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徘徊絕境、歷盡滄桑、成為最惡名昭彰的傳奇英雄
這不是我要的人生,卻是我能贏得的最好結果
◆ 2007年鵝毛筆獎「奇幻與科幻」類
◆ 2007年獨立書商協會暢銷榜#10
◆ 2007年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編輯特別推薦
◆ 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選書「科幻/奇幻/恐怖類」
◆ 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暢銷奇幻小說
◆ 眾多奇幻大師一致推薦,一鳴驚人的處女作,近三年國際書市最熱門話題
娥蘇拉.勒瑰恩(《地海傳奇》作者)、羅蘋.荷布(「刺客」系列作者)、凱文.安德森(《沙丘魔堡》前傳作者)、歐森.史考特.卡德(雨果、星雲獎得主,《戰爭遊戲》作者)、大衛.列文(雨果獎得主)、舟.沃頓(世界奇幻文學獎得主,《尖牙與利爪》作者)、羅伯特.索耶(雨果獎得主)、泰德.威廉斯(紐約時報暢銷奇幻小說《影行》作者)、泰瑞.布魯克斯(紐約時報暢銷奇幻小說《末日之子》作者)、西恩.威廉斯(紐約時報暢銷書《血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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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時突然出現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與燃燒毛髮的味道,祁德林人……那是一切的開端。」
傳說中的墮落英雄,為了讓愛人起死回生,尋找不該學習的知識,獲得可怕的力量,做了罪大惡極的事,從此受詛咒成為祁德林人。
祁德林人就像晴天霹靂一樣,出現時只帶來毀滅與恐怖。所到之處植物枯死,木腐鐵鏽,磚頭碎裂……
如果不是全家被祁德林人殺害,紅髮男孩克沃思,或許永遠不會前往大學院學習故事裡的魔法、尋找祁德林人的檔案;不會變成令人聞風喪膽的傳奇人物;不會做出轟轟烈烈的事蹟;更不會退隱到偏僻小鎮當個旅店主人,直到被另一個追尋傳奇的編史家找到,揭開他過往的回憶……
這是克沃思的故事,從很多方面來說,這也是一個關於祁德林人的故事。口耳相傳的英雄事蹟不過是加油添醋的故事,真正的傳奇,只能由當事者自己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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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盡一生的滄桑,我們卻聽到了一則偉大的英雄事蹟
他只是為了求生存,卻靠著天賦和機運把自己活成傳奇
當人們想要述說一個人的偉大故事時,名字是很重要的。而我,卻有很多名字。
我是克沃思,一個聲名狼藉的魔法師、技藝高超的神偷、天賦異稟的音樂家,
也是惡名昭彰的刺客。
我曾從沉睡的古塚諸王身旁劫走公主,焚燬特雷邦城,殺死巨獸龍蜥;
我曾和眾神交談,墜入愛河,寫出讓吟遊詩人流淚的歌曲,夜半走在無人敢提起的路上。
我曾為君王提出建言,靠智慧踏上古道,在大學院裡同時遭到讚許與詛咒。
我周遊各地,歷盡滄桑,迷失方向,遭人背叛。
有人叫我無血克沃思、祕法克沃思、弑君者克沃思。
那些都是我贏得的稱號,付出代價換來的。
你可能也聽過我的三兩事。
《風之名》是奇幻小說弒君者三部曲(Kingkiller Chronicle Series)的第一部,描寫一位孤兒成為傳奇人物的故事,充滿音樂、魔法、愛和失去,不僅帶領讀者深入魔法師的行為與心靈世界,也讓我們預見奇幻文學的重量級作家誕生。
作者簡介:
派崔克.羅斯弗斯(Patrick Rothfuss)
派崔克.羅斯弗斯是美國近年來表現最亮眼的新銳奇幻小說家。他出生於威斯康辛,大學足足念了九年,先念了化學工程後來又轉念心理學,最後才以英國文學學士畢業。但在他廣泛選修哲學、中世紀史、東方戲劇學、人類學、社會學等課程之中,《風之名》的雛形已逐漸形成。
《風之名》最初想要出版時卻處處碰壁,直到他將作品的部分改編成短篇參賽並獲獎,讓羅斯弗斯有機會可以參加一個在洛杉磯舉辦的寫作班。在寫作班中他認識了著名科幻作家凱文.安德森,安德森則將自己的經紀人介紹給羅斯弗斯認識;而擅長挖掘新銳小說家的美國經紀人麥特.拜勒(Matt Bialer)讀到他的《風之名》初稿後,驚豔於他將奇幻/文學元素巧妙融合,立刻簽下他,且不負眾望推他躋身暢銷的奇幻新銳作家。主編他這部處女作小說《風之名》的編輯也誇讚:「這數十年的編輯生涯裡,他是首位讓我眼睛為之一亮的新作家。」
在接受美國Amazon網路書店訪問時,羅斯弗斯提及自己的閱讀類別很廣,不過奇幻小說最能抓住他的心。他目前住在威斯康辛州中部,在當地大學授課。公餘之暇,撰寫諷刺幽默專欄,力行非暴力反抗,涉獵鍊金術。他熱愛文字,常開懷大笑,不愛跳舞。《風之名》是他初試啼聲之作,未來佳作精采可期。
譯者簡介:
洪慧芳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畢業,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管理碩士,現為專職譯者,從事書籍、雜誌、電腦與遊戲軟體的翻譯工作。Blog: http://blog.yam.com/cindybooks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2011年4月23日 蘋果日報>
《風之名》有傳奇有八卦 有幽默有悲傷 黃立行:第三集到底寫完了沒?
