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兩部神劇作品《聖伊莉莎白傳奇》以及《基督》創作於他在羅馬梵蒂岡成為低品階修士之時。《聖伊莉莎白傳奇》在他有生之年演出多次,得到多方喝彩,1873年布達佩斯慶祝他藝術生涯50週年紀念,首演神劇《基督》時,李斯特曾說這部作品是他「音樂的遺言」。
本書首先介紹李斯特宗教音樂作品,之後分別針對兩部神劇做深度分析,最後再以「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為論點,從德國神劇形式、法國社會宗教精神、天主教新宗教音樂風格以及女性主義四個觀點來與李斯特兩部神劇做交叉論述。
作者簡介:
盧文雅
臺北市人,現任職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系專任副教授。1988年赴德國慕尼黑大學攻讀音樂學碩士學位,2007年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系取得音樂學博士學位。
自幼學習鋼琴,師事高美惠。國中選入臺北市金華女中管樂班,學習小號吹奏。高中跟隨莊思遠老師修習法國號,並加入世紀交響樂團擔任法國號手,跟隨樂團參與多場音樂會演出。1984年進入師大音樂系就讀,主修法國號,跟隨張彩湘副修鋼琴,並隨劉岠渭修習曲式學、西洋音樂史。1988年赴德國留學,先後於雷根斯堡大學及慕尼黑大學攻讀音樂學。在學期間,跟隨慕尼黑大學著名樂器學大師暨音樂學教授Prof. Dr. Jürgen Eppelsheim,以〈貝多芬作品中法國號的使用〉為碩士論文修得碩士學位。
1995年歸國後,曾任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音樂系、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音樂系、實踐大學音樂系、東海大學音樂系兼任講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歷史音樂學、西洋音樂史。曾開設西洋音樂史、巴哈音樂專題研究、文藝復興時期音樂、音樂學論文寫作與指導、音樂學導論、音樂美學等課程。除了學校課程外,曾於誠品音樂講堂、馬勒愛樂協會、國家音樂廳等舉辦多場講座、演講與導聆。
2001年進入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系博士班,跟隨劉岠渭與王美珠攻讀音樂學博士學位,並以作曲家馬勒為研究主題,發表多篇相關論文。2007取得博士學位。多次於「臺灣音樂學論壇」發表論文及參與各項學術演討會。於2013年發表《黑袍下的音樂宣言——李斯特神劇研究》,2014年出版《馬勒音樂中的世界觀意象》。
章節試閱
「女性」角色於李斯特兩部神劇中的份量之重,是無庸置疑的重要特色。《聖伊莉莎白傳奇》即是以中古世紀女聖人傳奇為故事,情節從伊莉莎白幼年起,至成長、結婚生子、喪夫、被迫離家到去世被封為聖,完整敘述一個女子的一生。其中每一個階段,李斯特均以細膩的手法來呈現伊莉莎白的悲喜歡樂。劇中的另一位女性,在全曲的第四幕占重要角色的婆婆蘇菲,是個性鮮明的負面角色,她負面惡行的後果很快地在此幕的結尾,即以死於雷電大火中做了結。神劇《基督》中,敘述耶穌一生重要的關鍵時刻「誕生」與「死亡」,分別以耶穌的母親瑪利亞的兩首歌曲〈歡喜沉思的聖母〉以及〈聖母悼歌〉來呈現,以女性的觀點做客觀陳述,且〈聖母悼歌〉一曲更是整部神劇中最長的一曲,織度變化豐富,是一首九百多小節的大型樂曲。
李斯特的宗教作品中,以女聖人為主題的作品尚有他於1848年著手寫作的Sainte Cécile,此曲不似《聖伊莉莎白傳奇》以神劇龐大規模呈現,只用次女高音獨唱,配上合唱及管弦樂奏的型態。但是,樂曲元素豐富,使用到葛利果聖歌,獨唱與合唱間的配合也深具巧思。以瑪利亞為主題的作品,則有做於1842年的六聲部混聲合唱Ave Maria I,以及1869年的混聲合唱Ave Maria II,另外有三首均做於1860年代由管風琴伴奏的合唱曲Ave Maris Stella、Inno a Maria Vergine、Rosario。
