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從行政法的角度,以實現政府對電信業的良好監管為目標,以政府監管權為主線,圍繞電信業政府監管權之配置、運行與監督,就政府監管電信業的正當性,監管機構、監管範圍、監管手段、監管程式、監管權監管機制等問題進行了較系統深入的探討,提出了建立直接隸屬於國務院的通信監管委員會,對電信、廣播、有限電視等實行一體化監管等一系列設想,對於在電信業乃至其他自然壟斷行業建立現代政府監管機制具有較大的理論與實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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