《風之名》是「弒君者三部曲」的第1集,這本小說實在好看,第2集英文版一出,我馬上買來看完,不知道作者到底把第3集寫完了沒?我等著要看啊!就是因為太喜歡這本書,即使我人在國外工作,也願意抽空接受電話訪問談談這本小說。我甚至還打電話給從事電影工作的表哥,叫他趕快把《風之名》電影版權買下來,沒想到還是晚了一步,電影版權早就被人買走了!
與主角一起追風的名字
該怎麼談這本書呢?我不喜歡把故事情節說給還沒看過書的人聽,但要講這本書好看的地方又很難不提到劇情。主角克沃思小時候,親眼看到祕術士師阿本希施展魔法,這老人居然可以呼喚風;看到這裡我就像小孩看到新鮮玩意兒那樣,忍不住驚呼「Wow!」,從這裡開始我就喜歡上這本書,知道我和主角要一起追尋風的名字。
這個作家真的很棒,我很少看到一個作家筆調幽默又不讓人覺得三八,而且說故事的方法特殊,一面述說主角的真實面,另一面說主角的傳奇面,這中間就會形成所謂的八卦;傳說中克沃思很厲害,但故事一開始他不過是個小酒館的老闆,到底過去發生什麼事情?他真的有傳說中那麼厲害嗎?這樣的好奇心,讓人不斷地想看下去。
克沃思 很難不讓人喜歡
作者打造了克沃思傳奇的一面,但也用幽默筆調形容傳奇的真實面,有時讓人很同情他的遭遇,有傳奇、八卦、幽默、悲傷,克沃思這個角色實在很難不讓人喜歡。他是個外表看來不強的酒館老闆,居然是傳奇人物,這點也讓我很喜歡,就像有人覺得黃立行不過是個歌手,怎麼可能愛看書成這樣!當外表和實際有差距的時候,其實就會吸引別人一探究竟。
採訪╱戴伊妏
演員鳳小岳:飄忽的曖昧 像與小說建構另一段戀情
我原以為奇幻小說就是有邪惡巫師要殺、柔弱公主要救的老套場景,所以一直提不起勁讀《風之名》;但讀了之後,發現作者不但跳脫既有公式,創造前所未有的世界,連書中的法術好像都有科學根據,真實的程度讓我有「這好像可以學」的幻覺!
其實面對異性時我很害羞,所以看到男主角和女主角的生硬互動,就覺得有趣;但我更嚮往書中若有似無的戀情,每次讀到有男女主角的場景,我就特別認真,細細品味兩人飄忽不定的曖昧,彷彿自己與小說建構了另一段戀情,青澀卻極為精采。
身為英雄 不知該喜該憂
每次看到小說中的英雄,都有不知該羨慕還是該慶幸我不是他的複雜心情。克沃思親眼看殺了雙親的兇手離去,那種悲痛與不甘令人不敢領教,但他憑著求知欲與報仇的動力,成為傳奇人物,這就是時勢造英雄吧!這英雄讓我在冒險與曲折中,學到另一種沉著的勇氣。
採訪╱楊采璘
藝人王心如:書雖然厚 但翻開就忍不住想讀下去
我比較少看奇幻小說,但這本《風之名》很吸引我,雖然它非常厚,人物多、情節曲折、場景總在現實與回憶間轉換,但我想只要是喜歡看書的人,一翻開這本書就會忍不住想繼續讀下去。
我最喜歡男主角克沃思,出場時他是個平凡的小酒館老闆,但讀到後面就會發現他其實沒那麼簡單。此外,他從小就非常聰明,我很希望能擁有他的聰明和堅毅,這些都讓我很欣賞。
國中時遭霸凌 自我要求高
克沃思進入大學院學習魔法後,因天資過人成了風雲人物,但開始有人在他背後指指點點,這讓我很有感觸。我從國中開始拍廣告,在學校常被一些同學排擠,長大後我才發現那些批評並不全是負面的,至少我從中領悟到必須更加對自己要求,才不會在掌聲中迷失了自己。
採訪╱李志煌
大嘴巴MC40:首部曲像陷阱 掉入這深淵我卻洋洋得意
「什麼?居然沒了!」當我看到《風之名》最後一頁,當下我有些生氣,這樣的首部曲像陷阱,一旦掉進去,不僅無法出來,還會因掉入這深淵而洋洋得意。
《風之名》像一部用現實堆積出的魔幻電影,我從沒想過奇幻小說可以這麼真實!儘管看不到正義與邪惡大混戰,但主角苦練尋求,最後呼喊出「風的名字」時,我甚至無法克制自己興奮地吆喝「哇!太有張力了!」我喜歡作者的描寫方式,像看一張張的設計圖,透過不同角度、空間,交疊出完整又精采的神話。也很佩服作者刻畫人物的功力,看著克沃思向老師嗆聲,我也跟著熱血沸騰,當他彈奏音樂,我就跟著陶醉,沉浸在虛幻卻合情合理的世界中,真的很過癮!
