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球出版界,創下前所未有書市奇蹟作品!
Kickstarter集資平臺史上破四千萬美金高標紀錄!
CNN、CNBC、CBS、USA TODAY、衛報、紐約時報爭相報導
雨果獎得主布蘭登.山德森超凡驚豔祕密計畫
✴一趟新娘不是公主卻乘風破浪拯救王子的奇幻魔法冒險大航海之旅!✴
在碧綠海洋小島上過著簡單生活的雀絲,她的快樂來源就是收集水手從遙遠的地方帶回來的各式美麗杯子,
以及聽聽心上人查理為她講述的每一個故事。
然而,當查理的公爵父親宣布要舉家揚帆出海,尋找查理未來的新娘卻遇難時,
雀絲下定決心違背國王的禁制離島命令,偷偷登上一艘船,出發尋找致命的子夜海魔女巢穴,拯救她此生摯愛。
在這個海盜橫行、無比凶險又奇特的孢子海洋上,只要一點點水就會致命,
雀絲遇上一生從所未見的奇異生物和魔法事件,她能否在茫茫航行中,找到自己的正確方向?
——✴✴✴——
山神(布蘭登.山德森)想對書迷說:
我真誠地相信,書只有被閱讀過才有生命。即使沒有人讀,我也會持續寫作——這就是我——我會茁壯成長,因為我深知這些故事正因各位而變得鮮活。
故事是一種特殊的藝術,尤其當它被寫下來時。
每個人對故事及其中人物的想像都會略有不同——但人人都會在上面刻上自己的印記,讓它成為屬於你的獨有作品。
在這一切發生之前——直到我腦中的夢想在你們心中成為真實(即使是短暫的)——我不認為故事已經完成。
所以,這本書是你們的,當你們讀過它們之際。
非常感謝你們為我的作品和寰宇賦予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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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熱評如潮:
我怎麼花了這麼長時間才開始讀布蘭登!!!
我喜歡他說故事的方式。詹姆斯•米契納 (James A. Michener) 說:「我喜歡文字與人類情感糾纏在一起時的漩渦和擺動」。
布蘭登出色地完成了這項任務。
我發現自己標記並重讀段落只是為了聽到它們在我腦海中跳舞。
太棒了,布蘭登,我要去你們的世界體驗我的下一個冒險!——亞馬遜讀者,Elizabeth Manzanares Wenig
超愛這個故事,機智幽默、天馬行空、充滿魔力,一場以輕鬆童話為基礎的感人冒險。——亞馬遜讀者,EO
古怪,逗趣,充滿希望,這是一本引人入勝的書,帶有一絲甜味,我非常喜歡它。
世界觀的建構富有想像力,角色立體鮮明,有幽默、有動作也有懸念。——亞馬遜讀者,Vanessa H
異想天開,聰明詼諧,精采有趣的故事!。
它確實有點暴力和死亡,但卻是在一個獨特的世界裡一次令人愉快的冒險,
我想很多人都會非常喜歡它!——亞馬遜讀者,Chari
這是一個十分迷人、節奏良好的故事,對於那些尋求充滿狂野奇幻曲折的歡樂海盜冒險的人來說,
這是必讀佳作!——亞馬遜讀者,E. A. Solinas
山德森又來了!又一本完完全全令人萬分愉快的作品,充滿懸念和搞笑幽默。
當雀絲從卑微怯弱開始逐漸成熟,追隨自己的心勇敢邁出腳步,最終結局時,你會想為她歡呼。
這絕對是一本六星讀物!——亞馬遜讀者,Doctor K
我此生在書本裡見過最豐富多彩的世界。對於一部獨立小說來說,世界建構和人物發展非常棒。
故事以極有創意的方式講述,我幾乎立刻就愛上了這個世界和主角們。——亞馬遜讀者,Amazon Customer
我花了三天讀完這本書,這對我來說非常快了!本人是一個閱讀速度超級慢的人,但我無法放下它。
這是一本可愛又輕鬆的讀物……我覺得自己很快會再刷它!——亞馬遜讀者,Bigboireviews
一趟溫和而歡快的旅程。奇思妙想點綴著冒險、愛、希望和振奮。
這本書.超好看.快去讀它!——亞馬遜讀者,G & M
我還能說什麼?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我極度享受讀它的每一分鐘。
它又好玩又迷人,充滿了各種機智和智慧的時刻,故事的脈絡也恰到好處。——亞馬遜讀者,Julianne
衷心推薦!有如在看經典電影《公主新娘》的書籍版本,清新流暢。——亞馬遜讀者,Sbo0110
富有冒險精神和創意!意想不到的曲折讓我直到最後都處於緊繃的狀態。推薦給任何年齡層閱讀!——亞馬遜讀者,T. Logsdon
作者簡介:
布蘭登.山德森Brandon Sanderson
西元1975年生於美國內布拉斯加州首府林肯。15歲時在書店見到奇幻大師羅伯特.喬丹的暢銷經典鉅作《時光之輪1:世界之眼》,從此成為書迷,並立志寫作向大師看齊。
2005年,首部長篇小說《諸神之城:伊嵐翠》付梓,連續入選2006、2007美國奇科幻地位最高的新人獎項──約翰.坎伯新人獎,之後陸續寫下「迷霧之子」三部曲、「邪惡圖書館」系列、《破戰者》等書,被各大書評給與高度評價,更讓喬丹大師指定他為「時光之輪」完結篇的接班人選!
