的名字菲爾――是我在聖瑪莉瑞克最喜歡的老師。他除了板擦丟得準之外,也擔任音樂科的負責老師。
「對不起,老師,」克里斯答道。「我不會再犯了。」
「不要逼我下課後把你留下來,待會唱詩班還要練唱呢。」他對我和善地眨一下眼。
學校唱詩班的練唱是我的定心丸,幫助我面對混亂與心痛。有時它是我前進的唯一動力。威沃爾老師把我們操得很凶,我們每星期練唱兩次:星期三中午和星期五放學後。
我們唱的曲目很多樣,演出很多。唱詩班主要負責的演唱包括學期當中禮拜會的開始及結束、聖餐會(學校每學期開始時舉辦的宗教儀式),以及特殊的日子,例如耶穌升天節(Ascension Day)和科斯頓節(Colston Day)。
後者是紀念布里斯托捐助人愛德華˙科斯頓(Edward Colston),他在1709年時共同創辦學校。科斯頓節慶祝聖殿科斯頓學校(Temple Colston School)的成立,它後來與歷史更悠久的聖瑪莉瑞克合併,聖瑪莉瑞克成立於1571年。能夠加入唱詩班是我們的榮幸,因為全校每班只能分到三個座位參加科斯頓禮拜會。
科斯頓節的禮拜會有許多好處,例如下午不必上課、可以提早回家。這場禮拜會有兩項傳統。每個學生都會拿到一個十便士的硬幣和一個科斯頓麵包――有水果乾和糖粉、會黏牙的麵包,最初的禮物是兩個先令和一個麵包。麵包非常受歡迎,都會有人用十便士交換麵包。
聖誕節之前是唱詩班最忙碌的時候。我們會去探望當地的老人家,演唱詩歌和聖誕福音給他們聽。大家的反應都很好。我更常演唱變奏高音――與主旋律形成對位的高音――是我之前在聖伊文基督教會最愛唱的。後來我開始在唱詩班負責男高音,我會唱到忘我、繼續唱變奏高音,以至於嚇到站在我前面的女高音,因為她們習慣自己唱。
歌唱讓我解脫。除了讓我感到快樂之外,也讓我感到完整。無論周遭發生什麼事,在學校或任何地方,歌唱讓我覺得自己有能力改變現況。我讓人們微笑。碰到特殊的禮拜會或演出時,我的家人會全員到齊看我表演。當我覺得自己微不足道時,這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
快到聖誕節時,我們也會去米德思聖殿演出,那是通往布里斯托主要的火車站。我們幫當地的慈善機構募款,包括聖彼得安寧之家(St. Peter's Hospice)和收容所。我們在這裡得到的反應比較兩極,有人慷慨大方,有人粗魯無禮:有通勤的人抱怨我們擋住通道「很煩」,害他們趕不上火車。
我們唱詩班也會受邀參加婚禮,偶爾會有喪禮。我在聖瑪莉瑞克的第二年,有一次校長叫我去他的辦公室。我以為自己遭殃了,憂心忡忡站在外面等指示燈變綠後進去。沒想到校長伊丘斯先生是要跟我談一個罕見的提案。有一群住在布里斯托的非洲人來找他,他們需要一名歌手在王子的喪禮上演唱。我很高興,深感受寵若驚,伊丘斯校長想到要找我。喪禮在布里斯托貝德明斯特區的一家教堂舉行,我演唱瑟巴斯提安˙魏斯理(Samuel Sebastian Wesley)的頌歌《主啊,引領我》(Lead Me, Lord)。儀式很短,我獲得二十英鎊的謝酬。我將這筆錢跟送報的工資一起存起來,下次全家去度假時可以用。
除了聖誕節的表演之外,參加唱詩班還有一件大事,那就是巡迴演出。我在聖瑪莉瑞克就學期間,跟著唱詩班幾乎踏遍英國本土。
第一年,我們搭火車前往罕布夏(Hampshire)的溫徹斯特(Winchester),受邀去溫徹斯特大教堂演唱。我們相當早出門,到了之後就直接進大教堂排練。我們被告知排練一點結束,家長應該等我們。我就是從這次的經驗學到不要太相信時刻表。音樂家講求完美,威沃爾老師帶我們排練到將近兩點。傍晚就要回來正式表演,連吃個飯的時間都不太夠了,更不用說觀光。