除了宗教音樂作品外,值得一提的是李斯特對於女性主題有所著墨的經典之作,是在他於威瑪期間(1847-1861)先後寫下的《浮士德交響曲》與《但丁交響曲》。這兩部交響曲有一個相同的特徵,就是都有一個「終曲合唱」,《浮士德交響曲》的「終曲合唱」引用歌德的文學作品《浮士德》(Faust)全書最後段落的〈神秘的合唱〉為歌詞,浮士德的靈魂在女主角葛麗卿(Gretchen)的牽引下,曲中出現「榮光聖母」,歌詞中稱之為「永恆的女性」,引領浮士德升天。而《浮士德交響曲》的第二樂章,更是以葛麗卿為主角,陳述這位悲苦女性的愛恨情愁。《但丁交響曲》則是以Magnificat 做結束。李斯特將《但丁交響曲》原本預備為〈地獄篇〉、〈煉獄篇〉與〈天堂篇〉(Inferno-Purgato-Paradiso)三樂章,最後只寫到煉獄,在〈煉獄篇〉的結尾加一段終曲,即是以Magnificat 為標題,用女聲或童聲合唱來呈現。這兩部交響曲中的女性,除了葛麗卿外,另一重要角色都是聖母瑪利亞。
李斯特這兩部神劇中呈現的女性特質為何?李斯特使用哪些特殊的音樂技法凸顯這些女性特質?「女性主義」的源起始於19世紀,李斯特神劇中的女性特質呈現與當時代的「女性主義」思想發展有否關聯?此議題將是本章著重的重點。
19世紀女性主義
18世紀風起雲湧的啟蒙運動,啟動了人本主義中對理性的崇敬,以及對知識的渴望,一股爭取自由平等的浪潮,震動全歐洲,掀起法國大革命的大海嘯並持續延續到19世紀,其所撼動的不只是政治領袖階層的改變、貴族與資產階級以及勞工階級的人民階級翻動,也鬆動社會大眾對男女「性別」(gender)的視角。
綜觀西方女性主義發展史研究,首推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為先驅。Wollstonecraft為英國人,曾在法國大革命路易十六上斷頭台的1792年抵達法國巴黎,同年,她也發表她重要的女權主義著作《女權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並在法國居住兩年。歷史學者以Wollstonecraft為「自由主義女性主義」一派的開始, 之後另有Margaret Fuller、John Stuart Mill等人,均屬於此派的女性主義支持者。Margaret Fuller出生於美國新英格蘭,重要的女性主義著作為《19世紀女性》(Woman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1843)。John Stuart Mill為英國哲學家,受其妻子Harriet Taylor Mill(1807-1858)影響,與其妻共同推動女性主義運動,他對女性議題的重要陳述出現在他所著的《女性的屈服》(The Subjection of Woman, 1869)。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發展於18世紀末,盛行於19世紀,強調「理性」(rationality)、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與「平等」(equality)。「理性」是人類的共通本質,所以不分男人、女人,都具有「理性」,女性不是只有柔弱、溫順、多愁善感的「感性」呈現,仍可與男性一樣具有勇氣、道德感和自治能力。在同樣具有「理性」的根基下,女性的個人特色同樣也應被重視,屬於女性的「個人主義」也油然而生。早期的「個人主義」屬於抽象的個人主義,強調「人存在的目的與意義必須由個人來決定,而非依賴他人的權威與意見」;自由女性主義也認為女性可以自我實現,發揮自我潛能,如此更能在行動間成為獨立自主的決策者。為能實現自我,女性主義首先更要爭取「平等」,在工作上平等、在受教育的權利上平等,以及政治權利上平等。
但是,對於女性之於「家庭」的看法,19世紀的「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在當時政治社會傳統的束縛下,仍然非常傳統。在R.Tong所著《女性主義思潮》一書中,引用John Stuart Mill於他的著述《女性的屈服》的一段話:
女性之選擇婚姻即有如男性之選擇職業,因此當女性選擇披上嫁紗,一般而言均可理解成她已選擇了以管家為業、她已選擇了以持護家人,來作為努力的首要目標……,就算她在結婚之後還有其他目標、職業,她必定也是以婚姻為先,不會選擇與妻、母責任有衝突的目標、職業。
