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生,讓世界活成了現在的樣貌。
《賈伯斯傳》作者華特.艾薩克森另一經典巨作
美國之父班傑明.富蘭克林──迄今最完整、最權威傳記PayPal、Tesla、Space X創辦人馬斯克:
「富蘭克林是我最崇拜的人之一,他太了不起了。」
★苑舉正(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顏擇雅(出版人)──專文導讀★
--這不只是一本偉人傳記,更是趟打開視野、反思自我、審視當代主流價值的心靈旅程。
讓《賈伯斯傳》作者華特.艾薩克森為我們回放富蘭克林的傳奇一生,
看一個出身貧寒的印刷學徒,如何在人生途上誠實面對自我,堅守理想,
最終帶領美國成功走過獨立建國之路,並活出影響力延續至今的價值典範。
▍誰是「班傑明.富蘭克林」?
「我是費城的印刷工班傑明.富蘭克林。」──富蘭克林遺囑上的第一句話
談到富蘭克林,一般會這麼描述他:美國開國元勛之一,被譽為「第一位偉大的美國人」。除了是18世紀美國啟蒙運動的開創者外,他也是實業家、科學家、作家、政治家、外交家,更是讓美國得以成功獨立的關鍵人物,並協助《獨立宣言》及美國憲法的起草與修改。他傳奇的一生及人格特質,使他成為美國人仰慕的對象,鋼鐵大王卡內基、投資大師華倫.巴菲特、查理.蒙格等人更將富蘭克林視為心目中的模範。PayPal、Tesla、Space X創辦人伊隆.馬斯克更曾公開表示:「富蘭克林是我最崇拜的人之一,他太了不起了。」
但在「歷史偉人」這層嚴肅的形象下,其實富蘭克林遠比我們想像的更樸實可親,有時更有點瘋狂、令人捧腹,像個永遠長不大的小孩。好奇心旺盛、樂於不斷思辨探索的他,遺留給後世的發明及價值觀,依然很貼近21世紀的我們。《賈伯斯傳》作者華特.艾薩克森透過本書,將帶我們以更有溫度的方式,真正認識富蘭克林這位幽默風趣、活力十足的奇人,從他在公領域的成就,到私下與親友的互動,甚至是他的情史與愛情觀,見證他如何在動盪時代下縱橫美國、英國及歐陸之間,成就一場卓越而驚奇的人生旅程,並留下影響全世界至今的價值典範。
▍賈伯斯欽點傳記名家、前CNN執行長華特.艾薩克森經典之作
本書作者華特.艾薩克森,曾任《時代》雜誌執行編輯、CNN董事長兼CEO,在歐巴馬總統上任後,更被指派擔任美國廣播理事會(BBG)主席。他不僅是一位傑出的媒體人,更是備受讚譽的傳記作家,包括賈伯斯親自登門請他撰寫的《賈伯斯傳》、近日獲國家地理頻道改拍成影集的《愛因斯坦:他的人生,他的宇宙》、《季辛吉傳》等暢銷傳記作品都是出自他手。
而本書誕生於富蘭克林300歲冥誕前夕,當時市面上出版了許多他的傳記作品,但艾薩克森的本書卻在亂局中脫穎而出,被公認是目前為止最好的富蘭克林傳記,更獲得伊隆.馬斯克等人大力推薦。
▍一個「非典型的偉人」--從各個面向真切理解富蘭克林深具啟發性的一生
在這本結構清晰、現代性及可讀性兼具的富蘭克林傳記中,作者以近似小說的筆法,全面而深刻地娓娓道來他精采的一生,讓人忍不住想一口氣讀完。你將看見他在84年的人生當中,如何在賓州、倫敦、巴黎等地輾轉遷徙,從一個逃跑的印刷學徒,一步步變成當時西方世界首屈一指的作家、發明家、媒體大亨、科學家、外交官、商業鉅子,以及最足智多謀而務實、卻也不失幽默的政治領袖,並成功在英美關係緊張之際,於美國與英法之間擔任折衝角色,讓美國從一個處處受限於英國統治的海外殖民地,成功獨立建國,進一步成為當代世界影響力最大的國家。
▍曾說過「讓自己廣為人知,但別讓人徹底熟知」的富蘭克林是……
.他是實用主義的先驅,不空談哲理,是個科學家暨「發明狂」,不只以知名的風箏實驗證明了閃電就是電力,加速了人類的科技探索,避雷針、流感傳染理論、雙光眼鏡等也都是他的發明,他甚至精準預測了一百年後的人口狀況。
.他是個精明成功的出版人、行銷高手,從印刷學徒做起的他,出版的《窮理查年鑑》每年銷售上萬冊,他也創辦報紙,說過「眾人意見分歧時,正反兩方都有同等的權利讓大眾知道他們的觀點」,始終捍衛新聞自由(此外,他也是美國第一位八卦專欄作家,在當時就發現「犯罪、情色報導必有銷路」)。
.他是那個時代最傑出的外交家,沒有他斡旋於美英法三國間,美國可能至今還受英國管轄;而他的外交勝利,不只確保了美國革命的成功,也改變了全球權力的平衡,不僅限於當時的英法之間,也包括共和政治與君主政治之間,使民主共和制度得以崛起。
.在專制世襲仍為主流的時代,他相信公民智慧,是民主的先驅,畢生反對任何形式的專制;他也是人權的捍衛者--在1729年時刊登了美國最早的反蓄奴文章,建立黑人學校,直到人生最後一刻,仍然登高呼籲、力倡廢奴。
.他幽默風趣、毫無架子,是言辭犀利、在報章雜誌上撰文抨擊權貴的「資深酸民」,卻也懂得適時「沉默是金」,在面對各方角力的外交場合處變不驚,讓人敬畏三分。他也是個社交達人,喜歡將日常社交生活與工作結合,北美第一座圖書館、消防隊、守望相助隊還有賓州大學都是他所創立。
.他不避女色,卻也不失禮踰矩,在這些紅粉知己之間只扮演「親愛爸爸」的角色(雖然是個喜歡打情罵俏的怪爸爸);而面對親人及友人,他欠缺感情承諾和深情,即使廣受歡迎,卻極少與他人(包括家人)建立深厚而長久的感情。甚至他晚年因政治因素與兒子決裂,直到死前都未曾與他和解;他和妻子結褵近半世紀,但在妻子去世的前十七年間,富蘭克林有十五年不在她身邊,甚至沒見到她最後一面。
.他畢生推崇真誠、勤奮、節儉、守時等美德,對自己發起「道德完善計畫」,列出一系列美德要求自己實踐,卻也讓馬可吐溫吐槽他「致力發明格言警句,讓原本可以快樂成長的後代子孫不勝其擾」。
.他不固執己見,懂得適時妥協,這個特質讓他在美國制憲時扮演了重要角色,說服意見相左的各州代表妥協,終使一部偉大的憲法得以誕生。愛默生稱他為「史上最明智的人之一,比蘇格拉底更務實、更正直、更純真」。
.在宗教盛行的時代,他不拘泥於基督教信仰,更重視道德和務實,認為只要是能讓人變得更好、改善社會的事,他都願意接受。他說:「我覺得,大家對正統信仰的重視更勝於道德時,宗教本身也蒙難了。」
--每個時代都有許多值得景仰的人物,但少有人的生命故事及思想能如此歷久彌新,而理解偉人,我們需要的從來就不是完美的神話。如同富蘭克林本人畢生堅守的信念一般,本書從「務實」的角度,詳細考據,替我們找回富蘭克林的血肉,並帶給了21世紀的我們許多線索,思考該如何度過有意義的一生,絕對是本不可不讀的當代傳記經典。
作者簡介:
華特.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
美國著名傳記作家,現任亞斯本研究院(Aspen Institute)執行長。曾任《時代》雜誌執行主編、CNN董事長兼CEO,在歐巴馬總統上任後,更被指派擔任美國廣播理事會(BBG)主席。他不僅是一位傑出的媒體人,更是備受讚譽的傳記作家,包括賈伯斯親自登門請他撰寫的《賈伯斯傳》、近日獲國家地理頻道改拍成影集的《愛因斯坦:他的人生,他的宇宙》、《季辛吉傳》等暢銷傳記作品皆是出自他手。另著有《創新者們:掀起數位革命的天才、怪傑和駭客》、《美國世紀締造者:六個朋友與他們建構的世界秩序》。
譯者簡介:
洪慧芳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畢業,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 MBA。曾任職於 Siemens Telecom 及 Citibank,目前從事翻譯工作,譯有《大師解讀行銷》《看得見的領導》《引爆市場力》《好感度》《簡單,但不容易:明茲柏格談管理的本質》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各界讚譽
王文靜 商周集團執行長
何飛鵬 城邦出版集團首席執行長
苑舉正 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詹宏志 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
蔡康永 作家、導演
蔡進發 亞洲大學校長
鍾子偉 關鍵評論網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
顏擇雅 出版人
──聯名推薦
從一位印刷工人成為科學家、發明家、作家到起草《美國獨立宣言》,推動黑奴解放運動,進而躍身為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班傑明·富蘭克林被史學家譽為「第一位偉大的美國人」。他的一生堅持崇高的美德,生命充滿冒險創新的精神。作者華特·艾薩克森是一位傑出的傳記作家,他以宏觀的敘事角度,描繪班傑明·富蘭克林不凡的生平際遇、科學成就、政治理想以及人格特質,並以人文的角度客觀地呈現班傑明·富蘭克林的歷史評價,讓這位「美國之父」從歷史的場景栩栩如生地走出來。在這快速變動與不確定的年代,班傑明·富蘭克林一生堅守勤奮、節儉、誠實的品格,以及樂在學習、不斷創新之精神,是年輕世代值得學習的典範!
