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生命敘事本體之幻滅與崩毀的故事,
一回涉及情感與記憶之雙重辯證的完美詮釋。
一九五九年,湯姆.畢丹華剛滿八歲,缺乏親情關愛,又被送往冷酷無情的寄宿學校就讀,期間屢遭同學霸凌與師長的欺辱;對他而言,目前為止的生活,乏善可陳,唯一足堪告慰的,是他自幼構築而起的西部幻想世界,落日黃沙,萬馬奔騰,直到與心目中的螢幕牛仔英雄相遇的那一刻起,才發現所有的美好幻夢宛如一座虛構的世界,並且逐步邁向傾圮的一端……
二○○七年,湯姆正陷於人生與婚姻的低處,一路以來發生的事,讓他與生命的理想本質漸行漸遠。某日當他獲知關係疏遠的兒子涉嫌軍事謀殺案,才重新開啟了埋藏心中多年的童年之秘,以致不得不正視規避已久的心魔。當他著手於挽救孩子人生的同時,等同在追回自己垂死的生命光影……
在撼動人心的文字裡,層層揭開一個以美國西部神話作為龐大英雄幻象隱喻之現代人情感蜃影的崩毀過程,在語言、情緒、爭鬥等等暴力真相的呈現下,深度剖析人性之暗面,並探究人們對於愛與身份的追索。
故事從凡常家庭衍生而出,每個人的理想、秘密,都可能成為讓自己沈溺或陷落的無形壓力,而所有的情感表達都是堅韌而又同時脆弱的。一如人的性格皆有明暗兩面,書中透過湯姆的視角,進行一場跨時空與跨種族的情感辯證與審視;過往記憶可能是一種阻礙,也可能得以從中脫困,關鍵在於自己的心能否克服恐懼的吞噬。本書既為當代社會現狀的聚焦與縮影,亦是人際關係與情感層面的多重顯影,在緊扣的情節發展與高密度的文字語法中,成為一道具體而微的發光敘事體。
本書特色:
全球熱銷1500萬本《輕聲細語》(The Horse Whisperer),作者尼古拉斯.埃文斯(Nicholas Evans)最新力作!
為了著手挽救孩子人生的同時,卻等同追回自己垂死的生命光影……
一部令人心碎、沈溺、低迴不已的小說。
一場跨時空與跨種族的情感辯證與審視,交織出一個令讀者心碎、迷惘如如史詩般的情感地圖。
作者簡介:
尼古拉斯.埃文斯 NNICHOLAS EVANS∣作者
1950年出生於英國伍斯特郡(Worcestershire),在牛津大學師習法律,以一級榮譽學位畢業。大學時代曾熱衷劇場活動,他說:「我本來以為想當演員,好在發現自己並不擅長演戲,省得一輩子麻煩。」於是轉而開啟創作之路,畢業後在《紐卡索紀事晚報》(Newcastle Evening Chronicle)擔任記者,七○年代末,轉往倫敦為時事節目《周末世界》(Weekend World)撰稿,而後又擔任《南岸秀》(South Bank Show)的執行製作,三十多歲的年紀時,已著手執導、編劇多部電視電影,並於1982年起,製作了多位藝術工作者的紀錄片,多次榮獲國際大獎。
1993年,他在英國西南部偶遇一名鐵匠,談述了有關馬語者(Horse Whisperers)—具有為馬匹療傷之天賦—的故事,而這也開啟了他首部小說的契機。1995年秋天,初試啼聲之作《輕聲細語》(The Horse Whisperer),全球熱銷超過1500萬本,榮登20餘個國家的暢銷榜首,並擁有超過36種譯本,更於1998年被改編為電影,由勞勃瑞福(Robert Redford)自導自演,與克莉思汀史考特湯瑪斯(Kristin Scott Thomas)聯袂演出。其後,埃文斯始終維持著極穩定創作的質量,作品如《The Loop》、《The Smoke Jumper》與《The Divide》均在全球暢銷書之列,目前定居在德文郡(Devon),持續為讀者創造深諳人性、洞悉生命的故事之新篇章。《無畏之心》(THE BRAVE)為作者2010年最新力作。
作者官方網站:www.nicholasevans.com
譯者簡介:
司徒懿
台師大譯研所筆譯組畢業,現為專職譯者,熱愛遨遊於文字天地,譯有《林布蘭幽魂》、《簡明質性研方法分析》、《懂得搭配詞,英文就漂亮—日常生活篇》等書,合譯有《魔鬼福音書》、《卯上台塑的女人》、《解析質性研究法與資料》等,其他譯作陸續出版。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王 丹 哈佛大學歷史系博士 宇文正 聯合報副刊主任 李奭學 中研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研究員 郝譽翔 知名作家
馮品佳 交通大學外文系教授 曾珍珍 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教授 藍祖蔚 知名影評人 —誠摯推薦
各界媒體推薦
「扣人心弦,跌宕起伏,情節緊湊,令人低迴不已!」
—《泰晤士報》(The Times)
「對於愛與人心,埃文斯有獨到見解。」
—《每日鏡報》(Daily Mirror)
