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們當做一個中國電信問題專家,對我來說,是一件意外事故。話說1998年夏天,我有機會到世界銀行總部參加一項有關基礎設施融資的研修項目,當時北大課程結束得比較晚,所以等我於6月21日趕到項目所在地美國馬里蘭大學時,研修活動已經開始了整整一周。因為晚到的緣故,我對研修內容就沒有怎麼進人狀況。沒有料到的是,兩天以後美國電信業發生的一件大事,卻讓我趕上了。 6月24日,世界各大媒體差不多都在財經頭版報導,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宣布與美國第二大有線電視公司TCI合併,全部交易額480億美元。
企業兼併在美國不算新鮮事。 1989年到1996年間我在美訪問求學,知道公司兼併和分拆差不多就是美國企業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早就學得見怪不怪。但是,AT&T兼併TCI,仍然不失為一條引人注目的消息。人們都知道AT&T公司是美國電信業的龍頭老大。 1997年,AT&T擁有7000萬遠程用戶、400萬無線用戶、110萬撥號上網用戶、1500萬企業用戶,並在全美250個城市擁有teleport地方網絡,全年營業額達513.2億美元。這樣一個世界級電信巨頭,要是收購任何其他長途電話公司或地方電話公司,都不會令人感到吃驚。問題是,AT&T偏偏要收購TCI這樣一家當時看來“風馬牛不相及”的有線電視公司。這究竟是為什麼?
報導說,AT&T收購TCI,意在打入美國市話市場。這就更奇怪了:電信公司不就是做電話生意的嗎,何以需要“打入”市話市場?另外,TCI公司作為一家有線電視服務公司,怎麼就會成為AT&T打入市話市場的通道?不過好歹我在美國住過幾年,大體記得美國電信市場在長時期內曾經是長途(long distance)和市話(localphone)分業經營的體制,就是長話公司不准經營市話業務,反過來市話公司也不准經營長途電信。當年像我們這樣的學生用戶,也必須同時註冊一家長話公司和一家市話公司。我還記得,80年代後美國的長途電話市場是競爭的,用戶可以在全美三大家長途電話公司(AT&T、MCI和SPRINT)中任選一家;但市話市場卻仍然維持獨家壟斷,在任何地方都只有一家,用戶沒有選擇的餘地。
後來我才了解到,這套“長話競爭、市話壟斷”的分業電信體制,還是80年代一場著名的官司打破了原美國“貝爾系統”(Bell System)自1910年起就獨家壟斷全美電信市場的結果。有關80年代中美國電信業開放競爭的故事,我在本書中多處涉及,讀者可以細細品味。問題是怎樣看待分業電信體制下,仍然保留著獨家壟斷地位的市話。按照流行的認識,在同一個城市裡建立第二套通向千家萬戶的通信網絡是“規模不經濟”,因此市話就成為典型的“自然壟斷”。既然自然壟斷,獨家經營就順理成章。至於要減少伴隨自然壟斷而來的社會效率損失,那就讓政府肩負起“管制”壟斷供應商的偉大責任吧。這難道不是一套無懈可擊的完美邏輯?