2009年10月《時光之輪12:末日風暴》出版,打敗丹.布朗新書《失落的符號》,空降紐約時報排行榜冠軍。
2010年2月「迷霧之子」三部曲陸續在臺灣出版,以其華麗精采又節奏輕快的內容,破除一般讀者對於奇幻小說設定繁複,閱讀門檻高的類型限制,掀起奇幻小說大眾化熱潮,創造全系列至今銷售破二十萬冊佳績!
2012年2月,山德森籌思規畫超過十年的壯闊長篇鉅作「颶光典籍」系列首部曲《王者之路》推出,超越「迷霧之子」系列成就,讓評論家和讀者們紛紛驚呼他為「邪惡的天才」!
2013年9月,以參訪臺灣故宮為靈感的〈皇帝魂〉摘下全球奇科幻大獎《雨果獎》最佳中篇。11月,《陣學師:亞米帝斯學院》上市,融入數學幾何的設定饒富趣味又兼具知識性,開啟了魔法學院冒險的新篇章!
2014年5月,山德森再次挑戰其多變精湛的寫作風格,全新打造邪惡版的超級英雄「審判者傳奇」系列,猶如動作電影般的快節奏冒險,加上作者一貫擅長的翻轉筆法,再次擄獲所有讀者的心!6月,出版長達十多年的「時光之輪」系列,終於畫下跨世紀歷史性的完美句點;同年12月,受邀與電玩公司跨界合作暢銷IOS遊戲《無盡之劍》背景故事創作上市,被讀者喻為「完全超越遊戲的快感動作經典!」
2015-2021年,陸續出版了「審判者傳奇」系列、「迷霧之子—執法鎔金」系列、忠實讀者引頸期盼已久的奇幻史詩「颶光典籍」系列,以及科幻長篇「天防者」系列。
2022-2023年,突然向書迷告白自己過去兩年祕密寫了四本書,並於Kickstarter集資平臺專案獲得史上破四千萬美金高標紀錄,震撼全球出版界!四本作品已於2023年全數出版。
目前任教於楊百翰大學,居於猶他州的歐瑞市,繼續以一支快筆和豐沛的創作能量,引領讀者徜徉在他無限的創作宇宙之中。
作者官網:www.brandonsanderson.com
譯者簡介:
傅弘哲
清華大學物理碩士,目前從事科技業。布蘭登.山德森忠實書迷,cosmerenaut。譯有:〈迷霧之子:祕史〉、〈白沙〉、〈緣舞師〉、《無名之子》、《快照行動》、《謎金》、《晨碎》、《翠海的雀絲》。
繪者簡介:
哈沃德.里昂Howard Lyon
成長於亞利桑那州,在那裡遇見了他的妻子莎莉,與她成婚,育有三名美好的子女:艾薩克、伊莎貝與愛力克斯。哈沃德將他的藝術生涯定義為追求一切事物中的美麗。你可以在howardlyon.com瀏覽他的作品。
章節試閱
1.女孩 在大海的正中央,有個女孩住在一塊岩石上。 這片大海與你想像中不一樣。 這塊岩石也與你想像中不一樣。 不過,這名女孩也許與你想像中一樣——如果在你的想像中,她會深思熟慮、說話輕聲細語,而且還非常喜歡蒐集杯子的話。 有些男人常說女孩有著小麥色的頭髮,其他人則會說是焦糖色,或偶爾稱之為蜂蜜色。女孩心想,為何男人總是用食物來描述女人的外表?對於男人體內的那股飢渴,還是敬而遠之比較好。 照她的想法,「淺褐色」就足以清楚形容了——不過她的頭髮最引人注目的特質並非色澤,而是亂翹的程度。每天早上她都要拿著刷子與髮梳齊上,以英雄之姿馴服一頭亂髮,再用緞帶與編髮辮緊緊縛好。然而還是有些髮絲總會成功脫逃,隨風飄揚,歡快地向每個路人打著招呼。 女孩一出生便很不幸地被賜與了「葛洛伏」這個名字(別太嚴厲批評了,這是家傳的),但她雀躍不羈的髮絲讓她有了個更廣為人知的名字:雀絲(Tress)。