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種生命,都將在遺傳基因的默默導演下,演出──
白鷹,廣袤的戈壁草原絕跡上百年的普氏野馬的珍貴後裔,在野馬返鄉計畫中飼養長大,由科學家預定為頭馬。經過自然散放實驗後,帶領馬群一起回歸大自然;憑靠頭馬的求生直覺與智慧,嚴酷的生存挑戰將考驗牠能不能成為一匹真正的普氏野馬的頭馬!
奈木紮,蒙古語的「野小鬼」;一匹有蒙古馬、血汗馬、普氏野馬和東洋馬混血的馬。順從主人的皮鞭在呼倫貝爾草原上的馬攤,一遍一遍載著遊客兜圈子;壓抑自己天生對馬籠頭的反感、容忍固定路線碎步小跑令牠崩潰的緩慢速度……牠決定叛逃,準備好以耐心和隱忍換取牠與生俱來的願望──自由自在的在浩瀚草原上的馳騁……
曠野中,兩匹被人類飼養長大的野馬,將如何回應生命最初的呼喚,交換彼此命運?
本書特色
最愛歡迎的華文動物小說大家 沈石溪 最新長篇力作
動物小說之魂!為馬唱一曲讚歌,讓人欲罷不能,大呼過癮!
沈石溪再次以長年的觀察、細膩的筆、豐沛的情感,刻劃出扣人心弦的動物世界!
以世上僅存的野馬種群──普氏野馬的野放實驗為背景,描繪新疆卡拉麥里自然保護區遼闊神祕的自然風光,訴說普氏野馬群在惡劣環境中的驚險生存情景外,並以另一匹混血野馬的脫逃和加入,傳達動物內心的予盾與掙扎。在一次又一次生死的抉擇關頭,在一次又一次與環境搏鬥的過程中,這兩匹各有所求、不願屈服命定安排的馬,交織出一段又一段讓人低迴不已的生命故事。
作者簡介:
沈石溪
原名沈一鳴,一九五二年生於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一九六九年初中畢業,赴西雙版納傣族村寨插隊落戶。會捉魚,會蓋房,會犁田,會栽秧。當過水電站民工、山村男教師、新聞從業員。在雲南邊疆生活了三十六年。二00四年從部隊轉業回到故鄉上海。八十年代初開始從事兒童文學創作,已出版五百多萬字作品。所著動物小說,將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識性融為一體,充滿哲理內涵,風格獨特,深受青少年讀者喜愛。
《第七條獵犬》、《一隻獵鵰的遭遇》、《紅奶羊》等連續三屆獲中國作家協會兒童文學優秀作品獎;《退役軍犬黃狐》獲一九八七年上海園丁獎;《聖火》獲「九0世界兒童文學和平友誼獎」;《 狼王夢》獲第二屆全國優秀少兒讀物一等獎;《象母怨》獲首屆冰心兒童文學新作大獎;《殘狼灰滿》獲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首屆「巨人」中長篇獎;《瘋羊血頂兒》被評為《巨人》雜誌一九九五年度「最受歡迎的作品;《混血豺王》獲第四屆宋慶齡兒童文學提名獎。《鳥奴》獲中國作家協會第六屆全國兒童文學優秀作品獎。
作品多次被收錄進中小學語文教材,《最後一頭戰象》選入全國小學六年級語文教材,《斑羚飛渡》被選進全國初中七年級語文教材,《相思鳥的愛情》被選進河北省義務教育初級中學新課程語文讀本第二冊,《臉色蒼白的夥伴》被選進全國義務教育初級中學新課程教科書語文讀本第二冊,還有一些作品被選入初中語文輔讀教材。
作品在海外獲得良好聲譽,《 狼王夢》獲臺灣第四屆楊喚兒童文學獎,《保姆蟒》獲臺灣行政院新聞局96年度金鼎獎優良圖書出版推薦獎,《 狼王夢》、《第七條獵犬》、《保姆蟒》、《狼妻》、《牧羊豹》、《黑熊舞蹈家》等六部作品還被臺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臺灣兒童文學學會、臺北市立圖書館、《國語日報》、《民生報》、《兒童日報》和《幼獅少年》評為「好書大家讀」年度優選少年兒童讀物獎。現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全國兒童文學委員會委員,上海作家協會理事。
