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幸在年輕時
住過巴黎,那麼巴黎會跟著你
一輩子,因為巴黎是一席
不散的饗宴
──海明威致友人,1950
海明威21歲時,帶著他的新婚妻子海德莉來到巴黎,正遇上巴黎最璀璨的年代,與眾多精彩人物相遇:葛楚史坦、龐德、費滋傑羅、喬艾斯、畢卡索等。同時,他大量閱讀、旅行、逛美術館和畫廊……這豐富的饗宴,他受益終生。
這本書記錄了這段「很窮卻很快樂」的日子。海明威當年流連之處,如今已成為巴黎地標,是所有嚮往巴黎者的朝聖指南。
[本書特色]
旅居巴黎二十年、前巴黎文化中心主任暨淡江大學法文系副教授劉俐執筆翻譯。
全新譯本,詮釋海明威簡潔、明快、精準的記者寫作風格。忠於原文風格、展現原著精神、最值得珍藏的名家譯本!
內附海明威時期巴黎地圖,與重要景點攝影照片,帶你回返難忘的巴黎。
作者簡介:
海明威Ernest Hemigway
(1899-1961)海明威是一位高度自律的作家,一生沒有停過筆。他的小說造就了眾多好萊塢經典(戰地鐘聲、戰地春夢、雪山盟、老人與海等等),電影也使海明威文名遠播。但他卻不是一個守著書房的文人,他喜歡冒險、釣魚、爬山、滑雪、打獵、鬥牛,兩次投入世界大戰,還參加過西班牙內戰,釣過七米多長的大魚。有過四位妻子和眾多情人,沉迷於酒精和雪茄。他的人生比他的小說更精彩,功成名就(先後得過普立茲和諾貝爾文學獎),他用自己選擇的方式,離開了人世。
譯者簡介:
劉俐
東海外文系畢業,巴黎第七大學博士,曾任駐台灣駐巴黎文化中心主任、淡江大學法文系副教授。譯有《異鄉人》、《小王子》、《哀悼日記》、《印度之歌》、《劇場及其複象》等。
章節試閱
第一章
聖米榭廣場的一家舒適咖啡館
A Good Café on the Place St.-Michel
秋天剛過,一日之間天氣突然變壞了。夜晚我們得把窗戶關緊以防雨水打進來。護牆廣場(Place Contrescarpe)上的樹葉被寒風掃落殆盡,落葉就泡在雨水之中,風又把雨吹向停在終點站的那輛綠色大巴士上。行家咖啡館(Café de Amateurs)擠滿了人,熱氣讓窗戶上蒙了一層霧。這咖啡館陰沉且經營不善,是這一帶酒鬼聚集之處,我儘量避開。因為酒鬼渾身又髒又臭,一股宿酒的酸味兒。這家咖啡館的男男女女只要買得起酒,就終日沉醉酒鄉,他們買酒是以公升或半公升為單位的。咖啡館裡張貼著許多飯前酒的廣告,名稱稀奇古怪,很少人喝得起,頂多喝一點墊底,好繼續灌葡萄酒。女人喝醉了,被稱作「poivrottes」,就是「女酒鬼」的意思。
「行家咖啡館」是慕福塔街(rue Mouffetard)的污水溝。慕福塔街是一條狹窄擁擠、生意盎然的市集街,一直通到護牆廣場。那一帶的老公寓每層樓梯內都有一個蹲式廁所,糞坑兩側各有一個略略隆起的水泥腳蹲,以免房客滑跤。廁所穢物沖到化糞池裡,夜晚再由馬拉的水肥車來抽乾淨。夏日,所有窗子都開著,我們就會聽到抽汙水的聲音,還聞到刺鼻的氣味。水肥車漆成咖啡色和橘黃色,在月光下,它們駛入勒曼主教街(rue Cardinal Lemoine),那抽水肥帶著輪子的圓筒,簡直就像布拉格(Georges Braque)[ Georges Braque(1882-1963),法國畫家、雕塑家。二十世紀初與畢卡索共同開創「立體主義」(Cubism),將大自然化約為幾何形體,影響深遠。]的畫。「行家咖啡館」無人清理,牆上已經發黃的告示,明令嚴禁酗酒,違者重罰,但是告示破損模糊,無人理會,那些發著惡臭的顧客也照樣忠誠。