「埃文斯以雙重敘事線,昔今交錯毫不留痕跡,故事最後父子面對各自深藏的秘密,共同承受那不可承擔之重。埃文斯巧妙揉合各種題材,能滿足各種大眾口味。」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一如既往,埃文斯擅於鋪陳複雜緊張的關係,情節穿越時空架構,字裡行間流露對身份、忠於自我原則的深刻思索。」
—《書目》雜誌(Booklist)
「昔與今、父與子、愛與恨,種種鮮明對照、相似並置,在本書中交織得恰到好處,同時又界線模糊,讓人難分難辨……讓人想一口氣讀完!」
—《每日快報》(Express)
「作者以巧妙筆觸探索何謂『幻滅』,旨在述說英雄到頭來往往只是一抹假象。」
—《劍橋時報》(Oxford Times)
「埃文斯說故事功力一流,情節架構無可挑剔,描寫景色游刃有餘,讓人手不釋卷,欲罷不能。書迷絕不會失望的。」
—《愛爾蘭獨立報》(Irish Independent)
「他的文字栩栩如生,處處讓人驚喜!」
名人推薦:王 丹 哈佛大學歷史系博士 宇文正 聯合報副刊主任 李奭學 中研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研究員 郝譽翔 知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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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SEMPER FORTIS
男孩跟在守衛身後,走過一道長廊,看著守衛寬大的臀部左搖右擺,掛在皮帶上的手銬、警棍和一大串鑰匙隨著他的步伐不停噹啷噹啷響。這男人的藍色襯衫背後沾著汗漬,不時會伸出手掌抹抹脖子。男孩雖然來過這所監獄,但從未來到過這裡。光禿禿的牆面粉刷上白色油漆,沒有一面窗戶,掛在天花板上的螢光燈罩黑點斑斑,佈滿蚊子屍體。空氣凝滯悶熱,瀰漫著高麗菜腐敗的味道。他聽到遠方傳來好多聲音,有人尖叫、有人譁笑,還有金屬門開闔的哐啷聲響和悠悠回音。不知位在何處的收音機正播放著披頭四(THE BEATLES)最新排行冠軍歌曲〈一夜狂歡〉(A Hard Days Night)。
男孩每禮拜來探監的地方,通常都是等候室旁的狹長門廳,由於來探監的大抵只有他是小孩,所以這裡的守衛對他特別有印象,對他也十分和善,領他去接見室的路上總會閒聊幾句。到接見室後,他會坐在椅子上,眼睛盯視那面玻璃牆,等著他們從黑牆的鐵門把他母親帶進來。母親身邊總是跟著兩名持有來福槍的守衛。猶記得第一次他們領母親進來時,她身穿醜陋棕色囚衣,戴著手銬腳鍊,頭髮剪短到像個男孩似的,著實令他大吃一驚,心頭竄起一陣劇痛,好似他的心臟像蚌殼活生生被撬開一樣。
母親走進來時,總是掃視過一個個接見窗,搜尋他的身影,一見到他,總會綻開微笑,然後守衛會帶她到他面前坐下,為她移除手銬。她會吻一吻手心,將手心按壓在玻璃上,接著他也會照做一遍。
然而今天卻不同了。他和母親今天將在私人會面室相見,而且只有他們倆,中間沒有玻璃隔板,讓他們能觸碰到對方。這是將近一年來的第一次,但也將會是最後一次。
只要是在監獄裡,無論守衛要領他去哪裡,路途都倍感遙遠。監獄是座迷宮,構成於若干水泥走廊,兩旁是十幾扇上了兩道鎖的鐵門。走了不知多久,終於來到了一扇門前,這扇實心鐵門嵌著一小扇鐵絲網玻璃窗。守衛押了押牆上按鈕,窗口出現另一名守衛的臉龐,這次是一名女性守衛。門先是發出一陣嗚鳴,接著喀啦一聲打開了。女守衛臉頰胖鼓鼓的,汗水閃閃發光,低著頭對他微笑。
「你一定就是湯米了。」
他點點頭。
「跟我來,湯米,這裡走過去就是了。」
她走在他前方。
「你母親常和我們提起你,孩子,她為你感到很驕傲呢。你才十三歲,對吧?」
「嗯。」
「還是青少年哪,我兒子今年也十三歲,噢,難管得不得了。」
「這裡是死囚區嗎?」
她微微一笑。
「不是的,湯米。」
「那這裡是哪裡?」
「別想太多。」
走廊一邊是一道道鐵門,門上方的燈或綠或紅,走到最後一扇門時,女守衛止住腳步,從小小的窺視孔往裡瞧,再打開門鎖,身體退到一側,示意要男孩進門去。
「就是這裡,湯米。」
房間四面都是白牆,擺了張配上兩張金屬椅的書桌,牆上只有一扇單層鐵窗,陽光沿著空隙斜射進來,灑在水泥地上剛好形成一個方格,中間有十字交叉。他的母親正好站在方格中央,身體幾乎一動也不動,眼睛別過陽光,對他微微笑。一反往常,她沒穿囚衣,沒戴手銬也沒被扣上腳鍊,而是身著素白襯衫和休閒褲,看起來恍如天使,彷彿已升上天堂。
她展開雙臂,擁男孩入懷,好一陣子兩人都說不出一句話來。他先前已暗自發誓絕不哭泣。不知過了多久,她才鬆開雙臂,手扶著男孩,眼光不停端詳著他,接著泛起微笑,用手梳梳他的髮。