沈石溪曾說:「人和動物之間的差別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大。在情感世界,在生死抉擇關頭,許多動物表現出來的忠貞和勇敢,常令我們汗顏──這就是動物小說的靈魂。」
章節試閱
一、馴服烈馬
「我讓你撒野!我讓你撒野!」乞顏哈察咬牙切齒呵斥著,左手攥緊韁繩,右手揮舞皮鞭,朝一匹年輕的兒馬狠狠抽打。
兒馬就是雄馬,蒙古族騎手都把雄馬叫做兒馬。
乞顏哈察是一位中年蒙古族漢子,生在蒙古包裡,喝的是馬奶,聽的是馬頭琴,從小在馬背上長大,跟所有蒙古族騎手一樣──乞顏哈察對馬有著深厚的感情,把馬當成自己的家庭成員。他一生養過許多馬,冬夜寒冷,蒙古包裡有一盆炭火取暖,馬廄裡也一定有一盆炭火取暖;天旱缺水,有一瓢清水,也一定勻半瓢給馬解渴。但此時此刻,乞顏哈察的皮鞭卻呼呼作響,毫不客氣的落在眼前這匹兒馬身上。
被乞顏哈察鞭笞的馬,名叫奈木紮。這是一匹三歲齡的蒙古馬,毛色棗紅,馬鬃深褐。牠奮力昂首揚鬃,發出悲憤的嘶鳴,扭動身體竭力想躲避毒蛇般的皮鞭,無奈牠長長的馬臉套著籠頭,韁繩緊緊攥在乞顏哈察手裡,牠再怎麼左衝右突,也無法躲開呼呼飛舞的皮鞭。牠想張嘴咬打牠的主人,但牠的馬嘴塞著一枚鐵鍊做的嚼子,根本無法做出咬的動作來。牠拚命轉動身體,想讓自己的身體調頭,改用尾巴對著主人,這樣,牠就可以使出馬最有效的反抗手段──尥蹶子,也就是用兩條後腿猛烈蹬踢毒打牠的乞顏哈察。但牠很快發現,自己的企圖根本無法實現,乞顏哈察是一位有經驗的牧民,對馬的特點瞭若指掌,一眼就能看穿馬的心思,且身手矯健,步伐靈活,牠往左邊轉,他也跟著往左邊轉,牠往右邊轉,他也跟著往右邊轉,自始至終站立在牠的面前。牠又想抬起前蹄去踢,這也是馬很厲害的反抗手段,但主人比牠聰明得多,牠剛想高高昂起馬頭,主人便攥緊韁繩使勁往下拽,牠的馬頭只能無可奈何的低垂下去,當然就不可能抬起前蹄去踢。
在人的面前,牲畜的一切反抗都歸結為零。
更糟糕的是,奈木紮的反抗企圖,更激怒了乞顏哈察,皮鞭揮舞得更猛烈了,雨點般落到奈木紮身上。每一鞭下來,都像被火焰舔了一下似的,鑽心的疼。很快,奈木紮脖頸、背脊和臀部,隆起一條條蚯蚓般的鞭痕。
其實乞顏哈察很喜愛奈木紮。蒙古馬身軀壯碩,吃苦耐勞,但蒙古馬通常個頭都不太高,身高一般都在一公尺二左右,首尾長一般在兩公尺八左右,奈木紮身高卻足有一公尺五,頭尾足有三公尺,這在蒙古馬裡,可以用身軀偉岸來形容;更難得的是,奈木紮四腿細長,身材勻稱,就像練過健美的運動員,身上和四肢的肌肉一塊塊突出來,皮毛油光水滑,泛動著青春的光澤。普通蒙古馬毛色都是棗紅色,顏色有點偏暗,奈木紮的皮毛雖然也是棗紅色,卻顏色發亮,一跑動便像一團燃燒的火焰,更讓人嘖嘖稱奇的是,奈木紮的馬腦袋較一般蒙古馬要大,馬眼清秀,眼珠偏藍,不僅長得帥氣,還有幾分洋氣,很招人喜愛。
奈木紮不但外表俊美,跑起來也很快,像陣風一樣在遼闊的草原馳騁,稱得上是匹百裡挑一的駿馬。
蒙古漢子一生最愛兩樣東西,烈酒和駿馬,乞顏哈察當然對奈木紮情有獨鍾。