冬天幾場冷雨,整個城就驟然陷入陰鬱之中。散步時再也看不到高聳白色建築的屋頂,只剩街道上濕漉漉的一片黑,大門緊閉的鋪子、賣藥、賣文具、報紙,二流接生婆還有魏爾崙(Verlaine)[ Paul Verlaine(1844-1896),法國象徵派詩人。]過世的旅館。我就在那家旅館頂樓租了一個房間寫作。
要爬六或八層才能到頂樓。上面非常冷,我知道要生個火讓屋子暖和起來,有多麼昂貴,那得要買一綑小樹枝,三把用鐵條捆好的短松木條,短得像半支鉛筆,用小樹枝引火,還要一綑半乾的硬木條,才能讓屋子暖火起來。然後我走到街的另一頭,在雨中眺望屋頂,看看煙囪是否冒煙、如何冒煙。結果一縷烟也不見,我想也許煙囪是冷的,根本生不了火,也許屋子裡都是煙,柴火都浪費了,錢也白花了。我繼續在雨中往前走,經過亨利四世高中(Lycée Henri Ⅳ)、古老的聖艾田杜蒙教堂(Church of St.-Etienne-du-Mont),還有寒風呼嘯的先賢祠廣場(Place du Panthéon)。為了躲雨,我轉向右側,最後從聖米榭大道背風的那一側走出廣場,再經過克呂尼博物館(Cluny)[ Musée de Cluny,建於十四世紀,是法國現存保存最好的羅馬浴場遺址,後改建為「法國國立中世紀美術館」。]和聖傑曼大道(Bd. St. Germain),終於來到聖米榭廣場上我熟悉的一家很好的咖啡館。
這是一家舒適怡人的咖啡館,溫暖、乾淨而且友善。我把雨衣掛上衣架晾乾,再把破舊不成形的氈帽放在長凳的架子上,點了一杯牛奶咖啡。服務生端了過來,我從大衣口袋裡取出筆記本和鉛筆,就開工了。我寫的是一個發生在密西根(Michigen)的故事。那日寒冬凜冽,冷風颼颼,故事裡的背景也是如此。我從童年、少年到成年時期都見過暮秋景色,有時換個地方要比在當地寫更好。我想,這就叫自我移植。而且這件事可能對人類和其他生物同等重要。
我故事裡的小夥子們在喝酒,我也覺得口渴,於是點了一杯聖詹姆士蘭姆酒(rum St.James)。冷天喝這種酒特別對味。我繼續寫,感覺通體舒暢,那上好的馬丁尼克島(Martinique)的蘭姆酒把我的身體和心靈一起暖和起來。
一個女孩走進咖啡館,獨自坐在臨窗的桌邊。她長得很漂亮,臉蛋清新有如一枚新鑄的錢幣──如果可以用柔滑的肌肉和雨水清洗過的皮膚來鑄錢幣的話。她的頭髮黑得像烏鴉的翅膀,俐落地一刀剪短,斜斜地遮住她的面頰。
看著她,讓我心神不寧,情緒高昂起來。但願能把她寫進我的小說,或者別的什麼作品裡。她挑了一個鄰街的座位,可以看到客人的進出。顯然她在等人,我繼續寫作。
故事自然流洩而出,我簡直來不及把它筆錄下來。我又點了一杯聖詹姆士蘭姆酒。每當我抬起頭或者用鉛筆刀削筆時,就會看那女孩一眼,任由那刨下來的捲曲筆屑落在酒杯下的碟子裡。
小美人,我看見妳了。不管妳在等誰,也許以後再也見不到妳,但此刻,妳是我的,整個巴黎都是我的,而我屬於這個筆記本和這支鉛筆。
我回頭寫作,沉浸在故事之中,全然忘我。現在是我在寫而不是它自己寫了。我沒抬過頭,忘了時間、忘了身在何處,也沒再點聖詹姆士蘭姆。似乎想也沒想,就對它失去了興趣。故事就這樣寫完了,精疲力盡。我把最後一段讀了一遍,然後抬頭尋找那個女孩,她已經走了,但願她是跟一個好男人走的。話雖如此,我仍有些悵然若失。
結束了筆記本中的故事,把本子放入外套的口袋內,然後向服務生點了一打葡萄牙生蠔和半瓶他們自家的白酒,每寫完一篇故事,我整個人被掏空了。亦喜亦悲,像是做完愛的感覺。我有把握寫了一個好的故事,但究竟有多好,要等第二天重讀一遍之後才能確定。