「該剪頭髮囉,小伙子。」
「現在大家都留這麼長。」
她放聲笑了。
「來來,這邊坐著,我們時間不多。」
他們在桌子旁坐了下來,她一如往常問他——在學校過得怎麼樣?上週數學考得如何?自助餐的食物有沒有變得好吃點?他的回答都盡量超過一個字,好讓母親覺得自己過得很好。然而,他在學校更衣室裡和同學打架,高年級生嘲笑他媽媽是殺人犯……關於這些真相,他從不吐露半句。
當能提問的都問完之後,她繼續坐在那,雙眼凝視著他,然後握住他的手,視線轉移到他的手,注視好一陣子。他環視房間,這才發覺沒想像中可怕,但仍好奇天然氣管和閥門到底裝設何處。
「就是這裡嗎?」
「什麼?甜心?」
「這裡是行刑室嗎?」
「不是。」
「那他們會在哪裡動手?」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這裡某個地方吧。」
「喔。」
「湯米,我有好多話要說……我甚至連講稿都從頭到尾想好了。」
她擠出一聲苦笑,接著頭往後一甩,有半刻似乎都說不上話來。男孩不曉得什麼原因,但心頭就是有一股無名火。
「但……我全忘光了,」她繼續說道。
她抹去臉頰的淚水,吸一大口氣,然後又握住他的手。
「很可笑吧?」
「反正妳還不是要告訴我將來要怎麼做人,要我多做善事、做人要正直、說話要誠實什麼的。」
說完,他抽開手。
「湯米,求求你……」
「妳自己又做到多少?」
她咬咬嘴唇,低下頭,盯視自己的一雙手。
「妳一開始就該把真相告訴他們。」
她點點頭,試圖讓自己鎮定。
「或許是,」
「妳本來就該這麼做!」
「我知道,你說得沒錯,我很抱歉。」
好一段時間,兩人都沈默不語。斜灑入室的陽光已移到房間邊角了,光束裡漂浮著灰塵,一粒粒閃著金光。
「你會有一個很棒的人生。」
他苦笑出聲。
「你會的,湯米,我知道你一定會的。你會遇到愛你的人,他們一定會好好照顧你的……」
「別說了。」
「什麼?」
「別再說這些安慰話了!」
「我很抱歉。」
他很後悔當時對她的態度沒能好一點。他希望她能瞭解,表面上雖然生她的氣,但其實他氣的人是自己。他氣自己如此無能為力,氣自己此後再也見不到她,不能與她共同赴死。這不公平。
他們就這樣坐著,坐了多久他也毫無頭緒,但陽光已移開窗子,整個房間籠罩在團團黑影裡。最後,門打開了,胖臉守衛站在門口,帶著一抹既哀傷又略帶緊張的微笑。
他母親緊緊合起雙掌。
「好吧,」她愉悅地說。「時間到了。」
兩人站起身來,她緊緊抱住男孩,差點令他透不過氣,也感覺到她的身體不停顫抖。她托住他的臉,在他額頭吻了一口,但他仍無法直視她。接著,她放開手,男孩往門邊走去。
「湯米?」
他轉過身來。
「我愛你。」
他點點頭,轉身離去。
1
拂曉之際,他們在濕漉漉的河邊沙畔發現了痕跡,距離四輪馬車夜晚盤旋的上游之處只有一哩。菲林特一躍下馬,他的馬長相奇怪,前方是黑色,後頭又是白的,彷彿有人幫牠噴漆,漆到一半卻後悔了。菲林特.麥可克羅(Flint McCullough)兩腿跪在地上,仔細察看痕跡。比爾.霍克斯(Bill Hawks)待在馬上看菲林特,時不時緊張得抬眼上望,觀察兩人身後這片灌木叢生的陡峭斜坡。綁架小女孩的印地安人,很可能就在某處注視他們,這點他心知肚明,於是抽出槍,檢查是否裝填了子彈,然後又塞回皮套。
「你認為怎樣?」
菲林特沒答腔。對比爾.霍克斯和其他人來說,這些痕跡不過是泥濘地上的凹坑,但菲林特認為其中大有文章。
「他們一定是順游騎下來,以免在營地周圍留下痕跡,」比爾說。「你看,這就是他們上來的地方。」
菲林特仍連著正眼都不瞧他。
「嗯哼,起碼他們正希望我們這麼以為。」
他翻回鞍上,領馬走入水中。
「什麼意思?」
菲林特又沒作答,騎過淺水來到對岸,沿著下游又走了三十多碼,兩眼掃過每一岩塊、每片草叢,這才發現千尋萬覓的東西。
「菲林特?你能不能告訴我你到底在找什麼?」
「自己來看。」
比爾騎馬來到一旁,只見菲林特又下馬,蹲踞在河畔上凝視地面。
「該死,菲林特,你到底在賣什麼關子?我們到底還等什麼?還不快追上他們!」
「喏,你看這些岩石間有什麼?這裡的馬蹄痕跡比其他地方多,而且更深。對岸的痕跡有點淺,一定是沒人騎的緣故。肖肖尼族人的老把戲。他們會故意把幾匹馬的韁繩解開,然後兵分兩路,好聲東擊西。這條才是他們真正走的路徑。」
比爾.霍克斯搖搖頭,打從心底佩服,但又難免有些慍怒,畢竟在常人眼裡,菲林特簡直聰穎得不像話。
「他們距離我們多久?」
菲林特斜睨著太陽。
「三小時或三個半小時。」
「人馬有多少?」
「三匹馬,五六個男人,再加上那個小女孩。」
「我們走吧。」
菲林特騎上馬,兩人沿著河畔馳騁而去。
「湯米(Tommy)!該睡覺囉!」
母親從廚房裡大喊。她總是愛打岔,湯米假裝沒聽見。
「湯米?」
她走到門口,用圍裙拭了拭手。
「好啦,很晚了,八點半了,上樓去睡覺。」
「媽,現在在播《篷車英雄傳》(Wagon Train),要播一小時。」