大教堂建於中世紀,在裡面演唱真是太美了。你可以聽到我們的歌聲在裡面迴盪,令我感到非常自豪。教堂是一棟雄偉的建築物,匹配溫徹斯特在薩克森(Saxon)時期的地位――它是當時英格蘭的首府。教堂的窗戶很大,中殿非常長;事實上,司事告訴我們這個中殿是歐洲最大的。我不禁感到可惜,時間不夠我們在溫徹斯特到處逛逛。在那之後,威沃爾老師決定我們的行程不要再當天來回。以後去大教堂或當地教會演出時,我們會安排一週,因此有時間參觀一下附近的風景。他覺得車程浪費掉太多時間,如果我們無法遠行,能夠表演的地點就非常有限。
我們第一次遠行是去漂亮的史奇普敦(Skipton),位於風光明媚的約克夏谷地、布里斯托北部四小時的車程。為了能夠成行,我把送報賺得的工資存起來,爸媽再另外資助。我很期待去不同的地方和大教堂演唱,同時可以遊覽英國。
當然,旅遊當中我們沒有住飯店或旅館。事實上,我們連床都沒有!每個人的行李都有帶睡袋,我們就在教堂裡面打地鋪。有許多人還會帶氣墊床,於是整晚的打鼾聲和橡皮床墊的吱嘎聲此起彼落。我自己則是將睡袋直接鋪在教堂硬硬的地板上。
我們都是一起從米德思聖殿搭火車,威沃爾老師有一個省錢妙招。他請有火車票卡(成人可享六七折,而每位成人可以免費帶四個兒童)的家長給我們,因此省下大筆的火車車資。我們在火車上坐在一起,一路練唱要演出的曲目,火車上的乘客通常都很欣賞。
我們的三餐大部分都是在教堂裡吃,但是有時候會得到一英鎊的餐費,我們就會去當地的商家吃炸魚片薯條、、點飲料,或者也來根香腸。一九八四年的一英鎊比現在好用多了!我們不管做什麼都一起,根據值勤表,輪流負責洗衣服、準備三明治。我們三明治的選擇很豐富,醃牛肉、鮪魚美乃滋、雞蛋沙拉或是乳酪。
唱詩班很有向心力,不同於我在外面經歷的那個世界。在唱詩班裡,特別是大家一起遠行演出時,我覺得自己可以是一個有價值的人,而不是一個一文不值的東西。相對於在自由活動區所受到的嘲弄與暴力,唱詩班給了我一個喘口氣的機會。
第一趟的巡演令我大開眼界。我結交了許多朋友,當中有幾段友誼一直持續到今日。曾經有一回,我的兩個朋友,伊蓮娜˙貝利和露絲˙穆德偷溜到男生區找唱詩班的兩名男生。事實上,露絲已經嫁給那個她偷溜去找的男生――提姆˙戴伊,他也是我在聖伊文基督教會的一位同事。我有幾個老朋友都是在唱詩班巡演之行認識的。
那個星期過得有趣極了,我們在史奇普敦的教區教會表演,也在美麗的約克大教堂帶領晚禱。我們演出後不久,南端的翼廊被閃電擊中,引發的大火燒毀了屋頂,許多天花板的美麗圓形雕飾都無法倖免。不過才三個月前而已,我們就在那翼廊裡準備進入唱詩班的座位區。威沃爾老師帶我們跑了幾個當天來回的行程:有一次是去司卡博洛(Scarborough),還有一次在約克夏谷地健行一整天。我們還有去搭乘塞特爾—卡來爾(Settle-Carlisle)蒸汽火車。
隔年唱詩班去瑪格特(Margate),在那次的旅途當中,我發展了我第一段真正的暗戀,伊蓮娜˙貝利,就是我剛才說偷溜去找男生的兩個女生之一。伊蓮娜身材苗條,但不會過瘦,有著金色的長髮,她是我心目中完美無瑕的女孩。正因如此,我更加感到一籌莫展。遇到這種情況我就是沒望。我沒有經驗,而且我總認為如果開口邀約,女生一定會拒絕我。我的害羞讓我綁手綁腳。伊蓮娜清楚暗示我過許多次,但我都沒有拿出行動。我在聖瑪莉瑞克的就讀期間一直暗戀著伊蓮娜,可是始終沒有任何作為。然而,我們一直到畢業都保持著好朋友的關係,所以我並非一無所獲。
隔年唱詩班去康瓦耳的渡假勝地:聖艾文斯(St. Ives),藝術家特別鍾愛這片美麗的土地,理由很明顯。我弟弟東尼是第一次參加巡演。抵達第一晚,我們很快排練一下,然後準備就寢。原本在大廳裡的老舊鋼琴――走音嚴重,已經功臣身退――壓到了東尼的睡袋。我們在大廳裡第一次排練之後,不知怎地鋼琴被推到這裡。
我們合力想推開,結果沒用――我們以為沒用!東尼就去拉他的睡袋,沒想到鋼琴突然散開倒下,發出巨大的聲響把他嚇了一大跳。東尼不但嚇到,而且心煩,想說他這下有麻煩了。不過後來威沃爾老師發現的時候笑到臉紅,不是氣到臉紅。原來鋼琴這麼一摔摔得好,音準好多了,所以東尼可說是幫它了一個忙。