我吃著帶有濃重海味的生蠔。冰涼的白酒將生蠔些微的金屬味沖淡,只留下海的味道和鮮美的肉質。我飲盡殼裡涼涼的汁液,用清脆的白酒伴隨入胃。此時此刻那空洞的感覺一掃而空,我又興致勃勃地開始著手下一個計畫了。
既然天氣已經轉壞,我們可以離開巴黎一陣子,到一個乾燥飄雪的地方,看雪花從松林中落下,覆蓋道路和高聳的山坡。緯度高處,夜晚走路回家時,可以聽到雪地吱吱作響。在雷沙翁山(Les Avants)[ Les Avants,瑞士著名度假勝地。]下有一棟很棒的小木屋,供應膳宿,我們可以到那兒去,帶著我們的書,晚上暖暖地窩在床上,窗戶都敞開,滿天星光燦爛,那才是我們該去的地方。搭火車三等車廂很便宜,那裏的膳宿比起我們在巴黎的花費也貴不了多少。
我可以退掉用來寫作的那個旅館房間,就只需要付勒曼主教七十四號的房租,那微不足道。我一直為《多倫多星報》寫報導,稿費也該到了。我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環境下寫稿,我們有錢去旅行。
也許離開巴黎,我才能寫巴黎,就像身在巴黎才能寫密西根。那時我不知道,時機還不成熟,因為我對巴黎的了解還不夠,不過終究我還是寫出來了。反正只要太太想去,我們就去。我吃完生蠔,喝完酒,付了咖啡館的帳單,就抄近路回到在聖傑耶夫丘(Montaigne St. Genevière)山頭上的公寓,一路淋著雨,這不過就是本地的壞天氣,影響不了我們的生活。
「這個計畫太好了,泰迪。」太太說,她有一張線條柔和的臉蛋。聽到我的計畫,她的眼睛和笑容都亮了起來,彷彿收到一個貴重的禮物。
「我們什麼時候動身呀 ?」
「妳想走的時候就上路。」
「哇!我想馬上就走。難道你還不知道 ?」
「我們回來時,也許天氣就好轉、晴朗無雲了,乾爽的冷可以很舒服。」
「我相信一定會好轉的。」她說,「你能想到去旅行,真是太好了。」
第八章
飢餓是一種心志鍛煉
Hunger Was Good Discipline
在巴黎這個地方,如果你吃得不夠飽,就特別容易餓,因為所有麵包店的櫥窗裡有那麼多誘人的糕點,而且餐廳外的行人道上也有人進餐,你可以清楚看到、聞到盤中的食物。如今我放棄了記者生涯,寫的東西在美國又乏人問津,如果跟家人說要在外面與朋友共進午餐,那麼最好的去處就是盧森堡公園。從天文臺廣場(Place de l’Observatoire)到沃吉哈街(rue de Vaugirard)這一路都不會看到、聞到任何食物。進入公園,可以去逛盧森堡美術館。當你空著肚子,餓得發昏時,所有畫作都會格外強烈、清晰而且更有美感。我是在飢腸轆轆的時候才對塞尚(Cézanne)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而且更真切地體會他是如何畫出他的風景畫的。我甚至猜想,塞尚畫畫的時候是否也在飢餓狀態?不過,我估計他是畫得太入神,忘了吃飯。人在失眠或飢餓狀態就會產生幻覺吧,雖不健康但頗有啟發性。後來我想,塞尚所感受的應該是另一種飢餓。
走出盧森堡公園,沿著狹窄的費武街(rue Férou),就到了聖許畢斯廣場(Place St.-Sulpice)。那一帶仍然沒有餐廳,只有安靜的廣場、長凳和樹木,還有一座獅子噴泉。一群群鴿子在石板路上踱步或乾脆站在主教雕像上。廣場北邊有個教堂,還有很多賣宗教用品和祭袍的店鋪。
從廣場往河邊走,這就無可避免的會經過賣水果、蔬菜、葡萄酒或麵包、糕餅店。不過,只要小心選擇路線,從右邊繞過灰、白石頭的教堂,走到歐德翁街,再向右轉就到了莎士比亞書店。這一路見不到太多賣食物的店鋪,歐德翁街上沒有餐廳,一直到廣場上才有三家。