採訪╱楊采璘
【國際好評推薦】
◆ 這部作品讓我聯想到勒瑰恩、喬治.馬丁和托爾金等人之作,但羅斯弗斯沒有半點模仿;與他個人景仰的作家們一樣,羅斯弗斯屬於運用傳統故事元素的老派說書人,但他有著自己的腔調。這麼多年來,我第一次對一部奇幻新作深受吸引。這本書必然會是部經典之作。──《泰晤士報》(The Times)
◆ 哈利波特迷渴望一部令人興奮的新作品,《風之名》的問世讓大家不必空等了。三部曲的首部故事,描述一位孤兒成為傳奇,充滿音樂、魔法、愛情與失落。羅斯弗斯栩栩如生且迷人的第一部作品,令人驚奇。──亞馬遜網路書店(amazon.com)
◆ 《風之名》是一部充滿機智、幽默和危險的故事,……這部史詩之作與眾不同、令人眼目一新,故事主要以第一人稱敘述,營造出一種親密自在的感覺,無需讀者自行深入挖掘故事角色的內心曲折,從中獲得感動。……羅斯弗斯詩意的文字,和他筆下所描繪的、那個讓人強烈移情的化外之境,都足以讓我們將羅斯弗斯與托爾金相提並論。──邦諾書店(B & N)
◆ 《風之名》是這十年內最優秀的一部奇幻作品,雖然說以類型作品來看待它,可能會使它獲得的讚美變少,我們應該改口說,《風之名》是十年間出現的最優秀故事之一。……羅斯弗斯的這部新人之作,有著《一千零一夜》般、錯綜複雜的戲中戲結構,並結合了《哈利波特》般的學院場景,他將這些轉化為一篇沉思,探究英雄主義出了什麼問題。──Onion AV Club
◆ 喬治.馬丁和吉列.伍爾夫這些作家是老調新談的老手,讓奇幻作品有著偉大文學巨著的深刻和人性;羅斯弗斯所進行的工作,則是用我們最熟悉的三部曲形式,重新講述我們最熟悉的故事。由第一部的成績看來,羅斯弗斯確實使故事又鮮活起來,引人注目。故事以一種有趣的方式談論魔法,增加了情緒衝擊和知性刺激。第二部快端出來吧!──《軌跡雜誌》(Locus Magazine)
◆ 羅斯弗斯的第一部小說開啟了三部曲,故事不只是人類的歷史,也是一個極力排除邪惡的世界,受到邪惡威脅的故事。羅斯弗斯挖掘角色的性格變化,同時也探究傳奇和真實之間的關係,真相其實就存在故事裡。故事敘述優美,並堆疊上一個個未來的故事形象,這部細節豐富的英雄「自傳」,高度推薦給所有的圖書館。──LIBRARY JOURNAL重點評論
◆ 羅斯弗斯這部突出的奇幻之作,也是三部曲的第一本,其原創性不在那個未命名的想像世界,而是作者精確地描繪出那個世界。……這是一部多數作家夢想完成的,帶著自信、豐富的新人之作。奇幻世界有了一顆新星。──《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 羅斯弗斯的處女作,也是【弒君者】奇幻三部曲的第一本,其成績不負上市前的空前聲勢,甚至比出版社所宣傳的更優秀。奇幻迷開始讀《風之名》,必須準備好完全脫離外在世界,全然沉浸於這部原創性強、令人心醉沉迷,以魔法、愛情和冒險為主題的小說裡。──Strange Horizons
◆ 絕非一般充滿無聊追尋和誇張情節的奇幻故事,而是一部完美佈局的成人故事,其中有幽默、行動,時不時則有著魔法。──《舊金山記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
◆ 迷人的故事,其中的世界有著詳實的描述,寫的極好。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有讀到像這樣一部讓我持續翻閱、具原創性的奇幻故事。──Vicki Palmquist,Children's Literature Network
◆ 偶然發現到有人(羅斯弗斯)是用這種手法寫作,這種經驗很稀有、也極富樂趣。不僅是因為他的書寫語言符合我認為奇幻寫作絕對必要的準確性,也因為文字間流露真正的音樂性……真是享受!──勒瑰恩(Ursula K. Le Guin),《地海傳奇》作者
