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疑案發生的時間既久遠,又多係皇帝家事、宮闈秘聞,正史、野史混淆一體,讓人難窺實相。書中閻崇年運用評書技巧,講解了努爾哈赤殺子、孝莊太后下嫁、順治出家、乾隆生母疑案、嘉慶帝遇刺、光緒帝之死……等等10個疑案真相,還剖析了清宮皇子教育和清宮過年的情況。
本書特色
◎完全根據史料,不加渲染和誇張。
目 次
序
引言
第一講 努爾哈赤斬子
一、褚英其人
二、殺子始末
三、情理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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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 太宗蒙古后妃
一、一后四妃
二、政治婚姻
三、百年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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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閻崇年,著名清史學家。北京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袁崇煥研究會會長、北京滿學會會長。專著有《正說清朝十二帝》、《袁崇煥傳》、《努爾哈赤傳》、《古都北京》、《天命汗》、《清朝皇帝列傳》等25部。論文集有《袁崇煥研究論集》、《燕史集》、《燕步集》、《滿學論集》共4部。主編有《袁崇煥學術論文集》、學術叢刊《滿學研究》第一到七輯等14部。先後發表明史、清史、滿學論文200餘篇。
章節試閱
三、「太后下嫁」說
「太后下嫁」說,自民國以來,沸沸揚揚。小橫香室主人的《清朝野史大觀》,民國五年(1916 )由上海中華書局印行。書中有〈太后下嫁攝政王〉、〈太后下嫁賀詔〉、〈太后下嫁後之禮制〉三條專記太后下嫁之事,並說這是「中國有史以來所未有也」!民國六年(1917 )五月,上海會文堂書局出版蔡東帆(藩)的《清史通俗演義》,其第十八回目〈創新儀太后聯婚,報宿怨中宮易位〉的上半回,說的就是「太后下嫁」。民國八年(1919 ),一位作者署名「古稀老人」寫了《多爾袞軼事》,書中的〈太后下嫁〉條,談到順治皇帝在多爾袞攝政下「危如累卵」,太后認為「非有羈縻而挾持之,不足以奠宗社於泰山之安,故寧犧牲一人,以成大業」。而多爾袞「涎太后之色」,常入宮禁。太后為了「衛我母子」,「兩人對天立誓,各刺臂作血書,互執一書」,以為憑證。特別是書中安排太后詐崩,在舉行隆重喪禮後,再以皇帝乳母身分嫁給多爾袞,故事曲折,引人入勝。民國三十七年(1948 )九月,王浩沅的《清宮十三朝》(又名《清宮秘史》)由文業書局出版,書中描述多爾袞與皇太后相戀事,如〈種情根巧救小玉,償夙願親王大婚〉、〈槐樹蔭中窺嫂浴,荷花池上捺叔腮〉、〈香衾臥嬌豔經略降清,宮內候兄安親王戲嫂〉、〈建新儀攝政娶太后,名打獵姊妹嫁親王〉等,而布木布泰名「大玉兒」、其妹名「小玉兒」,則是王浩沅的亂編之一。此外,還有許嘯天的《清宮十三朝演義》等。總之,太后下嫁之事,野史流布,遍及民間。那麼,皇太后是否下嫁多爾袞?
關於皇太后下嫁多爾袞的說法及其討論,下面列出十二條:
第一,關於〈建夷宮詞〉。張煌言〈建夷宮詞〉曰:
上壽觴為合巹樽,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張蒼水全集》)
張煌言(蒼水)(1620-1664 )是浙江寧波人,這時他在江南抗清。他的這首詞寫在當時,明確寫了住在慈寧宮的皇太后又結婚了,所以成為太后下嫁說的一條證據。我們分析一下:
其一,張煌言雖然是當時之人,但是他並沒有在北京,而是遠在江南。他對清朝的態度是對抗、敵視,那麼「遠道之傳聞,鄰敵之口語,未敢據此孤證為論定也!」(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出在敵人之口,記在異鄉之文,不能成為歷史的直接證據。
其二,〈建夷宮詞〉是詩詞,而不是宮廷檔案。詩詞可以誇張,也可以比附,所以也不能不加考據,簡單地、直接地作為歷史的證據。
其三,或謂張冠李戴。順治六年(1649 )十二月,多爾袞元妃博爾濟吉特氏病故,次年(順治七年)正月,多爾袞納娶寡居的肅親王豪格王妃。這件事牽扯到多爾袞與豪格的爭鬥,又是叔娶侄媳,有悖倫理,朝野內外,議論紛紛。有人認為,張煌言遠在江南,也許是聽到了誤傳,把多爾袞娶王妃當作娶孝莊皇太后了。但是他的〈建夷宮詞〉是寫於順治六年,當時還沒有發生多爾袞娶豪格王妃之事。
其四,「慈寧宮裡爛盈門」一句,是說喜事在慈寧宮裡辦的,因為皇太后住在慈寧宮。當時有兩位皇太后,一位是中宮孝端太后哲哲,寫〈建夷宮詞〉時孝端太后已病死;另一位是孝莊太后。但是,根據歷史檔案記載,慈寧宮在李自成臨撤出皇宮時被焚毀,順治十年(1653 )修葺,皇太后才搬居慈寧宮,多爾袞則死於順治七年(1650 ),他與皇太后怎能在此舉行結婚典禮呢!