按雀絲的意見,這個綽號應該是她整個人最有趣的地方了。 從小到大,雀絲養成了一種無法被剝奪的務實態度。這是住在荒蕪小島並且永遠無法離開的人常有的缺點。當每日所見的景色只有黑色岩石時,確實會對人生觀造成重大影響。 這座島的形狀像是老人彎曲的手指,從海中浮出,指向地平線。整座島皆由黑色、荒蕪的鹽岩所構成,大小足以乘載一個頗具規模的城鎮,以及一座公爵的宅邸。雖然本地人都稱這座島為「巨石」,但它在地圖上的名字其實是「迪根之尖」。沒人記得迪根到底是誰,但他顯然是個聰明人,因為他替巨石命名後就離開了這裡,再也沒有回來。 傍晚,雀絲時常會坐在自家門廊上,拿著鍾愛的杯子之一啜飲鹹茶,眺望綠色的海洋。沒錯,我確實說了海是綠色的而且還是乾的我們快講到那裡了。 日落時,雀絲會想著那些乘船來訪巨石的人們。不過,沒有腦筋正常的人會認為巨石適合觀光。這裡的黑色鹽岩非常易碎,會沾得到處都是,還完全杜絕了農業活動,任何從島外帶來的土壤最終都會被汙染。島上唯一自行生產的食物只能種植於堆肥上。 雖然巨石上有深井,能從地底深處的含水層抽水正是來訪船隻所需的補給但鹽礦中運作的機具也會將黑煙不斷地排放到空氣中。 總而言之,空氣品質糟透、岩地無比貧瘠、景觀令人頹喪。喔,我剛才說到致命孢子了嗎? 迪根之尖位於翠綠月極(Verdant Lunagee)附近。要知道,月極這個詞代表了雀絲所處星球上迫近得嚇人的十二顆月亮的靜止軌道點。那些月亮大到可以占據三分之一的天空,而且無論你走到何處,總是能看見其中一顆。月亮主宰著你的視野,就像眼球上的疣。 當地人將這十二顆月亮當成神祇崇拜,我們都同意,那比你們這裡膜拜的玩意來得荒謬多了。不過,其實很容易就能看出這項迷信的來源為何,尤其是考慮到那些孢子 ——長得像有顏色的砂粒——就是從月亮落到地面上的。 孢子從月極點傾瀉而下,而翠綠月極就在這座島視野所及大約五、六十哩外。你大概不會想要靠月極更近了——那可是噴灑出彩色粉塵的巨大噴泉,活力充沛又極度危險。孢子填滿了這個世界的海洋,創造出並非水而是異質粉塵所構成的廣大海域。在這裡,船就如同在水面一般航行在粉塵上。你不該覺得這有多不尋常,你又去過多少星球了?也許其他地方的船全都是航行在花粉上,你的家鄉才是那個奇怪的地方。 孢子只有在你弄溼它的時候才有危險性。考量到即便是一個完全健康的人,每天也會從身體流出不少溼玩意,這可是個大問題。只要一丁點水就能讓孢子爆炸性地發芽,造成的後果從不太舒服到致人於死地都有可能。舉例來說,只要吸進一股翠綠孢子,你的唾液就會讓藤蔓從你嘴裡冒出來——或者更有趣的是,長進你的鼻腔再從眼睛周邊竄伸出來。 有兩樣物品能讓孢子失效:鹽與銀。這就是為何迪根之尖的居民並不太在意他們的飲食總是帶有鹹味,他們也會教導孩子這項至關緊要的規則:「鋪銀灑鹽,安心好眠」。如果你是喜歡雙押韻的野蠻人,這順口溜還算可以啦! 不論如何,有了孢子、黑煙,還有鹽,你可以看出為何公爵效忠的國王會下令巨石上的居民不准離開了。喔,他的理由包含了許多重要的軍事用詞,例如「必須人員」、「戰略補給」以及「友善的停泊港」,但所有人都清楚真相為何。這地方實在太不宜人居,就連霧霾都嫌這裡不舒服。船隻會定期造訪這裡進行維修、將穢物投入堆肥,還有補充清水,但是每艘船都嚴格遵守國王的規定:不能帶當地人離開迪根之尖。