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簡稱藥包材)的監督管理,2001年12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將藥包材納入藥品監督管理的範疇,明確規定了對藥包材的監督管理內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2002年起啟動了藥包材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陸續頒佈了藥包材國家標準。2004年7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佈了《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局令第13號),對於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進行統一監管,取消了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21號對於藥包材實行分類管理的規定,國家制定藥包材註冊目錄,並對目錄中的產品實施生產和進口註冊管理。為了從事藥包材生產、檢驗、註冊、監督等工作的人員更好地瞭解和掌握國家對藥包材的生產、註冊的監督管理法規,藥包材的現狀和發展趨勢,藥包材國家標準,本書對於藥包材管理法規作了全面概述,並收集了已經頒佈的藥包材國家標準,希望對從事相關工作有所幫助。由於編者水準有限,書中定有錯誤與不當之處,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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