所以她們雖然追求平等的就業權,讓女性不要因經濟能力的緣故,只能被迫選擇婚姻,但「家庭」這項職業卻是他們推崇的。她們雖然也強調政治權利平等,但只是在投票權上爭取權利,並不支持女性從事政治,他們鼓勵女性在家庭的領域中追求理性與獨立,認為女性可以用「理性」來管理家裡、教養子女;女性受過教育,能成為更有理性智慧,具有獨立思想的妻子,能在家庭中與丈夫平等,成為丈夫精神上的「伴侶」(partner),而非只是生兒育女的工具。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則是於19世紀與「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同時興起的另一個女性思潮。根據黃淑玲於〈烏托邦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一文中對「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的整理,社會主義與自由主義的最大差異,在於前者著重「女性平權」,以「人」的基礎為出發,思想女性的權利與地位;後者著重「婦女解放」, 是從社會階層、結構與性別來看當代女性問題。「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的發展,是一個概括性的思想,中間包含「烏托邦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激進女性主義」,還有發展於1960年代的「當代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在此將重點著重在19世紀,1850年之前為「烏托邦社會主義」盛行時期,1850年則為「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
「烏托邦社會主義」最主要的流派包含有本書第五章中所提的「聖西門主義」,另有傅立葉盛行於法國,以及英國歐文所開始的「歐文主義」(Owenism)。19世紀上半葉,西歐正處於由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的時代,聖西門所建立的聖西門學說,相信可在人間建立一套完美的社會方案,使得人人有工作,去除階級。女性的不平等對待是受到當時政治與資本主義社會的牽絆,強調以宗教的愛來關心貧窮,重現社會;歐文主義甚至提倡革除婚姻家庭制度,追求愛情自由。這些學者雖對當代女性發表看法,但只是零碎的文章與演說,尚未成為女性主義系統,然儘管如此,他們仍堪稱為率先從政治社會層面來思想女性問題的發起者。這些人所倡導的學說,因被認為過於天真樂觀,毫無實踐的可能,被後來的馬克斯(Karl Max, 1818-1883)及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 182-1895)等人稱之為「烏托邦社會主義」。
「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開始於19世紀後半葉,此時工業革命造成的階級鴻溝日增,貴族階級、中產階級以及勞工階級中的不平等現象已成為社會對立的根本問題。他們將女性問題也以階級問題等同視之,認為社會及經濟結構和資本主義是造成女性受壓迫的主因。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者認為馬克思的「唯物主義」(Materialism)、經濟理論、社會理論,均可套用入女性主義的思想,例如將女性的家務經驗視為一種生產方式,是否應思想「要求家務計酬」,而有女性「自身是一工人階級」的想法。並且強調「男女共同建構社會體制與社會規範,而此社會體制與社會規範是以兩性均能開發其全部潛力為宗旨」。
19世紀的女性主義思想,不論是「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或「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均因時代發展的限制而有不完整及待批判之處。但若以李斯特所處的社會環境重新審視,以及他以低階神父的身分寫作神劇,有一項議題也須重視,即19世紀天主教中的女性信徒狀況為何?有否受當代哲學與社會思潮的影響?Sarah Ann Ruddy的博士論文The Suffering Female Saint in Nineteenth-Century French Oratorio: Massenet’s Marie-Magdeleine and Liszt’s La Légende de Sainte Elisabeth,對19世紀女性於天主教教會以及女性於聖徒的傳統定位有相當的研究。以下統整出Ruddy 研究中對於19世紀天主教的女性地位與影響。
首先是19世紀委身的女教徒日增,他們表達對信仰忠貞的方式,除了成為修女,出世地進入修道院靜修祈禱之外,也有愈來愈多人選擇成為入世的修女,他們多半參與社會服務,擔任教師或醫護。再來是原本天主教對於兩種女性十分尊崇,一是守童貞的女子,如對聖母瑪利亞的崇敬,並且歷代被封為聖的聖女多半也都是守童貞的女子;另一種是被稱為所謂「貞潔重生」的女性,如聖經中的抹大拉的瑪利亞。但是在19世紀,對於女性身為「母親」(Motherhood)的角色崇敬開始明顯增加。Ruddy於論文中提到學者Maurice Hamington對瑪利亞的研究,發現四世紀之前推崇瑪利亞母性的勝過推崇她的童貞,所以在19世紀,有重新對於瑪利亞身為母親的性情,例如溫柔持家、對子女的愛等,有更多的稱許。