--亞洲大學校長 蔡進發博士
鑒於富蘭克林的天賦與成就,他的任何傳記都相當於六人或多人合一的編年史,而且每個身分都活力十足,妙趣橫生。這本精采的傳記就是以這種方式,帶我們瞭解無與倫比的富蘭克林。他是人人都想瞭解、卻永遠也瞭解不完的偉人。艾薩克森以精采洗鍊的筆觸,以及對政治圈、媒體圈、外交圈的細膩瞭解,勾勒出富蘭克林傳奇的一生。這是我期待已久的作品,令我愛不釋卷,欲罷不能。
--史學家大衛.麥卡勒(David McCullough)
艾薩克森為我們重現了一個經典的富蘭克林形象。在這本精采絕倫的著作中,富蘭克林是美國建國大業的主角,讀者將會愛上這位超凡入聖的熱血人物。無論是實務或理論上,他都是開國元勛中最善體民心的一位。
--史學家多瑞絲.基恩斯.古德溫(Doris Kearns Goodwin)
富蘭克林曾說:「讓自己廣為人知,但別讓人徹底熟知。」每位傳記作家都曾經探究那句格言的意義,但沒有人做得比艾薩克森更徹底。艾薩克森帶我們從富蘭克林的種種人際關係,深入瞭解他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物,舉凡友人和敵人、妻子和孩子、政治家、哲學家和外交官等等,艾薩克森都逐一窺探他們與富蘭克林的關係,從而勾勒出這位偉人及其人脈圈的全貌。--史學家艾德蒙.摩根(Edmund S. Morgan)
這是一本引人入勝的傳記,也精采刻畫了富蘭克林對他那個年代及後代的影響。畢竟,這樣一位對美國厥功甚偉的人物,不僅是最前衛的開國元勛,更充分體現了民族性的美德與矛盾。
--史學家亞瑟.史列辛格二世(Arthur Schlesinger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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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位印刷工人成為科學家、發明家、作家到起草《美國獨立宣言》,推動黑奴解放運動,進而躍身為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班傑明·富蘭克林被史學家譽為「第一位偉大的美國人」。他的一生堅持崇高的美德,生命充滿冒險創新的精神。作者華特·艾薩克森是一位傑出的傳記...
章節試閱
第一章 富蘭克林與美國的誕生
他初抵費城的那一幕,是自傳文學中最出名的情景之一:十七歲離鄉背井的邋遢少年,貌似謙遜,實則莽撞。他匆匆下船,買了三個麵包捲,徘徊在馬路上。但是,且慢!事情沒那麼單純。那本自傳再往前翻個幾頁,我們看到他是六十五歲的犀利觀察者,坐在英國的鄉間小屋裡,提筆寫信給兒子,描述那個情境。那個兒子其實是他的私生子,此時已貴為總督,自命不凡,需要人提醒他,家族乃系出寒門。
不過,再仔細翻閱他的手稿,又可以瞥見另一番事實。他除了在正文裡描述自己在費城街頭徘徊的情景以外,也在邊角注記,當時他正好經過未來妻子黛博拉.里德(Deborah Read)的家門,說「她站在門口看見了我,心想這傢伙怎麼那麼狼狽,但我確實就是那副窘樣。」從這段簡短的文字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那位自傳作家的筆下有個心愛的主角,名叫班傑明.富蘭克林,他有重重交疊的身分:先是從他花甲之年的眼中,看到一位年輕的小伙子;接著再由妻子的角度,回憶當時自己的模樣;最後巧妙地以「我確實就是那副窘樣」自我解嘲,幾乎難掩他對於自己傳奇一生的驕傲。
富蘭克林是個親和力十足的開國元勛。相較之下,喬治.華盛頓向來氣勢威嚴,連夥伴都不敢搭他的肩,如今更是讓人敬畏,傑弗遜和亞當斯也一樣令人畏懼。但富蘭克林就不同了,他是充滿抱負的創業家,感覺像血肉之軀,可直呼名諱,而不是神格化的雕像。他似乎從歷史的舞台上轉向我們,透過那副新奇的眼鏡,對著我們眨眼睛。他透過書信、玩笑和自傳跟我們談話,從來不用華麗的辭藻,而是以出奇現代的犀利言語侃侃而談。即使是現代,我們仍不時看到其身影。
細數那八十四年的精采人生,他不僅是美國最卓越的科學家、發明家、外交家、作家、策略家,也是最務實的政治思想家。他以放風箏證明閃電是電力,更發明了避雷針以避免雷擊。他發明了雙光眼鏡、可排廢氣的火爐、墨西哥灣流(Gulf Stream)的洋流圖,以及流感傳染的理論。他推動許多改善民生的方案,例如圖書館、大學、消防隊、保險協會、配套補助的募款活動。他為我們帶來了獨特的美式幽默和務實理念。在外交政策方面,他設計出一種方法,讓理想和權力平衡的現實得以相容。在政治上,他提出開創性的計畫以統一殖民地,並為國民政府建立聯邦模式。
不過,富蘭克林最有趣的發明,而且不斷翻新改造的,其實是他自己。他是美國第一位公關大師,窮其一生都在努力塑造一個新的美國原型。過程中,他精心塑造自己的公眾形象,並為後代不斷地精雕細琢,精益求精。
就某種程度來說,這一切都是為了塑造形象。年少時,他在費城做印刷工,推著裝滿報紙的推車在街頭穿梭,給人一種刻苦耐勞的形象。年老時,他是駐法大使,戴著毛帽,呈現出賢哲的形象。而那之間的數十載歲月,他為自己營造了簡樸勤奮的商賈形象,孜孜矻矻地琢磨良商及良民的美德(勤奮、節儉和誠實)。
不過,他營造的形象都是有事實根據的。出身貧寒的富蘭克林,大半輩子都覺得自己跟勞動者與思想家相處,比跟權貴往來更加自在。他厭惡貴族世家的排場和權勢,終其一生習慣以「印刷工富蘭克林」自稱。
這些態度反映了富蘭克林最重要的願景:以中產階級的美德和價值觀為基礎的美國國族認同。相較於其他的開國元勛,富蘭克林先天就比較接納民主,也沒有後世批評家對其經商價值觀所指責的勢利態度。他一直很相信老百姓的智慧,深信中產階級是新國家的力量源泉。他不斷地精進個人品德,推動社會公益,幫美國創造出一個由平民百姓組成的全新統治階級,並大加頌揚。
富蘭克林呈現出多元的面向:他的巧思與機靈、不拘泥於陳規的新教徒品德、堅守及願意妥協的原則等等,每個交乘出來的新面向都反射與折射出美國不斷變革的價值觀。他在浪漫主義時期遭到詆毀,在創業時期受到膜拜,每個時代都重新評價他,也因此彰顯出那個時代的價值觀。
富蘭克林和二十一世紀特別有共鳴,身為極富創意與好奇心的成功出版商及社交達人,面對當前的資訊時代,想必遊刃有餘。他努力力爭上游的過程,也讓社會評論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給了他「雅痞元祖」的封號。我們不難想像下班後跟他去喝一杯,教他使用最新的數位裝置,跟他分享創業企畫案,討論最新政治醜聞或政策理念的模樣。他聽了最近流行的笑話應該也會跟著大笑,我們會由衷欽佩他的真誠和幽默自嘲,也可以理解他想在追求名譽、財富、世俗道德、精神價值觀之間拿捏平衡的用心。
