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兆龍先生是中國著名法學家,“東吳法學”的代表性人物,在民國時期便已確立起廣泛的國際聲譽,曾被海牙國際法學院評為全世界50位傑出法學家之一。楊兆龍一生著述甚多,但後半生因政治原因,命途多舛,學術成果也多數散落失軼,不行於世。後經楊兆龍先生之女兒楊黎明、女婿陸錦碧多方收集整理,得回百萬餘言。考慮文稿內容較為龐雜,編者從中精心採選那些能夠超越時空,於今仍有很大學術閱讀與參考價值的作品,彙為此集,以饗有心之讀者諸君,亦表對那一代學人的敬意與懷念。
作者簡介:
楊兆龍(1904—1979),字一飛,江蘇金壇人,中國近代著名法學家。畢業於燕京大學哲學系和東吳大學法學院。後獲哈佛大學SJD法學博士學位。繼以研究員身份赴德國柏林大學深造。通曉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國外語,對大陸、英美兩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詣。1928--1952年,任教於上海持志、上海政法、中大、浙大、朝陽、西北聯大法商學院(兼院長)、復旦、東吳法學院(院長),所教學科達十餘種。曾任推事、律師、憲法起草委員會和資源委員會專員、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長、代理最高檢察長等職。曾協助羅斯科·龐德籌劃中國法制之重建。1949年任代理最高檢察長期間,釋放萬餘名政治犯。曾當選為中國比較法學會會長、刑法學會會長、國際刑法學會副會長、理事、國際統一刑法學會副會長、國際比較法學會理事、國際行政法學會理事。被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評選為世界範圍內50位傑出法學家之一(我國共兩位)。至1949年止,其著述約300萬言,譯作有《聯合國憲章》中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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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兆龍(1904—1979),字一飛,江蘇金壇人,中國近代著名法學家。畢業於燕京大學哲學系和東吳大學法學院。後獲哈佛大學SJD法學博士學位。繼以研究員身份赴德國柏林大學深造。通曉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國外語,對大陸、英美兩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詣。1928--1952年,任教於上海持志、上海政法、中大、浙大、朝陽、西北聯大法商學院(兼院長)、復旦、東吳法學院(院長),所教學科達十餘種。曾任推事、律師、憲法起草委員會和資源委員會專員、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長、代理最高檢察長等職。曾協助羅斯科·龐德籌劃中國法制之重建。1949年任代理最高檢察長期間,釋放萬餘名政治犯。曾當選為中國比較法學會會長、刑法學會會長、國際刑法學會副會長、理事、國際統一刑法學會副會長、國際比較法學會理事、國際行政法學會理事。被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評選為世界範圍內50位傑出法學家之一(我國共兩位)。至1949年止,其著述約300萬言,譯作有《聯合國憲章》中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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