待你走到歐德翁街十二號,飢餓感已經被壓制住了,感官卻出奇敏銳,連照片看起來都不一樣了,而且會看到以前從沒看到的書籍。
「你太瘦了,海明威。」希微亞會說,「你吃得夠嗎?」
「當然夠。」
「今天午餐吃了什麼?」
我的胃都要翻了,只能說:「我正要回去吃飯呢。」
「三點鐘吃午餐?」
「我沒意識到已經這麼晚了。」
「亞迪安[ 指的是Adrienne Monnier(1892-1955)她和希微亞共同創立了莎士比亞書店,她們都是作家、出版商、翻譯家,但她們最大的貢獻是對年輕作家和藝術家的支持和讚助。]前幾天說要請你和海德莉吃晚飯,還想請法格(Fargue)[ Léon-Paul Fargue(1876-1947)法國詩人、作家,著有《巴黎的步行者》(Le Piéton de Paris),1939],你喜歡法格吧?也可以找拉博[ Valery Larbaud(1881-1957)法國詩人、作家、評論家。],我知道你喜歡他,或者請其他你們喜歡的人也可以,你回去跟海德莉說一聲,行嗎?」
「她一定會很高興的。」
「我來發一封快信給她,你也不要工作得太辛苦了,要好好吃東西。」
「好的。」
「快回去吧,不要耽誤了午餐。」
「他們會留給我的。」
「不要吃冷的東西,快回去吃頓熱的。」
「有沒有我的信?」
「好像沒有,我去看看。」
她去看了看,找到一張字條,很高興的樣子,隨即打開書桌的一個小櫥。
「這是我不在的時候送來的,」她說。是一封信,沈甸甸的,像是裝著錢。
「是魏德考普(Wedderkop)寄來的」希微亞說。
「那就是《綜觀》(Des Querschnitt)雜誌[ 德國柏林於一九一二至一九三八年發行的一個藝術雜誌,魏德考普是當時的編輯。]。你見過魏德考普嗎?」
「沒有,不過他來找過喬治(George)[ George Whitman(1913-2011)一九五一年在巴黎rue de la Bûcherie 開書店,於一九六四年將書店更名為「Shakespeare and Co.」以繼承Sylvia beach的精神,經常邀請作家、詩人、藝術家免費在書店過夜。],他會見你的,別擔心,或許他想先把錢付給你。」
「總共是六百法郎,信上說還會給我更多。」
「幸好你提醒我去看一下,親愛的好好先生。」
「真是好笑,德國竟是唯一買我作品的地方,只能賣給魏德考普和《法蘭克福日報》(Frankfurter Zeitung)。」
「可不是?不過你無需擔心,你還可以把小說賣給福特。」她調侃道。
「一頁稿紙三十法郎,假定每三個月給《跨大西洋評論》(The Transatlantic)寫一篇,每篇故事五頁,三個月就是一百五十法郎,一年六百法郎。」
「但是,海明威,別管小說現在能給你賺多少錢,最重要的是你能寫小說。」
「我知道我能寫,問題是沒人買,自從我離開報社,還沒有任何進帳。」
「會有人買的。你看,這不就是匯錢來的?」
「抱歉,希微亞,我不該說這些的。」
「有什麼好道歉的?我們談什麼都行。你難道不知道,每個作家一肚子牢騷?但是你要答應我,少操心、多吃點。」
「我答應。」
「那就回去吃午飯吧。」
離開書店,走到歐德翁街上,我對自己非常不齒,竟然在人前發牢騷。寫作是我自己的選擇,這種行為實在太丟人。我不應該省掉一餐,大可買一大塊麵包果腹,可以享受金黃色的美味脆皮,但少了點喝的,嘴裡未免乾了點。你這可惡的牢騷鬼、卑劣虛偽的聖人、殉道士,我咒罵自己。是你自己心甘情願放棄記者工作。你有信用,希微亞會借錢給你的,她已經借了好幾次了。下一次你又要在別的地方妥協了。飢餓有益健康,肚子餓的時候照片看起來的確好很多。吃當然是件好事,但你的下一頓在哪兒?