但讓乞顏哈察憤怒的是,奈木紮桀驁不馴,性子太野。這一點,在奈木紮剛出生時,就有了預兆。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母馬阿婉兒折騰了一夜,終於產下奈木紮。普通馬駒,產下後,起碼要在母馬懷裡依偎兩三個小時,等身上溼漉漉的絨毛焐幹後,才會抖抖索索站起來,躲藏在母馬身體下,露出兩隻驚恐不安的眼睛,好奇又膽怯的打量這個陌生的世界。但奈木紮卻與眾不同,牠落地後,母馬阿婉兒剛把胎衣剝掉臍帶咬斷,牠就蹭的站了起來,瞪起兩隻藍寶石般明亮的眼睛,用一種挑戰的眼神打量馬廄裡的人和四周的一切。
這個時候,馬廄裡還有一匹名叫四娘的母馬和一匹名叫山郎的馬駒,山郎出生已四周,身子骨漸漸長硬,已能活蹦亂跳跟在母馬後面到牧場去吃草了,動物幼年時都很調皮,小馬駒自然也不例外,山郎看見奈木紮搖搖晃晃站了起來,出於好奇,也出於淘氣的天性,跑攏過去,噅噅叫著,伸出馬頭,想去觸碰奈木紮的身體。
一般的小馬駒,剛剛從娘胎裡鑽出來,看見一匹比自己大的馬駒靠攏過來,本能的反應就是躲到母馬的身體後面去。但令所有在場的人都吃驚的是,奈木紮不但沒躲到母馬阿婉兒背後去,反而張開嘴就朝山郎的馬臉咬去,山郎被嚇了一跳,轉身就逃回母馬四娘的的身邊去。
從盟旗衛生站趕來為母馬阿婉兒接生的獸醫依娜罕驚詫的揚起兩條柳眉,一面在木盆裡清洗手上的血汙,一面對著奈木紮說道:「剛鑽出娘肚子,站還站不穩呢,就想打架了,你的性子也太野了吧!該不會是野馬投的胎?」
誰也沒想到,獸醫依娜罕的一句戲言,竟成了難以破解的咒語。
隨著牙口增長,奈木紮身上那股野性,越來越讓乞顏哈察感到頭疼。
三月齡時,奈木紮已成了桑巴盟旗遠近聞名的「小霸王」,特別愛撒野打架,與牠牙口相仿的小馬駒,都不敢招惹牠。
有一次,奈木紮跟著母馬阿婉兒在一塊碧綠的草灘啃食嫩草,卡布家一匹牙口六個月名叫仔仔的小馬駒,恰巧也來到這片草灘,草灘上嫩生生的草芽像磁石般的吸引了仔仔的視線,仔仔便衝了進來,將臉埋進草葉間,貪婪的啃吃起來。奈木紮生氣的瞪大那雙漂亮的馬眼,梗起脖頸噅噅嘶鳴,警告仔仔別來搶奪這塊是牠先發現,理應歸牠所有的草灘。仔仔睨視了奈木紮一眼,或許是覺得奈木紮比自己矮了半個馬頭,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對手,所以並沒把奈木紮的警告放在眼裡,繼續啃吃嫩生生的草芽,不僅如此,還挑釁似的一步步逼近奈木紮,用身體擠撞奈木紮,用意很明顯,牠想把奈木紮擠出去,獨霸這塊碧綠的草灘。
要是換了一匹小馬駒,看見比自己高出半個腦袋的同類來爭搶食料,最多委屈的嘶叫兩聲,便轉身逃走了,但奈木紮卻佇立在原地,等到仔仔用身體來擠撞時,冷不防張嘴在仔仔耳朵上咬了一口,把一隻耳朵咬成了兩片。仔仔疼得尖叫起來,牠也是一匹小兒馬,不願就這麼在比自己矮半個頭的同類面前敗下陣來,便啃咬踢蹬,擺出一副打架的姿態來,奈木紮毫無懼色,迎面衝撞過去,發瘋般的啃咬,發瘋般的舉足踢蹬,活脫脫就像一匹小瘋馬。仔仔畢竟還是一匹未成年的小馬駒,嚇壞了,慘叫一聲,落荒而逃。
從此以後,仔仔只要一看到奈木紮的影子,就識相的避開,再也不敢以大欺小來招惹奈木紮了。
隨著年齡一天天增長,奈木紮身上那股野性也日益膨脹。在牠牙口八個月時,竟然就獨自離家出走,好幾天也不回來,乞顏哈察請了兩個朋友幫忙,三個人騎著三匹駿馬,還帶了兩條嗅覺靈敏的蒙古牧羊犬,在呼倫貝爾找了整整一個禮拜,最後在兩條蒙古牧羊犬的幫助下,才在一條荒僻的亂石溝裡找到已經失蹤半個月的奈木紮,乞顏哈察大聲呼喊奈木紮的名字,牠不但不予理睬,還狂奔而逃,並踢傷一隻蒙古牧羊犬,沒辦法,三個牧民輪流騎著駿馬追趕,使用了套馬桿才將奈木紮逮住。
普通兒馬,要到牙口滿一歲後才會釘馬掌、戴馬籠頭,但奈木紮牙口八個月就釘上了馬掌、戴上了馬籠頭,提前了整整四個月。
