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涉獵了哲學、歷史學、政治學和社會學等多個學科領域,其中提出的“從身份到契約”的理論引起了巨大反響。本書從歷史的角度對法律進行詮釋,可以說受當時達爾文“物競天擇”原則的影響,對假設的自然法理論進行了批判,強調了法的歷史比較研究方法,基本上勾勒出了法的表現形式的發展史,從契約的角度概括出人類社會運動的發展規律。不論他在書中提出的各種理論是否是顛撲不破的,這種具有創見的思想和方法論的提出本身就是一種偉大的進步。
作者簡介:
亨利·薩姆奈?梅因(Henry Sumner Maine1882~1888)英國著名的法律史學家,歷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晚期歷史法學派的集大成者。因其著作《古代法》而被西方學者公認為英國歷史法學的創始人,在西方法學界影響頗大。梅因的古代法出版後,很快便成為歐美法學界普遍研究的經典之作。
各界推薦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梅因分析了各國法律演變的歷史過程,指出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古代法律淵源都是沿著“判決”-“習慣”-“法典”這樣的順序產生發展的。
最初法是以父權家長或國王判決形式出現的。這種針對特定條件的,假借神意指示而下的判決並沒有形成一般原則,只是法的萌芽狀態,隨著社會的進化國王逐漸喪失神聖的權利,而為少數貴族集團所取代,這些貴族集團不再假借神意而是確立自己的權威,他們依照習慣原則解決紛爭,成為了法律的倉庫和執行者。他們所依據的習慣也就是成了習慣法,從而法律的發展也就進到了“習慣法”時代;再後來,由於文字的發明,加上大多數人民對於少數貴族的獨佔法律表示不滿與反抗,從而促成了法以法典的形式加以公佈,這使得“法典時代”最終到來。經過這三個階段之後,靜止的社會便停止下來,只有進步的社會的法才能繼續發展下去。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梅因分析了各國法律演變的歷史過程,指出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古代法律淵源都是沿著“判決”-“習慣”-“法典”這樣的順序產生發展的。
最初法是以父權家長或國王判決形式出現的。這種針對特定條件的,假借神意指示而下的判決並沒有形成一般原則,只是法的萌芽狀態,隨著社會的進化國王逐漸喪失神聖的權利,而為少數貴族集團所取代,這些貴族集團不再假借神意而是確立自己的權威,他們依照習慣原則解決紛爭,成為了法律的倉庫和執行者。他們所依據的習慣也就是成了習慣法,從而法律的發展也就進到了“習慣法”時代...
章節試閱
世界上最著名的法律制度始於一部法典的出現,也隨者它而結束。從羅馬法歷史的開始到起結束,它的解釋者們一直都在運用語言暗示著,他們制度的實體是以《十二銅表法》為基礎的,因此也就建立在成文法的基礎之上。在羅馬,除非某一特殊情況,《十二銅表法》以前的一切制度都是不被承認的。羅馬法的理論傳承來自一部法典,而英國法律制度的發展之所以不同於我們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因。這兩種理論與事實情況都不盡相符,但各自卻都產生了極為重要的結果。
毋庸多言,《十二銅表法》的公佈不能作為我們開始研究法律史的最初起點。古羅馬法典屬這樣一種類型,是世界上幾乎所有文明國家都可以提出的一個範例,並且就羅馬和希臘而言,它們的法典在兩個彼此之間相距並不遙遠的時代中都得到了廣泛傳播。它們產生於幾乎相同的環境,而且就我們所知,也是由於非常相似的原因。毫無疑問,在這些法典的後面,存在著許多法律現象,而且在時間上這些法律現在的存在要早於法典的出現。現在有許多文件記錄可以提供給我們關於這些早期法律現象的信息;但是在語言學家對梵文文學做出一個完整的分析之前,古希臘的荷馬史詩無疑才是我們知識的最佳來源。當然它不能被看做實際事件的歷史記錄,但是,它可以被看做是對作者所瞭解的一種社會狀態的並不完全是純粹想像化的描寫。雖然詩人的想像力可能誇大了那個英雄時代的某些特徵,如戰士的勇猛和神的超凡能力,但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他的想像力受到了道德或者形而上學概念的影響,因為這些概念在當時還沒有成為意識觀察的對象。考慮到這一點,可以說荷馬文學遠比那些相對晚期的文件更具有可信性,因為那些文件雖然也試圖對同樣較早時期的情況進行說明,但他們編纂都受到了哲學或神學的影響。如果我們可以通過某種方式確定法律概念的早期形式,那將具有無法衡量的價值。這些基本觀念對法學家來說,就像原始地殼對於地質學家一樣意義重大。這些觀念可能包含了法律後來的一切表現形式。而我們對這些觀念,除了一點最膚淺的研究以外,統統採取了拒絕的草率和偏見態度。因此,我們就不得不忍受我們的法律科學如此不盡如人意的現狀了。
世界上最著名的法律制度始於一部法典的出現,也隨者它而結束。從羅馬法歷史的開始到起結束,它的解釋者們一直都在運用語言暗示著,他們制度的實體是以《十二銅表法》為基礎的,因此也就建立在成文法的基礎之上。在羅馬,除非某一特殊情況,《十二銅表法》以前的一切制度都是不被承認的。羅馬法的理論傳承來自一部法典,而英國法律制度的發展之所以不同於我們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因。這兩種理論與事實情況都不盡相符,但各自卻都產生了極為重要的結果。
毋庸多言,《十二銅表法》的公佈不能作為我們開始研究法律史的最初起點。古羅馬法典屬...
目錄
第一章 古代法典
第二章 法律擬制
第三章 自然法和衡平法
第四章 自然法的現代史
第五章 原始社會與古代法
第六章 遺囑繼承的早期史
第七章 古今有關遺囑與繼承的各種思想
第八章 早期財產史
第九章 早期契約史
第十章 不法行為和犯罪的早期史
第一章 古代法典
第二章 法律擬制
第三章 自然法和衡平法
第四章 自然法的現代史
第五章 原始社會與古代法
第六章 遺囑繼承的早期史
第七章 古今有關遺囑與繼承的各種思想
第八章 早期財產史
第九章 早期契約史
第十章 不法行為和犯罪的早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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