◆ 我要說這部作品具備了所有我對於小說的期待:真實的角色、讓人信服的事件,而且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我對這部作品最喜歡的一點是,其中的魔法完全根源於書中設定的世界,一切都不像是編造出來的,而且從頭到尾保有完美的一致性。……我闔上這部小說,感覺自己像是和一位令人興奮的新朋友,共同經歷了一段旅程,而不光是獨自坐在桌前看著書本上的文字。──羅蘋.荷布(Robin Hobb),《刺客正傳》系列作者
◆ 各位,這小說來真的。雖然比起《哈利波特》系列,它的故事黑暗許多,但它仍是部成長小說,講述童年、上學、和一個男孩變成傳奇英雄的訓練過程。將近七百頁的小說,沒有一字是多餘的。羅斯弗斯的書寫沒有灌水。他正是我們一直期待的偉大奇幻新秀作家,這是一本令人驚奇之作。──歐森.史考特.卡德(Orson Scott Card),雨果、星雲獎得主,《致命兒戲》(Ender`s Game)作者
◆ 這部故事講述的正是「故事」——包括神話、傳奇、酒館趣聞軼事,以及我們在夜深人靜時的自我欺騙等等,和故事背後的駭人真相。這是克沃思的故事,他是一個追尋傳奇真相的男人,在追尋的過程中,自己變成了另一則傳奇。克沃思生氣勃勃、與眾所期待的英雄同樣真實:勇敢又害羞,聰明又無知,謙虛又高傲,有時所有特質會全部顯現。《風之名》帶著溫暖、悲傷,還有著些幽默,是給成人看的《哈利波特》。──大衛.列文(David Levine),雨果獎得主
◆ 這是一部令人興奮的新人小說,也是一部聰明的奇幻作品。羅斯弗斯很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一開始閱讀《風之名》,就沒法把它擱下,暫時停止閱讀時,就會一直想著那個世界、那些人物,擔心接下來會發生什麼。──舟.沃頓(Jo Walton),世界奇幻文學獎(WFA)年度最佳長篇小說《尖牙與利爪》(Tooth and Claw)作者
◆ 《風之名》不僅有奇幻讀者喜愛的一切元素,魔法祕密與遠古惡魔等等,更兼具幽默、恐怖、寫實的特色。本書就像這領域的所有傑作一樣,奇幻佈局精采萬分,但真正讓小說不凡的,是作者對真實、一般事物、抱負與失敗、藝術、關愛、失落的描寫。──泰德.威廉斯(Tad Williams),紐約時報暢銷書《影行》(Shadowmarch)、《原鄉》(Otherland)、《回憶、悲傷與荊棘》(Memory, Sorrow and Thorn)的作者
◆ 《風之名》是值得注意的作家初試啼聲之作,派崔克.羅斯弗斯天分過人,他的克沃思故事深遠神祕、錯綜複雜、奇妙精采。──泰瑞.布魯克斯(Terry Brooks),《紐約時報》暢銷奇幻小說《末日之子》(ARMAGEDDON’S CHILDREN)作者
◆ 《風之名》是這些年來罕見的佳作,適合奇幻小說熱愛者與入門者,它讓想像力無限馳騁,撼動人心。在派崔克.羅斯弗斯的生花妙筆下,讀者將體驗奇幻之旅的最高潮,我自己也一直不想從中抽離。──西恩.威廉斯(Sean Williams),《紐約時報》暢銷書《血債》(The Blood Debt)的作者
◆ 讓我們為派崔克.羅斯弗斯歡呼!這位新巨人正昂首闊步。《風之名》是本令人驚嘆的小說,又剛好是作者的處女作。各類暢銷榜與獎項票選都一致看好派崔克.羅斯弗斯,讀者也紛紛大力要求多來點引人入勝的克沃思故事。這本書棒極了!──羅伯特.索耶(Robert J. Sawyer),雨果獎小說《反轉》(Rollback)作者
◆ 派崔克.羅斯弗斯的處女作一鳴驚人,在奇幻小說的舞台上立刻穩穩占有一席之地,絲毫不需熱身。羅伯特.喬丹與泰瑞.古德坎想必正戰戰兢兢地觀望著。」──凱文.安德森(Kevin J. Anderson),《紐約時報》暢銷書《沙丘獵人》(Hunters of Dune)的作者
◆ 這是一部偉大小說、百分百的佳作,閱讀性高且迷人。我要讚美年輕的派崔克,他的第一部作品很棒。讚!──安.麥考菲利(Anne McCaffrey),《帕恩行星的龍騎士》(The Dragonriders of Pern)作者
名人推薦:
《風之名》有傳奇有八卦 有幽默有悲傷 黃立行:第三集到底寫完了沒?