儘管如此,奈木紮仍性情頑劣,調皮搗蛋,不斷惹事生非。今天把阿鍋麻奶家的一匹小兒馬給咬傷了,明天把卓婆答啦家的一匹老騸馬給踢瘸了,三天兩頭給乞顏哈察添麻煩。小小年紀,膽子還賊大。有一次,一群馬結伴到桑巴河飲水,河邊草叢突然躥出一條腹蛇來,腹蛇又稱五步蛇,性劇毒,不幸被咬一口的話,走不到五步就會口吐白沫倒斃在地,這是一條母腹蛇,在草叢裡產了一窩卵,害怕寶貝卵被馬蹄踏碎,便勇敢的躥出來阻擋馬群。所有的馬一看到腹蛇,便炸窩似的四散開去,噅噅驚叫著,扭轉馬頭奔逃,唯恐被劇毒的腹蛇咬死,唯獨奈木紮沒逃跑,揚起馬鬃,翹起馬尾,迎著窮凶極惡的蛇頭,蹦躂跳躍,擺開殊死一搏的架勢。母腹蛇豎起脖頸,吞吐著鮮紅的蛇信子,冷不防飛躥上來,張開露出鉤狀毒牙的蛇嘴,企圖噬咬馬腿,奈木紮敏捷的跳閃開去……母腹蛇屢屢撲空,很快便氣短力衰,像根爛草繩似的癱倒在草叢間,奈木紮便得意的噅噅叫著,跳進河邊草叢,將那窩蛇卵踩了個稀巴爛。
奈木紮,是蒙古語,翻譯成漢話,有點搗蛋鬼或野小鬼的意思。
假如奈木紮僅僅是愛打架、冒險踩蛇卵這樣調皮搗蛋的事,乞顏哈察不會發這麼大的火,畢竟乞顏哈察是土生土長的牧民,從小跟馬打交道,愛馬也懂馬,知道馬跟人一樣,每匹馬都有不同的秉性,有的馬脾氣溫和,有的馬性格剛烈,馬駒就像小孩子,免不了會調皮搗蛋,免不了會淘氣撒野,做一些出格的事,也在常理之中;讓乞顏哈察無法忍受的是,奈木紮竟然撒野撒到遊客頭上去了,禍闖得越來越大,給他惹下一串麻煩。
桑巴盟旗,坐落在呼倫貝爾草原中部,青青牧場,旖旎風光,吸引了大量遊客,是聞名遐邇的旅遊景點。旅遊業成了當地牧民發家致富的支柱產業。乞顏哈察家與桑巴盟旗其他牧民家一樣,沾了旅遊的光,也積極從事旅遊服務。
那些潮水般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重慶等大都市湧來的遊客,除了參觀蒙古包、聽馬頭琴、欣賞蒙古歌舞、喝酥油奶茶外,最感興趣的就是騎馬了,無論男女老少,都會穿戴上蒙古族服飾,騎到蒙古馬上,以蒙古包為背景,以呼倫貝爾草原為背景,拍照留念;尤其是男人,似乎血液裡就隱匿著一種騎著駿馬,在草原馳騁的英雄情結,不僅要騎在馬背上擺個造型拍照留念,還要騎馬在草原遛達一圈,以圓自己揚鞭躍馬的英雄夢。
城裡人不會騎馬,也沒有蒙古漢子的粗獷剽悍,循規蹈矩的城市生活,都讓他們變得謹小慎微,騎到馬上,兩腿發軟,心裡發虛,害怕會從馬上掉下來,於是,當地的牧民都挑一些牙口十歲以上最老實、最溫順的老馬來做旅遊生意。老馬聽話,這些老馬經過調教,經過訓練,都變成了棉花性子,任你怎麼呵斥,任你怎麼用腳踢馬肚子,牠也不會放開速度揚蹄疾奔。牠總是踏著碎步小跑,慢慢吞吞,穩穩當當,比散步稍快一點,而且是跑一條固定的路線,在一片平坦的草地上,從蒙古包外直線跑出去三百來米,然後拐個彎,又從原路返回到蒙古包來。無論遊客怎麼拉韁繩,怎麼用韁繩當鞭子抽打馬脖子,這些老馬也絕不會偏離既定的路線。
這樣做的好處是,既滿足了遊客在草原揚鞭躍馬的願望,又安全。做旅遊生意,遊客的安全永遠擺第一。
騎著馬在草原上兜一小圈,收費二十元,兜兩百圈,就足夠買一匹馬了,但城裡人有錢,也捨得在旅遊景點大把大把花錢,騎馬的生意十分熱鬥。
當然,這些馬已不是什麼草原駿馬了,而是桑巴盟旗旅遊景點標準的玩偶馬。
這就形成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馬市上,老馬的價格呼呼往上躥,居然超出了青壯馬的價格,一匹朝氣蓬勃的青壯馬只賣四千元左右,一匹暮氣沉沉的老馬卻能賣到五千元以上,還供不應求。馬越老越俏,價格嚴重顛倒了。
當然,真正的蒙古騎手是不屑於騎這種玩偶馬的。
