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以為,爸爸是個超級英雄;也以為自己會遇到一個女孩,就此一生一世。這個夏天一如往常燠熱難當,然而卻即將吞噬我殘存的天真,翻攪封存心底的秘密,讓這個世界從此不再相同……阿德‧貝赫斯坦擁有兩段互不相涉的人生,其中一段是充斥著黑幫軼聞與秘密的家族世界,另一段則是與常人無異的單純大學生活。這個夏天,即將自大學畢業的阿德站在家族過往與令人迷惘的前途之間,正準備踏進成人世界,但他可不想錯過最後一個能夠恣意揮灑青春的夏日假期。寫作畢業論文時,他在圖書館認識了優雅迷人的出櫃同志亞瑟及美麗熱情的芙蘿。他們一拍即合,在城
作者簡介:
麥可•謝朋 Michael Chabon當代美國文壇最受矚目的才子作家。一九六三年生於華盛頓,之後在馬里蘭州哥倫比亞市長大。一九八八年,年僅二十五歲的他出版了長篇處女作《那一年的神秘夏日》,創下當時新人小說最高預付版稅的紀錄,上市後造成暢銷旋風,也為他贏得「沙林傑接班人」的美國文壇金童美譽。但一砲而紅後,他在成名壓力下歷經數次廢棄千頁草稿重寫的過程,才終於推出兼具自省和自我嘲諷意味的傑作《天才接班人》,再度廣獲好評,證明了他不是一書作家,該書並被改編拍成電影。這兩部作品原本已足以讓謝朋在文壇佔有一席之地,
譯者簡介:
劉泗翰
國立中山大學外文研究所碩士。
曾任電視台國際新聞中心編譯、組長、主編。譯作有《卡瓦利與克雷的神奇冒險》、《命運之舞》《誰背叛了女性主義》、《旅行開麥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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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英美文學系教授 郭強生
「Fran私觀點」部落格 Fran
城堡岩小鎮家族創立人 劉韋廷
「簡單地說,這是我多年來看過最好的小說!……將來它會在《旅途上》與《麥田捕手》旁擁有一席之地。」──【美國詩人】凱若琳‧佛夏
「一本從頭精彩到尾的小說!……〔本書〕讓我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其他書可以給我的體驗:讓我感覺很好,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小說家】大衛‧李維特
「絕對好看!……麥可‧謝朋延續了狄更斯《我們共同的朋友》與費茲傑羅《大亨小傳》一脈相傳的偉大傳統……任何人都能寫實地記錄大學畢業後第一個夏日的成長與性愛,然而要像謝朋(以及在他之前的費茲傑羅)這樣讓故事變成傳奇,就只有近乎天才方能達成!」 ──【詩人兼科幻小說家】湯瑪斯‧狄許
媒體推薦:
「這本小說有太多值得討論之處,幾乎像是要舉辦一場大型文學狂歡宴會,賓客名單全是一時之選。湯姆‧索耶(Tom Sawyer)、哈克‧芬(Huckberry Finn)、霍登‧考菲爾德(Holden Caulfield)……現在又多了《那一年的神秘夏日》中的阿德‧貝赫斯坦。」──【華盛頓郵報】
「謝朋的文字有超凡的敏銳感觸,透過對話的完美拼圖,讓他筆下人物得以優美地躍然紙上。」 ──【丹佛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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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那一年的神秘夏日