唱詩班去北威爾斯的巡演也令人記憶深刻。我們在蘭迪德諾(Llandudno),一樣也是在教區教會打地鋪。管理沒有很嚴格,因此我們有自由去蘭迪德諾的海濱邊散步邊大聲唱歌。飯店和民宿裡的遊客聽到我們在唱《福音》(Godspell)一定覺得很奇怪。我們合資由一個學長去買啤酒。稱不上是狂歡,我們頂多喝了一罐,而且空罐有好好丟進垃圾桶。然後我們回教會,一路大聲高唱《日復一日》(Day by Day)。
唱詩班的巡演對我而言是難得的經驗。跟其他的成員在一起,讓我有歸屬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我,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討厭我。在唱詩班裡我可以說話、談笑,身處別處我就沒有辦法。
我們的足跡踏遍許多美好的地方,包括蘇格蘭西岸的歐班(Oban)。之後從那兒到位於內赫布里底群島(Inner Hebrides)艾歐納島(Iona)寧靜的修道院。艾歐納有著一片一片的白沙,若非四月冷風,你會以為自己置身在加勒比海的沙漠島嶼。此行我用一英鎊買羊肚燒和薯條,每天晚餐吃的都一樣。我是在蘇格蘭愛上風景攝影的,蘇格蘭呈現出非常獨特的地貌。
我跟唱詩班的最後一趟巡演是去大湖區(Lake District)。這次我們不是睡睡袋打地鋪,而是投宿鷹首青年旅館。我愛上此地,也從此愛上健行。我去爬康尼斯頓老人峰(Old Man of Coniston),那天情況很不好,但我會看地圖,而且雲層漸漸散去。我爬得很累,同時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因為我走得太快,小腿像是著了火,不過一切都很值得。大湖區是地球上最美的地方之一,而過去十五年來我都有再回去造訪。四周湖光山色一片寧靜,我的內心舒坦不少,更有力量面對自己的處境。
跟著唱詩班到處演唱遊歷,我的心靈獲得滋養。我們總能呼吸新鮮的空氣,大家一起散步令我感到愉快。有著我的35mm全自動相機,我可以捕捉任何一刻。除此之外,我也可以留住喜愛的景象,可能是同一個地方,但每天所呈現的感覺不同。攝影教了我一件事:角度能夠改變一切;景色相同,看你怎麼看――就像人生一樣。
我有時認為是唱詩班讓我安然度過學校生活。週三中午和週五晚上的練唱讓我可以躲過惡霸,而且得到在別處得不到的歸屬感。唱詩班的同學對我沒什麼意見,或許因為他們在學校也不受歡迎吧。每當我開口唱歌的時候,我覺得所有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我沉浸在音樂裡、忘了自我。大家會欣賞我的表演,除了學校不算之外;在學校裡,連唱詩班的同學看到我被欺負都視若無睹。
大致上來說,我在唱歌時是受到歡迎的。只有此時,我才真正相信自己有了歸屬。我無法具體說出原因,但我想如果弄懂歌唱給我的感覺,那魔力恐怕就會消失。歌唱對我而言是很自然的事,我不必多想。它是我人生這個階段唯一不變的好事。我的歌聲是我的朋友,有時我覺得它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似乎唯有唱歌才會引起周遭的共鳴。我越唱越想成為專業歌手。那是我這輩子的夢想,但我不曉得要如何圓夢,尤其是我的考試成績不盡理想。
我在聖瑪莉瑞克的第五年,課業變得很沉重。我名列優等生之列,大部分的科目理應報考GCE(一般教育檢定考試)普通級。然而,不是每位老師都對我有信心;雖然我已經有進步,但他們認為我沒有盡全力。因此除非我自費報考普通級,否則他們要我第一級德文報考CSE(中等教育檢定考試)入門級。