乞顏哈察想去旅遊景點從事騎馬生意時,家裡共有五匹馬,遺憾的是,都是清一色的青壯馬,最年長的一匹騍馬牙口六歲,最年幼的兒馬牙口一歲零九個月,連一匹老馬也沒有。乞顏哈察不願花大價錢去買一匹半死不活的老馬,當然也不願放棄很容易賺錢的景點騎馬生意。他生來脾氣就倔,偏不信青壯馬就不能到旅遊景點供遊客騎乘這個邪,他家世世代代就是牧民,就是馳騁草原的優秀騎手,懂得馭馬術,懂得如何調教馬匹,他一手用鞭子,一手用青稞,嚴厲訓練牠們服從指令,遵循既定線路,在草原上穩步小跑。
經過約三個月時間的悉心調教,家裡的五匹青壯馬,脾氣都變得溫和柔順,於是,便將牠們牽到旅遊景點,供遊客挑選騎乘。
誰也沒想到,乞顏哈察的生意竟異常火爆,遊客在他的騎馬攤前排起了長隊,而其他牧民家的騎馬攤前,只有零零星星幾個老弱婦儒類遊客了。
遊客雖然不像牧民或騎手那樣懂馬,但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原先那些旅遊景點裡擔當玩偶馬的老馬,普遍有個缺點,那就是形象不佳,體毛無光,蔫頭蔫腦,畢竟生命的燭火衰微,模樣當然不中看。乞顏哈察家裡的五匹青壯馬,匹匹膘肥體壯,皮毛油光水滑,一看就知道是生命力旺盛的駿馬,與其他騎馬攤的老馬一比,孰優孰劣,一目了然。人類是由遊牧走向農耕又走向工業時代的,男人的血液裡都有騎馬揚鞭馳騁草原的英雄情結,女人也喜歡騎在駿馬上炫耀,或襯托自己的英姿颯爽,或襯托自己的俊俏美麗。所以,在有牧民看護的安全前提下,大家不約而同選擇乞顏哈察家的青壯馬來騎乘拍照,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在乞顏哈察家的五匹青壯馬裡頭,又數奈木紮的點騎率最高,奈木紮比其他四匹青壯馬整整高出半個馬頭,身軀也長出半條馬腿,鬃毛飄逸,一雙馬眼活潑明亮,通體散發著青春氣息,氣宇軒昂,用高頭大馬來形容,一點也不算過分,被遊客們一眼挑中,也是在情理中的事。
很快,奈木紮就成了桑巴盟旗旅遊景點的明星馬,成了乞顏哈察家的搖錢樹,旅遊旺季時,從早到晚都有遊客排隊等候騎乘奈木紮,鈔票就像樹葉嘩啦嘩啦飄進他家的蒙古包。
但乞顏哈察心裡一直忐忑不安,他知道奈木紮的性子野,俗話說江山易移本性難改,唯恐牠撒野惹禍,傷到遊客。因此,他對奈木紮格外留神,每次遊客騎乘,只要他在場,他都要親自執轡保駕,以防萬一。
儘管如此,讓他擔心的事情還是頻頻發生。
有一次,一位胖胖的男遊客騎到奈木紮背上,這傢伙渾身贅肉,大腿比牛腿還粗,體重少說也有一百五十公斤,奈木紮大概覺得背上負荷太大,有點不舒服,剛走了半圈,冷不防蹦跳了一下,如果換個正常體重的人,也許會被猛烈的顛簸嚇了一大跳,但不大可能會一頭栽落下來,但這位胖子平衡能力實在太弱,哎呀驚叫一聲,像麵粉袋一樣從馬背上滾落下來,額頭鼓起一個包,臉也擦破了,害得乞顏哈察賠禮道歉三次,還賠了一百塊錢,才算了結。
有一次,早晨餵料,奈木紮三口兩口先吃完自己面前馬槽裡的麥麩,又霸道的去搶吃身旁那匹名叫烏達的雄馬面前的料,烏達嘶鳴抗議,奈木紮就橫蠻的對著烏達又踢又咬,鬧得整個馬廄烏煙瘴氣。乞顏哈察當然不能坐視不管,他是這群馬的主人,主人者,上帝也,必須維護公平、正義和秩序,他不輕不重在奈木紮馬脖子上擂了一拳,叱駡了幾聲,把馬廄裡這場小小風波給彈壓了下去。
沒想到,奈木紮便開始鬧情緒。來到騎馬攤,一位遊客跨到牠背上,才走了幾步,便顛動身體想撒野;乞顏哈察養馬多年,還看不穿牠這點小伎倆?拽緊籠轡,稍稍用力往下壓,讓牠沒辦法蹦跳或尥蹶子,但這畜生天生就是個搗蛋鬼,鬼點子特別多,沒法蹦跳或尥蹶子,走著走著,突然四條馬腿彎曲,一下躺倒在地,遊客根本沒防備,像冬瓜一樣在地上打了好幾個滾,弄得灰頭土臉,差一點魂都嚇掉了,害得乞顏哈察賠償兩公斤乳酪這才平息此事。