有些人擔心富蘭克林的思想反映出靈魂的膚淺和精神的自滿,是在鼓吹功利主義的文化。他們認為富蘭克林是在教大家如何過務實的物質生活,而不是追求清高。但也有一些人欽佩他的中產階級價值觀和民主意識(那些想法正是現代菁英、激進分子、反動守舊派,以及撻伐中產階級的人大肆攻擊的目標),他們認為富蘭克林是個人品德和公民道德的典範,那兩者正是美國時下最欠缺的。
眾人對於富蘭克林的讚譽與疑慮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富蘭克林的一生遠比其崇拜者和批評者所描述的還要複雜。雙方常把富蘭克林本人以及他在自傳中刻畫的那個勤奮移民混為一談,誤以為他編寫的那些道德格言就是激勵其行動的基本信念。
富蘭克林的道德觀是建立在一種真摯的信念上,他深信人應該過正派的生活,為自己熱愛的國家效力,藉由行善獲得救贖。那促使他把個人品德與公民道德連在一起,同時根據微弱的證據猜想,那些世俗品德也和神聖品德有關。他為其創立的圖書館題了以下的格言:「為大眾謀福利最為高尚。」同年代的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認為,人類是落在憤怒上帝手中的罪人,唯有上帝大開恩門,人類才能獲得救贖。相較於愛德華茲等人的觀點,富蘭克林的看法可能顯得有些自滿,就某些方面來說確實是如此,但也是最真誠的。
無論你抱持哪一種觀點,重新認識富蘭克林的一生還是很有幫助,因為這樣做可以幫我們解開一個存在已久的根本議題:如何過有益於社會、行事正派、受人敬重、有道德又有意義的人生?這議題中的哪些特質最為重要?無論是在尊崇自我價值的年代或是充滿變革的年代,這些問題都非常重要。
第七章 政治家 費城,一七四九- 一七五六年
▍興學及設立醫院
那個未能進入哈佛求學的聰明男孩,年輕時難掩妒意而撰文批評哈佛的虛假,後來在求知若渴下自學成材,成為該時代最卓越的作家和科學家。但多年來,富蘭克林一直有個興學的夢想,建立自己的學院。早在一七四三年,他就曾經和互助學習會及朋友討論過這個想法。退休之後,科學和閱讀帶給他的樂趣,使他的
興學念頭更加強烈。所以,一七四九年,他出版一本小冊子,名叫〈賓夕法尼亞青年教育的相關提案〉,以其一貫的認真態度,詳細闡述創辦學校的必要、學校該傳授什麼,以及資金如何籌募等議題。
當時北美殖民地已有四所學院(哈佛、威廉瑪麗、耶魯、普林斯頓),這類菁英學校都是宗教的附屬單位,富蘭克林不想創辦那種學院。他認為學院的教學應以實用為重,例如寫作、算數、記帳、演講、歷史、商業技能等等,「學習內容應與學生想從事的職業相關」。學校應灌輸學生為人處事的美德,學生的生活應「樸實、節制、節儉」,「經常跑跳、參與角力、游泳等運動」。
富蘭克林的興學計畫,就像教育改革者挑戰僵化的古典主義者。他認為,這所新的學院不該培養只會讚美上帝或是只為自己學習的學者,而是應該培養學生「造福人群、國家和親友的志趣與能力」。富蘭克林最後總結,那才是「所有的學習都應該抱持的偉大宗旨與目的」。
那本小冊子裡大量引用古代學者以及他自己在各方面的經驗,從游泳到寫作風格等等。他就像卓越的啟蒙運動思想家一樣,喜愛條理及精確的程序。他為互助學習會、共濟會、圖書館、北美殖民地賢哲會、消防隊、巡邏隊、民兵等單位規畫章程時,這種詳列細節的偏好已表露無遺,他的興學提案更是把這個特質發揮到極致,裡面鉅細靡遺地列出各種程序,說明如何以最好的方式傳授從發音到軍事史等各方面的學問。
富蘭克林很快就募到兩千英鎊的捐款(不是他自傳裡寫的五千英鎊),草擬了一份和原始提案一樣詳盡的章程,並獲選為校董會的會長。多年前費城為了懷特菲爾德牧師興建了大會堂(Great Hall),後來因宗教復興運動降溫,大會堂廢棄多年。富蘭克林剛好也是大會堂的理事,於是與理事會協商,讓新學院承接那棟建築,把它分成數個樓層並隔間打造成教室,保留一些空間讓來訪的牧師使用,並為貧窮子弟提供免費的教育。
一七五一年一月,這所學院正式成立,成為北美殖民地第一所無教派的學院(一七九一年更名為賓夕法尼亞大學)。富蘭克林的改革本性有時也會遇到阻撓,當時多數的校董是富有的聖公會教徒。富蘭克林推舉拉丁大師、而非英文大師來擔任校長,但是那些校董投票反對,因此後來是由來自蘇格蘭的威廉.史密斯牧師(William Smith)出任校長。富蘭克林和史密斯原是朋友,但兩人很快就因為政治歧見而撕破臉。不過,富蘭克林終其一生都擔任該校的校董,並把該校視為他一生最自豪的成就之一。
學院成立不久後,富蘭克林開始投入下一個計畫,募款創立醫院。他在報上對大眾提出的訴求,洋溢著典型的富蘭克林風格,生動地主張人人皆有道德義務幫助病弱者:「獨自行善幫助病人的成效,遠不如眾人集資,一起濟世救人。」
由於募款成效不彰,他想出一套絕頂聰明的方法:他讓費城的議會同意,只要他能向大眾募到兩千英鎊,公帑就必須等額贊助兩千英鎊。富蘭克林回憶,那個計畫使大家的「捐款動機更強,因為這樣一來,每個人的捐款都會加倍」。日後,一些政治對手批評富蘭克林狡詐,但他對於自己想出這招頗為得意。「我不記得還有哪項政治計策的成功帶給我那麼多的快樂,或是事後回想起來更容易原諒我自己的機巧。」
▍美式政治理念
富蘭克林藉由這種「配套補助」(matching grant)的模式,顯示政府計畫和私人計畫可以緊密結合,如今這仍是一種非常美式的做法。他主張「志工主義」(volunteerism)及「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但他也認為政府有責任促進公益。他覺得,透過這種公私合作的方式,政府可以發揮最大的影響力,又可以避免過度干預民間的運作。
富蘭克林的政治風格帶有一些保守特質,但是以現在的觀點來看,那算是慈悲型保守主義。他覺得秩序很重要,所以日後他費了好一番功夫才轉型成美國革命者。他向來慈善為懷,熱中公益活動,但是他也擔心社會運動太多可能帶來始料未及的影響,所以對於社會運動依然抱持謹慎的態度。
這些思想傾向在他寫給倫敦友人克林森的一封信中表露無遺,他在那封信裡探討了人性,「改善神旨的每一次嘗試都應該謹慎小心,以免一片好心卻做了壞事。」也許為窮人提供平等的福利就是一例。他質疑「英國特有的法律強迫富人支應窮人的生計,是否導致窮人產生依賴」,他說「幫同胞紓解不幸」確實是「像神一樣」的善舉,值得讚美,但最後會不會變成「鼓勵懶惰」?他又補充一個警示故事:新英格蘭人決定消滅那些跟他們搶食作物的烏鴉,結果也倚賴烏鴉捕食的害蟲大量繁衍,毀了綠地與良田。
