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病人是不是定時炸彈?
……疑似精神異常的男子,自稱被國安局迫害,持刀挾持公車司機將車開到總統府或立法院,要向政府官員陳情。
……有位疑似罹患精神分裂的女子,爬上自家十樓陽台,向家人威脅要跳樓自殺。
……××機構於某地籌設精神病患慢性復健中心,遭到社區居民的強烈反對。該區居民認為,住家附近如有精神病患出沒,不但影響居住品質及附近民眾人身安全,而且孩童在上下學途中,生命安全將飽受威脅。
這些社會新聞在報上屢見不鮮,也將精神病人貼上了「製造社會大眾恐懼」的標籤。就拿憂鬱症患者來說好了,大家的認知是,這類人是自殺、危害自己生命的高危險群,好比先前鬧得沸沸揚揚的知名藝人和精神科醫師自殺事件,就在民眾心中留下相當深刻的印象──憂鬱症尚且如此,更遑論精神病人。在一般人心目中,由於缺乏認識和了解,精神病人彷彿成了流動的定時炸彈,隨時會傷害他人,自然也令人產生莫名的恐懼和心理上的排斥感。
但這樣的觀點,到底距離事實有多遠呢?
精神病人大多是「亂自己」
你一定看過一種人,走在路上自言自語,指天罵地,神情特異,或許身上還有股令人掩鼻的臭味,搞不好個把月沒洗澡了,「這人八成是精神病!」你心裡馬上恐慌起來,離他遠遠的。事實上,身為精神科醫師,首先我想告訴大家,精神病人大多是「亂自己」。我們在臨床上看到的精神病患,很多症狀都屬於自己內在的精神混亂,以及自身分裂人格之間的衝突矛盾,他們並不會毫無來由地直接搔擾旁人,或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
我們實際來檢視社會上重大的經濟犯罪案件,比如掏空公司幾十億、上百億等,致使人心惶惶,對群體損傷程度也高──這類組織縝密的智慧型犯罪案件,並非精神病患力所能及。換句話說,如果精神病患具有犯罪行為,基本上都不是預謀式的。從統計數字上來講,精神病患擾亂社會被通報警方的比例雖然不低,但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或犯罪嚴重度和殺傷力的比率,並不高於一般人。
精神病患的犯罪對象,絕少針對陌生人,而大多是自己的家人──幾乎是與他關係很近、影響深遠的「主要照顧者」(significant others)。為什麼會這樣呢?這和病患的精神症狀有關,比如在發病前,他對家人百依百順、逆來順受,或許爸爸很嚴格,而他向來忍氣吞聲、不敢反抗,直到精神疾病發作,內在壓抑已久的能量、想要展現自己力量的聲音出來了,因此病患可能口出惡言、威脅要殺爸爸等等。這和長期以來與家人之間的恩怨糾葛脫不了干係。
記得我在市療任職時,曾有個急診的精神病個案,乍見他的到來,那幕景象令我至今難忘──他手上牢牢握著一撮連著頭皮的頭髮!那是一位警察的頭皮!原來,這位病患的服藥順從性不佳,他急性精神病發作時,產生一些混亂行為,比如於家中陽台焚燒報紙、在房間裡收集許多髒亂物品、拒絕服藥、大吼大叫,而家人的斷然制止,引起他的強烈反抗;當他得知家人通報警察、欲強制將他送醫時,便在手中暗藏一把小刀,等要帶他就醫的員警一靠近,便冷不防把對方的頭皮削了一小片下來。這樣的犯罪案件,究其根本原因,是基於個案「自我保護」的心態,有些精神病患,甚至寧死也不肯被送進精神病院。
他們「怕」正常人,比正常人「怕」他們來得多
精神病個案的犯罪現象,往往發生在與家人產生意見衝突、家人將之強制就醫和吃藥打針的過程中,出於防衛自己被送醫而出手傷人,並非隨意在街上尋找無辜的路人下手。此外,他們也會因精神症狀影響,而進行很粗糙、臨時起意的行為,比如拿刀挾持公車司機開往立法院陳情的例子,就是在心理上覺得自己被迫害;這類犯罪性質屬於幼稚型、衝動型,與恐怖份子冷靜周詳地策劃犯罪、動輒以炸彈攻擊的行為大相逕庭。