《風之名》是「弒君者三部曲」的第1集,這本小說實在好看,第2集英文版一出,我馬上買來看完,不知道作者到底把第3集寫完了沒?我等著要看啊!就是因為太喜歡這本書,即使我人在國外工作,也願意抽空接受電話訪問談談這本小說。我甚至還打電話給從事電影工作的表哥,叫他趕快把《風之名》電影版權買下來,沒想到還是晚了一步,電影版權早就被人買走了!
與主角一起追風的名字
該怎麼談這本書呢?我不喜歡把故事情節說給還沒看過書的人聽,但要講這本書...
章節試閱
他說盡一生的滄桑,我們卻聽到了一則偉大的英雄事蹟
他只是為了求生存,卻靠著天賦和機運把自己活成傳奇
編史家凝視著吧台後方的紅髮男子,他倚靠著桌子以便撐住身體。「老天!」他屏息問:「真的是你,沒錯吧?」
旅店老闆一臉疑惑:「抱歉,你說什麼?」
「我知道你會否認。」編史家說:「但根據我昨天看到的……」
旅店老闆舉起一隻手,請他靜一靜。「你又是誰?」
「你可以叫我編史家。」
「我不是問你我可以叫你什麼。」寇特說:「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德凡,德凡.洛奇斯。」
寇特停止擦拭,抬起頭。「洛奇斯?你是不是與公爵有關……」寇特聲音漸弱,自顧自地點頭。「沒錯,你一定是。你不是隨便哪個編史家,而是那個編史家。」他緊盯著那個禿頭男子,上下打量著他。「我這樣說對不對?大名鼎鼎的本尊。」
編史家稍微放鬆了一些,顯然對於自己稍具名氣很是高興。「我之前不是故意不報名字,我已經好幾年沒把自己當成德凡,老早就把那名字忘了。」他意味深長地看著旅店老闆,「我想你也知道一些箇中原因……」
寇特不理那暗示。「幾年前我讀過你的書:《龍蜥的交配習慣》。對滿腦子充滿想像力的年輕人來說,那本書真是令人大開眼界。」他低頭,又用白布沿著吧台的紋理擦拭,「我承認,後來得知那種龍不存在時,我滿失望的,那對男孩來說是個沉痛的啟示。」
編史家微笑,「坦白說,我自己也有點失望,我去尋找傳奇,結果卻發現是隻蜥蜴,牠是很吸引人,但畢竟還是蜥蜴。」
「而如今你在這裡。」寇特說:「你是來證明我不存在嗎?」
編史家緊張地笑:「不,不是,我們聽到一個謠傳……」
「『我們?』」寇特打斷他的話。
「我一直和你的老友史卡皮周遊各地。」
寇特點頭,依舊面無表情。「我原本猜他會是第一個找到我的人。造謠者,你倆都是。」
編史家的笑容變僵,壓抑原本快講出來的那些話,努力恢復沉穩的態度。「我原本想……」
「你想!」寇特不以為然地嘲諷他,收起偽裝的笑容。「我很懷疑你真的想過,不然你早想到……」他停了一會,「你來這裡是陷我於多大的危險。」
書記家臉紅了,「我聽說克沃思天不怕地不怕。」他激動地說。
旅店老闆聳聳肩。「只有祭司和傻瓜才是天不怕地不怕,我向來跟老天的關係不是挺好。」
編史家皺眉,知道這其中有陷阱,繼續保持冷靜,「我格外小心,除了史卡皮外,沒人知道我要來。我也沒跟任何人提到你,沒想到真的會找到你。」
「這真是讓我十分安慰。」寇特諷刺地說。
編史家顯然很沮喪:「我會最先承認,我來這裡可能是一個錯誤。」他停了一下,給寇特反駁的機會,但寇特不發一語。編史家小小嘆了一聲,繼續說:「但木已成舟,你難道不考慮……」
寇特搖頭說:「那是很早以前……」
「還不到兩年。」書記家提出異議。
「而且我也不是過去的我了。」寇特沒停下來,繼續說。
「過去究竟是什麼?」
「克沃思。」他簡單地說,不願再多做解釋。「現在我是寇特,經營旅店,那表示啤酒是三鐵幣,住宿一晚是一銅幣。」他又開始用力地擦拭吧台。「就像你說的,『木已成舟』,謠傳會自己發展下去。」
「但是……」