所以〈建夷宮詞〉說只能是一說,而不能成為歷史的依據。第二,關於「親到皇宮內院」。多爾袞死後追其罪時,有一條罪狀是:「又親到皇宮內院。」(蔣良騏,《東華錄》)朝鮮《李朝大王實錄》也做了相同的記載。在後來修的《清世祖實錄》裡卻刪掉了這句話。這說明多爾袞到「皇宮內院」確有其事。而刪掉這句話,恰表明事有隱衷。那麼,多爾袞到皇宮內院,能說明太后下嫁了嗎?
其一,這個皇宮內院是瀋陽的皇宮內院,還是北京紫禁城的皇宮內院?沒有指明。
其二,多爾袞是「到」皇宮內院,而不是「住」皇宮內院,那麼「到」皇宮內院,就一定是太后下嫁給多爾袞了嗎?
其三,史家對此做出推測:皇太后與多爾袞也許有曖昧關係。高陽先生說,《東華錄》所謂多爾袞「親到皇宮內院」云云,極有可能是指孝莊與多爾袞相戀的事實。孝莊太后與睿王多爾袞關係曖昧,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即使是關係曖昧,也不等於太后下嫁了。
其四,也有人認為,如果太后真的下嫁了,多爾袞到皇宮內院也就名正言順了,而把這一條列為多爾袞的罪狀,恰好反證太后並沒有下嫁。
所以,「親到皇宮內院說」不能提供太后下嫁的確鑿依據,卻道出了疑點。
第三,關於「下嫁詔書」。民國時出版了一部書叫《多爾袞攝政日記》,這部書原名叫《皇父攝政王多爾袞起居注》,是一個叫劉文興的人家裡收藏的。在出版之前,他寫了一篇〈清初皇父攝政王多爾袞起居注跋〉,發表在民國三十六年(1937 )一月二十八日《中央日報•文史週刊》上。文中說:「清季,宣統改元,內閣庫垣圮。時家君方任閣讀,奉朝命檢庫藏。既得順治時太后下嫁皇父攝政王詔,攝政王致史可法、唐通、馬科書稿等,遂以聞於朝,迄今猶藏諸故宮博物院。」多爾袞致唐通、馬科書稿,發表在《清代檔案史料叢編》,致史可法書的內容今亦可知。唯有這位劉先生父親見過的〈太后下嫁詔〉未見發表,別人也沒見過。清宮檔案收藏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和臺北故宮博物院文獻處,有許多學者專門整理和研究清宮檔案,從劉文興說他父親見過太后下嫁的詔書,直到現在整整70 年了,還沒有一個人說自己見過這份檔案。
既然至今沒有見到這份太后下嫁詔,所以這個證據目前還不能成立。如果真的有這份檔案,將來隨著清宮檔案的進一步整理,是一定會被發現的。但是有人寫書說,劉文興是個喜歡開玩笑的人,當年為了讓自己的書好賣,才故意製造了這麼一個噱頭。
第四,關於「未葬昭陵」。清朝的皇帝陵分三處:一處是關外三陵──永陵、福陵(瀋陽東陵)、昭陵(瀋陽北陵),一處是河北遵化的清東陵,另一處是河北易縣的清西陵。皇太極葬在關外三陵之一的瀋陽北的昭陵。他的一后四妃,孝端皇后於順治六年(1649 )四月十七日病逝,次年二月骨灰奉移瀋陽,入葬昭陵;關雎宮宸妃於崇德六年(1641 )先於皇太極病逝,但後來將宸妃遺骨遷葬到昭陵的妃園寢;衍慶宮淑妃於康熙六年(1667)病逝,葬入昭陵的妃園寢;麟趾宮貴妃病逝於康熙十三年(1674 ),也葬入昭陵的妃園寢。按照清朝陵寢制度,孝莊太后死後應葬在昭陵,就是同皇太極合葬。但是,她不僅沒有葬在昭陵,而且葬在清東陵的風水牆外。於是就引出了許多說法。有人說因為孝莊太后下嫁了,死後無顏回昭陵見夫君,所以把她葬清東陵大門旁,給子孫看門。
