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新法令(1901-1911)(點校本)(第1卷)》含清末光緒年間生效法令170餘項。分諭旨、憲政、司法、法律草案四大類。其中諭旨類,始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迄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上諭115件;憲政類9件;司法類41件;民刑事訴訟法,刑法總則、分則,及釐定官制法律草案11件。
目錄
點校前言
諭旨
憲政
司法
法律草案
序
凡例
大清新法令總目
大清新法令勘誤表
諭旨
一、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三月初三日上諭
……
憲政
司法
專律
司法權限
審判
司法警察
補遺
法律草案
釐定官制草案
點校前言
諭旨
憲政
司法
法律草案
序
凡例
大清新法令總目
大清新法令勘誤表
諭旨
一、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三月初三日上諭
……
憲政
司法
專律
司法權限
審判
司法警察
補遺
法律草案
釐定官制草案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