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世隔絕的寧靜小鎮發生了聳人聽聞的凶殺案,十七歲少年在此同時巧合失蹤。或者出於公務上的必須,或者出於私人的利益,各方人馬紛紛來到小鎮,追蹤凶殺案留下的蛛絲馬跡。但他們是真想伸張正義?抑或只是各懷鬼胎?又各懷什麼樣的鬼胎?
不論各方人馬插手凶案的目的何在,鎮上有一名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非要破案不可,她就是少年的母親。不只為了找到兒子,更為了還原真相、洗刷少年的冤屈,她不畏種種閒言閒語與生存的考驗,穿越被大雪覆蓋的荒原。而她所發現的事實,糾葛著利益,也牽扯著情慾,大局更是操控在握有權勢的惡人手中,弱勢的一方要如何突破重圍?事情能否有圓滿的結局?
從一個獵狼者之死開始,覆蓋在皚皚白雪之下的往事、祕密與線索一一浮出……
章節試閱
我最後一次見到勞倫.夏麥是在史考特的店裡,那時他肩上扛著一頭死狼。我去買縫衣針,他則是去領賞。史考特上過一個美國佬的當,如今堅持一定要全屍才發賞金。之前那個美國佬,先是帶了對耳朵來,領走一筆錢,過一段時間又拿來一對腳掌,再領走一筆錢,最後連尾巴也沒浪費。當時是冬天,他每次拿來的肢體看起來都相當新鮮,這種詐騙的伎倆被大家如法炮製,史考特很反感。一進門,我就看到死狼的臉,不由自主地皺起眉頭。史考特喝了一聲,夏麥連聲道歉。我倒是想氣也氣不出來,一方面因為他還滿迷人的,另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跛腳。狼屍被移到店家後頭某個地方去了,我在店裡找著要買的東西,聽到他們吵了起來,起因是掛在店外那塊長滿了霉的獸皮。我想是因為夏麥開玩笑要史考特換塊新的。獸皮下方有一塊招牌,寫道:Canis lupus,灰狼(性別:公),第一隻於考菲爾鎮被捕的狼,一八六○年二月十一日。這塊招牌告訴你許多關於約翰•史考特這個人的事。它顯示出他的假好學與妄自尊大,還有為了樹立威權而泯滅事實真相。我是說,那隻狼肯定不是這附近第一隻被捕獲的,而且嚴格說來,考菲爾根本算不上是一個鎮,雖然史考特希望它是,因為如此一來就會有個議會,鎮長便非他莫屬了。
「不管怎麼看,那都是頭母狼。公狼的頸毛顏色深些,體型也比較大。這隻太小了。」
夏麥不是胡說八道的,他抓到過的狼比任何一個我認識的人都多。他說這話時面帶微笑,表示他並沒有惡意,但是史考特把這些話當成挑釁,為之勃然大怒。
「我想這事你一定記得比我清楚,夏麥先生?」
夏麥聳聳肩,沒有回話。因為一八六○年時他並不在這裡,也因為他是個法國人,他在我們的地盤上待人處世得小心點。
我走到櫃檯前面。「我想牠是頭母狼,史考特先生。我記得很清楚,那個把狼帶來的人說,她的小狼哭嚎了一整晚。」
史考特把狼頭下腳上地倒吊在店外頭,讓每個經過的人目瞪口呆。我以前從來沒有看過狼,牠的體型之小讓我滿訝異的。牠就那樣倒吊著,鼻子直直對著地面,好像覺得自己很丟臉似地緊閉著眼睛。男人嘲笑這具屍體,孩子們則在旁嬉鬧,比看看誰有膽子把小手伸進狼嘴裡。他們在牠旁邊擺姿勢,鬧來鬧去的。
史考特寶藍色的小眼睛轉到我身上,鄙夷的眼神要不是在責怪我多管閒事,就是單純的不屑,很難分辨是哪一種。