但這些只是他提出的疑問,不是主張。富蘭克林的政治理念就像其宗教信仰和科學一樣,一般是沒有意識形態的,他厭惡任何武斷的意見。他在生活的許多面向,都只想尋找真正實用的東西。誠如一位作家所言,富蘭克林充分展現了啟蒙運動「對理性和自然、社會意識、進步主義、包容、世界大同、溫和慈善的重視」。他的實證性格,和一頭熱的瘋狂正好相反。他支持溫和的人文主義,強調「行善助人」這種有點感性(但依然真實的)的世俗目標。
他先天厭惡權威,使他有點叛逆(日後叛逆的特質更加明顯)。他不畏階級,努力避免把英國那種僵化的階級觀念帶進北美殖民地。即使他已退休並以紳士自居,他在寫作及信件中仍持續頌讚商人、店主、工匠等中產階級的勤奮。
美國這個國家的願景,就是從這樣的理念衍生出來的:任何人不分身世或社會地位,只要願意勤奮努力,培養美德,就能累積財富及提高地位。就這方面來說,富蘭克林的理想甚至比湯瑪斯.傑弗遜的「自然貴族」(natural aristocracy)更為平等及民主。所謂的「自然貴族」是指精選有「品德和才華」的人才,把他們培養成新的領導菁英。富蘭克林的理念比較寬廣,他認為應該給每個人機會,鼓勵大家只要勤奮努力、有美德和抱負就能成功。富蘭克林的興學提案(後來變成賓夕法尼亞大學),目的不是為了篩選菁英,而是為了鼓勵與充實所有「有抱負」的年輕人,那和傑弗遜為創立維吉尼亞大學所提出的建議截然不同。
富蘭克林的政治態度,連同他的宗教信仰和科學理念,結合成一貫的世界觀。不過,一如他不像阿奎納(Aquinas)或牛頓那樣,是個高深的宗教或科學理論家,他也不是像洛克或傑弗遜那樣高深的政治理念家。他在政治思想方面,就像其他領域,比較務實而不抽象。
這點從他最重要的政治論著〈論人類繁衍〉即可明顯見得。該文寫於一七五一年,他說北美殖民地有大量未開墾的土地,將使人口成長較快。這不是理論臆測,而是實證計算。他指出,北美殖民地的未婚比例僅英國的一半,而且較早結婚(約二十歲),平均子女數(約八人)是英國人的兩倍。所以他推論,北美殖民地的人數每二十年會翻一倍,一百年後的人口將會超過英國。
事實證明,富蘭克林的推論沒錯,美國人口於一八五一年超越英國,而且直到十八世紀末土地開墾完畢為止,人口每二十年就翻一倍。一七七六年,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經典著作《國富論》(TheWealth of Nations)中引用富蘭克林的論述。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因提出「人口過剩一定會導致貧窮」的悲觀觀點而聞名於世,他也是採用富蘭克林的計算方式。
不過,富蘭克林不像馬爾薩斯那麼悲觀。他認為,生產力提升的速度會超越人口成長的速度,所以隨著國家成長,人民的生活水準也會跟著提高,至少北美殖民地是如此。事實上,富蘭克林(成功地)預測,未來可能限制北美殖民地人口成長的因素,應該是財富,而不是貧窮,因為富人對於結婚生子的態度通常比較「謹慎」。
富蘭克林影響最大的論點(這個觀點在其未來爭取美國獨立中扮演一大要角),是反對英國當時盛行的重商主義。英國的重商主義者想要局限北美殖民地的製造業發展。當時英國國會剛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北美殖民地製造鐵製品,堅持殖民地只能作為供應祖國原物料的產地及銷售製成品的市場。
對此,富蘭克林反駁,北美殖民地有大量未開墾的土地,因此不會出現大量廉價的城市勞力。「所以,這些殖民地幾乎不可能干擾到祖國那些有賴勞務、製造等因素的產業,英國無須為此擔憂。」英國的生產很快就無法供應殖民地的一切需要。「所以,英國不該過度限制殖民地的製造業發展。明智的好母親不會這樣對待孩子,限制會導致弱化,而削弱孩子只會弱化整個家庭。」
關於帝國與殖民地之間的關係,富蘭克林除了提出上述的嚴肅論點以外,也在同一時期寫了一篇嘲諷的文章。英國一直以來都把囚犯流放到北美殖民地,聲稱是在協助殖民地發展。富蘭克林以「美洲人」的筆名在《賓夕法尼亞報》上發表文章,諷刺地指出「祖國如此關心北美子民的福祉,我們應當滿懷感恩之心回報」,所以他提議北美殖民地應該送一整船的響尾蛇到英國,也許氣候的不同可能馴服那些響尾蛇,就像英國聲稱把囚犯送到北美殖民地可以感化他們一樣。即使無法改變,英國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划算,「因為響尾蛇攻擊人之前,起碼還會先發出聲音預警,犯人可不會先提醒你。」
▍黑奴與種族
史學家評價美國的開國元勛時,碰到黑奴這個道德議題總是糾葛許久,富蘭克林也不例外。當時黑奴約占費城人口的百分之六,富蘭克林的報紙也會刊登買賣黑奴的廣告,例如他曾替岳母在報上刊登一則廣告:「出售一名可靠的黑人婦女,詳情請恰寡婦里德。」另一則廣告寫道:「出售一名可靠的黑人青年,詳情請洽本報印刷商。」富蘭克林自己也有一對奴隸,但一七五一年他決定出售他們。他告訴母親,因為他不喜歡「黑人幫傭」,覺得家裡養傭人很浪費。不過,後來有些時候他身邊還是有黑奴當僕役。
在〈論人類繁衍〉中,富蘭克林從經濟的角度抨擊蓄奴制度。他比較蓄奴的成本和效益,最後的結論是不合成本。他寫到「引進奴隸是減損國力」的原因之一,但他只把焦點放在蓄奴對主人的不利影響,而不是蓄奴的不道德上。他說:「蓄奴的白人不再勞動,因此身體逐漸衰弱。蓄奴也導致家庭惡化,白人孩子愈發傲慢,不願勞動。」
事實上,那篇論述裡有不少偏見。他譴責德國移民,並主張北美殖民地應該是英國白人後代移民的地方。他寫道:「純白人在世界上的比例已經夠少了,既然我們在這裡有大好機會可以排除所有的黑人和有色人種,繁衍更多可愛的白人和紅人,那又何必把黑人移來美洲,增加他們的人數呢?但也許我對自己的膚色情有獨鍾,畢竟那種偏愛是人之常情。」
從最後一句可以看出,富蘭克林開始重新檢討自己對同種族的「偏愛」之情。在第一版〈論人類繁衍〉中,他寫道:「幾乎每個奴隸本質上都是賊。」十八年後該文再版時,他把那句話改寫成他們「因奴隸制的本質」而變成賊。另外,他原本提到希望北美殖民地大多由白人組成,後來那一段也全部刪除了。
他之所以轉變態度,主要是另一項慈善活動讓他改觀了。一七五○年代末期,他開始積極參與一個組織。那個組織的目的是在費城為黑人兒童建立學校,後來也推廣到北美殖民地的其他地方。一七六三年造訪費城的黑人學校以後,富蘭克林寫了一封信,反省自己以前的偏見:
參觀完學校以後,我很高興,也比以前更瞭解黑人的先天能力。他們的理解力、記憶力、各方面的學習力,似乎都和白人孩子一樣好。你也許驚訝我竟然曾經對此有所懷疑,我不想為我的一切偏見辯解。
我們後面會看到,富蘭克林晚年變成北美殖民地最積極的廢奴主義者之一,他不僅從道德層面譴責蓄奴制度,也協助提升黑人的人權。
富蘭克林在〈論人類繁衍〉中,曾提到在北美殖民地繁衍更多「可愛的白人和紅人」,可見他對印第安人的觀感大體上是正面的。他在寫給克林森的信中曾驚嘆,印第安人野外生活的簡樸別具魅力,「他們從未因為我們的出現而想要改變生活方式,即使一名印第安男孩在我們的環境中成長,學習了我們的語言,習慣了我們的風俗,他只要去見印第安的親戚,和印第安人閒聊,就不想再回來了。」
富蘭克林也提到,白人有時也偏好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白人孩子被印第安人抓走、撫養成人以後,後來再回到白人社會,「不久就會對我們的生活方式、為了維持生活的用心良苦感到厭惡,一有機會就盡速逃離,重返叢林。」
富蘭克林也提到一個故事,一些麻薩諸塞的官員曾請印第安部落送一些年輕人到哈佛免費就讀。印第安人回應,幾年前他們送了一些年輕勇士去哈佛就讀,但回來以後「一無是處,不會獵鹿、抓海狸,也無法突襲敵人」。所以他們提議對方送幾個白人孩子到印第安部落來,他們願意以印第安人的方法教導那些孩子,「把他們變成男子漢」。
▍凱薩琳.雷
開完奧爾巴尼會議後,富蘭克林開始到他管轄的郵政區域巡察,最後一站是波士頓。兩年前母親過世後,他就沒再回去過了。這次他和大家族團聚,並幫他們安排工作及當學徒的機會。他住兄長約翰家的時候,認識了一位令他神魂顛倒的年輕女子。這也是富蘭克林往後多次浪漫邂逅(但可能從未出軌)的開始。
凱薩琳.雷(Catherine Ray)是來自布洛克島的二十三歲女子,清新活潑,她姐姐嫁給約翰的繼子。當時富蘭克林四十八歲,對凱薩琳一見傾心,凱薩琳也覺得富蘭克林頗具魅力。凱薩琳相當健談,富蘭克林想要討好別人時也是如此,而且他也擅長聆聽。他們還玩一種遊戲,由富蘭克林臆測凱薩琳在想什麼,凱薩琳說富蘭克林像巫師,總是能一眼看透她的心事,她也很喜歡富蘭克林對她的關注。富蘭克林還稱讚凱薩琳做的蜜餞是他吃過最美味的。
一週後,到了凱薩琳該前往新港探望另一個姐姐的時候,富蘭克林決定陪她一起去。途中,他們的馬因為馬蹄鐵問題,在結冰的山路上行走困難,之後又遇到冰雨,甚至轉錯方向。但多年後他們回憶起那段往事時,只記得他們開心地聊了好幾個小時,交流想法,稍微打情罵俏。他們在新港待了兩天以後,富蘭克林送凱薩琳去搭船回布洛克島。不久,他就寫信給凱薩琳:「我站在岸邊,目送妳離去,直到我戴上眼鏡也看不見妳的身影。」
富蘭克林百般不捨地返回費城,一路上走走停停,花了好幾週的時間才回到家。回家以後,他發現凱薩琳的信早就在等他了。後續的幾個月,他總共寫了六封信給凱薩琳,在他們往後的人生歲月中,他們通了四十多封信。富蘭克林大多沒有保留凱薩琳的來信,也許是出於謹慎,但是從保留下來的那幾封可以看出兩人友誼非凡,也可以從中洞悉富蘭克林和女性的關係。
仔細閱讀他們的通信內容,推敲字裡行間的言外之意,你可能會覺得富蘭克林可能有幾次試探性地想要拉近他們的關係,但是凱薩琳都巧妙避開了,他似乎因此對她更加敬重。富蘭克林在寫給凱薩琳的第一封信裡提到:「我寫這封信時,正逢東北風帶來的暴風雪,那雪花片就像妳少女的童貞般純真,像妳的酥胸般潔白,也一樣冰冷。」在幾個月後的另一封信中,富蘭克林談到生活、數學和婚姻的「相乘(繁衍)」效果,他頑皮地說:「我很樂意親自教妳,但妳覺得還有很多時間,不想學。」
不過,凱薩琳寫給富蘭克林的信充滿了熱情,她寫道:「見不到你,讓我的愛慕之情有增無減。你愛我只要有我愛你的千分之一足矣。」凱薩琳的書信深情款款,絲絲入扣,不僅傳達了對富蘭克林的愛慕之情,也描述那些追求她的男子。凱薩琳懇求富蘭克林看完信後就把信燒毀:「我說了上千件不該告訴任何人的祕密。」
富蘭克林向她保證守口如瓶,並承諾:「妳可以把妳覺得適合透露的事告訴我,不必擔心我以外的人看見。我知道男女之間的溫馨友誼即使做出最單純的表達,也容易遭到有心人士的誤解。」他解釋,那也是他在信中看起來謹慎小心的原因,「雖然妳寫的很多,但我寫的不如我想的多。」
所以,從留下的信中,我們只看到信裡充滿了打情罵俏,別無其他的內容。凱薩琳寄給富蘭克林一些自製的蜜餞,並在上面印了吻(從字裡行間臆測)。她說:「每一顆都像你以前喜歡的那樣添加了香甜。」他回應:「蜜餞完好送達了,因為妳說的原因,嚐起來格外甜美,我幾乎嚐不到糖的味道。」富蘭克林在信中提到「生活的樂趣」,並指出「我仍然可以隨性地掌控那些樂趣」。凱薩琳寫到她紡了很長的紗,富蘭克林回應:「我真希望我能抓住它的一端,把妳拉到我身邊。」
至於他那忠實的妻子黛博拉又是如何看待這種遠距離的調情呢?說也奇怪,富蘭克林面對凱薩琳以及後來邂逅的年輕女性,似乎總是把黛博拉拿出來當擋箭牌,使他和這些女性的關係發乎情,止乎禮。他常在信中提起黛博拉的名字,在寫給凱薩琳的信中幾乎每一封都會大讚黛博拉的美德,彷彿是為了讓凱薩琳的愛慕之情適可而止,也讓凱薩琳知道他對她的喜愛雖是真心,但也僅止於生活調劑。或者,也許是富蘭克林想對凱薩琳更進一步遭拒後,他想顯示(或假裝)那些非分之舉只是開玩笑罷了。富蘭克林寫信描述他們初次見面後,他回到家的感覺:「我差點忘了我有家室。」但接著他又寫道:「想家,希望快點回家。離家愈近,思念愈強烈。」所以他快馬加鞭,「回到家裡,我投向賢妻及子女的懷抱,久久不離,感謝上帝。」
「內人對於年輕女子竟然對她年老的丈夫關愛有加,還送他這樣的禮物,感到相當自豪。每次我們享用乳酪時,都會談起妳。」事實上,這封信以及後來的信件都有個很妙的地方:那些信都比較少談及他與凱薩琳之間的關係,反而比較常談到他與妻子之間不太火熱、但頗為舒適的夫妻關係。他對凱薩琳說:「她認為妳一定是個通曉事理的女孩……還談到她要是先走了,要把我遺贈給妳。但我希望妳找到更好的對象,也希望她長命百歲。我們正一起慢慢變老,即使她有什麼缺點,我都已經習慣到感覺不到了……我們一起祈禱這位老夫人長命百歲、幸福快樂吧!」
在後來的信件中,他不再只是打情罵俏,也開始像父親一樣諄諄教誨一些責任和美德。他寫道:「好好當個乖巧的女孩,找個好丈夫,然後待在家裡相夫教子,過著像基督徒的生活。」富蘭克林說他希望下次再見到凱薩琳時,她身邊圍著「幾個胖嘟嘟、水嫩嫩、紅通通的小可愛,像他們的媽媽一樣。」事實確實是如此,下次他們再見面時,凱薩琳已嫁給未來的羅得島總督威廉.格林(William Greene),兩人生了六個孩子。