我用送報賺的錢自己報名德文普通級的考試,因為我有信心證明老師看錯我。而我也做到了。我通過了德文普通級,對此感到非常滿意。其他的科目則各有好壞:宗教研究考得很好,歷史和英國文學也都過了;可是我太早考英文,結果沒有預期考得好。另外,我數學和物理只拿到中等的CSE第三級成績。如我之前所言,我曾經考慮加入海軍當技術兵,但現在看來我不可能走工程這條路了:在英國,有些專業沒有一定的成績不能念。
然而,我最大的失望是我的音樂普通級考試。基礎樂理我考得還好,但進階級就有點吃力了。我雖然熱愛音樂,但缺乏作曲的技能。事實上,我的作曲能力很差。不僅如此,演奏之前我還受了傷。有一個男同學又開始打我,我動怒打回去;可是因為我根本不習慣還手,結果握拳方式錯誤,弄斷自己的拇指。我是右撇子,卻只能用我的左手――下場可想而知。
最後,我的表演得到A。我錄製海頓《創世紀》(The Creation)的《諸天同述說》(The Heavens Are Telling),四部都有唱: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當時我已經變聲,但並不是一般所說的破嗓。很不幸地,我的作曲技能(或者應該說我乏善可陳的作曲技能)拉低了分數,最後我的總分只拿到E(低空飛過,比這低就是死當)。我真的非常失望,威沃爾老師也是。他覺得我的樂理部分沒考好,不過他也同意我實在沒有作曲天分。
我當時覺得考砸音樂普通級等於粉碎了從事專業演唱的夢,因為這代表我不能念A級音樂了。而當時我不懂,以為那是通往專業演唱唯一的路。反正我也擔心自己沒有當專業歌手的天分。專業歌手有可能飽受批評,我不確定自己將會如何應對。我怕自己不夠堅強,無法承受放大鏡的檢視。我的雙親都很支持我,可是我從來都沒有告訴他們我想要走唱歌的路。我認為歌唱是我的,不屬於別人。
我回頭參加當地的歌唱比賽,在布里斯托群英會大放異彩。我贏得「音樂廳吉爾伯特蘇利文獎」(Musical Theatre and Gilbert and Sullivan),演唱雷歐納德˙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創作的《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當中的《瑪莉亞》(Maria),和出自《禁衛軍》(Yeoman of the Guard)的《從他的嚴酷桎梏解脫》(Free from His Fetters Grim)。這些成就令人非常開心,因為我最初幾年不曾在布里斯托群英會贏過任何獎項。儘管如此,講評還是讓我很緊張,我很怕評審說我唱得不夠好,但只有歌唱讓我覺得自己有用。
我決定不考慮從事歌唱了,而是把歌唱當成嗜好。我不認為自己會成為全職歌手。關於這個結果,我並不難過或失望,只覺得不可避免。歌唱是我在身處逆境時給自己的安慰。我不想強求。它只屬於我一個人。至於工作,我另謀出路。
雖然音樂科只得到E,但我的各科平均總成績足以讓我完成中學的最後兩年。我選修進階級的宗教研究和歷史,以及新的GCSE(中等教育一般檢定考試)美國研究。宗教研究和歷史是我拿手的科目。有一陣子我考慮當牧師,跟我七歲的時候一樣,但動機――因為這份工作讓我可以唱歌――不對。牧師是神聖的職務,不是隨便的一個工作,所以我排除了這個可能。
我修的所有科目都需要大量的閱讀,這對我是如魚得水。除此之外,我在宗教研究課只有一個同學跟我同年級,因此老師對我們很照顧。課程要求的標準很高,特別是在第一年的時候。我對美國歷史及文化很有興趣,包括阿米什人(Amish)、獨立戰爭的根源、以及波士頓茶黨之後造成的重要影響。