寇特抬起頭,編史家瞬間看穿他眼神表面的憤怒,看到背後的痛苦,血肉交織,彷彿傷口太深、難以癒合。接著寇特移開目光,但怒氣仍在:「你能用什麼補償我憶起往事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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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某種意義來說,一切是從我聽到她唱歌開始的。她的聲音與我的成雙交揉,彷彿描繪著她的靈魂:如火焰般狂野,如碎玻璃般尖銳,如苜蓿般甜美潔淨。」
克沃思搖頭,「不,一切是從大學院開始的。我去那裡學故事中常提到的魔法,像至尊塔柏林的魔法,我想學風之名,我想掌控火與閃電,我想得知成千上萬種問題的答案,讀取他們的檔案。但我在大學院裡發現的,卻和故事裡描述的截然不同,讓我深感失望。」
「但我想,真正的開始在於促使我踏入大學院的原因;黃昏時突然出現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與燃燒毛髮的味道,祁德林人。」他兀自點頭,「對,我想,那是一切的開端,從很多方面來說,這是一個關於祁德林人的故事。」
克沃思甩頭,彷彿想擺脫某種晦暗的想法,「但我想,我得回顧更早之前的事,如果這是類似個人傳記的東西,我可以騰出時間好好地說。如果大家因此記得我,即使不是讚譽,至少內容還有些精確。」
「但是,萬一我父親聽到我用這種方式講述故事,他會怎麼說呢?『從頭開始。』很好,既然要說,就好好地說。」
克瑟把身子往前傾。
「一開始,就我所知,世界是阿列夫從無名虛無中幻化出來的,他為萬物命名。又或者,有些版本的故事是說,他找到萬物早已擁有的名字。」
書記家小聲地噗哧一笑,但他沒有抬頭,也沒停止書寫。
克沃思自己也笑了,他繼續說:「我看到你笑了,很好,為了簡單起見,我們就假設我是創始的中心。這麼一來,我們就可以略過無數沉悶的故事:帝國興衰、英勇傳奇、悲慘情歌。我們就直接跳到唯一真正重要的故事。」他笑開了嘴,「我的故事。」
※ ※ ※
我名叫克沃思,聲音近似「寇特」。名字很重要,因為他們透露出許多攸關某人的訊息,我用過的名字比任何人都多。
阿頓人叫我梅德,這字在不同語言中各有不同的意義,可以是「火焰」、「雷」或「殘木」。
如果你看過我,「火焰」之名顯而易見,我有一頭火紅的頭髮。如果是在兩百年前出生,我可能會被當成惡魔燒死。我蓄短髮,但頭髮總是散亂難理。放著不管,頭髮就會豎起,彷彿頭頂著火焰一般。
至於「雷」,我想是因為我有宏亮的中低音,兒時受過許多舞台訓練。
我從沒把「殘木」當回事,不過如今回想起來,我想那名稱至少有些預言的意味。
第一位導師叫我穎兒,因為我天資聰穎而且自知甚詳。初戀情人叫我杜拉托,因為她喜歡那名字的發音。有人叫我沙地卡、巧手、六弦。也有人叫我無血克沃思、祕法克沃思、弑君者克沃思。那些都是我付出代價所贏得的稱號。
但我的成長過程中,家人叫我克沃思。父親曾告訴我,那有「去理解」的意思。
當然,我還有過許多別的稱呼,這些名字大多粗鄙,但多數名符其實。
我曾從沉睡的古塚諸王身旁劫走公主;曾焚燬特雷邦城;和菲芮安共處一晚,仍神智清楚、全身而退;我被大學院退學時,年紀比多數人入學時還小;我夜半走在連白天都沒人敢提起的路上;我曾和眾神交談;與女子相戀;寫過讓遊唱樂師流淚的歌曲。
你可能也聽過我的二三事。
他說盡一生的滄桑,我們卻聽到了一則偉大的英雄事蹟
他只是為了求生存,卻靠著天賦和機運把自己活成傳奇
編史家凝視著吧台後方的紅髮男子,他倚靠著桌子以便撐住身體。「老天!」他屏息問:「真的是你,沒錯吧?」
旅店老闆一臉疑惑:「抱歉,你說什麼?」
「我知道你會否認。」編史家說:「但根據我昨天看到的……」
旅店老闆舉起一隻手,請他靜一靜。「你又是誰?」
「你可以叫我編史家。」
「我不是問你我可以叫你什麼。」寇特說:「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德凡,德凡.洛奇斯。」
寇特停止擦拭,抬起頭。「洛奇斯?你是不...