所以,我們該如何看待他們之間的關係呢?顯然他們之間有浪漫的情愫相互吸引,但除非富蘭克林為了保護凱薩琳(和他自己)的名譽而在信中刻意掩飾感情,否則他們之間的樂趣應該是來自遐想,而不是男歡女愛。富蘭克林往後多年與多位年輕女性之間打情罵俏,可能也都是如此:他們以無傷大雅的方式玩點小曖昧,雙方都樂於獲得彼此的關注,相處中充滿了親密的暗示,心思和心靈都充分地投入。儘管有人說他好色,他也鮮少花心思去駁斥,但是毫無證據顯示他與黛博拉結婚後,有過什麼肉體上的出軌。
克勞德- 安.洛佩茲(Claude-Anne Lopez)曾任耶魯大學富蘭克林文獻專案的編輯,她花了多年的時間研究富蘭克林的私生活,以及富蘭克林與凱薩琳等女性之間的關係。她的分析看來敏銳又可靠:
那是風流韻事嗎?是,但那是富蘭克林獨有的風格,有點風流,也有點像長輩疼惜後進,大膽邁出一步,又尷尬退後一步,看起來像男人受到誘惑,但又站在朋友的立場保持尊重。這種感情以法國人所謂的「紅粉知己」(amitié amoureuse)來形容或許最為貼切,亦即超越了柏拉圖式的愛情,但稱不上激情。
富蘭克林只有偶爾才和男性朋友培養密切的關係,那些人通常是博學多聞的夥伴,或是稱兄道弟的社團同伴。但他喜愛與女性在一起,和許多女性都培養了深厚、持久的關係。對他來說,那些關係即使看來膚淺,但絕非消遣或輕浮的玩樂,而是一種他享受及尊重的樂趣。終其一生,富蘭克林失去很多男性的朋友,但從未失去紅粉知己,包括凱薩琳在內。誠如三十五年後(他過世的前一年)他對凱薩琳說的:「我這輩子的幸福,也包含了妳的友誼。」
第一章 富蘭克林與美國的誕生
他初抵費城的那一幕,是自傳文學中最出名的情景之一:十七歲離鄉背井的邋遢少年,貌似謙遜,實則莽撞。他匆匆下船,買了三個麵包捲,徘徊在馬路上。但是,且慢!事情沒那麼單純。那本自傳再往前翻個幾頁,我們看到他是六十五歲的犀利觀察者,坐在英國的鄉間小屋裡,提筆寫信給兒子,描述那個情境。那個兒子其實是他的私生子,此時已貴為總督,自命不凡,需要人提醒他,家族乃系出寒門。
不過,再仔細翻閱他的手稿,又可以瞥見另一番事實。他除了在正文裡描述自己在費城街頭徘徊的情景以外,也在邊角注記...
推薦序
專文導讀一 一位偉人的一生,一個國家的崛起
國立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苑舉正
閱讀本書之前,我對美國這個國家,感覺既困惑,又羨慕。
我羨幕美國的富強。美國的富,不僅是地大物博,也是全世界有才華與錢財的人,願意移入的結果。美國的強,也不單是軍事力量的先進,更是精神力量的完備,尤其是高等教育與社群意識;高等教育吸收全球的人才,而社群意識則發展出在地的團結。
然而,我對於美國的困惑來自於日常的經驗。我每次觀察美國人時,就發覺美國人的行事風格,充滿矛盾。我不知道,美國人是小氣,還是大方?美國人注重存錢,還是偏愛樂捐?美國人追求勤勞,還是享受?美國人的生活究竟是節儉,還是浪費?
我甚至搞不清楚,在生活中,美國人是嚴肅,還是幽默?就政治層面來說,我不知道美國人強調的是理想,還是現實?就社會來說,我不知道美國人是追求自由,還是固守傳統?就信仰來講,我不知道美國人是世俗的,還是篤信的?對於想認識美國的人而言,我這一連串問號,都是值得探索的問題。
這些困惑我的問題,包含令我羨慕的美國富強,都在閱讀這一本書的過程中,得到了答案。班傑明.富蘭克林出生於1706年,卒於1790年。從出生到過世的84年中,富蘭克林的生命都在十八世紀。了解的歷史的人都知道,十八世紀是啟蒙運動的歲月,也是法國人所謂的「光的世紀」(le siècle des lumières)。啟蒙運動就像光照在黑暗的大陸上,讓一切有關真理、道德、美感以及神聖的事物,都因為理性像光一般地點亮了世界,讓真實呈現,驅逐了先前的蒙昧。
啟蒙運動所標榜的精神,並不單純地是一種革命式的轉變,但也不是演化式的過渡。就像德國大哲學家康德所說的,啟蒙運動是人憑藉其理性,對於所有眼前事物重新檢視,並以勇於求知的態度,開創未來。富蘭克林就是這樣一位開創新局面的人物。在他多彩多姿的一生中,富蘭克林具有三種不同的身份:第一、擁有精湛文字能力的印刷商;第二、擁有強大求知欲的科學家;第三、擁有崇高政治理想的外交家。這三個角色說明了富蘭克林一生的主要階段。但是,在人生的所有階段中,啟蒙思維一直貫穿所有他做過的事,成為畢生的準則。
富蘭克林自幼聰穎,他的父親也確實想讓他受最好的教育,以待日後成為優秀的牧師。他自幼讀書就比一般人表現好得多,甚至毫無疑問可以進入哈佛學院。但是,他的父親以學費太貴為由,沒有讓他繼續就學,反而讓失學的十六歲青年,出外打拼,進入印刷業作學徒。
富蘭克林不是一般的印刷工人,而是一個深具文字能力的作家。傑出的寫作能力,不但成為他解決生活的利器,也是他日後創造生涯(尤其是政治生涯)的工具。富蘭克林極擅於以假名的方式,甚至以孤苦老太婆的的名義,發表既諷刺又令人發噱的文章。在這些充滿辛辣文字與幽默思想裏,富蘭克林藉由辦報的形式,傳遞著他所堅持的人生價值:勤勞、儉節與實用。
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我非常驚訝地發現,富蘭克林總是能是提起如椽之筆,寫出擲地有聲的文章,不但引人深思,還能達到銷售目的。這種既認真工作,又努力賺錢的觀念,是他畢生的基本信念。看到這一點,我突然理解,德國社會學家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所強調的,「勤奮工作、榮耀上帝」。重視工作與篤信上帝之間能夠連在一起的主要理由,就是在人間以勤奮與節儉的態度,回報上帝。
富蘭克林是一位天生的哲學家。他雖然沒有發明了什麼偉大的哲學理論,但是他的人生,體現了美國最重要的哲學思想:實用主義。對於富蘭克林來說,沒有兼顧世俗生活的理想,失於空泂,但沒有思想作為導引的人生,必然迷失。雖然當初美國是一個為了追求宗教自由而成立的國家,可是我發現,18世紀的美國人,對於如何調和宗教規範與人生欲望,一樣感到徬徨與無助。
富蘭克林當然也不例外,但是他總能將宗教的規範轉化為生活的啟發,勇於開創自己的人生。他做判斷從不遲疑,原因就是他的宗教信念。他絕不把宗教規範與《聖經》的內容當作教條。對這些規範,他維持了相當大的詮釋空間,並在其中,讓理性與感性都扮演重要的角色。理性讓他維持方向,不會迷失,而感性卻時時提醒他,人是有限的。在很多地方上,人不但應該服從於上帝的規定,也必須承認自己的限制。每當我看到富蘭克林對於異性的追求與欲望時,我都不禁莞爾,想他這種不斷反省的過程,不正是每個人都需要的道德支柱嗎?