關於母親的角色,Ruddy也分析19世紀因為法國大革命、波及歐洲各處的戰爭,以及因為哲學與思想家的思潮,許多男性不喜歡接受神職人宗教思想的控制,種種原因導致女信徒中母親的角色在19世紀的天主教中愈來愈受推崇。教會教導鼓勵母親成為「家庭的修士」(priest of the home),在動亂的時代,期待母親成為家庭信仰的領導者,教養孩子有虔誠的信仰,也推崇女性的信仰崇高性高過於男性。
最後,Ruddy提到19世紀當時的天主教有「女性化」(feminized)的傾向,也就是看重宗教經驗中的憐憫與溫柔,勝過對於宗教的畏懼與敬畏,強調神的愛勝過強調神的懲罰,也因此信仰中看重女性的感性更勝於男性的理性。
綜觀19世紀女性主義的發展,再回頭看李斯特與當時女性主義發展間的關係,在李斯特的生平中雖沒有他對於「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接觸,但是由他在兩部神劇中對於女性角色的看重,似乎可嗅得「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期待女性能與男性求得平等對待的氣息,還有其對於女性之於家庭傳統保守的要求,看重女子能有理性智慧,具有獨立思想,在精神上成為丈夫的伴侶,也可在李斯特的神劇作品中找到相對應的呈現。在「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方面,李斯特確實與聖西門有相當的接觸,聖西門主義所欲建立「天堂」般的理想國度,以及以宗教力量改變社會,激發起青年李斯特對於身為音樂家的社會責任產生新的激情。若是論及19世紀天主教對於女性的看重,不論是在社會服務、母性的著重、看重「女性化」的宗教經驗傾向,則更與李斯特兩部神劇作品中的呈現息息相關。
「女性」角色於李斯特兩部神劇中的份量之重,是無庸置疑的重要特色。《聖伊莉莎白傳奇》即是以中古世紀女聖人傳奇為故事,情節從伊莉莎白幼年起,至成長、結婚生子、喪夫、被迫離家到去世被封為聖,完整敘述一個女子的一生。其中每一個階段,李斯特均以細膩的手法來呈現伊莉莎白的悲喜歡樂。劇中的另一位女性,在全曲的第四幕占重要角色的婆婆蘇菲,是個性鮮明的負面角色,她負面惡行的後果很快地在此幕的結尾,即以死於雷電大火中做了結。神劇《基督》中,敘述耶穌一生重要的關鍵時刻「誕生」與「死亡」,分別以耶穌的母親瑪利亞的兩首歌...
作者序
再版序
在2013 年3 月25 日完成第一版時,心中早已訂下將本書再版的期許。儘管在忙碌的生活中時光飛逝,不曾忘懷將本書再版的期望,心繫著要將一個重要的概念寫入書中,也就是此次再版中加入的第七章,關於19 世紀女性主義與李斯特神劇的相關研究。
在西洋音樂史上,大多數的神劇是以聖經舊約與新約人物,或歷代聖人及宗教故事為題材,是什麼契機使得李斯特想要寫一部以女性為主角的神劇作品―《聖伊莉莎白傳奇》?這位在13 世紀被封為「聖人」的女子有何特別之處?在李斯特創作此作品之前,這位聖人的故事沒有任何一位作曲家有興趣為之創作,她為何引起李斯特的注意?李斯特如何在作品中呈現這位聖人的特質?李斯特的第二部神劇《基督》,是歷史上許多作曲家喜愛寫作的主題內容之一,但特別的是,在此部神劇中,劇情發展到基督耶穌最重要的兩個人生段落「誕生」與「死亡」時,李斯特並沒有以一般神劇傳統的手法,使用聖經文本為歌詞做敘述性的陳述,而是以13 世紀聖芳濟修士(Jocopone da Todi, 1230-1306)所寫的兩首詩歌《歡喜沉思的聖母》(stabat mater speciosa)以及《聖母悼歌》(stabat mater dolorosa)來代替,以一位母親――聖母瑪利亞――的視角,來表現這位彌賽亞的生與死。而且在《基督》這部作品中,樂曲最長、音樂織度運用得最豐富的一曲,即是《聖母悼歌》。為何李斯特會有如此的選擇?19 世紀正值法國大革命、拿破崙稱帝、歐洲政權動亂,19 世紀中葉的工業革命更造成社會階級革命,百家紛起,「自由主義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社會主義女性主義」(Socialist Feminism)興起於這個時代,李斯特的選擇與做法,是否受到當時女性主義思潮的影響?李斯特創作神劇時是他成為低階神父的時候,身為神職人員,他所要表現宗教的女性特質又是什麼?