推薦序
【導讀】古典奇幻的新起點
微光(批踢踢實業坊-TRPG版版主/奇幻小說譯者)
我讀了一個故事,一個藏在風中,一個關於名字的故事。
一則在顛沛流離、磨難與危機之中的傳說,一首史詩的原點,當英雄還只是個毛頭小夥子的不凡瑣事。
派崔克.羅斯弗斯的《風之名》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我想英雄史詩一直是個歷久不衰的主題,從《奧德賽》到《貝奧武夫》,從《時光之輪》的蘭德.亞瑟到《迷霧之子》的紋;或許有些人會覺得《迷霧之子》怎麼可以算是英雄史詩?但我這麼比喻自然是因為這個故事與《迷霧之子》間有其近似之處。
就是在那恢弘的架構與繁複的世界之下,這依舊是個關於人的故事,講述著英雄在隱微之時,如何一步步從男孩/女孩開始成長與茁壯。
雨果獎的得主大衛.列文說得好:「這是克沃思的故事,他是一個追尋傳奇真相的男人,在追尋的過程中,自己變成了另一則傳奇。克沃思生氣勃勃、與眾所期待的英雄同樣真實:勇敢又害羞,聰明又無知,謙虛又高傲,有時所有特質會全部顯現。《風之名》帶著溫暖、悲傷,還有些許幽默,是給成人看的《哈利波特》。」
我很難想出比這更適切的評語,於是厚著臉皮把這句話再次陳述一遍。
主角克沃思有著眾多名號,『無血』克沃思、『祕法』克沃思、弒君者克沃思;不同地方的人們又以自己的語言稱呼這樣一位不尋常的人物,如梅卓、瑞希。他的豐功偉業無數,更是吟遊詩人譜寫曲目的最佳題材。
這樣的英雄卻年紀輕輕就隱居在一處平凡小鎮中,經營一間生意清淡的旅店,化名寇特。他寧願站櫃台之後,聽著村民圍在爐火邊天南地北的把酒話桑麻。
於是我懷著好奇心,就這樣跟著作者平實的文字,走入克沃思的生活與過去,在那些輝煌耀眼功績之下的故事。一個聰穎倔強、永不服輸的孩子,自幼跟著父母的巡迴馬戲團遊歷四方,以篷車為家,在戲劇、樂曲、雜耍中成長。作者更勾勒出一幅獨特的巡迴劇團生活,由各式各樣的人們組成的豐富大家庭。
而在旅途中結識的老術士阿本希,更成了克沃思的啟蒙恩師與忘年之交。阿本希不僅只是開啟了克沃思對於知識追求之窗,對他傾囊相授,這對六旬老翁與十二歲男孩間的師生情誼讀來讓人備感真摯。也是這位恩師啟發了他追尋風之名的夢想,想進入傳說中的大學院,像阿本希一樣成為一位祕術士。
而英雄歷劫,在危難與挫折中,年輕的克沃思飽嚐辛酸,度過人生的低潮,但也在城市的陋巷暗處學會很多旁人一輩子也領悟不到的事情。這倒有點像是孔夫子曾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但克沃思也好幾次靠著這些鄙事才能度過難關,化險為夷。
不少作家給予此書成人版《哈利波特》或黑暗版《哈利波特》的稱譽,多少因為本書的重心便是落在克沃思進入大學院求學的經歷與過程。大學院是作者一手打造出的祕術學園,其中的大書庫更是諸國中藏書最豐富最巨大的地方,有著一輩子也讀不盡的書冊典籍。
大學院的有趣精彩之處不遜於《哈利波特》中的霍格華茲,處處又能與世界本身的特色相呼應,絲毫不顯突兀或勉強。性格各異而獨特的八位大師主宰了學院中的各種事務,入學考試、學年考試決定了學生下學期的學費金額,大師們不吝於以較低的學費鼓勵優秀的學生,對於只想鍍個金返鄉的暴發戶,也毫不客氣要上大筆學費。
阮囊羞澀的克沃思是如何通過考驗,說服大師們讓他以獎學金入學?在求學之餘還得時時為了下學期的學費著落打算,更有貼近現實之感,寫出天才也常為五斗米折腰的苦處。
這個聰明又無知、驕傲又謙虛的主角在大學院中如何結交好友、樹立敵人、獲得師長的賞識與憎惡,每一段都讓人意猶未盡,恨不得能加入這所學院,與克沃思同窗為友。本書中獨樹一格的共感術也在此詳細闡釋,雖不是閃電火球齊飛,卻合乎情理並與整個世界相合,讓人覺得這樣的法術可能確實存在。
綜觀諸多奇幻作品,也少有能將奇幻的校園生活寫得如此真切可愛,精彩與刺激並存。當然,其中也少不了情竇初開的青澀戀曲,隨父母自幼練習魯特琴的克沃思,靠著他的琴藝結識了這輩子最重要的女性,而這段戀情也將主角引領到另一個階段。
講了這麼多似乎有些破壞閱讀樂趣之嫌,但其中細微精彩之處絕對值得細讀品味。
說起來「漫遊者文化」會找上我讀這本書還頗為意外,除了讓人有些受寵若驚外,令我意外的是「漫遊者」竟開始涉足於奇幻領域;從自家書架上數來「漫遊者」的書可不算少數,舉凡《餡餅的祕密》、《上帝之柱》,以及《南方女王》和《聖堂密令》等一堆阿圖洛.貝雷茲-雷維特的作品,絕對可算是「入得廚房,出得廳堂」(就是放在書櫃上好看,出手借給朋友也少有抱怨的)。
這樣一間出版社願意出版奇幻小說,對於眾多台灣奇幻讀者肯定是一大福音,至於為何從《風之名》著手?據說是一則恍若天啟的神祕故事。(佛曰不可說~)