如果對精神分裂個案作智力測驗或功能評估,包括肢體運作的精細度、思考的邏輯性,都是下降的,因此,策劃周密的犯罪計畫不可能是一個典型的精神病人做得出來的,相形之下,他們在犯罪案件的表現上可笨拙得多了。我之前有個吸食安非他命的精神病個案,警察覺得他神色有異,臨檢攔截下來,他竟然主動告知警方自己身懷槍枝;這位個案只純粹因為缺乏安全感,有被害妄想,於是買槍保護自己,他也非常老實地承認,槍是上網買的,沒有傷害別人的意思,並不會刻意迴避警方偵訊或再三地犯罪。
我自己是個精神科醫師,深入精神分裂個案的內心世界,體會到一般大眾由於認識不足,將他們貼上了恐怖的標籤,彷彿成了定時炸彈或被誤解為連續殺人狂,事實上並不正確也不公平;這一群人反而是本性善良、敏感膽小易受傷的,他們「怕」所謂的正常人,比正常人「怕」他們來得多。在個案心底,這世界充滿了恐懼和不安,如果有人要抓他或強制他去某處,便會被動抵抗,甚至產生攻擊行為──不要說是人類了,就算一隻可憐的狗,被追打之下,也是會跳牆的。
心靈上是個小孩,缺乏心理上的「防護罩」
人為什麼會得到精神分裂症呢?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抗壓性太低,他們缺乏一般人的「彈性」和「社會化」,也沒有足夠的「自我偽裝」和「社交技巧」,這些心理上的「防波堤」或「防護罩」──比如逃避、找藉口、說謊、表裡不一等心理學上的防禦技巧沒能建立,便很容易直接承受外在的壓力,並將之放大或誇大,促使心靈呈現出分解崩潰的情況。
記得我還在唸醫學院時,每次一進精神科急性病房或加護病房,心裡就會忐忑不安,因為不知道這些病患是哪一類人,會不會莫名其妙對我做出什麼事;他們是如此地讓人看得不明不白──人對於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是會產生恐懼的,於是誤會他們是一群隨時會無來由地暴起傷人的人。後來我成為精神科醫師,接觸了無數精神病患,發現他們其實是「冤有頭、債有主」的,好比說,你看到他們「痛斥自己家人」的現象,仔細從中分析,都可抓出背後的心理原因。
說句半開玩笑的話,有時精神科醫師「寧願與這些病人相處,也不願與所謂的正常人相處」;因為,正常人多了心機與狡猾,甚至「知人知面不知心」,如果要對你不利,表面上是不會顯現出來的。雖然精神病患會行為失控、脾氣暴起,但他們在心靈上還是小孩子,有著天真的自我狀態,若說他們邪惡,也只能說是「孩子式的」,實在沒有犯下可怕罪行的能力。許多精神科醫護人員處身於這些病患中,反而覺得比生活在正常人的世界裡適應呢!像我們這些比較資深的主治或主任醫師,常會產生奇妙的錯覺,走進病房時還往往有種安全感,也喜歡和病人相處;相較之下,進到外頭世界,得多一層防衛心,一般正常人是有能力的,甚至比較會設計你、報復你、刻意對你做某些事。
我有個個案,當我在為他準備住院事宜時,他冷不防就要賞我一耳光,幸好我動作機靈閃得快,只被踢中一腳──究其原因,他並非有意傷害我,其實動機很單純,他是在氣家人騙他,原本說要帶他到大飯店吃牛排,沒想到竟被帶來醫院;不但美美的一頓大餐飛了,還被醫院裡的醫生所取代,他就認定是家人與醫師串通好的戲碼,心裡受到傷害,怒火中燒,才動手打我。大家千萬別誤會,精神病人可不是那種在小說情節裡人性扭曲到可怕邪惡的程度、對整個醫界不滿、虎視眈眈守在醫院門口、要殺掉醫生護士的連續殺人狂!