事實上,孝莊在31 歲時喪夫,32 歲來到北京,49 歲時喪子,75 歲即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688 年1月27 日)去世,至此她已經在關內生活了近半個世紀,接受了漢族棺葬的習俗,而她的丈夫皇太極已經逝世44 年,是按照滿洲的習俗火葬,早已在關外瀋陽的昭陵入土為安。所以對於自己的後事,孝莊太皇太后向皇孫康熙帝有過交代:「太宗文皇帝梓宮安奉已久,不可為我輕動。況我心戀汝父子,不忍遠去,務於孝陵近地安厝,則我心無憾矣。」就是說,她不願意驚動太宗皇太極的亡靈,而願意陪伴英年早逝的兒孝莊皇太后的昭西陵子順治。太皇太后死後葬在清東陵的遺命,給皇孫康熙帝出了一道難題:既不能違背祖宗之制,又不能違抗祖母之命,怎麼辦?康熙帝最後採取了一個臨時舉措,把太皇太后生前在紫禁城裡最喜歡住的寢宮拆了,搬到東陵風水牆外,修起一座「暫安奉殿」,將孝莊太皇太后的梓宮(棺材)暫時安置在那裡。直到康熙帝逝世,他一直沒有解決祖母陵寢的難題。
雍正帝即位以後著手解決這個難題。雍正二年(1724 )二月初五日,雍正帝下諭,追述了孝莊不與太宗合葬、在孝陵附近安厝的遺囑,說:「朕惟禮經云:合葬非古也。先儒又云:神靈有知,無所不通。是知合與不合,惟義所在。今昭陵安奉日久,若於左近另起山陵,究非合葬之意。且自孝莊文皇后安奉以來,我聖祖仁皇帝曆數綿長,海宇乂安,子孫繁衍,想孝莊文皇后在天之靈十分安妥。」經過大臣們反覆磋商,終於確定了解決的方案,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確定孝莊文皇后陵為昭西陵──將暫安奉殿改建為陵。雍正三年(1725 )十二月初十日,孝莊文皇后梓宮下葬昭西陵地宮。這時,孝莊太后已經逝世整整37 年。所以她的陵園是重孫子胤禛修建的。雍正皇帝的這個解決方案是很高明的。既遵循了祖制,又滿足了孝莊太后的遺願。
其一,從昭西陵的名稱看:太宗文皇帝皇太極陵寢的名稱是昭陵,孝莊文皇后陵寢位於太宗昭陵的西邊(河北遵化在瀋陽西),陵寢的名稱是「昭西陵」,所以從名稱上確定墓主是太宗皇帝的皇后,昭西陵和昭陵是同一體系。雖然昭西陵緊挨著東陵風水牆,但是它和東陵完全是兩個系統。
其二,從昭西陵的規制看:建有重簷廡殿頂的隆恩殿,內外有兩道圍牆,還建了神道碑亭。這些超過常規的做法,表明了對墓主的尊重,顯示出墓主的崇高地位,根本看不出有「輕蔑」的意思,所以「為子孫看守陵門」云云不足為據。
其三,從昭西陵的地位看:因為順治皇帝是逝世在關內的第一位清朝皇帝,他的祖父努爾哈赤和父親皇太極都葬在關外,他第一個葬進關內的清東陵,所以順治皇帝的孝陵理所當然是清東陵的主陵,地位最高。但是孝莊太后是順治帝的母親,如葬入東陵就無法顯示她的地位。所以雍正皇帝想了一個辦法,把孝莊太皇太后的昭西陵安置在東陵風水牆外而單獨成陵,這樣做可謂一舉三得:既表明了和太宗昭陵的關係,又表明了墓主的崇高地位,還實現了孝莊太后陪伴順治帝的遺願。
因此,以孝莊皇太后「未葬昭陵」,給「東陵看門」,而斷定太后曾經下嫁,顯然證據不足。
而且,孝莊太后並不是清朝第一位未同皇帝合葬的皇后,在她下葬之前康熙五十六年(1717 )順治帝的孝惠章皇后死後葬在孝陵的東邊,後來這座陵就命名為孝東陵。康熙帝死後葬在景陵,他的一后四妃葬入的都是棺槨。從景陵開始,先於皇帝而死的皇后先葬於地宮,但石門不關,一旦皇帝死後葬入地宮,就關閉地宮;死於皇帝之後的皇后,則另建地宮。這成為制度。孝莊太后的下葬在此之後,實際上似乎也借鑑了這種制度。
