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勞動法通常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勞工法(labor law),一是就業法(employment law)。
本書由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的羅伯特?A?高爾曼教授所著,主要討論的是美國的勞資關係,如組織工會及體談判問題,而很少涉及就業問題。最初,美國勞資關係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的調整,它們被認為是私人問題,最好真接由雇主和僱員自己解決。然而,在19世紀後半葉,這種“政府中立”的觀點發生了改變。僱員們聯合起業討論工作問題越來越受到法院的關注。早期的許多案件都裁定這種僱員的一致抗議行動,如罷工、糾察等是非法行為。隨著《謝爾曼法》的通過,國會開始禁止壟斷經營,在這種大氣候下,勞資雙方就僱傭條款和條件展開了一場鬥爭,這場鬥爭一直持續至今。
本書的版式佈局與一般美國法學院案例教科書有些不同,它並沒有收集完整的案例,沒有角注,沒有提出問題並加以討論。正像作者所解釋的那樣,這樣做非常有利於讀者的閱讀。而我認為,這樣的佈局可能更適應中國讀者的閱讀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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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作者:羅伯特‧A‧高爾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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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勞動法通常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勞工法(labor law),一是就業法(employmen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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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版式佈局與一般美國法學院案例教科書有些不同,它並沒有收集完整的案例,沒有角注,沒有提出問題並加以討論。正像作者所解釋的那樣,這樣做非常有利於讀者的閱讀。而我認為,這樣的佈局可能更適應中國讀者的閱讀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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