就在力普(Lipp’s)[ Lipp’s,立普小酒館,位於聖日耳曼大道的百年老店(創立於1880年),是左派知識分子大本營。與雙叟(Deux Magots)和花神(Flore)兩家咖啡館遙遙相望,這個金三角的名人錄幾乎涵蓋法國政治、文化和演藝各界的名人,考克多、普魯斯特、卡謬、密特朗等都是常客。],這就是個有得吃也有得喝的地方。
我快步走到力普,所經之處,我的胃、我的眼、我的鼻都沒閒著,這就使這段路程更加有趣了。小酒館裡人還不多,我在靠牆的長凳坐下,背後有面鏡子,面前有張桌子,服務生問我是不是來杯啤酒,我點了一公升的大杯啤酒,還點了份洋芋沙拉。
冰涼的啤酒,喝來舒暢極了。橄欖油拌沙拉很有嚼勁,浸在橄欖油裡格外美味。我在洋芋上遍灑胡椒粉,撕下麵包浸在橄欖油裡吃,又一口氣喝了幾口啤酒,這才把速度放緩。吃完洋芋又加點了一份,還點了一種短臘腸(Cervelas),比法蘭克福腸(Frankfurter)粗,但長度只有一半,上面還塗了一種特別的芥末醬。
我用麵包把橄欖油和醬料都抹了個乾淨,一邊慢慢喝啤酒,直到酒已經不冰了,才一口喝盡。又點了一種小杯啤酒,看著它倒在杯裡,好像比大杯的更沁涼。我一口喝掉半杯。
其實我從來不擔心,我知道我的短篇小說寫得很好,早晚會在美國出版的。在辭去新聞工作時,我就確信小說會出版,但寄出去的每一篇都遭退稿。支撐我信心的,是歐布來恩(Edward O’Brien)把《我的老爹》(My Old Man)收入《年度最佳短篇小說選》,而且把那一年的集子題獻給我。想到這兒,我開心地笑了,又是幾口啤酒下肚。那篇故事從來沒在任何雜誌發表,把它收入年度選是違反所有出版規則的,我不禁莞爾,引得服務生側目。好笑的是,經過這麼長時間,他還是把我的名字拼錯了。這篇小說是我倖存的兩篇之一。話說那回海德莉把我的手稿都放在手提箱裡,想帶到洛桑(Lausanne)要給我一個驚喜,讓我在山中渡假時可以繼續。她把我的原稿、打字稿和打印稿全都收在牛皮紙袋,再放入手提箱,沒想到箱子在巴黎里昂火車站(Gare de Lyon)被偷了。所有稿子化為烏有。這一篇之所以倖存,是因為史帝芬斯(Lincoln Steffens)把它寄給了某位編輯,又被退了稿,正在回家的路上呢。倖存的另一篇「在密西根」,是史坦小姐來我家作客之前已寫就的,我一直沒有重謄寫過,因為她說「見不得人」,就被我隨手塞進抽屜裡了。
離開洛桑到義大利之後,我把那篇賽馬的故事拿給歐布來恩看。他性情溫和、靦腆、面色蒼白,有一雙淺藍色眼睛,平直的頭髮是自己剪的。那時他寄宿在拉帕洛鎮(Rapallo)山上的一個修道院裡。那段日子我正處低潮,以為再也寫不出東西了。我把那篇小說拿給他看,只當是個新鮮玩意兒,就像你傻乎乎把莫名其妙搞丟的船上羅盤針給人看,或者在車禍後把折斷的腿當玩笑說給人聽。但,等我唸完故事,卻發現他比我還傷心,除了生離死別或其他難以忍受的痛楚,我沒見過什麼事能讓一個人如此悲痛,唯一例外就是海德莉把我的稿子丟了,她哭個不停,不敢告訴我。我安慰她,不管闖了多大的禍都沒關係。不必擔心,一定有辦法解決,最後她終於告訴我了。我認為她不可能也帶走了影印本。當下就雇了一個人幫我代班──那時記者的收入不錯──搭火車趕回巴黎。這事的確是真的。我記得那晚回到公寓,確定稿子真的丟了之後做了什麼,現在這件事過去了。秦克教會我,不要在災難上糾結。我叫歐布萊恩不必難過,早期的作品丟了,或許對我是一件好事,我也把軍中那套勵志的話說了一遍,還說,我會重新開始寫小說。我說這話,好像只是為了安慰他,但我知道,我是認真的。