「而且看看他出了什麼事。」他說的是韋德醫生,也就是把母狼屍體帶來領賞的人。韋德在隔年春天溺斃。史考特彷彿認為,提起那件事就能動搖夏麥的立場。
「啊,這個嘛……」夏麥聳聳肩,再朝我眨眨眼。真是油條。
不知為何我們聊到那兩個可憐的女孩,我想是史考特先提的,每次只要一談到狼這個話題,人們就不免要聊起她們。雖然世上有不少不幸的女孩子(我就看過很多),但在這裡,「可憐的女孩」指的永遠是那兩個人,就是失蹤了好些年的賽頓姊妹。我們交換了許多不著邊際但還滿有趣的意見,直到門上的鈴鐺響起,考克斯太太進門,大家霎時鴉雀無聲。我們假裝對櫃檯上的鈕釦興味盎然。夏麥拿了他的賞金,向我和考克斯太太鞠了個躬就走了。他離開之後,門上的鈴鐺還叮叮噹噹晃了好久。
我最後一次見到他的經過,就是這樣,沒什麼特別。
勞倫•夏麥是我們最親密的鄰居。即使如此,我們對於他的人生仍然一無所知。我常想,他跛著腳要怎麼獵狼?後來有人告訴我,他用塗了士的寧的鹿肉作餌,技巧在於要沿著足跡找到最後不支倒地的動物屍體。我不知道,在我看來,這算不上打獵。我知道狼群已經學會離步槍遠一點,所以牠們不是完全沒腦袋,但是牠們又學不會別去相信免費食物。而跟著一頭垂死動物一直跟到死,這種方法又好在哪裡?他還有其他不尋常之處,像是遠離不知名的家鄉長途跋涉來到此地;會有皮膚黝黑、沈默寡言的陌生人來拜訪他;他偶爾顯露出來的慷慨大方讓人目瞪口呆;他住的破舊小屋和他的慷慨形成強烈對比。我們知道他來自魁北克。我們知道他是天主教徒,雖然他不常上教堂或者找神父告解(他長時間不在家,也許他出門這段時間兩件事都會做也說不定)。他彬彬有禮,笑口常開,只是沒特別和什麼朋友來往,而且與人保持一定距離。還有,我敢這麼說,他很帥。近乎烏黑的頭髮和眼睛,臉上總是給人一種剛剛在微笑,或是正要開始微笑的感覺。他以一種迷人的紳士風采對待所有的女人,但從不曾冒犯她們或是她們的丈夫。他未婚,看起來也沒有這個打算。不過我注意到有些男人單身一人會快活些,特別是他們的生活習慣邋裡邋遢或不太規律的時候。
有些人會隨意引來一種完全沒有惡意的羨妒。夏麥就是這種人。他懶散,脾氣很好,似乎一生順遂。我想他很幸運,因為他彷彿不必擔心那些讓我們煩惱得滿頭白髮的事情。他沒有白髮,但是他有一段過去,只是大部分時候都藏在自己心裡。我猜他也會想像自己有美好的未來,只是他沒有什麼未來可言。他大概四十歲左右。再老也不出這個歲數。
․
那是十一月中旬的一個星期四早晨,大約是上次在店裡偶遇的兩星期之後。我怒不可遏地從家裡出來,一面走一面盤算著等一下要說的話。不只如此,我還把這些話大聲唸出來演練,生活在這種偏僻的地方實在太容易染上奇怪的習慣了。我腳下這條路其實算不上是條路,只是一連串蹄印和輪印壓出來的小徑,小徑沿河而行,直到河道一斷,水流垂直跌落形成瀑布。白樺樹之下,一片片青苔被陽光映得有如綠寶石般閃閃發亮。落葉覆上一層昨夜的寒霜顯得晶瑩剔透,在我腳下窸窸窣窣低語著冬天將近。天空是極為清澄的藍色。我懷著怒氣急行,頭抬得很高。在別人眼中,搞不好我看起來心情很好。
夏麥的小屋離河岸不遠,蔓生的雜草讓花園失去了原來的模樣。圓木圍牆在歲月的摧殘之下褪了色,使得整棟小屋看起來灰撲撲、毛茸茸的,比較像某種老態龍鍾的生物,而不是棟建築物。這地方年代久遠,大門是一張繃在木框上的公鹿皮,窗戶則是浸過油的羊皮。冬天住在這裡一定很冷。這裡不是鴿河鎮的三姑六婆會時常談論的地方,我自己都好幾個月沒來了,但現在我也沒別的地方可找。