因為如此,我在三年後重新起筆,以「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四)―19 世紀女性主義與李斯特神劇」為題,作為本書原本最後三章以歷史匯流為系列的探討:德國神劇形式、法國社會宗教精神以及天主教新宗教音樂風格,另增加一章,探討19 世紀女性主義與李斯特神劇的關係。
李斯特以作曲家、指揮家以及鋼琴炫技家在歷史上留下耀眼的名聲,但是這兩部神劇《聖伊莉莎白傳奇》與《基督》創作於李斯特擔任天主教低階神父之時,在臺灣甚少有人談及他身為神父的這段時間,更少人論及他身為神父時期的宗教作品,期待這本書能讓讀者認識不一樣的李斯特。
最後,感謝啟發我走入歷史音樂學領域的劉岠渭老師,感謝鼓勵我堅持自己理想的王美珠老師,感謝辛苦為此書編輯的岱玲,感謝親愛的外子介士,並真誠地向我親愛的父神獻上感恩。
盧文雅
2016 年2 月27 日
前言:
人們所熟悉的李斯特(Franz Liszt, 1811-1886)是一位才華洋溢的鋼琴炫技家、19世紀歐洲樂壇的耀眼之星。青年時期的他,以無人能及的精湛技巧贏得聽眾瘋狂的喝采,他的鋼琴作品,炫耀他自己的能力,也挑戰百年來的鋼琴家,前仆後繼地以彈奏他的作品作為炫技展現的標竿。他與已婚的瑪莉‧ 達古夫人(Marie d´Agoult, 1805-1876)的戀情,在巴黎沸沸揚揚地展開,引起輿論界譁然,但當時他依然故我,帶著情人巡禮於歐洲各處,持續他的炫技之旅。
人們所熟悉的李斯特,是交響詩的首創者,他為管絃樂作品、為器樂音樂發展史畫下一個新的里程碑。交響曲除了有管絃齊鳴的震撼,配器和聲的技巧展現之外,還有詩的意涵,每一首交響詩像一篇故事的敘述,在單樂章的範圍內被陳述、開展,最後聽見結局。「標題音樂」(program music)隨著他交響詩的演出與發展,引燃19世紀下半葉音樂美學的戰火。「絕對音樂」(absolute music)的支持者漢斯利克(Eduard Hanslick, 1825-1904)與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和「新德意志樂派」(Neue Deutsche Schule)的李斯特、華格納(Richard Wagner, 1813-1883)形成對壘,兩方堅持的音樂風格將19世紀音樂妝點得豐富璀璨。
李斯特也是指揮家,1848年起工作於撒克森‧威瑪宮廷,指揮華格納的歌劇《唐懷瑟》(Tannhäuser, 1849),首演《羅安格林》(Lohengrin, 1850)、舒曼的歌劇《曼菲》(Mannfred, 1852),以及將白遼士(Hector Berlioz, 1803-1869)的歌劇《切利尼》(Benvenuto Cellini, 1852)以德文於德國首演等,他指揮演出當代歐洲知名作曲家之經典作品,往來威瑪的作曲家、文人、評論家絡繹不絕,將威瑪打造成人文薈萃的重鎮。
李斯特與卡洛琳公主(Elisabeth Carolyne von Sayn-Wittgenstein, 1819-1887)的戀情也在此時期展開,已婚的卡洛琳公主為了他與她的丈夫Wittgenstein 公爵展開長達12年的離婚談判,直到1860年教皇再度駁回她的離婚申請才劃下句點。
看起來事業發展與感情故事如此飛揚沸騰的李斯特,在1865年正式受禮成為天主教神父時,各界一片譁然,驚愕與推測批評聲不斷。李斯特再度讓人感到驚訝神奇,只不過,這次不是他絢麗的音樂奇才能力,而是他的信仰。
其實,李斯特天主教信仰在他青年時期已悄然發酵,他信仰的啟蒙來自於他父親亞當‧ 李斯特(Adam Liszt, 1776-1827), 他曾經短期當過聖方濟會修士。在李斯特展開炫技旅行演奏,接收到各界掌聲歡呼時,1834年他已做出與宗教有關的鋼琴單曲《詩與宗教的和諧》(Harmonies poétiques et religieuses, 1833),這是受詩人拉馬丁(Alphonse de Lamartine, 1790-1869)詩句啟發而產生的作品。1845年起,李斯特又陸續創作其他九首小品,於1853年出版成套的《詩與宗教的和諧》。其中的第1曲〈祈禱〉(Invocation)已帶出全曲集的宗教氣息;第2曲〈聖母頌〉(Ave Maria )、第3曲〈孤獨中神的祝福〉(Bénédiction de Dieu dans la solitude)、第5曲〈主禱文〉(pater noster)等,有著虔誠濃厚的宗教氣息,〈主禱文〉樂曲完全摒棄炫技手法,只以深厚聖詠般的和聲,虔誠地奏出寧靜的祈禱;第6曲〈讚美初醒的聖嬰〉(Hymne de l´enfant à son réveil)更是20世紀作曲家梅湘(Olivier Messiaen, 1908-1992)一系列聖嬰作品的先驅。