生長於啟蒙世代的富蘭克林,最令人膾炙人口的地方,莫過於他發現了電的妙用。我們從小都聽過富蘭克林如何透過風箏,把天上的電引到地上,讓鑰匙閃耀著火花。本書的作者非常仔細地講述這個傳奇故事,而且特別強調富蘭克林的確放過這風箏,還有兒子在旁可以作證。其實,相較於富蘭克林對於科學整體的發明與興趣,這一切不過是九牛一毛。
富蘭克林在現在科學的開創上,功勞卓著,足稱為北美新大陸的啟蒙高峰。他對於科學的理解,完全來自於日常生活中的實用精神。當他看到任何值得進一步檢視的現象時,他總會不斷地在腦海中浮現出「為什麼?」的問題。然後,他會用實驗的方法,理解這個異於常態的現象發生的原因。掌握這個原因之後,他很自然地提地出一套解釋的理論,再藉由先前的經驗現象與實驗的架構,證視這個理論的有效性。
我發現,這正是美國實用主義的應用。我也逐步理解,美國人的基本思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找出需要解決的問題,然後面對它們。我不敢說美國實用哲學的落實,完全是富蘭克林一個人的功勞,但是就實際情況而言,這位一度在歐洲最知名的美國科學家,確實是美國啟蒙精神的主要代表人物。
富蘭克林一生中功績最偉大的部分,就是建立美利堅合眾國了。集結智慧、膽識與幽默感於一身的富蘭克林,成功地經營出版事業的結果,使他能夠心無旁騖地於四十多歲就決定退休。同時,科學上的的發明與成果,也讓他成為美國家喻戶曉的人物。財富與知名度的結合,讓他的政治理念獲得進一步驗證的機會,也使他在美國脫離英國的獨立戰爭中,扮演關鍵角色。
極少人注意到,富蘭克林原來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英國支持者,甚至就是愛國者。他一直認為,只要英國重視北美殖民地的議會,把殖民地的人當成國內公民來看待的話,他壓根兒沒想到美國會從英國獨立出來。對我而言,這其實就是民主政治的不歸路,因為富蘭克林所說的兩種理想(英國國家主義與個人公民訴求),對於十八世紀的大英帝國來說,根本就是矛盾的。帝國的公民來自英國本土,而海外殖民地終究是為了剝奪各種資源而建立的。
因此,富蘭克林很早就以英國子民的身份告誡過英國大官們,如果英國執迷不悟,不把把北美殖民地這些人當成公民看待的話,那麼一場脫離英國的獨立運動就不可避免。事實的發展的確如此,讓富蘭克林毅然決然地選擇了獨立的這條路。當我閱讀到這一段的時候,心中不斷的反覆思索,是什麼樣的力量讓一個人從熱愛英國,轉變到對英國宣戰?我一直在想,富蘭克林如何在情勢所需的關鍵時刻,做出決定性的改變?
富蘭克林的改變是建立美國至為關鍵的一步。在當時,曾經居住英國,並且與當地知識份子熟識的北美人士並不多,而富蘭克林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作者有意地無意地提醒讀者,富蘭克林是最了解英國的人。果然,從1776年,美國大陸會議宣布獨立以來,富蘭克林立即被認命為駐法大使,爭取海外奧援。他不辱國人期待,憑藉才華與精力,在英法的紛爭中尋找機會,見縫插針,爭取貸款,贏得法國成為第一個公開支持美國獨立的盟友。富蘭克林出使法國的成果,讓美國在法皇路易十六的財政與軍事的兩重援助下獲得獨立,也為富蘭克林的一生畫下最精彩的句點。
就在富蘭克林以七十歲高齡出使法國之際,他已經感覺到,這將是他人生的封刀之作。當他圓滿完成任務的時候,富蘭克林在新成立的美國制憲會議展開與英國的談判,並規劃了美國的未來。在這些豐功偉業中,富蘭克林總是能夠展現他的寫作長才,規畫出一套套方案。在這些規畫當中,他有極為理想的部分,認為落實民主是讓美國強大的主要理由;也有極為現實的考量,認為與英國交涉時,要藉機拿下加拿大,以確保美國從此永無後患。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綜合考量,無論最終成功與否,但為美國的未來,指出一個方向。
如果你也像我一樣,懷有本序一開始所列舉的那些問題,因而對美國感到困惑的話,你會發現,美國人思想的特徵,不是矛盾與衝突,而是實用與彈性。因此,縱使表面上看似不一致,但在骨子裏,美國人一貫的實用精神,才是讓他們在作判斷時,不受拘束的主因。富蘭克林就是這種富有實用精神與彈性判斷的人。閱讀本書時,我們不但能看到一位偉人精彩的一生,也看到一個國家如何從原始的樹林走出來,朝向世界舞台的中心前進。
本書不但內容精采,而且譯筆奇佳無比。在這一段複雜的歷史中,牽涉這麼多人物的情節下,譯者總是能夠精晰地把富蘭克林的一生,活生生地呈現在讀者面前。我認為,這份辛勞與努力,不但讓讀者可以平順地進入富蘭克林的生命,也是對於這位偉人的最大敬意。
基於以上所述,我向國人鄭重推薦本書,也希望所有想理解美國精神的人,都能像我一樣,找到思考的方向與答案。
專文導讀二 閱讀《班傑明.富蘭克林》的理由
出版人 顏擇雅
用中文念,富蘭克林就是姓富,這中譯真是恰到好處。美國人想到富蘭克林,的確常常想到財富:自創的,而不是繼承的財富。在美國開國元勳之中,富蘭克林可說出身最寒微,致富又最快速。他畢生成就如此多元,跟他的創富能力絕對有關:四十二歲就賺夠錢退休,才可以投入他認為更有意義的追求。
然而,如今許多理財產品以「富蘭克林」為名,主要原因倒不是他為自己創富,而是他教別人創富。他的《自傳》還有《窮理查年鑑》,書裡都有許多教人理財致富的格言與準則,例如要珍惜光陰,還債不該拖延等等。勵志如今是美國一大產業,《與成功有約》這種書可以暢銷全球,《卡內基溝通與人際關係》則不只暢銷全球,還在作者過世數十年後繼續培訓講師,課程推陳出新,這一切的理念宗師正是富蘭克林。
這理念正是:致富是好的,小老百姓夢想致富是應該的。馬克斯.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以富蘭克林為資本主義代表,正在其「為致富而致富」的精神。致富本身即目的,不是為了買名車、住豪宅,也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厲害。事實上,他晚年出使法國之所以轟動巴黎社交界,一大原因正是他「衣敝緼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這種平實低調,美國現代許多富豪依然視為理所當然:例如愛吃漢堡配可樂的巴菲特,以休旅車代步的山姆.華頓(Walmart創辦人)。
財富不該拿來炫耀,卻可帶來自由。富蘭克林運用自由的方式是投入公益。說到公益,他不是積極而已,簡直狂熱:火災叢生就組救火隊,邊亂蜂起就組民防,醫療不足辦醫院,教育不足則辦大學。