還有一次,一位穿戴得珠光寶氣、很有貴夫人氣派的女人騎著奈木紮照相,本來乞顏哈察手執籠轡守護在馬頭旁的,但貴夫人氣派的女人揮手讓乞顏哈察走開,意思是不要他出現在照片裡;這符合情理,人家只願與奈木紮合影,不願與他乞顏哈察合影,他就得知趣的避開;為了保險起見,他在鬆開籠轡前,還用手指不輕不重戳了馬臉一下,用蒙古話低聲呵斥了一句:「好好站著,別動!」然後,他退後兩公尺,退出取景的範圍,佇立在一旁,以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意外。
也不知是貴夫人氣派的女人身上塗抹的香水味道太重,刺激了奈木紮的嗅覺神經,還是草原上的小蟲子飛進了奈木紮的鼻腔,奈木紮噗噗打了兩個響鼻。
馬打響鼻,就像人打噴嚏,是一種正常的生理現象,會自胸腔噴出一股氣流,帶股草料與胃酸的氣味,有點難聞。
貴夫人氣派的女人掩住鼻子,皺著眉頭嗔怪道:「臭死了,沒想到馬是從鼻子裡放屁的!」
奈木紮當然聽不懂人話,但做為與人類關係最密切的一種動物,馬能從人的表情和聲調中,揣摩人的態度是友善還是惡意。
奈木紮顯然不高興了,突然一撅屁股,身體向前傾斜,貴夫人氣派的女人在馬鞍上坐不穩了,身體也隨之往前傾倒。她因為害怕從馬背上摔下來,便張開雙臂摟抱住馬的脖子,香噴噴的粉臉也貼近了馬脖子,刹那間,奈木紮扭轉馬頭,馬脣貼到了貴夫人氣派的女人的香脣上,就像接吻一樣,兩個口疊成個呂字,奈木紮突然就打了個大大的響鼻。
在一旁的乞顏哈察這才反應過來事情不妙,緊跨兩步躥上來緊緊揪住籠轡。
但已經遲了,一股猛烈的氣流就像從高壓打氣筒打出來的一樣,噴灌進貴夫人氣派的女人的鼻子和嘴巴裡,也不知是被馬撅屁股的顛簸嚇著了,還是被馬打響鼻的那股難聞的氣流熏暈了,貴夫人氣派的女人竟然滿臉虛汗兩眼翻白昏了過去。結果可想而知,貴夫人氣派的女人被擔架抬到診所搶救,乞顏哈察又掏了一筆冤枉錢。
每一次奈木紮撒野搗亂,乞顏哈察都要用鞭子教訓牠一頓。他恪守這樣一條祖訓,好馬是靠鞭子調教出來的。但讓乞顏哈察氣憤的是,奈木紮總是不長記性,挨了一頓鞭子,野性收斂了些,但沒過幾天,老毛病就又犯了。
乞顏哈察也曾經想過,不讓奈木紮到旅遊景點做生意了,但旅遊旺季生意實在太熱門了,四匹馬忙不過來,更關鍵的是,奈木紮早已聲名在外,許多遊客就是衝著奈木紮才走進他家蒙古包的,指名道姓要騎乘奈木紮,送上門來的鈔票不賺,這也太白癡了呀,乞顏哈察就在這樣矛盾的心境下,戰戰兢兢、小心翼翼、提心吊膽繼續讓奈木紮到桑巴盟旗旅遊景點自家的騎馬攤服役。
終於惹下了大禍……
(本章未完)
一、馴服烈馬
「我讓你撒野!我讓你撒野!」乞顏哈察咬牙切齒呵斥著,左手攥緊韁繩,右手揮舞皮鞭,朝一匹年輕的兒馬狠狠抽打。
兒馬就是雄馬,蒙古族騎手都把雄馬叫做兒馬。
乞顏哈察是一位中年蒙古族漢子,生在蒙古包裡,喝的是馬奶,聽的是馬頭琴,從小在馬背上長大,跟所有蒙古族騎手一樣──乞顏哈察對馬有著深厚的感情,把馬當成自己的家庭成員。他一生養過許多馬,冬夜寒冷,蒙古包裡有一盆炭火取暖,馬廄裡也一定有一盆炭火取暖;天旱缺水,有一瓢清水,也一定勻半瓢給馬解渴。但此時此刻,乞顏哈察的皮鞭卻呼呼作響,毫不客...
作者序
為馬唱一曲讚歌
文/沈石溪
記不清有多少次了,我到中小學給小讀者演講,孩子們往往會瞪大好奇的眼睛問我:「沈老師,你作為一個動物小說作家,一輩子跟動物打交道,那你最喜歡什麼動物呢?」
每每聽到這樣的提問,我都會毫不猶豫地回答:在所有的動物中,我最喜歡馬!