在威瑪時期李斯特創作的交響詩中,也留下多處宗教的痕跡,交響詩《匈奴之戰》(Hunnenschlacht)在曲中使用葛利果聖歌“Crux fidelis"宣告天堂與地上戰爭的勝利。在《浮士德交響曲》(Eine Faust-Symphonie in drei Charakterbildern, 1854-57)的〈終曲合唱〉引用歌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 1749-1832)《浮士德》書中最後的〈神秘的合唱〉為歌詞,讚美「永恆的女性」(Das Ewig-Weibliche),整首交響曲就結束在對榮光聖母的頌讚中。《但丁交響曲》(Eine Symphonie-zu Dantes Divina Commedia, 1857)也以一個終曲合唱做結束,曲末吟詠〈聖母尊主頌〉(Magnificat)做結束,使得這兩首交響曲都結束在濃厚的宗教氣息中。
李斯特的宗教音樂作品創作始於1846年,之後,此類作品的創作便不曾間斷直到他去世。其作品絕大部分可用於宗教儀式,而不只是用於音樂會的欣賞,這些作品中不乏大型作品,如Missa solemnis zur Erweihung der Basilika in Gran(1855-58)、Ungarische Krönungsmesse(1863-66)。李斯特宗教作品的高峰期出現在1860年代,在他於羅馬梵蒂岡成為低品階修士之時,他的兩部神劇作品《聖伊莉莎白傳奇》(Die Legende von der heiligen Elisabeth, 1857-62)以及《基督》(Christus, 1862-66)就都完成於這時間。
《聖伊莉莎白傳奇》在李斯特有生之年演出多次,得到多方的喝采,1873年布達佩斯慶祝李斯特藝術生涯50週年紀念首演神劇《基督》時,李斯特曾說過這部作品是他「音樂意志與遺言」(musikalischen Willen und Testament)。他的神劇音樂中,有什麼屬於他個人的信仰告白?有什麼是他透過宗教作品想要表達的宗教思想觀?其中有什麼獨到的音樂創作理念?法國大革命之後的19世紀,歐洲風雲變色,戰爭頻仍,廣大貧苦百姓尋求宗教慰藉,李斯特此時的宗教音樂又有什麼樣的音樂呈現來鼓舞大時代的百姓?當眾人只看重他的炫技才華,以及他的指揮風采時,在他成為修士後,修士黑袍下的他的宗教宣言又是什麼?
致力於這本書的寫作,為的是更廣泛、周全地洞悉李斯特這位眾所周知的作曲家。在臺灣大量研究文獻探討李斯特鍵盤音樂與交響作品時,這是國內首篇對於李斯特神劇的探討研究。在外文文獻中,對於李斯特神劇並沒有專書研究,只有一份1996年美國密西根大學Paul Allen Munson的博士論文The Oratorios of Franz Liszt與本書主題相同。論文中討論李斯特的三部神劇《聖伊莉莎白傳奇》、《基督》以及《聖史坦尼斯勞傳奇》(Die Legende vom heiligen Stanislaus, 1873-85),其中《聖史坦尼斯勞傳奇》因未完成,也未出版,所以在本書中先不予討論。此篇論文多針對三部神劇做背景介紹與樂曲分析,但本書是對於李斯特當時的大時代背景,以及從神劇發展歷史觀點對李斯特神劇做系統性的探討;另外,對於《基督》的分析,本書加入從神學「基督論」(Christology)的角度做相關討論,也是Munson的博士論文所未著眼之處。
另一本綜觀李斯特宗教作品的權威著作,為Paul Merrick於1987年出版的Revolution and Religion in the Music of Liszt,這本著作常被後來的研究學者引用,是研究李斯特宗教音樂的重要文獻。書中從1830年李斯特青年時期發生的7月革命談起,將法國大革命對於李斯特的影響,以及影響他宗教作品創作的人做系列的研究,並且對於李斯特所有宗教作品做重點式的介紹。但由於此書的範圍廣闊,所以在兩部神劇的探究上深度自然不足。然該書所提供李斯特書信與文章一手資料的整理,仍為本書重要的參考資料之一。
