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借鑒大陸法系各主要國家和地區民法典總則的理論學說和立法經驗,結合中
國自1986年《民法通則》頒佈以來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實務,全面檢討和審視中國民法
總論的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及民法典總則草案,就制定中國民法典總則所涉及的重大問
題,展開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相關規則安排的具體方案並進行了深入的理論
闡述,並設計了中國民法典總則的草案建議稿。
作者簡介:
尹田,1954年2月出生,四川宜賓人,1983 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後,留該校民法教 研室任教,1986年破格評為講師,1992年評為副 教授,1992年由國家教委公派赴法國圖盧茲社會 科學大學留學,1993年底回國後任西南政法大學 法國法研究中心主任,1995年破格評為教授, 1996年1月任法律系主任,1998年由司法部批准 任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導師。1999年調北京大學法 學院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民法研究中心主 任,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副會長。 從1984年起,發表學術論文170多篇,出版 專著、譯著、教材18本。主要個人專著:《民事 法律行為與代理制度研究》(1993年)、 《法國 現代合同法》(1995年,繁體字版《法國現代契 約法》由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 《法國物權法》(1998年,同名著作繁體字版由 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 《民事主 體制度理論和立法研究》 (2003年)、 《物權法 理論評析與思考》(2004年)、 《民法思維之展 開》(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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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作者:尹田.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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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借鑒大陸法系各主要國家和地區民法典總則的理論學說和立法經驗,結合中
國自1986年《民法通則》頒佈以來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實務,全面檢討和審視中國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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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尹田,1954年2月出生,四川宜賓人,1983 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後,留該校民法教 研室任教,1986年破格評為講師,1992年評為副 教授,1992年由國家教委公派赴法國圖盧茲社會 科學大學留學,1993年底回國後任西南政法大學 法國法研究中心主任,1995年破格評為教授, 1996年1月任法律系主任,1998年由司法部批准 任民商法博士研究生導師。1999年調北京大學法 學院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民法研究中心主 任,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副會長。 從1984年起,發表學術論文170多篇,出版 專著、譯著、教材18本。主要個人專著:《民事 法律行為與代理制度研究》(1993年)、 《法國 現代合同法》(1995年,繁體字版《法國現代契 約法》由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 《法國物權法》(1998年,同名著作繁體字版由 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 《民事主 體制度理論和立法研究》 (2003年)、 《物權法 理論評析與思考》(2004年)、 《民法思維之展 開》(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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