馬屬動物起源於六千萬年前新生代第三紀初期。家馬是由野馬馴化而來,馬是人類成功馴養的家畜之一。考古發現,中國是最早開始馴化馬匹的國家之一,從黃河下游的山東以及江蘇等地的大汶口文化時期及仰紹文化時期遺址的遺物中,都證明距今六千年左右時幾個野馬變種已被馴化為家畜。
馬伴隨人類走過千百年生活道路,曾經是人類最重要的生活夥伴。在發明汽車之前,馬是人類不可缺少的交通運輸工具,馬為人類馱運貨物,馬給人類騎乘代步,馬還與士兵融為一體在戰場上衝鋒陷陣。人類文化浸透了馬的印跡:路叫馬路,動力計量叫馬力,阿諛奉承叫拍馬屁,偶爾失誤叫馬失前蹄,年老志不衰叫老驥伏櫪……等等等等,如果沒有馬,人類燦爛文化至少有一塊會變得暗淡無光。
雖然時至今日,馬逐漸退出了人類生活舞臺,除了馬戲團舞臺和馬術比賽場,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已經很見到馬,但人類對馬的情感並沒有因此而淹滅。華夏自古有祭馬的民間風俗。春祭馬祖,夏祭先牧,秋祭馬社,冬祭馬步。馬祖是天駟,是馬在天上的星宿;先牧是開始教人牧馬的神靈;馬社是馬廄中的土地神;而馬步為馬災害的神靈。漢族民間信仰馬王爺,農家於農曆六月二十三日祭祀,祭品為全羊一隻。蒙古族有馬奶節和賽馬節的傳統節日,每年農曆八月末舉行,為期一天。這天,牧民們穿上節日服裝,分別騎著馬並帶著馬奶酒,趕到指定地點,然後準備節日食品。太陽升起時開始賽馬,參賽的馬匹為兩歲小馬。比賽結束後,人們分別入席,在馬頭琴的伴奏下,縱情歌唱,開懷暢飲,一直到夜色降臨,人們才載著餘興紛紛散去。
我更是對馬情有獨鍾。我對馬的感情源自我年輕時一段特殊的生活經歷。上世紀六十年代末,我在上海初中畢業被下放到雲南西雙版納當農民。當時的西雙版納原始荒涼,村村寨寨還都使用馬車,交通閉塞的地方還靠馬幫運送貨物。馬屬於大牲畜,集體財產,由生產隊統一飼養和管理。我因身體羼弱,數次烈日下耕地栽秧時中暑暈倒,生產隊長照顧我,讓我去放馬。這是一項輕鬆且自由的農活,我十分喜歡。我負責放養兩匹母馬,一匹是白馬,名叫雪妮,另一匹是棗紅馬,名叫火焰。雪妮帶著一匹兩個月大的小馬駒,也渾身雪白,名叫棉團;火焰的肚皮圓鼓鼓的,已懷有八個月的身孕。每天早晨,我去馬廄將兩匹母馬牽出來,牽到寨子附近的箐溝或山坡,找一塊牧草豐盈的地方,任由牠們遛達覓食,而我則躲到樹蔭下,掏出珍藏的外國小說,細細品味起來。
放馬第三個月,火焰臨盆了。火焰是第一次做媽媽,且胎位不正,從傍晚折騰到子夜,仍未能成功分娩。這是臘月的一個夜晚,西雙版納雖地處亞熱帶,但我所在的傣家寨緊鄰山腳,冬夜還是挺冷的,馬廄四面通風,料峭寒風吹刮進來,已精疲力盡的火焰身體一陣陣發抖。我怕出意外,就和前來接生的獸醫一起將火焰抬進我住的茅草房裡,還燒了一盆炭火為牠驅寒。淩晨四點,火焰終於產下一匹全身烏紅的小馬駒,我給小馬駒起名棗棗。剛滑出產道的小馬駒,渾身濕漉漉的,我怕小傢伙凍著,便抱了一床舊棉絮,蓋在小傢伙身上。火焰因為是難產,流了不少血,身體已十分虛弱,側躺在地上。當我將舊棉絮蓋到小馬駒身上時,火焰艱難的抬起頭來,伸出舌頭,在我手背上輕輕舔了一下。
這匹母馬,都已經虛弱得連站也站不起來了,卻仍沒忘記要向我表達謝意。
這以後,我明顯感覺到,火焰對我有了一種特殊的好感。野外放牧,我只要一吹口哨,牠就會帶著小馬駒棗棗飛快奔到我身邊。有一次,我將馬匹牽到剛收割完的一片稻田放牧,我則爬到樹上去採摘雞嗉果,一不留神,從樹上摔了下來,腳裸嚴重扭傷,無法行走。危難之際,火焰來到我身旁,無師自通的臥伏在我面前,任由我抓住牠的鬃毛爬到牠背上,小心翼翼的將我馱回寨子……
馬是一種生性高貴的動物,馬通人性,馬對主人的忠誠,不亞于狗對主人的忠誠。
現在回想起來,這一年零一個月的放馬生活,是我六年知青生涯最值得回味的幸福時光。輕鬆愜意,自由自在,盡享田園之樂。