精神病患的內心世界對整個社會而言,彷彿霧裡看花,你無法理解他們許多行為背後的理由。在中世紀時代,精神病患曾被認為是撒旦附身或入侵,而遭到直接火焚的命運,或被戴上手鐐腳銙,封閉起來,任其自生自滅,甚至被集體屠殺。現在的文明世界已沒有這樣的事情,但在某程度上,世人仍存有對他們的成見及誤解。
反社會性人格:缺乏同理心的一群
談到這兒,你一定會好奇地問我了:「許醫師,有些社會上駭人聽聞的案件,比如騎機車用小刀割傷夜歸婦女,或是那種專找妓女下手、作案後便從容逃逸、湮滅證據的殺人狂,難道這些犯案者沒有精神病?」我要特別指出,這類心理變態人格的違常行為,多是反社會性人格 (antisocial personality)或精神官能症 (neurotic disorders),並不屬於精神分裂。
所謂反社會性人格,在精神醫學的分類裡,屬於人格疾患(personality disorders)的一種 ,這類人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有徵兆可循,可能缺乏同理心地虐待小動物,比如喜歡把青蛙的頭砍斷、把小貓踹死等等,折磨牠們而沒有罪惡感。我根據身心靈的觀點,以及針對獄中個案的研究,得到幾個在治療上的寶貴智慧及經驗:
第一,為什麼孩子會沒有同理心呢?他們從小可能就是受虐兒。這不見得一定是肉體上被虐待,主要是「心態」上覺得:「既然沒有人在乎我的感受,我又為什麼要在乎別人的感受呢?」因此折磨動物時,可以得到一種心理上的快感──他們就是被相同的方式對待長大的。一個人被別人施以無情對待(不論是有心或無意),他的痛苦不被別人感受到,也不會因他的痛苦而停止這樣的折磨,最後他唯有藉由麻痺自己,才能無視於別人的苦痛。
過去的納粹為何可以毫無人性地折磨或俘虜猶太人?因為這些德國士兵,自己的感受都已麻痺了。好比說,一個孩子被刀子割傷,向父母哭訴,父母卻置之不理:「被刀子割到,有什麼大不了的?」如此一來,孩子不僅皮肉痛,心頭更痛,當他的肉痛和心痛不能為別人所接納,他就學會去麻木這些痛苦;如果這孩子長大後幹下強暴婦女的事情,當對方露出哀憐懇求的眼神,他可能無動於衷:「你的感受干我什麼事?」他們的內在苦痛一再被這個世界所忽略,因此也學會忽略別人的苦痛,成為缺乏同理心的人。
在古典精神醫學裡,認為這類人需要的不是治療,而是監獄;但從新時代觀點來看,這樣的人是可以被治療的,只要他內在的苦痛再次被接納、同理了,就能夠從深層重新改變自己。一個自己都怕痛的人,由於不喜歡痛苦的感覺,他不會讓別人覺得痛;透過面對自己的痛,他能知道別人也會痛。
第二,那些加入幫派的人,為什麼全身都是刺青?這是一種「擬態」心理。他們其實是擔心被欺負的,心中膽小恐懼,深怕孤立無援,所以一方面在身上刺青,令別人「先怕他們」,一方面則先下手為強找靠山。青少年加入幫派往往原因在此。我最近有個個案,在學校加入幫派,理由是他擔心自己在學校會被欺負,而對方答應罩他;後來我對他加以開導:「父母、老師、同學、警察都會保護你,方法很多種,你有不同的路可以選擇,不一定非加入幫派不可。」
透過以上兩個覺知和理論的建立,我認為反社會人格是可以被治癒的。目前的監獄是設定在懲罰、執行社會公義和殺雞儆猴的功能上,和治療毫無關係;在監獄裡的教化裡,頂多是泛宗教化,以為向犯人灌輸「愛心」、「懺悔」、「反省」、「積德」等概念就能化解暴戾之氣。我舉個金庸小說《倚天屠龍記》的例子來比喻,本來七傷拳在崆峒派沒什麼名氣,後來在金毛獅王謝遜的身上就發揚光大了,七傷拳的宗旨是「先傷己後傷人」,若功夫不到家,傷人愈重,代表傷己更重;反社會人格就彷彿練七傷拳,是一群內心受重傷的人,如果內心的傷未醫好,無視於自己的傷痛,便無法阻止他們在社會上繼續傷人。在治療上,首先要讓他感覺得到自己的傷痛,逐漸地,當他的傷痛被在乎、被呵護、被療癒,他就不再對任何人下得了手了。
精神分裂到底會不會好呢?