《風之名》是《弒君者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作者派崔克.羅斯弗斯的啼聲初試之作,更是「漫遊者」初涉奇幻的第一本書。
羅斯弗斯出生於威斯康辛,大學足足念了九年,先念了化學工程後來又轉念心理學,最後才以英國文學學士畢業。但在他廣泛選修哲學、中世紀史、東方戲劇學、人類學、社會學等課程之中,《風之名》的雛形已逐漸形成。
但《風之名》最初想要出版時卻處處碰壁,直到他將作品的部分改編成短篇參賽並獲獎,讓羅斯弗斯有機會可以參加一個在洛杉磯舉辦的寫作班。在寫作班中他認識了著名科幻作家凱文.安德森,安德森則將自己的經紀人介紹給羅斯弗斯認識;而善於挖掘新銳作家的經紀人麥特.拜勒在讀過《風之名》初稿後,便立即將他網羅旗下;他驚嘆於羅斯弗斯將奇幻與文學元素巧妙融合的功力,羅斯弗斯也不負眾望順利擠身於暢銷奇幻新銳作家之列。
這位笑容可掬、留著一大圈灰色落腮鬍,宛如奇幻故事中矮人般的作家更展現出驚人的實力,甫一推出作品便好評不斷,獲得2007年鵝毛筆獎「奇幻與科幻」類、2007年獨立書商協會暢銷榜#10、2007年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編輯特別推薦、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選書「科幻/奇幻/恐怖類」、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暢銷奇幻小說等。
或許有人會覺得,國外很暢銷國內讀者未必喜歡,那些得獎或入選似乎也沒什麼了不起的。但如果換一些大家更熟悉的人物呢?《風之名》也獲得眾位奇幻大師的聯名推薦:包括娥蘇拉.勒瑰恩(《地海傳奇》作者)、羅蘋.荷布(「刺客」系列作者)、凱文.安德森(《沙丘魔堡》前傳作者)、歐森.史考特.卡德(雨果、星雲獎得主,《戰爭遊戲》作者)等前輩大師的一致好評。
在這些推崇與紀錄之後,我想來講點比較不一樣的東西:像我這樣的奇幻老讀者會怎麼看《風之名》。精彩有趣的故事是一本好小說的必要條件,但一本好奇幻有時候不僅止於此。
當你翻開這本故事的前幾十頁,你會看到一個非常古典的開場,隱姓埋名的英雄隱居在小鎮的旅店中,化身為一個平凡無奇的旅店主人,過著平靜無波的生活。但總是會有一場意外、一名不速之客打破了他的平靜。
故事隨之開始訴說英雄童年的故事,他的過去、他的危難與轉機,以及他如何一步步成長。
古典沒有什麼不好,甚至在都會奇幻當紅的現代,這類宛如《時光之輪》與《魔戒》的古典奇幻簡直是稀有產物,更遑論是講得出一個好故事的古典奇幻。初看《風之名》時,有點讓我想起在看《天觀雙俠》時的感覺,那種懷念又帶了些許熟悉,令人想到古典奇幻的美。
而《風之名》不單只是懷舊,它有著繁複翔實到令編輯頭疼的世界,精彩有趣的巡迴馬戲團,與世界相合獨樹一格的共感魔法,別具風味的大學院;當然,還有我們永遠不會忘記的,一個好故事與鮮活的人物。
共感術的設定也非常新鮮有趣,他結合了薩滿信仰中的共感巫術,與科學計算的能量傳導。你可以透過共感術將手中的稻草與桌上的蠟燭連結,然後將自己的熱能傳導給稻草,再藉由共感連結讓蠟燭自己點燃。一場主角在學院中與同學進行的共感術對決,更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段,最特別的是,你會覺得這是一種真實可能存在的術法,只是早被世人所遺忘。
《風之名》不是緊張刺激的好萊塢動作大片,也不是什麼新穎前衛的藝術電影,但它用心營造每個細節、刻畫每個橋段,於是自有其紮實細膩、匠心獨運的一面。
身為一部古典的作品,也永遠存在著遠古的敵人,黑暗宛如山雨欲來,更有無數的謎團等待著後續的故事來解答。(拜託作者大人請快推出下一部吧~)
最後,我想邀請你一同來探尋這首史詩的原點,這個藏在風中、關於名字的故事。
【導讀】古典奇幻的新起點
微光(批踢踢實業坊-TRPG版版主/奇幻小說譯者)
我讀了一個故事,一個藏在風中,一個關於名字的故事。
一則在顛沛流離、磨難與危機之中的傳說,一首史詩的原點,當英雄還只是個毛頭小夥子的不凡瑣事。
派崔克.羅斯弗斯的《風之名》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我想英雄史詩一直是個歷久不衰的主題,從《奧德賽》到《貝奧武夫》,從《時光之輪》的蘭德.亞瑟到《迷霧之子》的紋;或許有些人會覺得《迷霧之子》怎麼可以算是英雄史詩?但我這麼比喻自然是因為這個故事與《迷霧之子》間有其近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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