坐在力普酒館裡,我回想丟了手稿之後,什麼時候寫出了長篇小說。那是在科提那丹佩索(Cortina d’Ampesso),我為了去萊茵區(Rhineland)和魯爾區(Ruhr)區採訪,不得不提早結束春季滑雪,回到那兒與海德莉重聚。那是篇很簡單的故事,叫《不合時宜》(Out of Season),我把老人上吊自殺這段真實的結局刪掉了。根據我的新理論:如果省略部分可以增強效果,那就該刪,留白才能耐人尋味。
我想,我現在對小說的領悟,別人還不懂,自然也就沒有需求,這一點毫無疑問。不過,最終他們會懂的,就像對繪畫一樣,只是需要時間,需要耐心。
一旦縮減餐點預算,就得把心態調整好,不要終日想著肚子餓這檔事。飢餓是很好的磨練,你可以從中學習。只要他們還不懂,你就比他們高明。當然囉,我現在是大大領先,以致三餐不繼。他們要是能趕上來一點,倒也不是壞事。
我知道我得寫一部長篇小說,但這似乎遙不可及。我一直在努力寫些可以發展成長篇的段落,困難無比。但寫長篇是必須的,就像賽跑選手不能只跑百米。之前我也寫過一個長篇,就是在巴黎里昂火車站遺失的那篇,那時我仍然保有一種小男孩便捷的抒情能力,但那就跟青春一樣,易逝而且經不起考驗。我知道也許丟了那篇稿子是件好事,但我也知道,還是得寫部小說。但要等到非寫不可的時候再寫,如果只因為該寫就寫,就像時間到了就該吃飯一樣,那我就太沒出息了。非寫不可,也就是只能做這件事,沒有其他選擇。就讓壓力慢慢累積吧。在等待時,我可以先寫一個長一點的故事,寫任何我熟悉的事都行。
這時候我已經付了帳,走出餐館,向右轉穿過雷恩街(rue de Rennes),這樣就可以避開「雙叟」咖啡館(Deux Magots)喝咖啡的誘惑。沿著波拿帕街(rue Bonaparte),抄最短的路回家。
我知道得最多、還沒有寫出來、還沒有忘記的是什麼?我真正了解而且關心的是什麼?唯一的選擇就是走最近的路,儘快回到我工作的地方。我從波拿帕街走到居耶梅街(rue Guynemer),再經達薩斯街(rue d’Assas),沿著聖母院廣場街往上走,就到了「丁香園」。
我找了一個角落坐下,午後的陽光從我的肩上射進來,我拿出筆記本,開始寫。服務生給我送來一杯牛奶咖啡,涼了以後我喝了一半,擱下杯子繼續寫。停筆後,還不想離開河邊,因為在這兒我可以看水裡的鱒魚。水面的波紋激盪著橋下木樁加固的橋墩。我寫的是關於戰後返鄉的故事,但是沒有提到戰爭。
到了早晨,這條河就會寫入小說,還有這田野,還有所有即將發生的事。每天按照進度,其他事都不重要。口袋裡還有從法國賺來的稿費,花光了還會有其他進帳。我現在要做好的,就是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每一個清晨都是新的開始。
第一章
聖米榭廣場的一家舒適咖啡館
A Good Café on the Place St.-Michel
秋天剛過,一日之間天氣突然變壞了。夜晚我們得把窗戶關緊以防雨水打進來。護牆廣場(Place Contrescarpe)上的樹葉被寒風掃落殆盡,落葉就泡在雨水之中,風又把雨吹向停在終點站的那輛綠色大巴士上。行家咖啡館(Café de Amateurs)擠滿了人,熱氣讓窗戶上蒙了一層霧。這咖啡館陰沉且經營不善,是這一帶酒鬼聚集之處,我儘量避開。因為酒鬼渾身又髒又臭,一股宿酒的酸味兒。這家咖啡館的男男女女只要買得起酒,就終日沉醉酒鄉,他們買酒是以公升或半公升為...