本書另一份重要的文獻資料,是Howard E. Smither所寫的四大冊的《神劇歷史》,與本書研究時期有關的是第四冊(A History of the Oratorio, volume 4, the Oratorio in the Nineteenth and Twentieth Centuries)。Smither的研究範圍十分龐大,第四冊中對歐洲各國神劇的發展都一一介紹,且從人文歷史社會等影響層面切入,並介紹各國神劇的重要作品。Smither的著作對於本書的第四章到第六章,從歷史的匯流看李斯特神劇的內容,提供重要的參考資料。
其餘經典的李斯特傳記, 例如Alan Walker的三大冊傳記(Franz Liszt, The Virtuoso Years,1811-1847. Franz Liszt, The Weimar Years, 1848-1861. Franz Liszt, The Final Years, 1861-1886.)以及Derek Watson的李斯特傳記(Liszt)等書,則是本書研究李斯特生平的基礎文獻。
本書研究期間的最大困難是李斯特一手文獻的資料取得。雖然李斯特的書信全集有陸續再版,但是關於李斯特所寫的文章則不易蒐集齊全,特別是Lina Ramman出版於1881年的李斯特四冊創作文集(Gesammelt Schriften),在臺灣各大圖書館中已無從尋得,此文集最後係從慕尼黑巴伐利亞邦立圖書館中取得。另外的困難是樂譜的取得;網路IMSLP提供李斯特的神劇樂譜,但是一些較冷門的宗教音樂作品就不見提供。
本書所有譜例均重新打譜自製,書中也說明每份樂譜的參考出處。另外,神劇樂曲中所用的拉丁文歌詞,出於拉丁文聖經部分,在書中均參考中文聖經翻譯成中文,關於書中使用的中文聖經,因為考量翻譯文字的重點在於翻譯內容的正確性,在此採用基督教和合本中文聖經,且查證書中所用經句內容與天主教中文聖經並無差異,只是翻譯用字不同,且使用較為廣泛。文中〈聖母悼歌〉一文的歌詞翻譯則參考李振邦的《教會音樂》書中對此段歌詞的中文翻譯。至於一些外文人名,如為音樂歷史上常見的人名且已有通用的翻譯,則直接使用中文,另有許多不常見的人名,為了避免自行依照中文音譯而造成日後研究上的混淆,所以均保留原文書寫。
本書將分七個章節進行李斯特兩部神劇的論述。第一章先為李斯特的宗教作品進行介紹,以求對李斯特的宗教音樂創作脈絡有概略性的了解。第二章與第三章則分別針對李斯特的兩部神劇做深度的分析探討。最後四章為一個系列主題,以「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為主要論點,從德國神劇形式、法國社會宗教精神以及天主教新宗教音樂風格以及女性主義發展等四個觀點來與李斯特神劇做交叉論述。如前所述,李斯特未完成的神劇《聖史坦尼斯勞傳奇》在本書中先不予討論。
期望此書的研究內容能擴展大眾對於李斯特的認識,透過對於他兩部神劇的了解,能知道他生平中的一個重要面向,一個屬於他心靈層面的慰藉與滿足。
後言:
李斯特晚年曾經寫信給他在匈牙利的好友Edmund von Mihalovich,信中說:
每個人都反對我。天主教反對我,因為他們覺得我的教會音樂粗俗。基督教反對我,因為他們覺得我的音樂屬於天主教。共濟會反對我,因為他們認為我的音樂是神職人員的音樂。對保守派,我的音樂太傳統。對「未來派」,我的音樂屬於舊雅各賓。對義大利人而言,除了Sambati之外,如果他們是支持Garibaldi的話,那他們當我是個偽君子,憎恨我,如果是梵蒂岡那一派的,他們會指責我將愛神的洞穴帶入教會。對拜魯特而言,我不是個作曲家,只是個宣傳經紀人。德國人反對我的音樂,因為它像法國,法國覺得像德國,對奧地利而言,他們認為我寫的是吉普賽音樂,對匈牙利而言,我的音樂是外國音樂。猶太人憎恨我,沒有任何理由的,恨我的音樂,恨我這個人。
這麼多負面的言詞,若反過來,以正面思想來看李斯特神劇,則可以嘗試藉此書信為本書兩部神劇《聖伊利莎白傳奇》與《基督》做出以下的總結;
「天主教反對我,因為他們覺得我的教會音樂粗俗。」―—因為李斯特的神劇中含有浪漫元素,出現不少龐大的器樂段落,以及浪漫晚期的和聲色彩。
「基督教反對我, 因為他們覺得我的音樂屬於天主教。」―—這兩部神劇本身即是天主教神劇。有天主教的傳統,如聖人故事、讚揚聖母等。
「共濟會反對我,因為他們認為我的音樂是神職人員的音樂。」―—這兩部神劇完成於李斯特成為天主教神父之時,曲中傳達基督神學思想,並傳遞耶穌的教導。
「對保守派,我的音樂太傳統,對「未來派」,我的音樂屬於舊雅各賓。」――兩部神劇音樂中使用了巴赫、韓德爾的音樂風格,甚至使用葛利果聖歌與帕勒斯提納的手法。