這是他給美國的另一精神遺產:熱心公益才是真財富。十九世紀鋼鐵大亨卡內基在美、英蓋了兩千多間圖書館,比爾蓋茲在五十歲離開微軟投入公益,前面都有富蘭克林的啟發。
除了公益,他也接受徵召投入公職。五十歲開始,他就多次派駐倫敦,為北美殖民地交涉權益。這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因為不管怎麼爭取,家鄉一定有人質疑他放水。但他視公職為一種榮譽,不支薪都值得。繼承這種精神的,今日最明顯例子就是川普,他在炫富這點雖然不像富蘭克林,「商而優而政」這點卻絕對是步富蘭克林後塵。
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富蘭克林最為人所知的功業當然是發明避雷針。這發明背後有名聞遐邇的風箏實驗,證明雷電發生原理。電學最基本的術語,諸如電池、電荷、導體、絕緣體、電容器,幾乎全出自他手筆。德國哲學家康德早在一七五五年(富蘭克林四十九歲時)就稱他為「現代普羅米修斯」,就是稱許他的電學成就。
這成就卻絕非偶然。他是匠人之子,從小熱愛敲敲打打。十幾歲學游泳就自製泳具,年紀大了眼睛老花就自製雙光眼鏡。出使英倫的航程他成了墨西哥灣洋流的第一位紀錄者,吹東北風時他觀察到暴雨來自西南,因此提出最早的氣象觀測理論。美國近兩百年發明家輩出,貝爾發明電話,愛迪生發明電燈和留聲機,近年全球稱羨的創客運動也源自美國,跟開國元勳就有一位發明狂絕對有關係。
富蘭克林熱愛做實驗,源自他對知識的熱愛。爸爸付不起學費,讓他在學校只能念兩年,以後全靠自學,拚命找書念,書本沒有的知識就自己做實驗。壯年後他成了西洋皆知的大學問家,連牛津也頒授榮譽博士。開國就有這樣的自學典範,美國於是成了相對來說比較不迷信學歷的國家。林肯也完全自學,沒任何學歷,卻無礙他在一八六○年當選總統。蘋果的賈柏斯、臉書的祖克柏格都沒拿到大學文憑,就獲得金主青睞,這種事在把學歷等同學問的國家就不可能發生。
對富蘭克林來說,自學並不只是吸收知識,也是修正自己的過往錯誤。他年輕時蓄過奴,經營的報紙也刊登過黑奴買賣廣告,但他一旦認知黑人智力與白人無異,立即投入廢奴運動。他大半生效忠大英,直到七十歲還在為北美殖民地爭取下議院席次,可是一旦同胞決定爭獨立,他毫不猶豫搭船返鄉,為了革命不惜與獨生子反目。
說到革命建國,總予人青春熱血的聯想。富蘭克林此時卻已經不青春也不熱血。無論是一七七六年起草《獨立宣言》,還是一七八七年制憲,他年齡皆已是其他與會代表平均年齡的兩倍。他對兩次會議的最大貢獻也不是慷慨激昂的演說,而是在會議僵持時講個笑話鬆弛氣氛,建議各方該怎麼各退一步。
這就要講到他的文學天才。他是美國式幽默的鼻祖,美國第一幅政治漫畫即出自他手筆。他出版的報紙、年鑑,賣點除了勵志格言,還有他擅長的幽默文章。從十九世紀的馬克吐溫,到今日久播不衰的《週末夜現場》、《辛普森家庭》幕後編劇,都是富蘭克林在文學上的徒子徒孫。
除了鬆弛氣氛,富蘭克林對美國制憲還有另一貢獻,就是一直站在民主這邊。在美國開國元勳之中,富蘭克林是最反對公民權要設財產門檻的。這點他的思想比制憲同僚整整進步了四十年,因為美國也要等到十九世紀二十年代,窮人才獲得平等參政權。
這就要講回他年輕時如何出版致富:他出版的報刊、年鑑暢銷,不是因為他討好大眾,而是因為他眼中的大眾就是千千萬萬個像他一樣的匠人之子,也夢想改善生活,也夢想增進知識,也夢想社會進步。他在二十歲時就認定這種夢想不分貧富,因此在八十歲時也認定國家在分配參政權時應該不分貧富。
這是我們所有人都應該跟富蘭克林學習的:如何在八十歲時擁有一顆比四十歲晚輩更先進四十年的腦袋。
專文導讀一 一位偉人的一生,一個國家的崛起
國立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苑舉正
閱讀本書之前,我對美國這個國家,感覺既困惑,又羨慕。
我羨幕美國的富強。美國的富,不僅是地大物博,也是全世界有才華與錢財的人,願意移入的結果。美國的強,也不單是軍事力量的先進,更是精神力量的完備,尤其是高等教育與社群意識;高等教育吸收全球的人才,而社群意識則發展出在地的團結。
然而,我對於美國的困惑來自於日常的經驗。我每次觀察美國人時,就發覺美國人的行事風格,充滿矛盾。我不知道,美國人是小氣,還是大方?美國人注重存錢...
目錄
導讀一 一位偉人的一生,一個國家的崛起/苑舉正(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導讀二 閱讀《富蘭克林傳》的理由/顏擇雅(出版人)
第一章 班傑明.富蘭克林,和他所發明的「美國」
第二章 天路歷程(波士頓,一七○六—一七二三年)
第三章 幫工歲月(費城與倫敦,一七二三—一七二六年)
第四章 印刷工(費城,一七二六—一七三二年)
第五章 社會公民(費城,一七三一—一七四八年)
第六章 科學家和發明家(費城,一七四四—一七五一年)
第七章 政治家(費城,一七四九—一七五六年)
第八章 亂局(倫敦,一七五七—一七六二年)
第九章 返鄉探親(費城,一七六三—一七六四年)
第十章 密使(倫敦,一七六五—一七七○年)
第十一章 反叛(倫敦,一七七一—一七七五年)
第十二章 獨立(費城,一七七五—一七七六年)
第十三章 朝臣(巴黎,一七七六—一七七八年)
第十四章 長袖善舞的享樂家(巴黎,一七七八—一七八五年)
第十五章 和平使者(巴黎,一七七八—一七八五年)
第十六章 賢哲(費城,一七八五—一七九○年)
第十七章 後記
第十八章 結語
謝辭
富蘭克林年表
人物表
貨幣購買力兌換說明
資料來源與縮寫
附注
導讀一 一位偉人的一生,一個國家的崛起/苑舉正(台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導讀二 閱讀《富蘭克林傳》的理由/顏擇雅(出版人)
第一章 班傑明.富蘭克林,和他所發明的「美國」
第二章 天路歷程(波士頓,一七○六—一七二三年)
第三章 幫工歲月(費城與倫敦,一七二三—一七二六年)
第四章 印刷工(費城,一七二六—一七三二年)
第五章 社會公民(費城,一七三一—一七四八年)
第六章 科學家和發明家(費城,一七四四—一七五一年)
第七章 政治家(費城,一七四九—一七五六年)
第八章 亂局(倫敦,一七五七—一七六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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