她一臉困惑,混著杜松子酒和菸味的熟悉夜晚氣息,隨著她的出現飄進客廳來。湯米擠出天使般的微笑。
「這是我最愛的影集,拜託啦!」
「啊,好吧,繼續看,你這渾小子。我拿牛奶來。」
「謝謝媽。」
幾天前,陸軍少校菲林特發現這名白種女孩獨自徘徊於荒野,衣服破爛襤褸,血漬斑斑,雙眼瞪大,充滿恐懼。他輕聲問她發生了什麼事,但她似乎失聲了說不出話來。菲林特說,她原本定是跟另一個篷車隊同行,半途遇到肖肖尼突擊隊,所幸逃脫了。到了昨晚,這群印地安人潛入營地,從床上把她擄走。
然而,憑菲林特.麥可克羅的過人膽識、一流偵察能力,一定能找到她,殺光這群印地安人,將她安全送返。
今晚這一集,菲林特穿著緊身鹿皮夾克,衣領圍著流蘇肩飾。想當然,湯米也有一樣裝扮。嗯,幾乎是一樣的。母親用臥房新窗簾剩下的米色布料,為湯米做了件夾克,結果尺寸太大,穿起來又鬆又垮,而且老實說,尼龍絲絨看起來一點也不像鹿皮。不過,有總比沒有好,況且他還戴了帽子、手槍皮套,套子上繫著皮革製的真格綁腿皮帶,看上去和菲林特有一絲類似。生日時姊姊黛安(Diane)送的六發式左輪手槍,有著白色槍托,看起來能以假亂真,湯米心想說不定可以拿去搶銀行。為了今晚的冒險,他裝上一卷新的火藥紙,火藥紙呈淺藍色,套在白管中,砰一聲的威力,大過於之前買的廉價紅色火藥紙。
現在是九月初,夜幕逐漸聚攏。竄過景觀凸窗的風沁涼如水,嗅得到灰塵浸過雨的味道,以及草地上蘋果發爛的氣味。老櫻桃樹裡傳來黑鳥扯嗓高歌,自花園下方綿延開來的草皮另一端,母牛呼喚小犢。湯米坐在偌大的新沙發一角。沙發上爬滿了紅紅綠綠的花朵圖案,若盯著看太久,會兩眼昏花。這件沙發還配了兩張扶手椅,把整間客廳佔據一大半,必須側身擠過去,才走得到電視機前,而電視機裝在客廳一角的大型桃花心木櫥櫃裡。
這棟房子曾是農場工人的屋舍,父母加以擴建後,顯得其貌不揚。外牆雖盡漆為白色,整個地方似乎仍不倫不類。房子位於一畝大的花園中,花園所座落的山丘坡度徐緩、樹木繁茂,從山頂看去,可發現市鎮逐步擴張,農人紛紛將耕地賣給開發商。大型四車道高速公路已步入施工階段,完工時將從伯明罕(Birmingham)一路延伸到布里斯托爾(Bristol)。湯米的父親常怨聲連連,說這個地方再也不是鄉村了。
但湯米就愛這裡。這是他自小生長的地方。唯獨前方花園太小了,造景一本正經、人為意味太濃,他不甚喜歡。但若穿過後院,走上崩塌欲墜的紅磚路,經過一間老舊溫室和廢棄覆盆子鐵絲籠架後,會發現自己置身於一個較未經馴化的世界。放眼望去,柳蘭、蕁麻、荊棘盤根錯節,是一個除他以外沒人闖進的世界,也是他醒時最常待著的地方。這是他個人專屬、神秘的狂野西部、印地安國度。
過去三年來,在當地小學校是交了幾位朋友,有時也到他們家中玩,但母親不太讓他帶朋友來家裡。湯米也不介意,反正他知道在其他男孩眼中,他不僅有點古怪,對西部又莫名心馳神往。他們總想玩官兵捉強盜或警察捉小偷,就算在他說服下,大家演起《篷車英雄傳》,也總是為了誰當菲林特.麥可克羅吵成一團。事實上,湯米比較想獨自一個人玩。想想,所有頂尖牛仔,不也都是獨行俠。
菲林特走路的姿勢,湯米學得維妙維肖,就連他思考,或蹲下身察看足跡,戳戳火堆餘燼看火燒完了多久,那下巴微抬、挑起眉頭的模樣,也是模仿得入木三分。在這花園盡頭的荒野中,湯米甚至披荊斬棘,闢了一小塊空地,甚至還有一匹專屬的馬。那匹馬是棵老無花果樹垂落的枝幹,幾支樹墩恰好可當馬蹬,又以棕繩與另一樹墩繫在一塊兒,以當作韁繩。他要和菲林特一樣,身子一騰,躍上馬鞍,至於神情要一派自得或熱血沸騰,端看他腦海裡的故事如何上演。
還有更深層的東西要模仿呢,對一個八歲男孩來說別具難度,這些就是所謂「內在」的東西。菲林特的目光銳利,能從塵土中辨識馬蹄痕跡,也能輕易看穿一個人的品格。他沈默寡言,不苟言笑,一開金口便是切中要點。在自個兒搬演的一場場冒險中,湯米會模仿這些男子氣概特質,嘴裡悠悠哼著主題曲,或印地安人出現時令人血脈噴張的樂曲。情節需要時,還學菲林特那西部慢聲慢氣的語調說話(會放聲說,但又不敢太大聲,免得被樹籬後方路過的行人聽到)。
他不只愛演《篷車英雄傳》,也演《滑石大鏢客》(Sliprock)裡的快槍俠瑞德.麥格羅(Red McGraw)。湯米會學瑞德的姿態,表情肅穆凜然,站在臥房窗前,一手盤握著槍,背誦影集的開場白——
在滑石鎮,這個老西部最無法無天的地方,多數人活在少數人的陰影之下,唯有他起身對抗不公不義。這人就是瑞德.麥格羅。
有時,他會扮演《皮鞭》(Rawhide)裡的羅迪.耶茨(Rowdy Yates),還會模仿夏延.博迪(Cheyenne Bodie)、麥特.狄倫(Matt Dillon)。賭俠馬華力(Maverick)還勉強可以,但他花太多時間坐在船艙客廳,而且穿著可笑。比起來,湯米還是比較喜歡一身鹿皮,在牧場騎馬逡巡的牛仔,可以對抗印地安人,捉緝盜賊逃犯。但有一種牛仔他嗤之以鼻,寧死也不肯扮演的,就是一臉笨樣、娘娘腔的牛仔,就像《霍帕朗.卡西迪》(Hopalong Cassidy)或《遊俠傳奇》(The Lone Ranger)中,拿著兩把閃閃發亮的銀色手槍,而且皮套竟沒有綁腿皮帶。但沒綁腿皮帶又叫哪門子的神槍手?唱歌的牛仔更是要不得,搞得像金.奧翠(Gene Autry)或可笑的羅伊.羅傑斯(Roy Rogers)。
