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運用法律人類學的研究方法,對美國勞工階層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她發現,在法院裡使用的話語有三種:第一種主要是根據法律的範疇和解決方法,即法律話語;第二種是根據道德的範疇和解決方法,即道德話語;第三種是根據救助職業的範疇和解決方法,即治療性話語。她還發現法律權利意識存在著一個根本性的悖論:處在社會底層的人們,在通過運用法律來主張自己在鄰里及家庭關係中的法律權利的同時,也增強了他們對國家機構的依賴。原告利用法律的象徵性權力來加強自己在與熟人的糾紛中的力量,但當問題進入法院以後他們就失去了對這種象徵性權力的控制。
作者簡介:
薩利·安格爾·梅麗,女,美國紐約大學人類學及法律社會學教授,曾經擔任美國法律與社會協會會長,美國政治學和法人類學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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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運用法律人類學的研究方法,對美國勞工階層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行為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她發現,在法院裡使用的話語有三種:第一種主要是根據法律的範疇和解決方法,即法律話語;第二種是根據道德的範疇和解決方法,即道德話語;第三種是根據救助職業的範疇和解決方法,即治療性話語。她還發現法律權利意識存在著一個根本性的悖論:處在社會底層的人們,在通過運用法律來主張自己在鄰里及家庭關係中的法律權利的同時,也增強了他們對國家機構的依賴。原告利用法律的象徵性權力來加強自己在與熟人的糾紛中的力量,但當問題進入法院以後他們就失去了對這種象徵性權力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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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利·安格爾·梅麗,女,美國紐約大學人類學及法律社會學教授,曾經擔任美國法律與社會協會會長,美國政治學和法人類學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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