第五,關於「青梅竹馬」。有人說莊妃與多爾袞是「青梅竹馬」,自小時候就相戀,所以太后下嫁是有感情基礎的。其實,莊妃出生在蒙古科爾沁,多爾袞則出生在滿洲赫圖阿拉,兩地相距甚遠,兩人並無「青梅竹馬」的可能。也有人說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到科爾沁娶親時,多爾袞跟著去了,見到幼年的莊妃,兩人相戀。實際上,努爾哈赤父子雖然都娶了科爾沁女子,但當時是送親,而不是他們到科爾沁去娶親,所以多爾袞也不可能去科爾沁見莊妃。莊妃從13 歲起就來到愛新覺羅家庭,又和多爾袞年齡相仿,是否會產生戀情,史書不會記載,後人也無法推斷。但是即使兩人之間有戀情,也不能證明孝莊太后就一定嫁給了多爾袞。
第六,關於「保兒皇位」。有人說孝莊皇太后為了保住兒子福臨的皇位,不得不委身於多爾袞。此說站不住腳。年僅6歲的福臨能夠繼位,是當時多種政治勢力複雜鬥爭和相互妥協的結果,而不是由皇太后依靠多爾袞一個人決定。實際上,多爾袞本意是自己繼承皇位,根本沒打算讓侄子福臨繼位。在和皇二兄代善、皇長侄豪格等激烈角逐之後,他才接受了濟爾哈朗等的建議,扶福臨即位,自己和濟爾哈朗做輔政王。順治帝即位以後,如果孝莊以「色情」巴結多爾袞,只會讓皇權更加容易地落到多爾袞之手。事實上,孝莊皇太后依靠孝端皇太后,對多爾袞既重用、又牽制,採取了非常複雜的政治手段,才使多爾袞最終沒有突破攝政王的圈子,而保證了順治小皇帝的地位。因為皇帝年幼,國事家事都要依靠攝政王,所以孝莊皇太后注意協調與多爾袞的關係。但是由此作為太后下嫁的依據,顯然站不住腳。
第七,關於「弟娶其嫂」。滿洲確實有「兄死弟娶其嫂」的習俗。清太宗皇太極開始改革滿洲的婚姻習俗,規定:「不許亂倫婚娶。」(《清太宗實錄》卷十一),嚴禁轉房婚──不許娶庶母、嬸母、嫂子、侄婦等,但沒有觸動異輩相婚和姐妹同嫁一夫的婚俗。清帝中滿洲異輩相婚,入關後順治帝出現過,後來就再沒出現過。姐妹同嫁一夫,康熙帝后妃中有三對親姐妹,光緒帝曾有瑾妃和珍妃姐妹。然而,漢族個別也有這種習俗。但有這樣的習俗,並不能證明多爾袞就一定娶了他的嫂子。
第八,關於「尊稱皇父」。有人說多爾袞被稱為「皇父攝政王」,既然被稱作是「皇父」,那就證明順治帝的母親孝莊太后嫁給他了。崇德八年(1643 )皇太極逝世,順治帝即位。第二年,清朝遷都北京,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順治五年(1648)十一月,尊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加皇叔父攝政王為皇父攝政王,凡進呈本章旨意,俱書皇父攝政王」(蔣良騏,《東華錄》卷六)。這就如同後來光緒皇帝尊稱慈禧太后為「皇阿瑪」一樣。無論是叔父攝政王,還是皇父攝政王,都是攝政王的尊稱,並不能證明多爾袞做了順治帝的繼父。
第九,關於「朝鮮史證」。類似太后下嫁頒詔告諭這種朝廷大事,照例是應當詔諭屬國的。當時作為清朝屬國,朝鮮對於清朝發生的大事有詳細的記載,留下了珍貴的歷史資料《李朝大王實錄》。朝鮮的《李朝大王實錄》沒有「太后下嫁」頒詔告諭的記載。所以有學者推斷,根本沒有孝莊太后下嫁這件事。