引人入勝之處在於,市場中總有人要挑戰任何現存的邏輯!我注意到AT&T董事長當時宣布,收購TCI後還要拆資數億美金,將有線電視網絡改造成雙向通信寬帶網絡,以便整合長話市話資源,一方面搶占“三網合一”(電信網、計算機網和有線電視網)制高點,另一方面藉此打進市話市場,與原市話獨家壟斷商展開競爭。剎那之間,我突然“看到”,技術創新原來可以為打破市場壟斷的需求所驅動,而所謂“自然壟斷”理論從來就不過是建立在給定的需求和技術的假設基礎之上。實例正在打破理論,而我恰恰身逢其時。於是我只好對世界銀行說對不起,基礎設施融資的研修資料留待日後再看吧,因為打破電信市話“自然壟斷”神話的機會,可遇而不可求。我對自己的思維習慣心知肚明,向來對“證實”某種假說的成就提不起太大的勁頭,但是只要通行的權威理論遇到“一個反例”,就令我激動莫明。
一周以後,我滿載而歸。到了北京,見到《財經月刊》主編胡舒立,我就建議該刊報導一下AT&T收購TCI的故事。胡舒立表示可以採納我的建議。但是她又說,你已經下過一點功夫,為什麼不就由你來寫給我們的讀者呢?收入本書的第一篇文章,《三網合一、數網競爭》,就是這樣被“反套”之後寫下的急就章。事先完全不知道的是,中國為了對付WTO的入門條約,正在醞釀電信產業的又一波改革開放。 1998—2000年間,偏偏電信問題成為中國媒體的持續熱點,於是我的這篇急就章,就讓我當上了“電信問題專家”。
另外一件火上澆油的小事,是我在美國讀書期間多少感染了一些那裡學術寫作的“毛病”:抓住主題之後,不但要清楚地概述前人的見解,而且一定要突出己見與前人的不同。這點手法,用到為《財經月刊》寫就的電信文章裡,被《南方周末》駐京記者劉洲偉看破。他大筆一揮,輕而易舉將我置於主張中國電信開放的“第三隻眼睛”的地位。不少新聞界朋友,完全不理會我是80年代研究農村問題的一個“老土”,以為我留洋學的就是電信開放,非常之“專業對口”。他們有所不知的是,無論農村問題還是電信問題,對我來說區別只在於經濟行為的技術約束和製度約束有所不同。至於人的經濟行為,哪裡都大同小異,本來是不需要什麼特別的“專家”才能夠加以解釋的。
不過,遭遇上這類事先完全沒有計劃和預謀的研究,也有過癮的地方,那就是逼著你不斷做功課。我從來以為,世事真正的難明之處,在於了解人們經濟行為的具體約束。脫離具體問題的具體約束,拿著先賢們關於經濟行為的假說照本宣科,離題十萬八千里可能還有不止。因此收人本書的其他各篇文章,讀者不妨可以看成是理解中國電信問題具體約束的系列筆記。這首先要感謝《經濟學消息報》總編高小勇,他看到當時各報報導關於我的第三種聲音之後,認為媒體雖然突出了論點,但沒有展開說理,於是要求我通過電信市場開放問題的各種局限條件來說明當事人的經濟行為。高總編的理由很充足,令我無法推辭。結果就是平生第一回應了每週寫一篇電信評論的差事。期間,報社編輯和讀者給了我不少鼓勵,結果就是更加欲罷不能,硬著頭皮連寫數月。我可算知道了,討論真實世界裡的經濟問題固然有趣,但是每過數日就要交稿一篇,實在是一件苦差事。最最難熬的時分,每每想起“黔驢技窮”的成語。不過,終於還是發生了一件天助我也的事情。數月之後的《經濟學消息報》,在頭版發表了一篇把我關於開放中國電信市場的評論罵得一塌糊塗的“大文”。於是我致電高總編,表示與其參加如此辯論,還不如約好了見面拍桌子大罵一場。讓我感到解脫的是,從此我就再也不用每週一次搜腸刮肚給《經濟學消息報》寫電信文章了。
收人本書的最後一篇,本是應信息產業部電子信息研究中心之邀,對於1999—2000年中國電信又一波開放重組所作的評論。我原本已經同意,將該文收人他們計劃出版的一本電信問題的文集。但是寫出來一看,批評性還是過強,自忖與一本官方機構出版的文集風格很不搭調。為了不要給主事人帶來什麼為難之處,我自作主張將此文的大部分內容,公開發表在《IT經理世界》上,算做探討電信問題的一個階段性的了結。最後,我要在此感謝兩年以來把我“成就”為一個“中國電信問題專家”的所有編輯、記者、專業研究人員、讀者和曾邀我前往講演電信問題的大學的同學們,無論他們是欣賞還是不贊成收集在本書裡的關於中國電信市場開放的我的個人見解。對於三聯書店賈寶蘭編輯為出版本書而付出的種種努力,請允許我表示誠摯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