母親又走進門口,這回一手拿著裝牛奶的玻璃杯,一手端著盛蘋果派的盤子,兩唇間插著一根剛點燃的香菸。湯米拿起牛奶和蘋果派,目不轉睛盯著螢幕。
現在,菲林特和比爾.霍克斯躲在岩石後,暗中監視印地安營地。夜幕降臨,印地安人圍著營火,全都睡著了,只有看守小女孩的人還醒著,但兩眼無神,似乎快要打起盹兒來了。女孩被綁在木頭上,表情十分痛苦。
「小心拿,不要灑出來了,拜託你。」
她抽了口菸,然後對著天花板徐徐吐出,兩臂交疊站著,跟著看了一會兒。
「喔,這就是我喜歡的那個,對不對?他叫什麼名字?」
「菲林特.麥可克羅。」
「不是啦,我是說演員。」
「唉唷,媽,我不知道。」
「好像是羅伯什麼的,真帥。」
「喔媽,拜託!」
菲林特和比爾正要發動救援行動,卻切進廣告了。湯米的母親吼了一聲,離開客廳。對他父母來說,廣告「粗鄙至極」,作為高尚的家庭,就該只看品味高、不播廣告的BBC英國廣播公司頻道。湯米不懂他們在想什麼,甚至覺得大多時候,廣告都還比節目好看,而且大多數他都倒背如流。和黛安一樣,湯米的模仿功力一流,有時家裡有訪客,母親會叫他學Strand牌香菸男主角的動作。這時,他會嘴裡喃喃抗議,佯裝半推半就,離開客廳,數分鐘後沒精打采地走回來,穿戴上父親的舊氈帽和雨衣,衣領翻高,從茶几上的銀盒取出一支菸,沒有點燃,僅模仿滿面愁容地吞雲吐霧的模樣,嘴裡說道:「有了Strand,你再也不孤單。」每看到此,大夥兒總是笑得人仰馬翻,有時還拍掌叫好。安可時,母親趁他還沒換裝,要他表演電視影集《警網》(Dragnet)的警長喬.佛萊迪(Joe Friday)。
喔唷,媽,他會假裝害臊地咕噥一聲,大家聽了自然連聲懇求:「喔,湯米,拜託啦,再來一場嘛!」這時,他會神色一凜,一副雄赳赳氣昂昂的樣子,學警長佛萊迪面無表情的口吻,宣布接下來的故事是真實事件,唯為了保護無辜,各角色以化名示人。「事實,夫人,只需要說事實。」
吃完蘋果派時,菲林特和比爾的任務已大功告成。印地安人不是被射殺,就是逃之夭夭,小女孩得到救援,隨著兩人回到馬車時,父親出現了。他的頭綁著繃帶,除此之外一切平安。女孩和父親含淚相擁,然後和其他人圍著火坐下來享用晚餐。有培根和豆子,廚師查理似乎也只會這道菜。
不愧是聰穎卓絕的菲林特,果然如他所料,另一篷車隊確實遭肖肖尼戰士攻擊,背後目的,顯然是有族人想把小女孩討進家門,但這究竟是什麼意思,湯米也是似懂非懂。不論如何,女孩終於開口說話了,故事一如往常圓滿收尾。
湯米脫下牛仔帽,坐在沙發上撫弄帽緣,直到主題曲、致謝名單播畢,兩眼黏著螢幕不肯放。
「好了,湯米,」母親從廚房叫喊。「不要看啦,你爸快要回來囉。」
「好!」
他端著空杯和盤子來到廚房。廚房最近才現代化,所有家具都包覆以福米加塑膠貼面。母親站在爐子前方,百無聊賴地翻炒鍋中物。收音機裡,BBC的新聞播報員訴說,俄國計畫要發射無人火箭到月球。
母親的真名是戴芬妮(Daphne),但她討厭這名字,因此別人總叫她瓊恩(Joan)。她個子矮小,身形圓鼓鼓的,手臂渾圓,白晰的皮膚一發怒便泛紅,因此她常是紅通通的。事實上,她那紅棕色頭髮,看起來總像怒髮衝冠,尤其到週五時,她總會重新染色,燙一頭堅挺的蜷曲捲髮。
湯米在水槽洗好杯盤,放在瀝板晾乾,母親剛抽完的香菸,插在流理台上的菸灰缸,兀自冒著煙。菸灰缸旁放置一個刻花玻璃杯,盛著琴湯尼。六點一到,收音機裡傳來大笨鐘的響聲,她總會為自己倒一天中的第一杯。現在應該第三杯了。
「黛安什麼時候回家?」
「會很晚。她搭末班車。」
「我可以晚點睡嗎?」
「當然不行!你早上起來就看得到她了,現在就去睡,快去。」
黛安二十四歲,住在倫敦帕丁頓車站(Paddington Station)附近,和三個女孩合租某棟老公寓的頂樓。母親帶湯米去倫敦哈利街求醫時,曾去過黛安的住處,那也是湯米唯一去過的一次。黛安幾乎每週末都會回家,一踏進家門,家裡頓時光輝四射、歡笑滿堂。她總會給湯米帶個禮物,而且禮物總是滑稽可笑、稀奇古怪,在母親眼中,大多都不適合這年紀的男孩。她會買幾張倫敦人近來跳舞必備的唱片,或是某齣看過的音樂劇的原聲帶。上一次回家,她買的是《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的原聲帶,用留聲機一遍又一遍地播,一邊跟著哼唱,唱到最後每首歌大家都背起來了。從那次起,湯米總愛哼上一首〈我想去美國〉(I like to be in America)。