推薦序
〈譯序〉
劉俐
海明威在二十二歲時(一九二一)來到巴黎,正值一次大戰結束,法國揮別戰爭的恐懼與匱乏,重獲自由,整個社會沉浸在歡樂的氛圍中,迫切地享受當下,尋歡作樂,夜夜笙歌,展開了一段熱鬧喧囂的「瘋狂年代」(LesAnnéesFolles,1920-1929)。
海明威筆下「懂得開人生玩笑」的帕辛,每晚吆喝著一批模特兒、吉普賽人和遊手好閒之徒,從一家夜店鬧到另一處酒吧,直到天亮。拉博喝醉了就到街上跟汽車鬥牛,阿波里奈爾牽著他的寵物龍蝦招搖過市⋯⋯巴黎容許理直氣壯地荒唐度日。
相對於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壓抑和美國的清教徒傳統,巴黎的自由、包容和文化活力,吸引了全世界的藝術家、作家到這裡尋找更好的創作環境與成功的機會。
當喬艾斯(JamesJoyce)的《尤利西斯》(Ulysses)因內容與形式過分大膽在美國被禁,巴黎為他出版;當王爾德(OscarWilde)因同志戀在英國受盡凌辱,是巴黎接納了他;當黑人在美國被隔離,飽受歧視,巴黎擁抱非洲藝術﹕非裔藝人約瑟芬•貝克(JosephineBaker)以一齣黑人音樂劇《LaRevueNègre》轟動巴黎,成為「瘋狂年代」的偶像人物,葛希文(GeorgeGershwin)的「一個美國人在巴黎」(AnAmericaninParis)使爵士樂風靡一時,畢卡索也從非洲藝術中找到全新視野。巴黎包容各種性向、各種宗教、各類人種。
當時聚集在巴黎的藝術家,許多成為藝術史上閃亮的名字,如俄國的夏卡爾(MarcChagall)、蘇丁(ChaïmSoutine)、保加利亞的帕辛、義大利的莫地里安尼(AmedeoModigliani)、波蘭的季斯林(Kisling)⋯⋯從各種不同種族與文化的碰撞中,誕生了「巴黎畫派」(ÉcoledeParis)。常玉也恭逢其盛,但他生性孤傲,家財散盡,潦倒以終。而個性張揚、喜歡奇裝異服的藤田嗣治(Foujita)卻如魚得水,成了巴黎畫派的風頭人物。
藝術家們相濡以沫,也會激辯不休,咖啡館就是他們的聚會之所,特別是各據蒙帕那斯大道(AvenueMontparnasse)一角的「圓頂」(LaCoupole)、圓亭(Rotonde)、穹頂(Dôme)形成一個文藝三角洲,每一個嚮往藝術的年輕人都要到這裡過一段波西米亞的日子。三餐不繼,就把畫作典押給咖啡館,或幫客人畫像。一九二四年開張的「精英」(Select)咖啡館,整夜開放,使蒙帕拿斯一帶的歡宴徹夜不眠。揮霍不盡的活力使它成為各種新藝術的實驗場﹕立體派、野獸派,還有顛覆中產價值的超現實主義,他們的聚會經常上演全武行:相互叫囂、大打出手,甚至跳上桌子,吊在水晶燈上玩空中飛人,直到驚動警察來收場。。
在大批湧入巴黎的外國人中,美國人最多,從戰前的六千人,最多時達五萬。因為美金比戰前漲了五倍,「五美元夠兩個人過一天,還可以旅行。」同時美國從一九二0年起推行全國禁酒令(Prohibition),禁止釀造、運輸和銷售含酒精飲料。而在歐洲,海明威寫道:「喝酒和吃飯一樣自然。」他和喬艾斯可以日以繼夜,從天黑喝到天明,各灌下二十杯威士忌。他不只喝威士忌,也接觸到法國各產區的葡萄酒。這位重感官的作家,對吃的、喝的從不含糊﹕從葛楚史坦家的紫梅燒酒到丁香園的蘭姆到佐餐的葡萄酒,都詳加記載[1],巴黎給了他酒文化的啟蒙。
海明威不但有幸在年輕時住過巴黎,還遇上巴黎最璀璨的年代,與眾多各自精彩的人物相遇:葛楚史坦、龐德、費滋傑羅、喬艾斯、畢卡索等。同時,他大量閱讀、旅行、逛美術館和畫廊……這豐富的饗宴,他受益終生。