「對義大利人而言,除了Sambati之外,如果他們是支持Garibaldi的話,那他們當我是個偽君子,憎恨我,如果是梵蒂岡那一派的,他們會指責我將愛神的洞穴帶入教會。」――對義大利而言,李斯特以外人進入梵蒂岡宗教系統核心,充滿偽善,甚至有人認為這兩部神劇中的聖歌做法與古代風格的使用,只是為了討好教皇,以謀得聖西斯丁教堂樂長之職。
「對拜魯特而言,我不是個作曲家,只是個宣傳經紀人。」―—兩部神劇中許多和聲做法已有華格納風格的聲響,主題動機的做法也具有引導動機的功用。大家認為這是受到華格納影響的作曲手法。但是除此之外,劇中也出現「動機變形」做法,以及長篇如交響詩的器樂段落,則是屬於李斯特個人的作曲特色。
「德國人反對我的音樂,因為它像法國,法國覺得像德國。」―—兩部神劇中的「人道主義音樂」來自於法國的政治宗教思想,但是其中巴赫與韓德爾手法又屬於傳統德國。
「對奧地利而言,他們認為我寫的是吉普賽音樂,對匈牙利而言,我的音樂是外國音樂。」―—神劇《聖伊麗莎白傳奇》的故事主人翁來自匈牙利,音樂中有匈牙利民謠的使用,但是樂曲中的音樂手法除了使用民謠旋律之外,其餘的手法都為傳統西歐的作曲手法。
「猶太人憎恨我,沒有任何理由的,恨我的音樂,恨我這個人。」―—這點則在兩部神劇中找不到理由,這就是李斯特兩部神劇的特色,多采多姿,豐富多樣,是完全屬於李斯特個人風格的宗教作品。
再版序
在2013 年3 月25 日完成第一版時,心中早已訂下將本書再版的期許。儘管在忙碌的生活中時光飛逝,不曾忘懷將本書再版的期望,心繫著要將一個重要的概念寫入書中,也就是此次再版中加入的第七章,關於19 世紀女性主義與李斯特神劇的相關研究。
在西洋音樂史上,大多數的神劇是以聖經舊約與新約人物,或歷代聖人及宗教故事為題材,是什麼契機使得李斯特想要寫一部以女性為主角的神劇作品―《聖伊莉莎白傳奇》?這位在13 世紀被封為「聖人」的女子有何特別之處?在李斯特創作此作品之前,這位聖人的故事沒有任何一位作曲家有興趣為之創...
目錄
譜例列表
表格列表
再版序
前 言
第一章 李斯特宗教音樂概述
第一節 李斯特宗教音樂作品與時期分野
第二節 李斯特宗教音樂作品特色
第三節 神劇歷史發展與李斯特神劇
第二章 神劇《聖伊莉莎白傳奇》
第一節 創作背景
第二節 劇情與劇本
第三節 樂曲探討
第三章 神劇《基督》
第一節 創作背景
第二節 劇情與劇本
第三節 「基督-奧秘」——樂曲建構模式
第四節 基督相關事蹟之樂曲
第四章 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一):19 世紀德國
神劇形式與李斯特神劇
第一節 19 世紀德國神劇形式
第二節 德國「國家主義」發展與李斯特神劇
第三節 巴赫及韓德爾神劇復古手法運用與李斯特神劇
第四節 德國浪漫樂派創新技法與李斯特神劇
第五章 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二):19 世紀法國
社會宗教精神與李斯特神劇
第一節 聖西門主義與神父拉美內
第二節 青年李斯特〈論未來教會音樂〉
第三節 李斯特宗教音樂觀於兩部神劇中的音樂實踐
第六章 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三):19 世紀天主
教新宗教音樂風格與李斯特神劇
第一節 「西西里運動」與李斯特宗教作品
第二節 李斯特兩部神劇中新宗教音樂風格呈現
第七章 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四):19 世紀女性
主義與李斯特神劇
第一節 19 世紀女性主義
第二節 19 世紀以女性主題為主的神劇作品
第三節 李斯特兩部神劇中的女性特質呈現
第四節 兩部神劇中女性特質與19 世紀女性主義發展之匯流
後記
參考書目
中外文詞目對照
譜例列表
表格列表
再版序
前 言
第一章 李斯特宗教音樂概述
第一節 李斯特宗教音樂作品與時期分野
第二節 李斯特宗教音樂作品特色
第三節 神劇歷史發展與李斯特神劇
第二章 神劇《聖伊莉莎白傳奇》
第一節 創作背景
第二節 劇情與劇本
第三節 樂曲探討
第三章 神劇《基督》
第一節 創作背景
第二節 劇情與劇本
第三節 「基督-奧秘」——樂曲建構模式
第四節 基督相關事蹟之樂曲
第四章 李斯特兩部神劇之歷史匯流(一):19 世紀德國
神劇形式與李斯特神劇
第一節 19 世紀德國神劇形式
第二節 德國「國家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