第一章 電梯上樓
那年初夏一個週末,我那混黑道的老爸剛好進城,來處理一些連自己都語焉不詳的事業,我和他一起吃了頓午餐。當時我們已經整整一年彼此敵視、互不交談,只因為我愛上一個古怪又脆弱的女孩,兩人還在一間公寓裡同居了一年。老爸第一眼看到克萊兒就討厭她,還直言反對我們交往,甚至為此大發雷霆,一點都不像他平常的作風。不過克萊兒已經在一個月前搬出去了,而這初來乍到的自由讓老爸和我都有點不知所措。
我很緊張,喝的酒比吃的飯多;老爸則小心翼翼把牛排送進嘴裡。接著,他問起我暑假有什麼計畫,這時突然有種說不出的怪異情緒湧上心頭結果我只能勉強說:「我預期這個夏天將會有用不完的時間和亂七八糟的女人。」
老爸說我太緊張、太躁動,還說克萊兒嚴重破壞了我的語言表達能力,不過他臉上的某種神情卻告訴我:他能理解。當晚他就飛回華盛頓;第二天,我多年來第一次認真在報上蒐尋駭人聽聞的新聞,覺得可能會是他這次來訪造成的結果。但當然什麼也沒有。他不是那種黑道。
大學生涯最後一年的最後一學期,到頭來就只剩最後一星期中噼哩啪啦的一連串考試以及與教授之間濫情的觥籌交錯,儘管我和他們熱絡地握手言歡,買啤酒與他們同醉,但我很明白:自己不會懷念這些人。不過,我還有最後一篇關於佛洛伊德致威廉‧弗里斯1信函的惱人報告,意味著我必須再去圖書館跑最後一趟。
在佛洛伊德寫給弗里斯的信裡,對於人類鼻子與性健康這回事之間近乎無窮盡的互動關係,有卷帙浩繁的深入描述,讓這篇報告的寫作過程變得相當有趣;我寫了很長一段時間,幾乎沒有停下來去嗡嗡作響的飲水機喝水,甚至在一頭埋進令人捧腹的學術研究後,就不曾再從書堆中抬起頭來。到了午後稍晚時,我看到一個年輕人躲在書後看著我;那本書的書名是西班牙文,封面有一把刀、一名穿戴著花邊披肩頭紗的女子和一個褐膚半裸壯漢。我對他報以微笑,稍稍抬起眉毛,帶點質疑地對那本肯定十分活色生香的書致敬。等我終於放下鉛筆時,已將近晚上八點。我收拾書本紙張,發現剛才那個年輕人已經走了,他原來坐的位子上只剩一小瓶空的鳳梨汁罐頭和一個小小的摺紙作品,看起來像是狗或薩克斯風。
搭電梯到了一樓,什麼都關了,鐵欄杆後方拉下一道密密實實的木製百葉窗。這時換了一個像是戲劇社裡不修邊幅的傢伙攤在借書櫃台後方,我啪噠啪噠走過防盜偵測器時,他頭也不抬,揮揮手就讓我過去。
我在門外站了好一會兒,吹吹風、透透氣,聽到警察從無線電裡傳來噼噼啪啪的巨大聲響,又再次看到左邊有燈光一閃;有一小群人半是路過、半是駐足地聚集在那裡,我也走過去,擠過最外圍的人群。
在人群圍聚的正中央站著一名年輕女子,低著頭喃喃自語。在她左手邊,有個警察跌倒在地,臉上有傷口,正試著單膝跪立要站起來,同時作勢恐嚇一個體型粗壯的年輕男孩,但怎麼看怎麼不像就是了;而在女孩右手邊,有另一個警察站在人群臨時圍出的競技場另一側,手臂緊緊箍著另一個粗壯男孩的手臂,這男孩一邊掙扎,一邊大聲咒罵著警察和那女孩,還有跟他面對面、怒氣衝天的雙胞胎兄弟,連我們這些圍觀群眾也一併罵了進去。
「你放開我,你這混蛋!」他說:「你這婊子、你這混蛋、你這畜生!我要殺了你!你放開我!」
他的體型壯碩結實,手裡倒拿著一把短扳手,掙脫了制伏他的警察;穿著藍色制服的警察個子較小,立刻被扳手打倒在地。兩兄弟愈靠愈近,最後兩個人跟那名女子之間都只有一呎之遙。我又看了她一眼──她是個身材修長的金髮女子,有著綠色眼珠、小巧的鼻子,穿著一條花裙,臉上有那種難以歸類的鄉村氣質;她低頭盯著人行道,什麼都不看,細細的腳踝搖搖晃晃踩著四吋高跟鞋,嘴唇默然無聲地蠕動著。兩名警察都已經從地上站了起來,也抽出警棍,但行動之間卻有種短暫的安詳,宛如風雨中詭譎怪誕的寧靜,彷彿警察和兩名巨漢都在等著那位驚惶不知所措的女子下達某種溫柔的指令,才會各自去抓他們受到指派去拿的東西。天氣突然變涼,天色也接近全黑。遠處傳來新的警笛聲響,逐漸靠近。那女子抬起頭聽了一會兒,轉身走向剛剛才掙脫警察的那個男孩,往他壯碩的胸膛輕輕一推,然後貼了上去。