學年末的A級模擬考我考得很好,得到兩個C。該是考慮大學的時候了。我的前三志願分別是紐卡索(Newcastle)、諾丁翰(Nottingham)、艾克塞特(Exeter)。艾克塞特大學沒有錄取我,不過我有去紐卡索和諾丁翰面試,都有獲得入學許可。
很不幸地和從前一樣,我的散漫又來攪局。我又開始拖拖拉拉,到最後才加緊趕工。主要是因為我跟一個位於北布里斯托、稱為「布里斯托天主教音樂人」的團體一起參加吉伯特蘇利文的一些演出,而後來我投入愈來愈多的時間。是教會裡的一名教友介紹我認識這個團體的。我只屬於合唱部,不過他們經常要我代替獨唱部的成員。我的A級測驗即將來臨,而我的第一次正式演出也迫在眉梢。我唱得愈多,成績就掉得愈低。
學校裡當然有人因此而不高興。火上添油的是,我開始在威特洛司超市兼差當補貨員,因此時間變得更少。負責測驗的老師逼我用功趕進度,不過我的學科老師們都給我支持。他們習慣我念書的方式,相信我只要再加一把力就能順利過關。
然而,一切都在《皮納福號軍艦》(HMS Pinafore)首演的那晚改觀。
當時我正要前往衛斯伯里公園參加演出。我已經搭了公車到伊斯特維的特易購,準備轉車前往亨利茲,然後再步行到紐曼廳(Newmann Hall),也就是表演的所在地。我從第一班公車下來,看到我要轉的公車停在對街上,沒多想就繞到車頭前要過馬路。
接著我眼前一片黑。
我張開眼睛看見一群人圍著我。我感到很茫然,試圖起身。
「我得去亨利茲,」我虛弱說道。「我七點半要登臺。」
「你只能待在這裡等救護車,年輕人,」有一個關切的聲音說道。
說話的人是開車撞到我的駕駛,他是一名住在魚塘區的醫師,出門買東西。我過馬路太不小心了:從公車的前面,當然看不到公車後方有車輛開過來。我被送到福蘭契(一家我很熟的醫院)。我從救護車被抬下來,醫院要我驗尿。還沒照X光。我一跛一跛走進病人專用的洗手間,打開全部的水龍頭,折騰了好久,總算順利尿出來。我看起來一定很怪,身穿病人袍子,手上拿著裝滿尿液的塑膠瓶跛行。
檢查報告出來後,我被送到第十三區病房。醫師擔心我的腎臟,因此安排我隔天照X光。不過在那之前,他們先讓我服下染劑以檢查我的腎臟。染劑喝起來、聞起來都很恐怖,又不能喝其他的東西配,所以那個令人作嘔的怪味道一直留在我的口裡,一整天遲遲無法消退。
檢查傳來壞消息。醫師發現我不但腎臟嚴重瘀傷,而且第四節腰椎有一道細微的裂縫。意思是我必須住院一星期,之後要限制活動復健。這對我真是全天下最糟糕的消息,我當晚的演出泡湯了,而且離我的A級測驗只剩三星期。
我手上沒有確切的測驗日期。我跟那區病房的護理長解釋我的情況,她人很親切,不過說起話來有點霸氣。她說如果我的學校告知確切的測驗日期,我就可以在醫院的學校考,因為他們也是合格的考場。我的父母跟那間學校聯絡,但沒有回音。
我出院後回家休養,連續兩週戴頸圈、坐輪椅。儘管身體欠安,我還是去紐曼廳欣賞布里斯托天主教音樂人演出的《皮納福號軍艦》。我坐在輪椅裡,位居音樂廳最棒的中間座位。有一件事很有趣,音樂廳有愛心洗手間,可是我把輪椅留在外面,自己走進一般的男士洗手間。此舉引起幾名熟人發笑。
學期過半時,我去看我的家庭醫師古森醫師。他說我的情況不適合去考試,
但還是同意幫我開醫師證明呈交給考委會。然而那天晚上十點半,我們家的電話響起。來電的是負責畢業班的老師。
「不必麻煩改了,」她告訴我,「你明天早上九點考第一場A級考試。」
我整個人震住。我問了好幾次測驗日期,但都沒有人告知。更糟的是,我有要求將我的座位從頂樓換到一樓大廳裡,免得我還得爬上爬下的。儘管我的情況特殊,他們的回應還是:無法保證。
果然,隔天早上我抵達學校,考場人員告訴我無法換到大廳應試,因為座位都滿了。我聳聳肩,然後費力爬了八排樓梯上到四樓。我將醫師證明交給監考老師後入座。我六科都是在四樓考。沒有電梯可坐,意思是我每科都考得很痛苦。我沒有告訴家人。我在人生當中遇到的每一個問題,我覺得我都必須自己解決。