一年零一個月後,我被抽調到一百公里外的猛滿小學當教員。臨行那天,生產隊套了一架馬車為我送行,當我把行李搬上馬車,駕駛剛要揚鞭躍馬,突然,母馬雪妮和火焰,還有小馬駒棉團和棗棗,天曉得是怎麼知道我要走的,竟然強行從馬廄衝了出來,擋在馬車前,雪妮和火焰踢咬拉車的兩匹公馬,棉團和棗棗咬住我的衣服,不讓我走。趕車駕駛火了,用鞭子抽打雪妮和火焰,平時脾氣挺溫順的兩匹母馬,這時卻突然變得蠻橫無理,向駕駛尥蹶子,要不是駕駛躲閃得快,後果不堪設想。後來生產隊長聞訊趕來,用套馬桿強行將雪妮和火焰拉開,送我的馬車這才得以駛出寨子。
就這樣,對馬的這份感情,在我心裡珍藏了許多年。
自打開始寫動物小說,我就很想寫馬。但我知道,在動物文學領域裡,寫馬的小說已經很多,著名的有英國作家尼古拉斯‧埃文斯寫的《輕聲細語》,中國作家張承志寫的的《黑駿馬》,加拿大作家西頓寫的《野馬飛毛腿》,英國作家詹•奧爾特裡清奇寫的《奇異的蒙古馬》,美國作家瓦特•法利寫的《黑馬》,中國作家王星泉寫的《白馬》等等。馬作為一種美好的文學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要想突破前人,超越前人,寫出自己的特點,寫出自己的個性,談何容易啊。我也曾嘗試著寫過馬,如《老馬威尼》、《牝馬》、《罪馬》等,但都是篇幅有限的中短篇小說,在我所描寫過的動物世界裡並不占重要位置,只能算是一種練筆而已,自己很不滿意。儘管我對馬情有獨鍾,儘管我非常想好好寫寫馬,卻因對前人寫馬的作品心存敬畏,始終沒敢放開膽子寫一寫我最熟悉的馬,寫動物小說三十年了,想寫一部關於馬的厚實的作品的夙願卻一直未能實現。
二○一○年,我有機會去新疆、寧夏、內蒙一帶采風。在卡拉麥里自然保護區,我有幸見到了聞名世界的普氏野馬。目睹普氏野馬在遼闊的草原和荒涼的戈壁自由賓士的身影,我突然湧現了創作靈感,我何不集中筆墨去寫一寫野馬呢?家馬都是從野馬馴化而來的,現在不一樣了,要將家馬馴化成野馬了。這個題材非常特別,敘事角度也非常奇巧,立刻就讓我產生了創作欲望。很多中外作家都寫過馬,但都是寫人與馬的情感糾葛,還沒有人寫過野馬生活,更沒有人寫過家馬馴化成野馬的故事。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寫成功。經過三個多月時間收集素材,又經過半年的伏案寫作,終於完成《野馬歸野》的創作。我想通過這部作品告訴青少年讀者,雖然我們現在很少見到馬了,但我們不該忘記馬。馬是獨立的物種,馬是獨立的生命。馬是人類平等的生活夥伴。馬是人類最貼心的朋友。馬為人類的文明與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我們人類不應該是忘恩負義者,我們應該懷著感恩之心來對待馬,為馬樹一座巍峨的豐碑!為馬唱一曲嘹亮的讚歌!
為馬唱一曲讚歌
文/沈石溪
記不清有多少次了,我到中小學給小讀者演講,孩子們往往會瞪大好奇的眼睛問我:「沈老師,你作為一個動物小說作家,一輩子跟動物打交道,那你最喜歡什麼動物呢?」
每每聽到這樣的提問,我都會毫不猶豫地回答:在所有的動物中,我最喜歡馬!
馬屬動物起源於六千萬年前新生代第三紀初期。家馬是由野馬馴化而來,馬是人類成功馴養的家畜之一。考古發現,中國是最早開始馴化馬匹的國家之一,從黃河下游的山東以及江蘇等地...
目錄
目次頁
一、 馴服
二、野放
三、叛逃
四、救命水
五、與狼智鬥
六、死亡之路
七、熊口下的新生命
八、被野驢打敗
九、病馬
十、喚醒生命的節奏
十一、與野狼生死搏殺
十二、抉擇
十三、分群的企圖
十四、離群
十五、麻醉槍
十六、家馬
目次頁
一、 馴服
二、野放
三、叛逃
四、救命水
五、與狼智鬥
六、死亡之路
七、熊口下的新生命
八、被野驢打敗
九、病馬
十、喚醒生命的節奏
十一、與野狼生死搏殺
十二、抉擇
十三、分群的企圖
十四、離群
十五、麻醉槍
十六、家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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