屋子裡一片死寂,門半掩著,門上的公鹿皮沾滿了泥手印。我喊了一聲,再敲敲木牆。沒有回應,所以我探頭進去。等我的眼睛適應了屋內的昏暗,我看到了夏麥。原來他在家,而且好端端地在這一大清早呼呼大睡。我差點轉身就走,心想沒有必要把他叫醒,不過煩躁讓我留了下來。我才不要大老遠走到這裡卻一事無成。
「夏麥先生?」我開口了,聲音因不耐而高亢,聽在自己的耳朵裡相當響。「夏麥先生,很抱歉打擾你,但是我得問…」
勞倫•夏麥靜靜地睡著,脖子上圍著打獵時戴的紅色領巾,這樣其他獵人才不會把他誤認為一頭熊而開槍。他一隻腳從床沿垂了下來,腳上的襪子髒兮兮的。他的紅色領巾放在桌上……我緊抓住門邊,屋內再尋常不過的一切瞬時變了樣。蒼蠅在牠們晚秋的大餐上盤旋,那條紅色領巾並不在他的脖子上,他脖子上的不是領巾,因為領巾在桌上,所以意思是……
「喔,」在這間安靜的小屋裡,我被自己的說話聲嚇了一跳,「不。」
我死抓著門,試著不要轉身逃掉,一秒鐘過後我才明白,要不是這扇門撐著我,我根本就動彈不得。
他脖子上的一圈紅顏色從一道很深的傷口流進了床墊。很深的傷口。我覺得氣喘如牛,好像剛剛才跑完步。現在門框成了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沒有它,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那條領巾沒有盡到它的責任。它沒有為主人擋住這猝不及防的死亡。
我並不是要假裝自己特別勇敢,事實上,我很久以前就認定自己的個性沒什麼特別。但是這時我環視屋內的一切,卻冷靜得讓自己訝異。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夏麥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他的手裡什麼都沒有,身邊也不像有什麼武器。他的一隻手懸在床外。我並不害怕。我清楚知道,不管這是誰幹的,這人都已經不在附近,這棟小屋宣告了它的虛空,就連床上的屍體都是虛空的。現在它已經了無生氣,不管是他的笑口常開和懶散,他的射擊技巧、慷慨大方和疏離人群,一切的一切,都消失了。
還有另一件事我無法不注意到,因為他微微別過頭去。我並不想看,但是它就在我眼前,而它證實了我原先一直不願接受的事——勞倫•夏麥的死法並不是個未知數。這不是意外,也不是自戕。他的頭皮被剝了。
雖然可能只過了幾秒,我最後還是把身後的門拉上。不看著他的時候我覺得好多了。那天剩下的時間,以及接下來的幾天,我的右手因為抓門框時太用力而疼痛不堪,就像我把木頭當成麵團揉了一樣。
他跟丟了。他已經這樣默默地躺在這個房間好幾天了,幾乎沒有力氣動一下。左腿間歇性的疼痛讓他在夜裡輾轉難眠。在這張狹窄的床上,他端詳著刷得雪白的牆、上了漆的椅子、沒有窗簾只看得到天空的窗戶。如果用手肘撐起身體,還可以看到一座小教堂漆上暗紅色的屋脊。大部分的時間,天空都是灰色,時而轉白,時而變黑。