我盡力了,但疼痛影響到我的專注。我的醫師說得沒錯:我不應該參加考試。我唯一通過的是GCSE美國研究,得到C,但大部分是靠我過去兩年的作業加分。至於其他的科目,我很慚愧有兩科A級沒過。我後來得知監考老師沒有轉交我的醫師證明:他覺得我沒有用功準備A級,所以不應該為我破例。
我真的很想放棄A級,因為我太氣學校的冷漠。幸好我有堅持下去,隔年一月全部重考、通過。在那之前,我去了赤斯特、南安普敦、普利茅斯等地的大學面談。我在申請普利茅斯的聖馬克聖約翰大學時,校方說只要我通過A級測驗就可以入學。我看到監考老師時,他特別說:「你是靠實力,做得好。」我沒告訴他其實我在考卷上答得比較少。
最後我取得大學的入學資格。此時我考慮的工作是零售業管理,比起當專業歌手,朝這行走顯得安穩、可靠、風險低。我要問的是,在歷經中學的種種試煉之後,我能否在大學擁有一個全新的開始。我當然希望我可以。
第四章
中學生活
「我說帕茲啊,你要去哪裡念中學?」
小學最後一年的遊戲區,惡霸們突然對我未來的教育感到有興趣。
「懷特菲,」我指出魚塘區的一間中學。
「真沒想到,」大魔頭見獵心喜磨拳擦掌。「我也是要去念那間。看來我可以幫你適應一下新生活,介紹幾個新同學給你認識,」他乾笑一聲說道。「暑假後見囉。」
我看著那群惡霸笑鬧離去,知道可以繼續整我讓他們感到很爽。我看著他們走掉,暗自笑了一下。他們不知道我根本不是要去讀懷特菲,而是跟我們家其他的孩子一樣讀布里斯托中部的聖瑪莉瑞克學校,有一個嶄新的開始。
聖瑪莉瑞克是一所接受政府補助的教會學校,當地人認為它跟公立學校差不多(英國的公立學校等於美國的私立學校)。學校享有卓越的學術名聲,因此入學的競爭非常激烈。學生和家長都必須受洗,而且固定參加禮拜:你必須提供教區牧師或司鐸簽名的出席證明。好在我父親是全聖教會的執事之一,所以這點不是問題。
此時我哥約翰已經在聖瑪莉瑞克讀兩年了。他在學校的人緣很好,長袖善舞,即使面對作威作福的惡霸時也很吃得開。有一天他在魚塘區送報時發現路上有隻死狐狸,他跑回家拿麵包刀去把狐狸的尾巴割下來。有不同的人出價要跟他買,他最後賣給出價最低的那個人。聽起來可能很笨,不過對方在同年級生當中可是一名狠角色。在那之後,我哥哥晉升到最上層的那幫分子。
約翰的交際手腕是我學不來的。我的問題都自己扛,我覺得如果找約翰幫我出頭,可能會拖他下水害了他。七年過去了,我還是搞不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交到一個不值得信任的「朋友」,所以保守來說,我的社交能力非常有限。因此雖然我有機會在中學重新展開人生,我卻不知所措。
我在聖瑪莉瑞克的頭兩年偶爾遭到霸凌。坦白而言,同學們會那樣對待我,我必須負起一些責任。我逼自己默默接受那些嘲弄和攻擊,但有時這並不是最好的作法。我一直壓抑,最終當然勢必爆發。我的小學同學就對此習以為常了。我的個性比較膽怯畏縮,但一旦我被惹火,立刻力大無窮。有一兩個同學如此描述我脾氣發作,後來大家都叫我「可怕帕茲」。
我最大的問題是我認為「我承認自己罪有應得」或「別人認為我罪有應得」都是對我直接的攻擊。我跟嘲笑我的同學爭辯,經常都是先發作後才發問。我的班導普林先生把我叫到一旁,勸我換個方式應對。他要我別去理會;他說如果我不理會,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就這樣,父母及師長又給我同一個通關密語。我很努力聽他們的話去做,但有時行不通。我會久久悶不吭聲,然後一股腦兒宣洩而出。我現在明白為什麼那些同學覺得我這樣是個笑柄,尤其是那些沒事就愛作弄激怒我的同學。但在當時我很難過,我希望大家喜歡我,但我一進聖瑪莉瑞克就知道我的願望不可能成真。
體育應該是我最拿手的科目之一。我在學校裡稱得上是飛毛腿,因此代表學校去參加越野賽跑。這項賽事我一直到二十多歲都還有參加,我後來是代表我的城市和郡鄉去跑越野賽。
