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圖爾‧考夫曼
定價:NT$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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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一部追憶德國法學大師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的生活歷程與學術思想的傳記作品,由拉德布魯赫的親傳弟子、德國當代著名法學家阿圖爾•考夫曼教授撰寫,中國政法大學舒國瀅教授翻譯。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中國法學界久享盛名,但是拉德布魯赫的成長經歷、他的法學思想的形成歷程以及他曾作為德國兩屆政府內閣的司法部長對德國立法的直接參與和影響等等,則不為我們所深入了解,這些正是本書的價值所在。作者作為拉德布魯赫的弟子,在法學思想上脈絡相承而又自成一家,因此在本書中既客觀地反映了拉德布魯赫的真實生活和內心世界,又清楚地解析了拉德布魯赫的法學思想的由來,對其中的許多存疑之處也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說。本書內容主要包括:(1)與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初遇;(2)人生的困惑;(3)教授和社會主義者;(4)政治活動的時期;(5)魏瑪民主立憲國家;(6)重返教職;(7)在精神的流放中;(8)法的革新;(9)文化與宗教;(10)戰爭與和平;(11)人道主義者、學者、偉人。本書附有拉德布魯赫年譜、文獻和研究拉德布魯赫的文獻。
本書的譯者舒國瀅教授在翻譯中既捕捉了德文著作充滿思辯氣質的神韻,又以適合中國讀者的曉暢表達避免了行文的晦澀,堪稱精品。
本文適合我國大學法律院系大學生、研究生閱讀,也適合法學院教師、法官、律師參考。
作者簡介:
阿圖爾•考夫曼(Arthur Kaufmann,1923—2001),德國著名法哲學家和刑法學家。1923年5月10日生於德國萊茵蘭-法耳茨州。1945年入海德堡大學法學院學習法律,師從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兼修卡爾•雅斯貝爾斯、阿爾弗雷德•韋伯諸名家課程。1952—1957年擔任德國卡爾斯魯厄州法院法官。1957年重返海德堡,學習哲學(伽達默爾)兼修人類學(勒維特),並於1960年以《歸罪原則》論文獲得講授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法哲學的資格,同年任薩爾布呂肯大學正教授。1969年起擔任慕尼黑大學正教授,兼任法哲學與法律信息學研究所所長。曾榮獲日本東京慶應大學(1970年)和希臘雅典大學(1987年)法學名譽博士以及其他大學哲學、神學名譽博士學位。擔任國際法哲學與社會哲學協會(IVR)名譽主席和該協會德國分會主席,同時尚兼有德國巴伐利亞州科學院院士及國外一些科學院的院士。他於2001年4月11日在慕尼黑的寓所去世。考夫曼教授一生著作頗豐,是二戰後德國法學界最有原創力的法哲學家之一,與於爾根•哈貝馬斯、尼克拉斯•盧曼、卡爾•拉倫茲、維爾納•邁霍菲爾等人同屬當代德語國家有影響力的法學理論家。其在法律解釋(詮釋)學、法律方法論、法的理論及刑法哲學方面均做出了獨創性貢獻。他的代表作品有:《自然法與歷史性》(1957年);《關於超越相對主義法哲學的思考》(1960年);《歸罪原則》(1961年1版,1976年2版);《法律與法》(1962年);《法的本體論結構》(1962年);《論當代法哲學的處境》(1963年);《法與倫理》(1964年);《法律國—法官國—法治國》(1964年);《自由法運動》(1965年);《類推與“事物的本性”》(1965年1版、1982年2版);《作為解釋學視境的語言》( 1969年);《認同與分歧》(1972年);《由自然法與法律實證主義到法律解釋學》(1975年);《罪責與刑罰》(1983年2版);《轉型中的法哲學》(1984年2版);《正義論》(1984年);《當代法哲學和法的理論導論》[與哈斯默爾(W.Hassemer)等合著,1985年4版];《正義———通向和平的遺忘之路》(1986年);《對法律邏輯與關係本體論的前思考》(1986年);《正義的程序論》(1989年);《後現代法哲學》(1992年2版);《法哲學》(1997年);《法律獲取的程序》(1999年)。舒國瀅,男,1962年生,湖北隨州市人。1979年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法律,1986年畢業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93-1994年獲中國政府獎學金赴德國哥廷根大學(Universitaet Goettingen)進修法哲學和法社會學。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法理學研究所所長。兼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比較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主要著作:《在法律的邊緣》(2000年);合著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通史》(1998年)、《中國法理縱論》(1996年)、《中國法理學研究綜述與評價》 (1992年);譯著:《法律智慧警句集》(2001年)、《法律論證理論》(2002年)。