事發當時的震撼感已然消退。他現在才明白進入沼澤地時肯定開始發燒了。他那時正渡過一條積著黑泥的平靜小溪,這條小溪的表面水波不興,還有七彩油漬浮在上頭。待走到河的另一頭,他腳下一滑,整個人便陷進軟泥裡。下沈的速度讓他心驚膽顫,他伸手抓住一把蘆葦,試著將上半身撐住,希望緩住下滑之勢。他清楚地看見自己被吸進軟泥去,鋪天蓋地的泥巴塞滿了他的口鼻,卡住了喉嚨。他大吼一聲,比較像是在宣告自己不會放棄求生的決心,而不是呼救,鐵錚錚的事實擺在眼前──呼救是沒有用的。他感覺像花了好幾個小時才把自己拉出來,最後爬上肝紅色溪岸邊的一叢藍莓上。藍莓樹很穩、很安全,它的根扎在緊實的石礫土中。左腳出了點問題,他筋疲力竭地躺著。試著站起來時,左膝蓋猛然一彎,膝蓋傳來的劇痛讓他一陣反胃。他有三天沒有好好吃東西,也許已經超過三天?他不記得了。對於怎麼被發現、如何被帶到這個其實是哪裡並不重要的地方,他也沒有印象。他在這個白色房間裡醒來,心想這就是死後的世界—一個沒什麼特別的白色房間,天使穿梭其中,說著祂們自己的語言。
然後燒退了,他才發現這個房間原來並非平凡無奇,那些天使也不是飛在空中,而且相當普通,只是他仍舊不懂她們在說什麼。
有兩個女人照顧他,她們會餵他喝湯以及做一些他想到都會臉紅的事。不過她們都跟他母親的年紀差不多,而且就像照顧自己小孩一樣地對待他。她們動作輕快,總是一臉正經,不管是在為他擦拭身體、鋪平床單或是撫摸他的頭髮。昨天,他認為應該是昨天,有個男人進了房間,和其中一個女人說了一下話之後來到他身邊,他感覺這個人高高在上地俯視著他。這個男人和他的父親年紀一般,一臉金色的大鬍子,穿著土里土氣,還有一雙像山羊一樣凸出的眼睛。
「你是法國人嗎?」他用口音奇特的法語問道。法蘭西斯雖然聽不懂法語,卻警覺到這個男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在考慮要怎麼回應。這裡有太多他不知道的事。那個男人轉過頭去對女人用他們那種喉頭發音的語言說了一會兒話。
「英果人?」那個男人改用蹩腳的英語說。
法蘭西斯直勾勾地看著那個男人,決定接下來什麼也不說。也許這樣最好。
那個男人跟女人對望一眼。男人聳聳肩,過了一會兒,他雙手交握,嘴裡喃喃地說著話。法蘭西斯聽了一陣子,明白到他是在祈禱。女人聽著男人的禱詞,也默默地一起祈禱著。他們的衣服非常樸素,質料粗糙,顏色則有黑色、白色和灰色,就像他們的天空。
就在剛剛,過去這一個小時以內,他開始想起一些事情。他想起自己沿著河岸穿越森林,跟隨前面的人的行蹤,一哩接著一哩長途跋涉,走到了他這輩子還不曾到過的地方。從那天在小屋碰面之後,法蘭西斯就沒有再見過他,為了跟著小徑上的痕跡,他已經用盡自己所知的追蹤技巧。這片土地一直對他很友好。每次他以為自己走錯了路,走了好幾個小時,不管怎麼找就是看不出地上有什麼端倪,這時就會碰到另外一個痕跡。也許是鹿皮鞋在樹葉上壓出的粗略輪廓,或是尿液融化了霜雪所形成的空洞。他看著這個人留下的蹤跡以及所生的小火堆被匆匆熄滅的殘餘物。他不知道這個人什麼時候吃東西。他從沒碰過有誰能夠移動得如此迅速。