絕對不行。 因此,雀絲會在傍晚坐在階梯上,看著船隻揚帆離去,太陽從灑下孢子柱的月亮後方現身,逐漸朝地平線下沉。她會從畫著馬的杯子內啜飲鹹茶,心裡想著:這也別具美感。我喜歡這裡。我覺得一生都待在這裡也很好。 2.園丁 也許你會對最後的話感到驚訝。雀絲想要留在巨石上?她喜歡這裡?她的冒險精神到哪去了?她對新天地的渴望?她的求知欲呢?這可不是你該問問題的故事段落,所以請把嘴巴閉好。話雖這麼說,你必須理解這個故事是關於那些既表裡一致又表裡不一的人。兩者兼具。這是關於矛盾的故事。換句話說,這是關於人類的故事。 以這個例子來說,雀絲並不是一般的英雄——因為她真的是非常一般。的確,雀絲認為自己很無趣。她喜歡半溫不熱的茶;她深愛雙親,偶爾和弟弟拌嘴,而且不亂丟垃圾;她的烘焙技巧很不錯,針線活還算可以,但沒有其他值得一提的才能了。 她沒有偷偷學劍術。她沒辦法和動物對話。她沒有隱藏的皇家或神祇血脈。雖然她的葛洛伏曾祖母據說曾向國王揮手過一次,不過她是從巨石頂端對著好幾哩外經過的國王艦隊揮手,所以雀絲覺得應該不算數。 簡而言之,雀絲是個普通的少女。她清楚知道這點,因為其他女孩常說她們跟「其他人」不一樣,到最後,雀絲覺得「其他人」這個群體裡,應該只有她一個人。其他女孩顯然是對的,因為她們全都知道如何才能獨一無二——她們實在太擅長了,所以所有人都一起做。 雀絲比多數人想得更多一點,而且她不想造成別人的麻煩,因此不喜歡開口要求自身所望。在其他女孩取笑她或把她當成笑柄時,她總是保持安靜。畢竟,她們看起來很開心。如果她放肆地要求她們停止,因此破壞了氣氛,那就太無禮了。 有時候,比較愛鬧的年輕人會討論前往外面的海洋冒險的事。雀絲覺得這個想法很嚇人。她怎麼能離開父母和弟弟?況且,還有她的杯子收藏品呢! 雀絲很珍愛她的杯子。她擁有上釉的精瓷杯、觸感粗糙的陶土杯,還有陳舊耐用的木杯。 有些常在迪根之尖停泊的水手們知道她的喜好,不時會從橫跨十二座海洋的各地為她帶回杯子。那些遙遠之地,孢子的顏色據說是緋紅色、蔚藍色,甚至是金色的。她會親手烤派送給水手做為交換,裡面的食材原料是她用刷窗戶的報酬買來的。 他們帶給她的杯子通常都又破又舊,但雀絲毫不介意。有缺角或凹陷的杯子代表有故事。所有杯子她都喜歡,因為它們把世界帶到了她面前。每當她使用一個杯子啜飲時,都會想像自己嚐到異國的料理或飲食,或是似乎對製作杯子的人有了些微的了解。 每次雀絲拿到新的杯子,她都會帶去給查理(Charlie)看。 查理聲稱自己是巨石頂端的公爵宅邸的園丁,但雀絲知道,他其實是公爵的兒子。查理的手沒長繭,跟公爵的手一樣細緻,而且他的餐食比鎮上任何人都豐富。他的頭髮總是修剪整齊,雖然他每次見到她都會取下印戒,但手指上那圈淡色皮膚表明了他通常都戴著戒指——就在代表貴族身分的那根手指上。 況且,雀絲不太確定查理要修剪的「花園」到底是指什麼。畢竟這座宅邸建造在巨石上;宅院裡本來是有棵樹,但它做出了合理決定,在幾年前枯死了。當然也還是有幾株盆栽,可以讓他假裝一下。 她爬上通往宅邸的道路,灰色微塵在她腳邊隨風盤旋。灰色的孢子代表已經死了——巨石周遭空氣中的鹽分就足以殺死孢子——但她還是屏住呼吸、快速通過。她在岔路左轉(右轉是去礦坑的路),沿著之字形道路登上巨石外懸的頂端。 