黛安是全天下最有趣的人,老愛捉弄人,就連陌生人也不放過。她會打給某人,假裝自己是別人;還會開些大人不該開的玩笑,譬如調換鹽巴和糖的位置,或把一大杯水放在浴室門上緣,讓走進來的人淋個滿身濕。這時,母親總會火冒三丈(正中黛安的下懷),父親則放下報紙,吁嘆一聲:「黛安,妳也拜託,這樣要怎麼做妳弟的榜樣?難道就不能有點責任感嗎?」黛安總是回道:「是,爸,我很抱歉,爸。」然後背對著父親,學他拉長了臉,拇指伸進耳朵,舌頭伸長,玩起鬥雞眼,湯米看了常忍俊不禁。
黛安是女演員,雖還不有名,但人人都說她成名在望。已經有個女星前輩叫黛安娜.畢丹華(Diana Bedford),所以黛安以母親的姓取藝名叫「黛安.里德」(Diane Reed)。湯米好以她為榮,收集一堆她的照片、新聞報導、參與演出戲劇的大型海報,連同西部片海報和照片一塊兒釘在臥室牆上。
他最喜歡的一張照片,是從一本質地光亮的雜誌上剪來的。照片裡,她穿著黑緞晚禮服,戴著一副閃閃發光的大耳環,一條白色毛皮披肩圍在肩上。背景的皇家咖啡館,是倫敦享有盛名的餐館,更是明星的聚集之地。那時夜深了,她的頭微微後傾,似乎聽某人說了則笑話,笑逐顏開。那張笑臉,在湯米眼裡簡直驚為天人。照片標題是『抓住一顆閃亮新星』,附標為:「黛安.里德:六○年代之貌」。母親凡事都愛潑冷水,一看照片便說,當時不過是一九五九年,實在是妄下斷語。
躺在浴缸時,湯米感到胃的上端又悶悶的。若把恐懼比喻為球,這顆球愈滾愈大,就像客房床上那堆陌生新服飾,一疊比一疊高。兩條法蘭絨短褲、兩件灰色毛衣、四件灰色襯衫、六雙灰色及膝襪子、四件內褲和背心、運動短褲、襯衫(一白一綠)、一打白色純棉手帕、一條黃綠條紋領帶,最後是深綠色運動夾克和帽子,而且清一色縫上黃色校徽,校徽上有枚盾牌,雙劍交叉,寫著校訓:「Semper Fortis」。湯米的父親說,這是拉丁文,意思是「無畏之心」。沒過多久,湯米卻發現拉丁文「已死」,周遭根本沒人在說這種語言。
每件服飾上,母親都縫上名條,上頭寫著「T.畢丹華」(BEDFORD. T)。這是他第一次看到這種寫法。黑色大行李箱、木製「食品盒」上,也都如此漆上他的名字。箱子逐一填滿後,直立放在床旁的地板上。他大感不解的是,怎會有一個地方壓根不在乎你叫什麼名字,但偏偏再過兩天,自己就要住進那裡了……
父母究竟為何要把他送進寄宿學校,他實在一頭霧水。聽父母宣布此決定時,還以為自己一定是做錯了什麼事,父母才急著把他趕走。他知道黛安很反對。去年冬天某一晚,他就寢後,聽見她為了這件事,在樓下和父母吵架。黛安十一歲時,被父母送去莫爾文山丘(Malvern Hills)上的艾姆赫斯特(Elmshurst)學校,那地方陰森可畏,她恨都恨死了,前後共逃學了三次。湯米出生後一年,她最後一次逃學,還讓警車送她回家。因此,她深知寄宿學校有多可怕,不懂父母為何要重施故技?
和家人吵起架來,黛安從不退讓,而且通常吵一會兒後,便開始扯嗓叫嚷。這種時候,母親會雷霆大怒地衝出客廳,砰一聲甩上門,父親則往嘴裡塞支煙斗,報紙拿高,假裝沒聽到,黛安見狀只會氣上加氣。那晚她為寄宿學校的事和父母吵起來時,湯米依稀聽見父親含糊回道:「這是為了他好,讓他學著堅強,成為男子漢。」湯米總是急著長大,但才僅僅八歲就要成為男子漢,似乎也太趕了些。
他從不敢問父親,長大過程要經歷哪些事,然而,母親只是向他保證,所有高尚家庭的男孩,都會就讀於寄宿學校,更何況,他算是很幸運了,畢竟很多男孩被送去那裡時才不過六歲。還不僅如此,湯米曾聽到母親對維拉(Vera)阿姨說,艾胥隆男子預備學校(Ashlawn Preparatory School)是伍斯特郡(Worcestershire)首屈一指的,許多校友都享譽盛名,譬如英國某前橄欖球員、Mini汽車的設計師、獲頒維多利亞十字勳章的抗日陸軍少校……
「他做了什麼?」
「我忘了,但我知道他非常勇敢。」
「比爸還勇敢?」
「那當然,你爸在戰場上只有被槍射的份。」
父親和德國人打戰時,腿被射傷,直到現在走路還有點一跛一跛的。有段時間,他被擄為戰俘,但讓人失望的是,他沒有脫逃,不像電影中角色那樣英勇。對湯米來說,男子氣概和英勇都是不可或缺的,是相輔相成的。花這麼多時間看西部片可不是白看的。最近他常想,菲林特.麥可克羅若要被送去寄宿學校,不知會作何反應?但想當然不可能哭的。也許會下巴微傾,像個男子漢點點頭。湯米也試著做,但胃裡那團恐懼彷彿就是揮之不去。
問題癥結在於,打從他有記憶以來,大家——嗯、其實是他父母以及數不盡的醫生——都試圖要幫他解決某個問題,但到頭來只是白忙一場。這是極大恥辱,也讓他們的人生蒙上污點。或許是因為這樣,他們才不想讓他繼續住家裡。當然,也不是每晚都如此,有時連兩天甚至三天都相安無事。每每碰到這種情況,母親總是激動不已。
「幹得好,湯米,就是這樣!你破除魔咒了!我的乖兒子!」