法蘭西斯只敢生一次火,之後便一直睡不好,很怕那人會發現自己被跟蹤了而回過頭來找他。可是什麼事也沒發生。他小心地不讓自己離那個人太近,總是留意著前方是否設了陷阱。最後,他的過度謹慎反而成了他失敗的原因。到了第四天,他已經失去那個人的蹤影。小徑出了森林之後變為地勢較高的高地,轉向西北進入一片荒蕪沒有樹木的地形。這個高地平台上長滿了低矮的灌木,沼澤遍佈四處。鬆軟的濕地讓他的腳步快不起來,北風像把利刃刺穿他的狼皮外套。他在森林的庇蔭下長大,因此行走在空曠的地方讓他很不安,只能緩緩前進。這樣走了幾個小時之後,眼前出現另一條比較小的河流,從濕濕亮亮的泥岸之間蜿蜒而去。河水混濁,他看不出有人渡河的痕跡。接著他就被困住了,掙扎著離開這條河。這裡是他第一次真正感到害怕的地方。當然他一路上都在擔驚受怕,但是到現在他才明白這片荒野緊緊攫住了他,準備奪走他的生命,讓他就此消失。他的屍身會躺在這片天空下被雨水沖刷、被太陽炙烤,就像散在他身邊這頭鹿的骨頭一樣。他在及腰的軟泥中掙扎,甚至放聲大喊,說不定那人就在附近,至少死在他手上會痛快一點。但是不知怎麼的,他爬了出來。這時他已經氣力用盡,動彈不得。
到了最後,結果還是一樣。他在河邊昏了過去,疲憊不堪,虛弱無力,又冷又凍。他跟丟了。
․
他覺得現在是下午。一小時前,他喝了一些湯,現在得忍受和黑髮的那個女人共用一個便器的尷尬。他迴避她的目光,接著,彷彿覺得他很有趣似的,那個女人笑了起來。她似乎一點都不以為意。
他到處都看不到自己的衣服,可是又不知道該不該問,如果要問,怎麼問?如果那個男人回來的話,可以問問他。但是不知為什麼,他認為他不會問,不管是用法語或英語。對於自己不開口的決定,他其實有點動搖。如果都不說話,搞不好沒有人會問他任何事情。他對沒能追上那個人覺得可惜,但是他已經盡全力追到這麼遠了。當初離開的理由,現在似乎變得非常遙遠。那是個和這裡截然不同的世界,一個讓他痛苦的世界,他並不急著回去。現在他更關心的是那片骨頭究竟在哪裡。
那個有著乾枯頭髮和豪放笑聲的女人回來時,他試著打手勢和她溝通。她讓他想起艾達的母親,她們都給人一種粗裡粗氣的感覺。在她忙著為他拉毯子,用手試探額頭溫度時,他迎上她的目光,定定地看著她,接著雙手向後一擺,做出穿上外套的動作,再手一攤表示疑問。她明白了,拉拉自己的裙子作為回應,並冒出一串不明所以的話。他微笑看著她,希望有人能幫上忙。然後他做出在手掌上寫字的動作,並在空中畫出那片骨頭的形狀。她一開始皺著眉頭,接著似乎明白了。她不太高興地看著他,隨即離開了房間。
幾個月前的某個傍晚,夏麥從他藏東西的地方拿出一截骨頭(當時他喝醉了)給法蘭西斯看。他們一起研究骨頭上像火柴排成的小圖案,以及看起來像是書寫文字的記號。夏麥以為法蘭西斯也許會知道那是什麼。法蘭西斯回想在學校學過的東西和埃及象形文字、古希臘文以及母親書裡的圖畫,想不出任何跟這些記號有關的東西。夏麥說這個東西是從一個美國商人那裡拿到的,還說他碰到一位多倫多來的男士願意付一大筆錢買下它。他們一起嘲笑富人的愚蠢,然後,他說法蘭西斯可以擁有它。法蘭西斯拒絕了,拿著某個他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讓他不安。天曉得,也許是個詛咒?不過既然夏麥打算送他,那麼他拿走這片骨頭並不算偷竊,至於其他東西,他是為了活下去才帶走的。如果有看到的話,他會把槍也帶走。他內心的另一面,也是他待在鎮上學校時長期忍受其他男孩譏諷的那一面則說,就算有了槍,你又能幹嘛?你連打兔子都沒膽。
