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國企業的財務改革進入創新階段,企業財務自主權發生了質的變化;證券市場的發展為上市公司的融資方式提供了多樣化的選擇。隨著改革的推行與深入,我國企業的財務自主權,尤其是受到深遠影響的融資權都經歷了從高度計劃經濟下完全執行計畫安排逐漸過渡到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下的自主過程。然而,制度的變遷具有路徑依賴性,在這一漸進的變革過程中,企業的融資權,特別是採用債務融資時的長、短期債務融資選擇權,企業是否真能自主呢?也就是說企業能否以市場主體的身份在長、短期債務融資方式上進行理性的選擇?在沒有得到經驗證據之前,我們只能猜測。本書試圖運用西方較為成熟的債務期限結構理論,採用實證分析的方法,以深、滬兩市的上市公司為研究物件,結合我國上市公司所特有的制度環境,來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債務期限結構決定問題進行較為系統和全面的研究,以考察我國上市公司在長、短期債務融資方式的選擇上是否屬於理性行為,剖析各種因素對我國上市公司債務期限結構的影響。
全書共分為6章,第1章為緒論;第2章對有關債務期限結構的理論與實證文獻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回顧與評述;第3章則從宏觀視角系統地探討和分析我國制度環境對我國上市公司債務融資結構的影響;第4章則從微觀視角剖析我國上市公司自身特徵對其債務期限結構的影響,第5章是進一步探析我國上市公司的這種短期債務期限結構偏好是否屬於適應外部制度環境的理性選擇,第6章是本書的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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