誰知,隔天晚上,彷彿體內的惡毒精靈又在興風作浪,事情又發生了——凌晨時分,家裡靜謐無聲,他卻驚醒過來,感覺大腿間暖烘烘的,一片濕潤。接著他會躺在那咒罵、埋怨自己,又憤又憐地靜靜啜泣。
沒人知道他為何會尿床。母親說是他三歲時得腮腺炎,病得太厲害,導致他的水庫系統這麼弱。被黛安取綽號為「腳踏車特技師」的醫生,說湯米是故意尿床,好吸引人注意,還開了個例行獎懲的處方籤。大約整整一個月,他們乖乖照辦。只要一晚不尿,湯米就能晚睡一小時;但若尿了,就不准看電視或吃冰淇淋、巧克力。過沒多久,又覺得這項處方籤的唯一功效,只是大家互相折磨,搞得人人脾氣暴躁,於是該處方籤也難逃推翻命運,一夥人又接二連三找了其他醫生。
在前往哈利街的那次,醫生拿給他們一種叫橡膠床單的新產品,說在美國極為熱賣,裝有電子感應器,黑色橡膠電纜的插頭要插在牆上。只要探測到一丁點濕意,即便只是涓滴細流,也能立即施予電擊——不會太強,醫生對母親再三保證:只夠讓妳兒子醒來而已——然後鬧鈴大作。湯米不曉得這東西有多貴,但從母親看到發票的表情可知,絕對不會便宜;而使用的第一晚,到清晨時,突然藍光閃現,鈴聲砰然大響,湯米像火箭筒般被彈起床,掉坐在地板,屁股上的燙傷,花了兩禮拜才治癒。
隨著艾胥隆男子預備學校入學日逼近,眼看湯米就要踏入英勇陽剛的世界,這幾個月來,家人更是為了尋求解藥,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然而,他們愈是心急,湯米的膀胱控制力似乎只是每況愈下。
漫漫夏日中,他吃了幾顆黃色小藥丸,原本藥效是讓他淺眠,一有尿意便能起床小解。結果,他不但沒醒來尿,反而整天像變了個人似的,就如發了狂似的的卡通人物。這輩子以來,還不曾如此精神奕奕、坐立難安,一分鐘也靜不下來,而且吵鬧不休,情緒大起大落,幾天前母親實在忍受不了,把剩下的藥丸全扔進馬桶沖掉。
為了解決湯米的尿床問題,他們最近的對策——或許也是最後掙扎——是以兩根粗大的木頭把床腳墊高。這方法是母親從雜誌讀來的,她說目的是要利用地心引力,減輕膀胱壓力。如此一來,湯米睡覺時,雙腳與地板便呈三十度角。迄今,他仍是每晚必尿,早上醒來,全身縮在牆邊,頸子還因落枕發疼。
父親回到家時,湯米躺在床上,讀著圖解經典套書的其中一冊《卡士達最後據點戰役》(Custer’s Last Stand),試圖把寄宿學校的事拋到九霄雲外去。卡士達將軍是湯米心目中的真實英雄。只見書中一整頁的畫像中,他一身鹿皮,周遭盡是嗜血野蠻人,他手裡的槍還冒著煙,一頭黃色長髮隨風飛揚。
亞瑟.畢丹華(Arthur Bedford)是會計師,任職於伯明罕某間汽車零件製造公司。父親的工作內容到底是什麼,湯米完全不清楚,只約略知道是管錢的,數學要很強。而對他來說,數學是世上最恐怖的科目,光是聽到除法兩字就讓他不寒而慄了。他心想,難怪爸回家時,總是一臉疲憊痛苦樣。不過話說回來,爸何時不這個表情了?但或許原因在於,媽老愛挑他毛病,滔滔唸個沒完。可憐老爸無論做什麼或沒做什麼,似乎都會挑起老媽的憤怒或不悅。
父親唯一開心的時候,是待在溫室照顧蕃茄,或到車庫後方的小工作室,額頭綁著小燈和放大鏡,一絲不苟地拼湊瓷器碎片,一坐就是數小時。人們萬一打破了花瓶、杯盤碟子,都會送給他修。他技巧了得,修補好的東西,根本看不出曾碎過。
父親最讓人驚訝,也有些令人捉摸不著的,是他隸屬於某異常神秘的結社,而且別人不准過問,就算知情也只能心照不宣。會內人士自稱為互濟會會員,每月某週四晚間,會在一個叫「小屋」的地方秘密集會。他們之間流傳一種特殊的秘密握手方式,能立即辨識出你是真正成員,還是試圖滲透進來的間諜。父親所有的共濟會秘密裝備,全都裝在瘦瘦高高的棕色手提箱裡,藏在臥房衣櫥上方。湯米有次打開偷看,原以為會瞧見射線槍之類的致命武器,結果卻只發現一條藍白色的緞圍裙、幾枚奇形怪狀的徽章和獎章,還有一本叫《健康與效率》(Health & Efficiency)的雜誌,裡頭全是裸女照片。這件事他沒和別人提過,就連黛安也沒有。她對共濟會似乎也是一知半解,只知道在「小屋」會議中,大家會捲起褲管,把劊子手的索套圈在頸上。她還說,他們可能跟高爾夫有關係,畢竟爸的高爾夫俱樂部裡,好多人都是共濟會成員。
湯米聽到父親的車嘎扎嘎扎駛過車道,開進車庫。車子是新型的Rover 105S,車身漆上雙色綠,皮椅為米色,儀表板是核桃色。父親對它疼愛有加,彷彿那是上帝特地為他打造的。車門砰地掩上。湯米想像父親在四周緩步繞行,檢查車漆是否有一丁點剝落。無論路途多短,每每車子停妥,他總會拿塊軟布、一瓶甲基化酒精,將頭燈及格柵上的昆蟲碎屍抹去。
對於兒子的尿床問題,亞瑟.畢丹華沒有太特別的反應,一貫懶得搭理、事不關己的態度。清洗床單、換床單、洗衣服、跟小孩有關的零零種種,都是女人家的事。然而從父親的嘆息聲,以及偶然聽到的話中,湯米清楚知道,父親認為尿床是女性普遍弱點之一。