當他再睜開眼睛,大鬍子男人正坐在他的床邊。男人放下手中的書,他一直在等法蘭西斯醒來。法蘭西斯看了一下那本書的書名,那些文字似乎只是一堆怪異的子音字母。男人對他笑了笑。他的牙齒黃黃的,被紅色的嘴唇一襯顯得更為醒目。法蘭西斯朝男人看回去,他臉上的表情勢必軟化了下來,因為男人高興地笑了,還拍了拍他的肩膀。他開口說話,再問了一次法蘭西斯是法國人還是英國人。法蘭西斯突然想到,這些發現他的人也許看過那個他跟蹤的人。誰知道,也許那個人也到了這裡?他可以繼續堅持不說話,但是如此一來也就必須放棄找到那個人的希望。他驚訝地發現,自己還不準備放棄。
法蘭西斯潤了潤嘴,只覺口裡又乾又澀。「英國人。」他的聲音低沈沙啞。
「英國人!很好!」男人高興得不得了。「你知道你的名字嗎?」
法蘭西斯猶豫了一下,然後不假思索地說出:「夏麥。」
「夏麥?啊,夏麥。是的。好。我是培爾。」他轉頭大喊,「布麗塔,來一下。」
金髮的女人從附近某個地方出現,朝著法蘭西斯微笑。培爾用他們的語言和她說話,解釋著剛剛的事。
「夏麥,」她說:「歡迎你。」
「她不太會說英語。我的英語說得最好了。你知道你在哪裡嗎?」
法蘭西斯搖搖頭。「你在西麥旺集,意思是天堂農場。好名字,對吧?」
法蘭西斯點點頭。他從來沒有聽過這個地方。「那條河是……?」他的聲音還是怪怪的,而且很微弱。
「河?啊,我們發現你……對。啊……一條沒有名字的河。詹斯去打獵……看到你在那裡。嚇了一大跳!」培爾模仿詹斯當時正在尋找野兔、卻發現一個全身污泥的年輕人的驚訝神情。
法蘭西斯勉強露出微笑,他要花點力氣才能讓嘴角上揚。「我能和詹斯說話嗎?」
培爾一臉驚訝。「是的,肯定可以。不過現在……你不舒服。睡覺和吃飯。讓身體變好。布麗塔和蘭恩照顧你,好吧?」
法蘭西斯點點頭。他朝布麗塔微笑,她不期然地咯咯笑了起來。
培爾彎腰拿起法蘭西斯的衣服。「全部乾淨的,嗯?還有這個……」他拿出夏麥的袋子,法蘭西斯接過來。「非常,謝謝你。還有謝謝……詹斯發現我。希望我很快就能和他說話。」
培爾和布麗塔雙雙笑著點點頭。
布麗塔對培爾說了些話,培爾起身時滿意地嗯了一聲,椅子被順勢推向身後,在地板上刮出刺耳的聲音。
「現在你先睡覺吧,布麗塔說的。好?」
法蘭西斯點點頭。
他想著農場裡的父母,猜想他們會很擔心他,不過會不會擔心到出來找他是另外一回事。現在,人們一定已經發現了夏麥。他們會怎麼想?會不會認為是他幹的?
想到這,他幾乎泛起微笑。
我最後一次見到勞倫.夏麥是在史考特的店裡,那時他肩上扛著一頭死狼。我去買縫衣針,他則是去領賞。史考特上過一個美國佬的當,如今堅持一定要全屍才發賞金。之前那個美國佬,先是帶了對耳朵來,領走一筆錢,過一段時間又拿來一對腳掌,再領走一筆錢,最後連尾巴也沒浪費。當時是冬天,他每次拿來的肢體看起來都相當新鮮,這種詐騙的伎倆被大家如法炮製,史考特很反感。一進門,我就看到死狼的臉,不由自主地皺起眉頭。史考特喝了一聲,夏麥連聲道歉。我倒是想氣也氣不出來,一方面因為他還滿迷人的,另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跛腳。狼屍被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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