體育活動安排在下午,在布利斯林敦學校的操場。布利斯林敦位於布里斯托的外緣,我們搭長途巴士過去,換上紅配黑的橄欖球運動上衣和條紋運動襪。我們會先跑越野賽,通常都是跑平地,接著是二十分鐘的橄欖球賽。學校裡主要的球類比賽,男生打橄欖球,女生則是打曲棍球。
我喜歡跑步,而且一定是跑前五名。不過我討厭橄欖球,它形同合法化校園裡的肢體暴力。球過來的時候,我一定會接住,接著轉瞬間十八個男同學爭先恐後撲到我身上。這個動作原意是要圍堵搶球,但他們不是。他們把我團團圍住,對我拳打腳踢,事實上球早已落地。這是我在聖瑪莉瑞克最初幾年固定上演的戲碼,橄欖球賽令我心生恐懼。我總希望橄欖球場濕透不能使用,意思是越野賽跑可以跑久一點。
我也討厭體育課要共用更衣淋浴間,那地方是霸凌天堂。沒有師長在場監督,一群烏合之眾更會壯膽做壞事。我會先等大家洗完再進去,有時候沒問題,因為兩堂體育課之後有休息時間。然而,我常常被惡霸強押著頭進去,全身赤裸被痛毆。看到我落難,大家只是幸災樂禍。
我對此習以為常。有時候「只是」語言霸凌。不過有時候是肢體霸凌。他們有時候會用領帶抽打我,而且常常故意針對鼠蹊部,你可以想像那有多痛。他們用力到領帶會「咻咻」作響。最糟的是更衣室沒有地方讓我躲,我只能完全任人宰割。
某天體育課下課後,我交到我在聖瑪莉瑞克的第一個朋友,真的朋友。如往常一樣,我不想跟那些男孩一起沖洗,所以我等最後一個。結果等我回到停車場的時候,巴士已經開走了。
還有一個男同學也錯過回程的巴士:尼克。他跟我差不多高,有著黑色的短髮。我們倆的錢都不夠買車票回布里斯托市中心,恐怕只能走上六公里多到米德思聖殿車站,在那裡我們的悠遊卡才能用來搭公車。
體育場靠近威洛奇亞冰淇淋工廠,他們有對外販售的窗口,在踏上遙遠的路途之前,尼克大方請我吃冰淇淋。我們邊走邊吃邊聊,變成了好朋友。後來尼克跟我放學後會一起回家,因為我們是搭同一班公車。他有最新的電玩遊戲,也有一輛腳踏車。他都會大方借我玩、借我騎,不過我對電玩並不是很在行。我打Spy Hunter還行,跟今日的電玩遊戲相比很低階,但它在當時可是引領市場的風潮。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錄音帶的聲音。我們的背景差異向來不是問題,尼克很有家教,總是會為別人著想。他後來變成我在聖瑪莉瑞克最要好、最可靠的朋友。
然而,大部分的時候我都適應不良,班導在成績單上給我的評語是「好鬥」。大家似乎都很容易交到朋友,而我很努力跟同學和睦相處,但日子就是很難過。面對一群人時,我都是默默走開,因為我總覺得他們對我不懷好意。我的閱讀能力還是很強,書籍提供我一處安全的避風港。而這也表示我的功課很好,我在普林老師的英文課都是拿到優異的成績,多虧我有將各種讀物融會貫通。
聖瑪莉瑞克以「樓」為單位,不是一棟樓,是一層樓:校本部的每個樓層都有名稱,以各個捐款贊助學校的善心人士命名。我入學時,新生被分到「詹姆士樓」。詹姆士樓是採行舊式教育,管教嚴格,體罰稱得上是家常便飯。壞學生會被嚴厲的樓長葛萊翰先生叫去懲罰。體罰是用「波西」打學生,也就是登祿普(Dunlop)球鞋。被打過的人講到時都臉色發白,而我們這些聽的人都發誓絕不要被打。
從第二年開始,我們換到位於桑默賽廣場的教育大樓。大樓建於1970年代,建材使用大量的玻璃及混凝土。學期開始不久,老師們已經普遍認為我只要努力就能做得很好。我在英文和德文的表現特別優秀,在班上通常都是名列前茅。我數理科比較差,必須非常努力才能看到進步。
不過有一件事情讓我鬆口氣:第二年不用再做針線活了。我的手不靈巧,雖然學會了縫扣子,但是我實在看不出有何用途。第二年的家政課改學烹飪,包括設計菜單和實際料理。我還蠻喜歡的,學會做幾道料理,包括蛋白甜餅、麵包奶油布丁、以及鄉村派。不過我最喜歡的做是料理鯖魚。有一天星期二的早上,我們走進教室發現每個人的料理臺上都有一條鯖魚。我們得把魚切開、取出內臟、清洗乾淨,然後填入餡料、放進烤箱裡烤。這些是我喜歡做的,我很高興學會廚藝,到現在我仍然喜歡下廚。