「賴瑞。」她說。
另一個男孩看著他們兩人,緊握的拳頭鬆開,然後轉身向我們走來,眼裡噙著淚光,一臉難以置信的不解神情。
一切都解決了,大家都拍手鼓掌。挨打的警察立刻衝上前,而前來支援的警察也大喊著衝過來。賴瑞吻了那名女子。
「匹茲堡又多了顆破碎的心。」我右邊冒出一個聲音,正是剛才那個讀著不入流西班牙文書的人。
「嗨,」我說:「對呀,就是說嘛。富比士大道上的每根波蘭香腸都有顆破碎的心。」
「你什麼時候來的?」他的語氣中有嘲諷意味,但我同時又覺得眼前看到的事情好像讓他很感動,甚至還有點震懾。他有一頭淡金色短髮,淡色眼睛,還有一整天沒刮的鬍碴,讓他稚氣的臉龐多了點成人的滄桑。
「正好看到精采的地方。」我說。
「有些人哪,」他說,「真是知道怎麼找樂子。」
雖然只是第一次聽到亞瑟‧雷康說這句話,但我就已約略感覺到這句話對他來說就像廣告口號;每次他說這句話時,都有種廣播電台播音員發聲那種混音迴響的感覺。
我們互通姓名,發現兩人都叫亞瑟,於是彼此握手。遇到跟自己同名的人是種最微妙、也最短暫的驚喜。
「可是大家都叫我阿德2。」我說。
「大家都叫我亞瑟。」他說。
到了富比士大道,亞瑟要向左轉,但頭卻半轉向右邊對著我,他停下腳步,好像就快不耐煩地輕輕點著腳。
我明知他是同性戀,也知道他正充分利用我們此刻同行的機會,讓他在圖書館裡短暫的初步嘗試得以延續,他可能以為我和他一樣是同志──總是有人這樣誤會我。
「你本來要往哪邊走?」他說。
我說:「呃,我得去個朋友家吃晚飯──以前的女朋友。」我決定快刀斬亂麻,故意在他面前用力強調「女」朋友。
他回過頭,伸出手來,我們又握了一次手。
「好吧,」他說:「我在圖書館工作。你若有空來找我,我會很高興。」他的語氣僵硬,客套得有點奇怪。
「好啊。」我說。
「你幾點要去你朋友那裡?」亞瑟問道,好像我們根本沒有握手道別,我也還沒脫身。
「八點半。」我這麼騙他。
「她住得遠嗎?」
「靠近卡內基—美隆大學那裡。」
「啊,那敢情好。現在還不到八點,我們不如去喝杯啤酒吧?她不會介意啦。反正只是你『以前』的女朋友。」他把語氣的重點放在「女」朋友前面的那個形容詞。
我當下就得作出抉擇:是要跟個同志去喝酒,或是隨便編些不內行的謊話,例如:「呃──我是說八點十五分啦。」或者「喔,我的天哪!不知道吔!」他讓我害怕自己的舉止看起來很笨拙或呆滯,倒不是說我堅決反對或恐懼同性戀什麼的;其實我很欣賞一些同志作家在書中所呈現的思想的重量與隱祕的顫慄,也很仰慕他們的穿著打扮與尖銳且絲毫不留情面的機鋒慧黠,那是他們的武器。我只是覺得迫切需要──就像他們所說的──避免誤會而已。可是,就在那天早上,當我看著一群疤面豐乳、穿紅戴綠的非洲女孩沿著華德街跳舞遊行之際,不是已經不下五十次責備自己為什麼不肯面對、不肯冒一次險,讓自己面臨新奇又難以理解的情境?──事實上,為什麼就不能誤會一次?於是,我認命地聳聳肩,去喝杯啤酒。
第二章 自由原子
我生命中的前十三年充滿了狂喜、不安與無言的好奇,緊接著是六個月的不幸與失望,這讓我深切相信,我所認識的每個新朋友,只要他心裡藏著一個大秘密,不論如何,總有一天會向我揭露,我只要保持緘默、低調、景仰與恐懼就行了。