二零年代之後,他不斷重遊,巴黎是他一生的至愛。一九六一年六月二日飲彈自盡時,他書桌上、打字機旁就放著這本寫給巴黎的情書──紀念他年輕時那段「很窮但很快樂」的日子。
海明威昔日流連之處,多成為巴黎的觀光地標:莎士比亞書店、丁香園、圓頂咖啡、力普小酒館。他住的左岸拉丁區一帶已是巴黎房價最高之處,各種名牌精品店大舉進駐,小出版社、書店、電影院只能一一撤離。
然而,「在巴黎這個城市裡,不管你多窮,都能活得很好。」飢腸轆轆時,還可以去看塞尚。只要塞納河無恙,「河邊永遠不會寂寞」。河岸有看不完的藝術品,從羅浮到奧賽,從大洋洲博物館到阿拉伯文化館,河畔的舊書攤依然是一條結合自然與人文的風景線。夏日黃昏,可以站在藝術橋上看滿天彩霞,待夜幕低垂,對街貝聿銘的金字塔就亮燈了。
海明威的巴黎不再,但巴黎永遠是一席饗宴。
[1]海明威的作品中,什麼樣的人物在什麽樣的情境喝什麼酒都有講究,見PhilippeGreene《一杯接一杯》(Tohaveandhaveanother:AHemingwayCocktailCompanion),(諧仿海明威的作品《Tohaveandtohavenot》)
〈譯序〉
劉俐
海明威在二十二歲時(一九二一)來到巴黎,正值一次大戰結束,法國揮別戰爭的恐懼與匱乏,重獲自由,整個社會沉浸在歡樂的氛圍中,迫切地享受當下,尋歡作樂,夜夜笙歌,展開了一段熱鬧喧囂的「瘋狂年代」(LesAnnéesFolles,1920-1929)。
海明威筆下「懂得開人生玩笑」的帕辛,每晚吆喝著一批模特兒、吉普賽人和遊手好閒之徒,從一家夜店鬧到另一處酒吧,直到天亮。拉博喝醉了就到街上跟汽車鬥牛,阿波里奈爾牽著他的寵物龍蝦招搖過市⋯⋯巴黎容許理直氣壯地荒唐度日。
相對於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壓抑和美國的清教徒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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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海明威
譯序 劉俐
序 海明威
附記 瑪麗‧海明威
聖米榭廣場的一家舒適咖啡館
史坦小姐的開示
「失落的一代」
莎士比亞書店
塞納河畔各色人等
沒有春意的春天
嗜好的終結
飢餓是一種心志鍛鍊
福特與魔鬼的門徒
一個新學派的誕生
與帕辛相遇穹頂咖啡館
龐德和他的「才子幫」
奇怪的了結
打上死亡印記的人
謝普曼在「丁香園」
邪惡的使者
史考特‧費滋傑羅
禿鷹不分食
關於尺寸問題
巴黎永遠寫不完
關於海明威
譯序 劉俐
序 海明威
附記 瑪麗‧海明威
聖米榭廣場的一家舒適咖啡館
史坦小姐的開示
「失落的一代」
莎士比亞書店
塞納河畔各色人等
沒有春意的春天
嗜好的終結
飢餓是一種心志鍛鍊
福特與魔鬼的門徒
一個新學派的誕生
與帕辛相遇穹頂咖啡館
龐德和他的「才子幫」
奇怪的了結
打上死亡印記的人
謝普曼在「丁香園」
邪惡的使者
史考特‧費滋傑羅
禿鷹不分食
關於尺寸問題
巴黎永遠寫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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