他最近才知道,父母年紀比同齡小孩的父母要大得多,母親快要五十,父親將近六十,不知情的人還以為那是他的祖父母。母親曾解釋說,為了給黛安添個弟弟妹妹,夫妻倆試了好多年,可上帝不應允。直到有天終於生下湯米。他是上帝的恩賜,她曾說。湯米不曉得上帝為何改變心意,也不知自己到底是不是恩賜,畢竟有一次偷聽到,維拉阿姨說他不過是場意外,或許兩者可以同時發生也說不定。
「喔,老天,還沒睡啊?」
父親從湯米臥房外的平台窺看進來,嘴角叼著未點燃的煙斗,動作像極卜派,說話起來牙齒緊貼,看上去猶如腹語師的布偶。無論哪一部位,父親的身型簡直都跟母親相反。父親又高又瘦,骨瘦嶙峋,衣服底下似乎還足以塞進一個父親。蓬鬆而厚的頭髮,幾乎全泛銀白色,只有前面給煙斗燻黃了。
「《篷車英雄傳》,」湯米解釋。
「喔。」
他兀自站著,身子微晃,待在臥房門外,彷彿拿不定主意,不知該進來,還是在原地道聲晚安就好。他微微抬起下巴。
「那位老兄會想你的。」
湯米不知他在說什麼,只是放下手中的《卡士達最後據點戰役》,看著父親小心翼翼穿過一群群隔著地毯長年交戰的牛仔和印地安公仔,看似要坐在床上,但發現床一頭以木頭墊起,呈奇怪的傾斜角度,決定還是站著比較安全。床頭燈照耀下,父親鬆垮垮的騎兵斜紋長褲泛著光亮,上半身則仍籠罩在陰影裡。眼看他把泰迪熊從枕頭撥開,湯米這才恍然明白父親說的「老兄」是誰。
「嗯,可憐的老兄真是破舊啊。」
是真的。泰迪熊年事已高,東禿一塊西禿一塊,補丁傷疤遍佈全身。它曾是黛安的玩偶,多年來遭遇無數假想中的不幸,被虐被吊,丟進稻草堆處以火刑,扔出窗外,不得不接受大規模微創手術。
「不能帶它去嗎?」
父親笑出聲來。
「把泰迪熊帶去預備學校?老天,當然不行!他們會怎麼想?」
「誰會怎麼想?」
「教職員啊、其他男生,總之每一個人。」
「不是每個人都有泰迪熊嗎?」
「那是年紀還小的時候。」
父親用手抓了抓湯米的頭髮。
「別擔心,我們會照顧它。」
說完,把泰迪熊塞回床上。
「嗯,該去看你老媽給我煮什麼晚餐了。該關燈囉。」
他俯下身,一瞬間湯米還以為父親要親他。父子好幾年沒親過了,但原來父親只是在找燈的開關。他的花呢夾克傳來陣陣菸味,以及剛在高爾夫俱樂部喝的威士忌酒味。
「上廁所了嗎?」
「嗯。」
「那看看今晚能否不尿床囉,嗯?」
「我會努力。」
「這就對了。晚安啦,老兄。」
「晚安。」
湯米仰躺著,兩眼盯著平台上的燈斜射在天花板上,那道歪歪扭扭的暈黃光線,一邊進行每晚的例行儀式,悄聲覆誦咒語一百次:我不會尿床,我不會尿床,我不會尿床……
父母在客廳看著電視新聞,有名男子的聲音說道,艾森豪總統(President Eisenhower)先前去蘇格蘭會見女王,如今已返抵倫敦。他名叫「杜懷特」,但人人稱他為「艾克」。似乎是個親切的老人。湯米有張他和約翰.韋恩(John Wayne)握手的合照。
接著思緒又飄回菲林特,想到他能在河畔發現馬蹄腳印,真是了不起。但又不禁好奇,小女孩若沒獲救,仍落在印地安人手裡,現在不知怎樣了。一定比去寄宿學校還慘。家裡再待兩天就要去了。父母曾帶他去看過,那時是春天,景致還算怡人,有滿山遍野的草地,林木舉目可見,除了幾座足球場外,還有一間掛著繩索可練攀岩的體育場,也許一切沒有他想像中的那麼糟……
任思緒紛飛,想著想著定是睡著了,等到意會過來時,家裡恬謐無聲,平台的燈也熄了。有人撫觸著他的額頭。
「黛安?」
「哈囉是我,親愛的,」她壓低聲說道。
她跪坐在床邊,湯米心想她應該在這裡有一陣子了。她湊進身子,碰碰他的臉頰。雨衣還沒脫,髮絲的花香撲鼻。
「妳才到家?」
「嗯。」
她繼續摸著他的額頭。湯米感覺到她的手微冰、觸感柔軟,黑暗中雖看不清楚她的臉,但那抹微笑顯然帶著傷感,怕是才哭過。
「怎麼了?」
她把手指放在唇上。
「噓,會吵醒爸媽。沒什麼,只是看到你太高興而已……」
這回,換成他淚眼婆娑了。
「黛安?」
「嗯,怎麼了,親愛的?」
「我不想去寄宿學校。」
他哭了出來,黛安忍不住再次淚如雨下,兩手環住他,他的臉埋在她芬芳溫軟的頸間。兩人緊挨在一起,淚水滾滾滑落……
SEMPER FORTIS男孩跟在守衛身後,走過一道長廊,看著守衛寬大的臀部左搖右擺,掛在皮帶上的手銬、警棍和一大串鑰匙隨著他的步伐不停噹啷噹啷響。這男人的藍色襯衫背後沾著汗漬,不時會伸出手掌抹抹脖子。男孩雖然來過這所監獄,但從未來到過這裡。光禿禿的牆面粉刷上白色油漆,沒有一面窗戶,掛在天花板上的螢光燈罩黑點斑斑,佈滿蚊子屍體。空氣凝滯悶熱,瀰漫著高麗菜腐敗的味道。他聽到遠方傳來好多聲音,有人尖叫、有人譁笑,還有金屬門開闔的哐啷聲響和悠悠回音。不知位在何處的收音機正播放著披頭四(THE BEATLES)最新排行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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