主要研究方向:德國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美學;法律論證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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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圖爾‧考夫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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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一部追憶德國法學大師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的生活歷程與學術思想的傳記作品,由拉德布魯赫的親傳弟子、德國當代著名法學家阿圖爾•考夫曼教授撰寫,中國政法大學舒國瀅教授翻譯。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中國法學界久享盛名,但是拉德布魯赫的成長經歷、他的法學思想的形成歷程以及他曾作為德國兩屆政府內閣的司法部長對德國立法的直接參與和影響等等,則不為我們所深入了解,這些正是本書的價值所在。作者作為拉德布魯赫的弟子,在法學思想上脈絡相承而又自成一家,因此在本書中既客觀地反映了拉德布魯赫的真實生活和內心世界,又清楚地解析了拉德布魯赫的法學思想的由來,對其中的許多存疑之處也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說。本書內容主要包括:(1)與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初遇;(2)人生的困惑;(3)教授和社會主義者;(4)政治活動的時期;(5)魏瑪民主立憲國家;(6)重返教職;(7)在精神的流放中;(8)法的革新;(9)文化與宗教;(10)戰爭與和平;(11)人道主義者、學者、偉人。本書附有拉德布魯赫年譜、文獻和研究拉德布魯赫的文獻。
本書的譯者舒國瀅教授在翻譯中既捕捉了德文著作充滿思辯氣質的神韻,又以適合中國讀者的曉暢表達避免了行文的晦澀,堪稱精品。
本文適合我國大學法律院系大學生、研究生閱讀,也適合法學院教師、法官、律師參考。
作者簡介:
阿圖爾•考夫曼(Arthur Kaufmann,1923—2001),德國著名法哲學家和刑法學家。1923年5月10日生於德國萊茵蘭-法耳茨州。1945年入海德堡大學法學院學習法律,師從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兼修卡爾•雅斯貝爾斯、阿爾弗雷德•韋伯諸名家課程。1952—1957年擔任德國卡爾斯魯厄州法院法官。1957年重返海德堡,學習哲學(伽達默爾)兼修人類學(勒維特),並於1960年以《歸罪原則》論文獲得講授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法哲學的資格,同年任薩爾布呂肯大學正教授。1969年起擔任慕尼黑大學正教授,兼任法哲學與法律信息學研究所所長。曾榮獲日本東京慶應大學(1970年)和希臘雅典大學(1987年)法學名譽博士以及其他大學哲學、神學名譽博士學位。擔任國際法哲學與社會哲學協會(IVR)名譽主席和該協會德國分會主席,同時尚兼有德國巴伐利亞州科學院院士及國外一些科學院的院士。他於2001年4月11日在慕尼黑的寓所去世。考夫曼教授一生著作頗豐,是二戰後德國法學界最有原創力的法哲學家之一,與於爾根•哈貝馬斯、尼克拉斯•盧曼、卡爾•拉倫茲、維爾納•邁霍菲爾等人同屬當代德語國家有影響力的法學理論家。其在法律解釋(詮釋)學、法律方法論、法的理論及刑法哲學方面均做出了獨創性貢獻。他的代表作品有:《自然法與歷史性》(1957年);《關於超越相對主義法哲學的思考》(1960年);《歸罪原則》(1961年1版,1976年2版);《法律與法》(1962年);《法的本體論結構》(1962年);《論當代法哲學的處境》(1963年);《法與倫理》(1964年);《法律國—法官國—法治國》(1964年);《自由法運動》(1965年);《類推與“事物的本性”》(1965年1版、1982年2版);《作為解釋學視境的語言》( 1969年);《認同與分歧》(1972年);《由自然法與法律實證主義到法律解釋學》(1975年);《罪責與刑罰》(1983年2版);《轉型中的法哲學》(1984年2版);《正義論》(1984年);《當代法哲學和法的理論導論》[與哈斯默爾(W.Hassemer)等合著,1985年4版];《正義———通向和平的遺忘之路》(1986年);《對法律邏輯與關係本體論的前思考》(1986年);《正義的程序論》(1989年);《後現代法哲學》(1992年2版);《法哲學》(1997年);《法律獲取的程序》(1999年)。舒國瀅,男,1962年生,湖北隨州市人。1979年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法律,1986年畢業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93-1994年獲中國政府獎學金赴德國哥廷根大學(Universitaet Goettingen)進修法哲學和法社會學。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法理學研究所所長。兼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比較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主要著作:《在法律的邊緣》(2000年);合著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通史》(1998年)、《中國法理縱論》(1996年)、《中國法理學研究綜述與評價》 (1992年);譯著:《法律智慧警句集》(2001年)、《法律論證理論》(2002年)。主要研究方向:德國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美學;法律論證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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