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書店排行榜TOP 1的警察特考系列
收錄權威警察法規學者重要著作及最新實務見解
統整性、連貫式的寫作方式快速幫助讀者充實學識
作者簡介:
謝安
國立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MBA碩士班榜首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榜首
警察三等特考及格
專攻警察情境實務、警察法規、刑事訴訟法
(相關著作10餘本)
作者序
三版序
本書作為市面上許多讀者準備考試的指南,寫作上力求體系正確、說理清楚,性質上兼具解題與體系的架構。最初之寫作背景,係筆者返校進修碩士時,課輔後期學弟妹的講義,經彙整繕校後而成,內容包含歷年考題、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研討會內容等。
本次改版除增加當年度有參考價值的題目外,也配合實務見解修正部分解析,使其更臻完整。然筆者惟資質駑鈍,行之於外終究難逃淺陋,謬誤尚請前輩先進指正。
每次出(改)版,都是嘔心瀝血的工作,自105年3月出版第一本書《2016這是一本警察情境實務解題書》迄今,先不計改版次數,光是出版就有9本書、1份考前速猜,都令人精疲力盡,犧牲不少休息及陪伴家人的時光,但當讀者或學生傳來順利上榜的佳音,看他們在人生道路上又更上了一步,那樣的喜悅,大概就是筆者不眠不休的稍許滿足;或許,這就是筆者對那些未來即將投入警察職場的夥伴,肩負犯罪偵查與預防的執法者,最真摯的愛與期許。
韋伯於〈政治作為一種志業〉一文寫到:「在我們面前不是夏天錦簇之花,而是冷暗嚴酷之冬……政治是一種併施熱情和判斷力,去出勁而緩慢地穿透硬木板的工作……就政治家而言,有三種性質是絕對重要的:熱情、責任感、判斷力……一切歷史經驗證明了:若非再接再厲地追求在這世界上不可能的事,可能的事也無法達成。」在冷暗嚴酷之冬點燈,便是本書撰寫之緣由。盼藉由文字的雕塑,出勁而緩慢地穿透硬木板,讓讀者對未來的工作或人生,更有熱情、責任感及判斷力。
感謝洪文玲教授、蔡庭榕、劉嘉發老師們,在筆者學習警察法規的道路上,費心指導、不吝解惑。
感謝蔡炳坤執行長、林明昕教授、李荃和律師、喬律師為文推薦;感謝江承勳先生、王蘋總編輯及所有同仁辛勞,讓本書三版順利付梓。
感謝進學、勇幸、白澤、泰米、路羽等老師(也是優秀的警大學弟們)認同筆者的理念,合作撰寫許多好書,讓更多讀者可以事半功倍的方式來閱讀。
最後,以「要用智慧處理事,以慈悲關懷人」共勉之,祝福讀者成好事、轉好運、質而有靈,一起為警察加油!
謝安
2018/7/25序於辦公室
三版序
本書作為市面上許多讀者準備考試的指南,寫作上力求體系正確、說理清楚,性質上兼具解題與體系的架構。最初之寫作背景,係筆者返校進修碩士時,課輔後期學弟妹的講義,經彙整繕校後而成,內容包含歷年考題、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研討會內容等。
本次改版除增加當年度有參考價值的題目外,也配合實務見解修正部分解析,使其更臻完整。然筆者惟資質駑鈍,行之於外終究難逃淺陋,謬誤尚請前輩先進指正。
每次出(改)版,都是嘔心瀝血的工作,自105年3月出版第一本書《2016這是一本警察情境實務解題書》迄今,先不計改版次數,光是...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總論
Topic1 警察與行政法中一般原理原則 1-3
1.1.1 行政的分類【96行政執行官(三等)】 1-4
【96司法官】1-12
【91台大(A卷)】1-13
1.1.2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89行政執行官(三等)】 1-13
1.1.3 依法行政原則【改編自104高考—航運行政(三級)(航港法規)】 1-16
1.1.4 層級化法律保留【87律師】 1-20
【92政大】1-37
1.1.5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38
【9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1-46
1.1.6 平等原則【102身特—法制(三等)】 1-46
【100司法官】1-51
1.1.7 比例原則【90基層—法制(三等)】 1-52
【107一般警察人員—行政警察人員(四等)】1-54
【85司法官】1-54
1.1.8 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102高考—法律廉政(三級)(節錄)】 1-55
【91律師】1-63
1.1.9 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102司特—執行員(四等)】 1-64
Topic2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66
1.2.1 判斷餘地與判斷瑕疵【90司法官】 1-68
1.2.2 行政裁量與裁量瑕疵【98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1-73
Topic3 行政處分 1-76
1.3.1 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87律師】 1-79
1.3.2 警察行政處分之附款【改編自97政大】 1-86
1.3.3 行政處分之陳述意見【筆者自擬】 1-89
【100司特—書記官(三等)】1-95
Chapter2警察法
Topic1 警察任務 2-3
2.1.1 警察任務【101警大】 2-5
【105警大—博班(甄試)】2-7
2.1.2 警察任務與法律授權【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8
2.1.3 警察任務及職務協助【104警大—警正】 2-11
2.1.4 危害防止任務之分配【筆者自擬】 2-15
2.1.5 警察公共性原則【107警大】 2-19
【107警大—博班】2-23
Topic2 警察意義與警察職權 2-23
2.2.1 警察之意義【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2-24
2.2.2 警察與警察職權【102警大—警正】 2-28
【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2-31
2.2.3 廣義警察職權的行為類型【筆者自擬】 2-32
【89警大】2-34
【94警大】2-36
【95警大】2-36
【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2-36
Topic3 警察命令 2-37
2.3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103警大—警正】 2-38
