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講解四書》(原名《四書直解》)是明朝萬曆年間的內閣首輔張居正連同翰林院講官等人專門寫給當時的小萬曆皇帝朱翊鈞(明神宗)讀的。
該書曾在明朝年間得到刻印,根據記載,“1651年,張居正所注《四書》再次付梓,題《張閣老直解》 吳偉業在為這部書所作的序中談到張居正給孩提時的萬曆皇帝當老師時,充滿羡慕之情。”(吳偉業(1609—1672年),字駿公,號梅村,江蘇太倉人。明崇禎四年進士,官左庶子。弘光朝,任少詹事:清順治時,官國子監祭酒,以母喪告假歸裡。)
康熙年問,內閣學士徐乾學(徐乾學,字原一,號健庵,昆山(今屬江蘇)人。康熙九年進士,官內閣學士,刑部侍郎)又將此書翻刻。該刻本至今在民間依舊有流傳,可見該書當時影響之大:徐乾學評道:“蓋朱注以翼四書,直解有所以翼注。”
康熙帝在讀此書後如此說道:“朕閱張居正尚書四書直解,義俱精實,無泛設之詞,可為法也。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張居正講解四書》(原名《四書直解》)是明朝萬曆年間的內閣首輔張居正連同翰林院講官等人專門寫給當時的小萬曆皇帝朱翊鈞(明神宗)讀的。
該書曾在明朝年間得到刻印,根據記載,“1651年,張居正所注《四書》再次付梓,題《張閣老直解》 吳偉業在為這部書所作的序中談到張居正給孩提時的萬曆皇帝當老師時,充滿羡慕之情。”(吳偉業(1609—1672年),字駿公,號梅村,江蘇太倉人。明崇禎四年進士,官左庶子。弘光朝,任少詹事:清順治時,官國子監祭酒,以母喪告假歸裡。)
康熙年問,內閣學士徐乾學(徐乾學,字原一,號健庵,昆山(今屬江蘇)人。康熙九年進士,官內閣學士,刑部侍郎)又將此書翻刻。該刻本至今在民間依舊有流傳,可見該書當時影響之大:徐乾學評道:“蓋朱注以翼四書,直解有所以翼注。”
康熙帝在讀此書後如此說道:“朕閱張居正尚書四書直解,義俱精實,無泛設之詞,可為法也。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