宅邸坐落在此處,有如臃腫的青蛙蹲踞在蓮葉上。雀絲不太明白為何公爵喜歡高處。這裡離霧霾比較近,也許他是想要有脾氣類似的同伴吧。一路爬上來很辛苦,但考慮到公爵一家人衣服的鬆緊度,或許他們覺得有必要多運動些。 有五名士兵負責看守宅院眼下只有史納古和李德當值而且他們表現良好。畢竟已經很久沒有任何公爵的家族成員遭受巨石上的各式危險而身亡(那些危險包含了無聊、踢到腳趾,還有被果醬餡餅噎到)。 她自然也帶了派給士兵們。在他們吃派時,她想著是否要展示新杯子給兩人看。它整個是錫製的,表面刻印的文字由上而下書寫,而非由左至右。但算了,她不想打擾他們。 雖然今天並不是她清洗宅院窗戶的日子,他們依舊讓她通過了。她在後院找到查理,他正在練習擊劍。當他瞧見她後,就立刻放下練習劍,急忙拔下印戒。 「雀絲!」他說。「我以為妳今天不會來的!」 查理比她大兩個月,最近剛滿十七歲。他有許多種不同的笑容,而她能夠辨認出每一種。 舉例來說,現在這種對她露出牙齒的笑容,代表他很開心有藉口不繼續練習擊劍。他對這項活動並不如他父親所期望的那麼熱衷。
「在練劍啊,查理?」她問。「這也是園丁的工作嗎?」
他撿起纖細的決鬥劍。「這個?喔,這是園藝用的。」他拿劍對著露臺其中一株盆栽隨便一揮。那株植物確實還在苟延殘喘沒錯,但查理削斷的葉子肯定沒幫上忙。
「用劍,」雀絲說。「來做園藝。」
「他們在國王島上都是這樣做的,」查理又揮了一下。「妳知道的,那邊總是有戰事。所以仔細思考後,妳就會覺得園丁拿劍修剪樹木很合理。妳可不想在手無寸鐵的狀況下被伏擊。」
他不太會說謊,但雀絲就是喜歡他這點。
查理很真誠,就連謊話都說得很真誠。看到他說謊說得這麼差,實在是很難因此討厭他。這些謊話太明顯了,甚至比許多人的實話還來得好。他再往植物的約略方向揮了一劍,然後看向她,挑起一邊眉毛。她搖了搖頭,他便給了她一個「被妳逮到了,但我不能承認」的笑容,接著把劍插進花盆的土中,撲通一聲坐在花園矮牆上。公爵的兒子不該發出撲通聲的。如果有人因此認為查理是個天資聰穎的年輕人該怎麼辦?雀絲在他身旁坐下,籃子放在腿上。
「妳帶了什麼給我?」他說。
她拿出一個小肉派。「鴿肉,」她說。「還有胡蘿蔔,配上百里香風味肉汁。」「真是高貴的組合。」他說。 「如果公爵的兒子在這裡的話,他肯定不會同意。」
「公爵的兒子只被准許吃菜名裡面有外國字的料理,」查理說。「而且他不能因為吃東西而停下練劍。所以,還好我不是他。」
查理咬了一口派。她微笑觀看著,然後就出現了:滿意的微笑。她一整天都在思索,想著她能夠用港口市場特價的食材做出什麼料理,就是希望能夠看到這個笑容。
「所以,妳還帶了什麼?」他問。
「園丁查理,」她說。「你才剛吃了一個免費的派,現在居然假設還有別的?」
「假設?」他滿嘴都是派,用空著的手戳戳她的籃子。「我知道還有別的。快拿出來。」
雀絲咧嘴一笑。她不敢麻煩大多數人,但查理不一樣。她拿出了那個錫杯。「啊,」查理把派放到一邊,雙手崇敬地拿起杯子。「這一個確實很特別。」
「你認識上面的字嗎?」她殷切地問。
「這是古依瑞雅利文。」他說。「他們消失了,妳知道吧?整個民族呼一聲就不見了。前一天還在那裡,隔天就消失了,整座島空無一人。那是三百年前的事,所以沒有任何在世的人見過他們。據說他們的頭髮是金色的,就像妳一樣,彷彿陽光般的顏色。」