【101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2-48
Topic4 警察組織與管轄 2-49
2.4 警察預算與人事權限【筆者自擬】 2-54
Topic5 警察教育、考試、任用 2-57
2.5 警察教育【筆者自擬】 2-62
【96警大】2-65
【98警大】2-65
Topic6 警察人員之權利、義務(含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責任與保障 2-66
Chapter3警察職權行使法
Topic1 警察職權行使之基本原則 3-4
3.1.1 令狀原則【100警大】 3-4
3.1.2 檢查權【101警大—警正】 3-8
3.1.3 檢查權與陷害教唆【100警大】 3-11
Topic2 臨檢盤查 3-16
3.2.1 警察臨檢盤查之處所1【筆者自擬】 3-16
3.2.2 警察臨檢盤查之處所2【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22
【107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3-24
3.2.3 進入場所【101警大】 3-25
3.2.4 治安全面攔檢【104警大】 3-30
【101警大—警佐(第2類)】3-37
3.2.5 交通全面攔停【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38
3.2.6 攔檢之判斷與基礎【筆者自擬】 3-41
【97警大】3-44
3.2.7 治安攔停與交通攔停【103警大—警正】 3-50
【96警大】3-52
【98警大—警佐(第2類)】3-52
3.2.8 臨檢之要件、措施及救濟【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3-52
【94警大—分局長班】3-57
【104警大—博班】3-58
Topic3 警察資料蒐集 3-58
3.3.1 個人資料保護與警察職權【103警大】 3-69
3.3.2 通知到場【104警大—警正】 3-73
Topic4 即時強制 3-76
3.4.1 管束【100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76
【99警大—警佐(第2類)】3-79
3.4.2 概括條款【93警大】 3-79
【99警大】3-82
3.4.3 警察補充性原則【104警大—警正】 3-83
【98警大】3-86
【104警大】3-86
Chapter4交通執法
Topic1 行政救濟 4-4
4.1 交通執法與行政救濟【筆者自擬】 4-4
Topic2 酒後駕車之裁罰 4-8
4.2 拒絕酒測即處罰【筆者自擬】 4-8
Topic3 國家賠償 4-15
4.3 交通公務與國家賠償【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4-15
Chapter5行政執行法
Topic1 總則 5-3
5.1.1 行政執行之意義【筆者自擬】 5-3
5.1.2 行政執行之救濟【筆者自擬】 5-5
【100行政執行官(三等)】5-12
5.1.3 行政執行期間【100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5-13
Topic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 5-17
5.2.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筆者自擬】 5-17
5.2.2 限制住居【筆者自擬】 5-19
【101台大(B卷)】5-21
5.2.3 拘提及管收【筆者自擬】 5-22
5.2.4 管收【102行政執行官(三等)】 5-24
5.2.5 管收與管束【104高大(丙組)】 5-31
【92行政執行官(三等)】5-33
5.2.6 禁奢命令【99行政執行官(三等)】 5-34
5.2.7 有無公法上金錢給付之義務?【97律師(節錄)】 5-38
5.2.8 被處罰人死亡之執行【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5-41
5.2.9 自願接受執行【102司法官】 5-44
【101律師(節錄)】5-47
Topic3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 5-49
5.3.1 代履行【98行政執行官(三等)】 5-49
5.3.2 間接強制之手段【筆者自擬】 5-51
【筆者自擬】5-53
Topic4 即時強制 5-55
5.4.1 即時強制之比較【100警大—警正】 5-55
5.4.2 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101警大—警正】 5-59
【100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5-62
【101行政執行官(三等)】5-62
【102司法官】5-63
Chapter6社會秩序維護法
Topic1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基本內涵 6-5
6.1.1 處罰法定原則【103警大】 6-5
6.1.2 責任要件與責任能力【筆者自擬】 6-9
6.1.3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100警大(節錄)】 6-14
6.1.4 警察裁處違序案件之權限【104警大—警佐(第1、2、3類)】6-22
6.1.5 勒令歇業1【102警大】 6-24
6.1.6 勒令歇業2【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28
【105警大—博班】6-30
6.1.7 拘留【筆者自擬】 6-33
6.1.8 法定罰、宣告罰與執行罰【筆者自擬】 6-36
6.1.9 禁止雙重處罰原則【105警大—警佐(第1、2類)】 6-37
【97司法官】6-42
6.1.10 留置與人身自由【102警大】 6-44
Topic2 分則要件 6-54
6.2.1 公告查禁之器械【101警大—警正】 6-54
【107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6-57
6.2.2 非供自用轉讓特定票券圖利【104警大—警正】 6-60
6.2.3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102警大—警正】 6-65
6.2.4 冒用他人身分證明文件【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6-68
6.2.5 明示禁止出入之場所【筆者自擬】 6-70
Topic3 釋字第666號解釋及第689號解釋 6-72
