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海,安 徽省望江縣人, 法學博士。河海 大學法學院講 師,美國紐約福 特漢姆大學法學 院(F 0 r d h a 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訪問學者 (2010.9-201 1.9)。主要研究興趣為 商法與經濟法理論、水法與水利政策 等。獨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和江 蘇省社科基金、參與水利部政策研究項 目等十余項研究課題,發表中英文學術 論文二十餘篇,參編教材《商法案例分 析》(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課程案例 分析教材,2008),出版專著《公用 事業法原論》(合著,20
徐金海,安 徽省望江縣人, 法學博士。河海 大學法學院講 師,美國紐約福 特漢姆大學法學 院(F 0 r d h a m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訪問學者 (2010.9-201 1.9)。主要研究興趣為 商法與經濟法理論、水法與水利政策 等。獨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和江 蘇省社科基金、參與水利部政策研究項 目等十余項研究課題,發表中英文學術 論文二十餘篇,參編教材《商法案例分 析》(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課程案例 分析教材,2008),出版專著《公用 事業法原論》(合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