第十,關於「順治報復」。順治七年(1650 )十二月,多爾袞病死。不到一個月,順治帝就拿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開刀,來懲治多爾袞。順治八年(1651 )正月初六日,順治帝就以「和碩英親王阿濟格謀亂」罪,將其幽禁,後來將阿濟格賜死。二月十五日,也就是福臨親政一個月零三天,就定多爾袞十大罪狀,命將多爾袞削其爵號、撤其廟享、黜其宗室、籍其財產、沒其府第、毀其陵墓,繼子多爾博歸宗。耶穌會士衛匡國在《韃靼戰記》中記載:多爾袞死後被毀挖墳墓,掘出屍體,用棍子打,以鞭子抽,砍掉腦袋,暴屍示眾。
有人推斷,因為多爾袞逼孝莊太后下嫁,所以才引起順治帝如此的仇恨。這種說法不能說一點道理都沒有,但畢竟是推測,不能作為孝莊太后下嫁的依據。況且少年天子親政以後,嚴懲攝政王或輔政大臣,例子是很多的。明朝萬曆皇帝親政後,嚴懲張居正;康熙皇帝親政後,嚴懲輔政大臣鼇拜,都是史例。
第十一,關於孝端不允。布木布泰的姑姑孝端皇太后尚在,她不會允許自己的侄女下嫁,敗壞皇家的體統,有辱皇家的尊嚴。
第十二,關於筆記無載。當時在京的大小官員、來京科考的舉子,至今沒有見到一篇「太后下嫁」的記載。如果說當時怕犯忌諱而正史無載的話,可是私家筆記、文集、手稿、秘錄等也不見記載。
從以上十二條來看,孝莊太后下嫁多爾袞,既無文獻根據,也無檔案依據。從目前清史研究的情況看,既沒有過硬的資料證明太后下嫁了,也不能完全消除關於太后下嫁的疑問。所以,直到今天,孝莊太后下嫁一直是清宮中的一樁疑案。
我們探討孝莊太后下嫁疑案,起碼可以得到以下啟示:第一,不要單純用世俗的眼光看待孝莊太后與多爾袞的關係;第二,弄清事實真相,才可以廓清戲說歷史的迷霧;第三,皇太后和多爾袞在皇帝年幼、江山不穩、國運維艱的局勢下,以大局為重,和衷共濟,形成合力,共度難關,取得勝利,給後人留下寶貴的歷史經驗;第四,我認為:皇太后布木布泰同攝政王多爾袞的情愫可能有,「太后下嫁」之事確實無。
相關推薦書目
(1)孟森,《太后下嫁考實》,《明清史論著集刊》(中華書局,2006 )。
(2)周遠廉,《順治帝》(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 )。
(3)周遠廉、趙世瑜,《皇父攝政王多爾袞》(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 )。
(4)陳捷先,《順治寫真》(遠流出版公司,2006 )。
(5)閻崇年,《清朝皇帝列傳》(紫禁城出版社,2007 )。
三、「太后下嫁」說 「太后下嫁」說,自民國以來,沸沸揚揚。小橫香室主人的《清朝野史大觀》,民國五年(1916 )由上海中華書局印行。書中有〈太后下嫁攝政王〉、〈太后下嫁賀詔〉、〈太后下嫁後之禮制〉三條專記太后下嫁之事,並說這是「中國有史以來所未有也」!民國六年(1917 )五月,上海會文堂書局出版蔡東帆(藩)的《清史通俗演義》,其第十八回目〈創新儀太后聯婚,報宿怨中宮易位〉的上半回,說的就是「太后下嫁」。民國八年(1919 ),一位作者署名「古稀老人」寫了《多爾袞軼事》,書中的〈太后下嫁〉條,談到順治皇帝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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