6.3.1 無故跟追他人【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73
6.3.2 釋字第666號解釋1【101警大】 6-78
6.3.3 釋字第666號解釋2【104警大】 6-85
【107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6-89
6.3.4 釋字第666號解釋3【101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91
Chapter7警械使用條例
Topic1 使用警械之客體、主體及各項要件 7-4
7.1.1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7-4
【104警大—博班】7-10
7.1.2 私人持有警械【104警大】 7-11
7.1.3 使用警械的時機【100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7-16
【107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7-22
【103警大—警正】7-23
7.1.4 致命性射擊【102警大—警正】 7-23
7.1.5 駐衛警察警械之使用【102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7-28
Topic2 使用警械後之補償及賠償—兼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之概述 7-30
7.2.1 第一次權利救濟優先性【104台大(B卷)(節錄)】 7-35
7.2.2 國家賠償法公務員之責任【99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7-38
7.2.3 公有公共設施之責任【91司法官(節錄)】 7-43
7.2.4 使用警械後之賠(補)償制度【筆者自擬】 7-46
7.2.5 損失補償【104高考—智財行政(三級)】 7-56
Chapter8集會遊行法
Topic1 集會遊行法體系 8-11
8.1.1 許可制vs.報備制【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8-11
【102警大】8-18
8.1.2 集會遊行中角色的區分【筆者自擬】 8-19
8.1.3 釋字第718號解釋【筆者自擬】 8-23
8.1.4 釋字第445號解釋及釋字第718號解釋【筆者自擬】 8-26
8.1.5 集會遊行法第6條之禁制區【筆者自擬】 8-30
8.1.6 集會遊行法第10條之限制條件【筆者自擬】 8-31
8.1.7 集會遊行法第11條之不予許可【筆者自擬】 8-34
8.1.8 集會遊行法第33條之扣留【筆者自擬】 8-37
8.1.9 訴訟權範圍與集會遊行之救濟【筆者自擬】 8-40
Topic2 訴願 8-45
8.2.1 訴願法第1條「法律另有規定」【102律師(節錄)】 8-47
【99鐵特—法律政風(高員三級)】8-51
【10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8-51
8.2.2 訴願審議委員會【94律師】 8-52
8.2.3 訴願管轄【9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節錄)】 8-55
【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8-62
Chapter9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Topic1 行政中立法總論 9-3
9.1.1 立法目的及性質【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3
9.1.2 適用之對象【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5
9.1.3 適用、準用之對象1【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7
9.1.4 適用、準用之對象2【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8
9.1.5 適用、準用之對象3【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0
Topic2 行為規範 9-12
9.2.1 公務人員與黨政的互動【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2
9.2.2 上班或勤務時間【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3
9.2.3 行政資源之範圍【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5
9.2.4 參加、主持或聯署特定活動【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6
9.2.5 站台、遊行或拜票【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8
9.2.6 網路發表之言論【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20
Topic3 救濟與違反的效果 9-22
9.3 救濟管道及保障【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22
索引 I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總論
Topic1 警察與行政法中一般原理原則 1-3
1.1.1 行政的分類【96行政執行官(三等)】 1-4
【96司法官】1-12
【91台大(A卷)】1-13
1.1.2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89行政執行官(三等)】 1-13
1.1.3 依法行政原則【改編自104高考—航運行政(三級)(航港法規)】 1-16
1.1.4 層級化法律保留【87律師】 1-20
【92政大】1-37
1.1.5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38
【9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1-46
1.1.6 平等原則【102身特—法制(三等)】 1-46
【100司法官】1-51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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