到了第三年,我晉身優等生的行列,因為我很努力讓學期成績進步了。我的主要問題是欠缺組織力,老是落得臨時抱佛腳的下場。完全跟老師想得不一樣,我並不是偷懶,只是組織力太差。除此以外,我知道自己的潛力會在最後一刻激發出來。我就是這樣考好每個考試的,我知道自己有時間壓力、只有一次機會。因此,我把做平日的回家作業當成在考試,時間到了,快做好。
我常常都是在公車上做功課的,上學和回家的途中。公車經過路面坑洞時會跳動,我的筆當然也會跟著跳動,所以我的字跡常常潦草到讓人看不懂。許多老師都說我的筆跟不上我的腦袋。整個求學時期,我都令老師們感到灰心,因為我回家功課都做不好,但考試又都能輕鬆通過。
同學們的霸凌行為在第三年時變本加厲。有一天體育課,一個惡霸在淋浴間裡把我推到在濕滑的地面上,然後一腳踩住我沒穿衣服的背大喊:「保羅.帕茲死了!」圍觀的人跟著一起起鬨叫囂。喧鬧聲大到在體育館裡面的老師們都聽得見,但他們反而是大聲叫我快一點準備好。
我恨不得自己真的死了。至少可以讓那些人稱心如意。我會站在遊戲區裡,看著大家跟身邊的人來往過生活,我問自己:「為什麼是我?」我究竟說了什麼、做了什麼讓他們如此痛恨我?又有一次體育課,同學們又對我拳打腳踢,我就問他們了。
「你們為什麼這麼討厭我?我對你們做了什麼?」
他們笑得更大聲。
「我們討厭你,因為你是保羅.帕茲,而且你還沒死!」
後來我的處境雪上加霜。我幫約翰還一本他之前沒還的課本。那是我們班在用的物理教科書,所以我覺得我是在做好事。物理老師賽凡爾先生(Mr. Samphire)不認為如此,指控我前一週偷書。我解釋給他聽,但可惜他不相信,在全班面前說我偷書。因為我一直堅持我沒偷書,老師就叫我去教室外面罰站等下課。
第一部
開端
第一章
童年時期
「來比看誰快!」
我的老家在布里斯托(Bristol)。某一個晴朗溫暖的夏日,母親帶我和我哥――約翰――去維索公園(Vassals Park)郊遊踏青。維索公園又叫做「歐伯里園區」(Oldbury Court Estate),是市內最棒的綠地之一。公園歷史悠久,早在1806年的《地籍清冊》(Domesday Book)就已經列入,但我當時年紀小,才不管那麼多,我只想盡情奔跑玩樂。
一到公園,我跟約翰就往遊戲區衝。遊戲區裡面有盪鞦韆、沙坑、以及早期克難式的跑步機:木製的轉軸搭配一組金屬管。
「你一定沒我快,」...
目錄
前言 賽門‧柯威爾
序曲
第一部 開端
第一章 童年時期
第二章 求學時期
第三章 歌唱
第四章 中學生活
第五章 痛苦中也要高歌
第二部 掙扎
第六章 上大學
第七章 意想不到的機會
第八章 海外歌唱
第九章 尋愛
第十章 開口唱歌劇,開刀保健康
第十一章 走入婚姻:病痛或健康都相守
第三部 成功
第十二章 《英國星光大道》
第十三章 錄製專輯
第十四章 馬不停蹄
第十五章 回首來時路
謝辭
前言 賽門‧柯威爾
序曲
第一部 開端
第一章 童年時期
第二章 求學時期
第三章 歌唱
第四章 中學生活
第五章 痛苦中也要高歌
第二部 掙扎
第六章 上大學
第七章 意想不到的機會
第八章 海外歌唱
第九章 尋愛
第十章 開口唱歌劇,開刀保健康
第十一章 走入婚姻:病痛或健康都相守
第三部 成功
第十二章 《英國星光大道》
第十三章 錄製專輯
第十四章 馬不停蹄
第十五章 回首來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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