所以我一看到亞瑟‧雷康,就立刻安心等著他的告白。我心裡有上百個關於同性戀的問題,卻一個也沒問;我想知道他是如何決定自己是同性戀,他可曾覺得這個決定是錯的。我很想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卻只是一逕喝著啤酒,還連喝好幾杯,耐心地開始徹底守候。
我突然發現我們已經不在酒吧裡面對面坐著,中間隔著歪七扭八的菸灰缸和空的啤酒壼,而是站在喧囂的街角,大概過了五秒鐘後,一個阿拉伯人開著一輛奧迪(Audi)敞蓬車停在路邊,對著我們猛按喇叭。
「嗨,穆罕莫德!」亞瑟大聲喊著,跑到乘客座那邊,一股腦兒栽進像血色噴泉般鮮紅的汽車裝潢裡。
「嗨,穆罕莫德!」我說。我還站在人行道上,酒喝得太多、太急,一時跟不上影片播放的速度,所有事物好像都快得不得了、亮得不得了、吵得不得了。
「上車吧!」金髮和黑髮男一起喊道。我記得我們要去個派對。
車子加入週六夜晚富比士大道上的繁忙車流,或許因為稍早前目睹了那件意外,因此在我身旁滾滾翻騰的車尾燈──靠得這麼近又這麼紅!──讓我想起了警車的警笛聲。
燈號轉換時,穆罕莫德迅即左轉,而且轉到半途才打方向燈。
「你在做什麼,莫莫?」亞瑟說。
「啊,該死!我們要去蕊蕊家!」穆罕莫德說。好像這時他才想起我們確實有個目的地。
「莫莫,你應該沿富比士大道繼續往下走,」亞瑟笑著對我說:「蕊蕊家就在富比士大道上。」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閉嘴!」穆罕莫德吼著。他驀地一個大迴轉,然後車子又回到富比士大道的車流中。儘管有高達時速六十哩的強風,他一頭濃密閃亮的黑髮依然在頭上文風不動,像是用紙漿和釉漆做的人造髮。又有一朵快樂的雲蒙上我的知覺,我開始變得遲鈍。我丟掉香菸,再次坐定,緊抓著身後的鍍鉻行李架,像噴射引擎一樣,大口大口吸著強風。
蕊蕊家是座都鐸式巨宅,就在查坦學院(Chatham College)校園邊;我們沿著前門車道上去時,亞瑟跟我說,她父親在學院裡教波斯語,經常有研究進修假期,像現在就是。屋內流瀉出的燈光照亮巨大的草坪,音樂巨響也讓鄰近區域為之震動。
「你現在應該覺得很開心,因為你來了。」穆罕莫德這麼對我說,然後沒來由地握了我的手,說完就一頭闖進喧囂震天的大廳。
一名棕色皮膚、穿著沙龍的美麗女子走過來,臉上帶著令人愉悅的神情,張開雙臂,準備要大大擁抱一番。
「莫莫!亞瑟!」她大叫。她有對棕色的大眼,眼皮上有金色亮片和三種不同顏色的眼影,頭髮裡插著五顏六色的東西:塗漆的筷子、幾片羽毛和紗綢。我站在敞開的大門旁,看著他們交換擁抱,臉上一直很有耐心地保持著誇張的假笑。我想,前來迎接我們的就是蕊蕊了。她跟許多波斯女性一樣,都有種鋒利之美,像鷹喙一樣陰沉帶鉤,眼神也和鷹眼一樣銳利。
她轉身走進宴客廳,那是個寬敞的房間,掛滿紅色窗簾,倒是挺符合宴客廳這麼古色古香的稱謂;廳裡擺了各式花瓶、擠滿喝酒的人,還放了架平台式大鋼琴。
亞瑟帶著我擠過一群外國人,而且人手一杯酒,也都抽著某種菸;有些原本大聲交談的人看到亞瑟時會停下來跟他打招呼,他似乎備受喜愛,至少很受尊重,許多一小撮、一小撮的人,都試圖在他經過時將他圍起來,邀他加入他們的談話。
「你要帶我到哪兒去?」我盡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很害怕的樣子。
「去看珍。」
「哦,好。她是什麼人?」
「克里夫蘭的女朋友。」亞瑟說。
原來她全名叫珍‧貝維瑟,也開始拼湊出模糊的面貌。我們走進廚房時,裡面所有人都盯著我們看。
「你們有人認識珍‧貝維瑟嗎?」亞瑟說。
這群粗鄙無文、沉悶無趣的鄉巴佬,個個酒足飯飽,一致都說沒有。