「我的頭髮才不是陽光的顏色,查理。」
「如果陽光是淺褐色的,妳的頭髮就會是陽光色了。」查理說。
你可以說他說話很有一套。一套接一套,越套越遠。
「我敢打賭這個杯子有很長遠的歷史,」他說。「由一名依瑞雅利貴族所鑄造,就在眾神帶走他還有他的同胞的前一天,杯子被留在桌上,接著被第一個抵達島上卻驚恐地發現整個民族消失無蹤的可憐漁夫撿走。他把杯子傳給孫子,後來孫子成為了海盜,最終把為非作歹得來的財富全都沉進了孢子深處。在掩埋了數世紀的黑暗後,最近才被發掘,輾轉來到妳手中。」他把杯子舉高,迎向日光。 雀絲全程微笑聽他說話。在清洗宅邸窗戶時,她偶爾會聽見查理的父母責備他說太多話了:他們認為這樣太傻氣,有損他的地位,所以他們幾乎不讓他說完話。她覺得很可惜。沒錯,他有時候確實會滔滔不絕,但她能理解那是因為如同自己喜歡杯子這般,查理喜歡故事。 「謝謝你,查理。」她悄聲說。
「因為什麼?」
「因為你給了我想要的東西。」他懂她的意思。她不是在說杯子或故事。「永遠,」他把手放在她手上。「永遠都是妳想要的,雀絲。而且妳隨時可以告訴我妳想要什麼。我知道妳不常對其他人這麼做。」
「那你想要什麼,查理?」她問。
「我不知道。」他承認。「只除了一件事以外。一件我不應該要,卻很想要的事。但我本該想要去冒險,就像故事裡寫的一樣。妳知道那些故事吧?」「有柔弱少女的那些故事嗎?」雀絲說。「總是被綁架,然後幾乎什麼都沒做?也許偶爾呼救一下?」
「我想確實是這樣。」他說。
「為什麼她們都是柔弱少女?」她說。「有不柔弱的少女嗎?還是其實是『揉握』,就像捏麵團那樣?我可以當這種少女。我會捏麵團。」她笑著聳了一下肩。「我很慶幸我不在故事裡,查理。我肯定會被抓住的。」
「而我大概很快就會死掉了。」他說。「我是個膽小鬼,雀絲。這是事實。」「才不是。你只是個普通人。」
「妳……看過我在公爵身旁時的模樣嗎?」她沉默下來。因為她看過。「如果我不是膽小鬼,」他說。「我就能告訴妳我不能說的事了。不過雀絲,如果妳被抓走了,我還是會去救妳的。我會穿上盔甲,閃亮的盔甲,也可能是暗沉的盔甲。如果我認識的人被綁架了,我大概不會有時間擦亮盔甲吧。妳覺得那些英雄在有人遭受危險時會先停下來擦亮盔甲嗎?聽起來沒什麼用。」 「查理,」雀絲說。「你真的有盔甲嗎?」
「我會去找一副。」他承諾。「我肯定會想出辦法的。就算是膽小鬼,穿上全套盔甲也會變得勇敢,是吧?這類故事裡有很多死掉的人,我應該能從他們身上——」
宅院裡面傳來一聲叫喊,打斷了對話。
1.女孩 在大海的正中央,有個女孩住在一塊岩石上。 這片大海與你想像中不一樣。 這塊岩石也與你想像中不一樣。 不過,這名女孩也許與你想像中一樣——如果在你的想像中,她會深思熟慮、說話輕聲細語,而且還非常喜歡蒐集杯子的話。 有些男人常說女孩有著小麥色的頭髮,其他人則會說是焦糖色,或偶爾稱之為蜂蜜色。女孩心想,為何男人總是用食物來描述女人的外表?對於男人體內的那股飢渴,還是敬而遠之比較好。 照她的想法,「淺褐色」就足以清楚形容了——不過她的頭髮最引人注目的特質並非色澤,而是亂翹的程度。每天早上她都要拿著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