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王子》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吉卜林傳世百年經典名作
也是迪士尼動畫電影《與森林共舞》的經典原著小說
全球最膾炙人口的叢林故事 獻給心底還藏著一個狼孩子的大人
「你屬於叢林,卻也不屬於叢林。」
毛哥力,由狼群帶大的人類小孩,在叢林動物中被稱為「人的孩子」,在人類部落卻也被視為有巫術的怪物。他還是個嬰孩的時候,被老虎謝利汗當作大餐叼到叢林中,陰錯陽差被黑豹巴希拉用一頭公牛的代價買下,然後由狼夫婦撫養,開始了與叢林共存的日子。他的導師棕熊巴魯教導他森林中的各種法則與密語,學會跟森林中的各個族群交流,自由自在的長大,叢林生活總是多彩多姿。
在這本書中,你可以聽到毛哥力被猴族擄走,獲得蟒蛇相助的歷險記;還有曾經找到被遺忘的寶藏,差點死在守護者白眼鏡蛇毒牙下,更親眼見證人類為寶藏互相殘殺的驚險歷程;更有毛哥力因為死敵老虎謝利汗,一度被趕出叢林回到人類部落,最後帶著一群公牛智取謝利汗的精采故事。
本書作者吉卜林在42歲時成為最年輕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其作品對20世紀初的世界文壇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本書源自於吉卜林於29歲時先後創作了《叢林之書》第一輯與第二輯,當中有一半的故事是以人類毛哥力為主角,吉卜林以擬人化的方式寫作,描繪出一個個印度叢林中的動物面貌,活靈活現並且引人入勝。在毛哥力獨特的視角下,帶讀者看見叢林中不只是殺戮與強者為王,動物間的溫暖真誠、互助、珍惜都是值得我們反思之處。
《森林王子》的故事不禁讓人想起吉卜林本身的際遇,他在印度出生,熱愛印度ㄧ切卻不得不回到英國,在母國產生了種種的不適應,這些經歷而後也轉化成創作的養分。故事主角毛哥力在一次次往來叢林與人類部落的冒險中,道出他對自我歸屬的困惑與惆悵,彷彿看見了同樣在追尋自我身分認同的現代人們,就像書中黑豹巴希拉對毛哥力所說的「你屬於叢林,卻也不屬於叢林。」
本書音效採自小森平的免費音效網站
本有聲書由【漫遊者事業群 × 遍路文化】聯合製作
朗讀版本:2015年 11 月 初版一刷
版權申告:本書譯文為漫遊者文化所有,非經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任意重製、轉載。版權所有,盜錄必究。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魯德亞德・吉卜林
生於印度孟買。六歲時雙親帶他前往英國。在成年時期,他曾居住於印度、英國、南非及美國。吉卜林在短篇小說及兒童書的創作上極富盛名。在1907年獲得諾貝爾文學奬的殊榮。他於1936年辭世後,安葬於倫敦西敏寺的詩人角落。
譯者簡介/鄭碧如
曾服務於組織,擔任人資及訓練相關工作,現為自由工作者。喜愛引導訓練及翻譯工作.在譯書的過程中受叢林生猛的活力撼動。
朗讀者簡介/尚儀有聲製播中心∣李軍翰
尚儀有聲製播中心是專業的有聲出版品製作與發行單位,由獲得八座金鐘獎的
配音大師袁光麟先生擔任聲音總監。
李軍翰,以成為一名有溫度的聲音表演者為目標。期許自己能透過聲音將文本的意境傳遞給聽眾,並且在聆聽的過程裡,充滿聽覺上的樂趣。現為尚儀有聲製播中心特約配音員。
推薦序
導讀/撰文者:尼爾˙蓋曼
有許多事以結束作為開始,雖然有種前後倒置的詭異,卻也仍把真實呈現。譬如謀殺懸疑案,通常起始於謀殺事件的發現,然後逐步在回溯的過程中,讓我們明白誰幹了什麼以及緣由。作家們在創作時也常採用以結束作為開始的手法,創作一則故事來揭露他們之前寫過的故事。
《叢林之書》正是以結束作為開始的手法寫下的。作者魯德亞德˙吉卜林,先寫了一則故事叫〈住在洛克〉。故事講述一位英國人遇見一位叫毛哥力的森林巡狩員,他擁有幾近超自然的耐力,能與狼交談。英國人發現,原來他從小就住在叢林裡,是狼群帶大的。故事說到這裡就結束了。但我能想像,毛哥力的故事在吉卜林的腦海裡揮之不去,他不斷好奇著小男孩怎樣在叢林生長,又怎樣由狼群帶大,他思索著故事是怎麼開始的……