「到院子裡找找吧,」終於有個塞了一嘴白蝦,看起來像某種阿拉伯人的傢伙開口說:「很多人都在外頭打球。」
我們走進後院的黃色光芒中,那人說得一點也不對:並沒有很多人在昏暗的草坪上打球,只有一個年輕女子在打球,其他人都在旁邊觀望。
「那就是珍。」亞瑟說。
她一個人站在偌大昏暗的庭院正中央,把看不到的球往周圍四面八方打去;我們踩著木頭台階,走到安靜的草坪上,腳下的青草有種清脆的感覺。我看著她揮桿,是理想中的完美動作;她的上桿動作有種無聲的威脅,擊球後持續前揮的跟進動作精準,帶有一種勝利的狂喜,又有點貴族優雅而高傲的姿態。她體態瘦高,身上一襲白色的高爾夫球衫與裙裝,在昏暗的燈光下看起來呈現灰色;臉上的神情則因為專注而顯得一片空白。
「珍!」亞瑟大喊。她轉身放下球桿,伸出一手放在額前擋光,試圖在後院這群人影中找出叫她的人。
「哦,亞瑟,嗨!」她面帶微笑踩過草坪,朝他這邊走來。
「亞瑟,她是誰的女朋友?」
有六個人同時答覆我的問題。
「克里夫蘭!」他們異口同聲地說。
過了一會兒,我們在後院外一間比較沒那麼吵鬧的房間裡,三人排排坐在一張充其量只能稱為雙人座的小沙發上。我們開始談論這個夏天有什麼計畫。
「我要把這城市搞得天翻地覆,」我說:「然後到了秋天,就得變成一個負責任的成年人──你知道,也就是找份固定工作。」
「珍要去新墨西哥州。」亞瑟說。
「真的嗎?什麼時候?」
「明天出發。」珍說。
「天哪,就明天啊!老天爺,太可惜了!」
「亞瑟,那你今年夏天要做什麼?」
「我要住在珍的家裡替她看狗,你一定要來看我。貝維瑟一家人走了之後,那地方會變得有趣極了!」
後來,夜色愈來愈暗,聲音卻愈來愈吵;我轉頭看看四周,好像是幾個鐘頭來第一次仔細觀察周遭。
「克里夫蘭。」我說。
克里夫蘭!克里夫蘭!克里夫蘭!一整個晚上他們的話題都離不開此人的英雄事蹟:克里夫蘭騎馬闖進泳池;十三歲就跟別人合作撰寫一本關於棒球的書;找了個妓女只是為了帶她去教堂參加表哥的婚禮;到費城在一棟房子的閣樓裡住了半年,幾乎跟所有朋友斷絕聯絡,六個月後回到匹茲堡,帶回一些淫穢的刺青和一篇兩萬字的可笑論文,完全符合學術界的各種要求,主題是與他共處一室的蟑螂。
有人碰觸我的手肘,我轉身一看。
「嗨!」亞瑟說:「你想跳舞嗎?你想去跳舞嗎?」
「當然好啊,」我說:「我當然想去跳舞。」
「那好,東自由區有家舞廳,離這裡不遠。」
「好啊。」
「嗯,那是家同志舞廳。」
「哦。」
我看著亞瑟,他的臉頰上有些許冒出來的金色鬍渣,脖子上的粉色皮膚也有一點紅暈;他的眸子清澈蒼白,好像始終沒有喝酒的樣子。在那一瞬間,陌生的感覺令人恐懼,但是卻一瞬即逝。
「我想還是不要去吧。亞瑟,我是異性戀,我喜歡女孩子。」
他禮貌地笑了一下。
「他們每個人都這樣說。」他抬起手,幾乎要碰到我的頭髮,我縮了一下,避開他的手。「好吧,你是異性戀。」聽起來好像我通過某種考試或者落榜了。
「但我們還是可以做朋友,不是嗎?」
「你等著瞧吧。」他說著轉身回到屋內。
那一年的神秘夏日
第一章 電梯上樓
那年初夏一個週末,我那混黑道的老爸剛好進城,來處理一些連自己都語焉不詳的事業,我和他一起吃了頓午餐。當時我們已經整整一年彼此敵視、互不交談,只因為我愛上一個古怪又脆弱的女孩,兩人還在一間公寓裡同居了一年。老爸第一眼看到克萊兒就討厭她,還直言反對我們交往,甚至為此大發雷霆,一點都不像他平常的作風。不過克萊兒已經在一個月前搬出去了,而這初來乍到的自由讓老爸和我都有點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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