於是他寫出第二個毛哥力的故事,叫〈毛哥力的兄弟們〉,語氣不同於前一個,有它自己的語調。我不禁猜想,吉卜林下筆時,原本想寫的只是青年毛哥力的故事。故事一開始就描寫他初到叢林,被命名為毛哥力,這名字的意思是小青蛙,讓人佩服的是有些剛出生的嬰孩長得還真像小青蛙,故事的結尾是他面對了敵人,並且離開叢林,回歸人類世界。故事裡引入了黑豹巴希拉,由人類豢養長大,和毛哥力一樣是跨足兩個世界的物種;以及棕熊巴魯,是這個孩子的老師,教他叢林法則和行事作為;還有跛腳虎謝利汗,打破叢林規範,獵殺人類幼子,一開始就為自己的最終結局埋下了一連串的禍因。
既然寫了這則故事,吉卜林就必須在其他故事裡也把毛哥力寫進去,有些故事在第一則故事尚未結束前發生,然而有些故事在這之後才開始。像是在故事〈卡雅行獵記〉裡,我們認識了猴群班達羅格,而在〈老虎,老虎!〉這篇故事裡,謝利汗的故事至此畫下了句點。(順道一提,這些叢林動物的名字都源自印度語──班達羅格指的是「猴族」,謝利汗的謝利代表「老虎」,而汗代表「國王」。)這些故事都收錄於《叢林之書》中,裡面還有其他關於海豹、大象以及有袋動物的故事。包括你手上這本書裡,有一則故事是關於兩條眼鏡蛇對上英勇的貓鼬里奇—第奇—塔維。
之後,吉卜林又寫了《叢林之書二》,書中描述毛哥力學習身而為人的一切,學習規劃他的人生。這些故事是《叢林之書》的補充,發生的時間穿插在首部故事裡不同的時間點。我個人的最愛是〈國王的馴象刺棒〉這一篇,故事中的毛哥力不明白人類為何要為漂亮的石頭互相殘殺。我當初在創作《墓園裡的男孩》這本書時,靈感發想就來自於叢林故事,我正是以這篇故事做為起點的。
隨後,吉卜林將年輕的毛哥力故事集結成書,便成為現在這本《森林王子》。
我認為,試圖在作品裡找尋作者身影經常會導致誤解,但至今我對《森林王子》依然難忍好奇。吉卜林如同書裡的毛哥力和黑豹巴希拉一樣,生長於異族。他在印度孟買出生,父母親是英國人,但他以印度語思考,甚至作夢。吉卜林熱愛印度,在六歲時被送回英國,回到那不熟悉卻又是他的歸屬之地,在那裡受到一對原本應該照護他的夫婦嚴厲對待,之後進了德文郡的一所寄宿學校。他十六歲重回印度時,感覺就像回到了家。他把在印度的所見所聞及親身經歷化為寫作的靈感,其中一道素材,就是關於「由叢林狼群帶大的人類孩子」這個傳說與報告。
毛哥力在叢林裡由動物們帶大,這些動物的智慧和教化,勝過與他同類那些愚鈍又迷信的人類,而他最終也不得不回歸這個人類族群。他知道自己既不屬於叢林,在人類的村子裡也找不到歸屬感,但終究還是得離開叢林,擁抱自己人性的一面,一如巴希拉離開牢籠回歸叢林。不過,儘管毛哥力必須遠離叢林,他離開後卻從未感到真正的快樂,而當他身處叢林時,也未能真正成為叢林的一分子。
我好奇,吉卜林寫這故事時就察覺到他其實說的正是自己,抑或是直到作品完成時才恍然大悟。
導讀/撰文者:尼爾˙蓋曼
有許多事以結束作為開始,雖然有種前後倒置的詭異,卻也仍把真實呈現。譬如謀殺懸疑案,通常起始於謀殺事件的發現,然後逐步在回溯的過程中,讓我們明白誰幹了什麼以及緣由。作家們在創作時也常採用以結束作為開始的手法,創作一則故事來揭露他們之前寫過的故事。
《叢林之書》正是以結束作為開始的手法寫下的。作者魯德亞德˙吉卜林,先寫了一則故事叫〈住在洛克〉。故事講述一位英國人遇見一位叫毛哥力的森林巡狩員,他擁有幾近超自然的耐力,能與狼交談。英國人發現,原來他從小就住在叢林裡,是狼群帶大的...
目錄
導讀──尼爾・蓋曼
第一篇:毛哥力的兄弟們
附錄:索尼狼群的狩獵歌
第二篇:卡雅行獵記
附錄:班達羅格的路歌
第三篇:恐懼如何到來
附錄:叢林律法
第四篇:老虎,老虎!
附錄:毛哥力之歌
第五篇:讓叢林進來
附錄:毛哥力對抗人類之歌
第六篇:國王的馴象刺棒
附錄:小獵人之歌
第七篇:紅狗
附錄:柴爾之歌
第八篇:春日的奔跑
附錄:別賦
第九篇:里奇—第奇—塔維
附錄:達日的歌頌 為里奇─第奇─塔維而唱
導讀──尼爾・蓋曼
第一篇:毛哥力的兄弟們
附錄:索尼狼群的狩獵歌
第二篇:卡雅行獵記
附錄:班達羅格的路歌
第三篇:恐懼如何到來
附錄:叢林律法
第四篇:老虎,老虎!
附錄:毛哥力之歌
第五篇:讓叢林進來
附錄:毛哥力對抗人類之歌
第六篇:國王的馴象刺棒
附錄:小獵人之歌
第七篇:紅狗
附錄:柴爾之歌
第八篇:春日的奔跑
附錄:別賦
第九篇:里奇—第奇—塔維
附錄:達日的歌頌 為里奇─第奇─塔維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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