大家最關心的一個話題是:「精神分裂到底會不會好呢?」根據傳統醫學的看法,精神分裂被比喻為精神疾病裡的癌症,三分之一患者一直處在時好時壞的狀態,三分之一則愈來愈差,逐漸慢性化至死亡,另外三分之一會好轉,仍有些殘餘症狀,但至少可以養活自己,或在家受家人照顧,做一些較不受限制或非壓力性的工作。
而依我的看法,精神分裂現象是很多因素組合在一起的,對某些人來講是一種短暫過程,可能在青少年期、結婚前或面臨重大壓力會顯現出來;對另一群人而言,可能就是長期性的抗戰了。至於「會不會好」,就要看「好」的定義是什麼,以及希望用什麼方式讓它好起來。目前醫界的做法是藥物控制,把病人無法痊癒的原因歸咎於他們拒絕服藥──在這裡,我希望所有醫護人員思考一下:「在你手上的病人,即使藥物順從性佳,請問他們有真正好起來嗎?」乖乖吃藥的病人,究竟是痊癒,還是被藥物控制?而藥物控制,是家人的安全或觀念需求?還是醫療上的需要?是為了解決醫護人員的無力感?還是真的在幫個案謀福利?或讓整個社會覺得安全──只因為病人被化學藥物約束(chemical retrain)了?
這些觀念,也可以延伸到廣義的身心疾病或精神官能症上,比如,立法院曾討論「強暴犯是否應該去勢」這個問題,意思是,拿掉他肉體的犯罪工具,以達赫阻犯行之效;但是這樣的人,即使去勢,難道不會用其他替代品(比如情趣用品)繼續犯案?大家要知道,真正的犯罪工具,是人的腦袋、是人變態的心理。這就和「我們要把所有精神病患用藥物予以控制」的思考觀點,是同樣的道理。
被困在優越的自己與低賤的自己之間
許多精神病患的發病,是在青少年時期。每個青少年都渴望價值完成,但價值完成的方向可區分為兩條路,一是向外導致現實上的成功,他優異的才華和自我期許,造成眾人的仰慕以及自身的成就感;當一個表現極佳的人,一路被眾人期待達到某個目標卻遭受挫敗時,他邁向現實成功之路被中斷了,無法承受現實,於是走向另一條價值完成的路:透過內在的爆發,比如妄想自己是救世主耶穌或觀世音菩薩來拯救眾生,以象徵的手法來顯現整個生命過程。
我最近有個精神分裂個案,從小就是個文靜內向的女孩,最大的志願就是當老師,後來希望破滅,罹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妄想和幻聽(就是會聽到一個聲音,不斷地向她保證,她一定能夠成為一位老師),注意力不集中,行為退縮,有時會情緒失控──這不難解釋,是當不成老師的內在挫敗感,引發情緒的火山爆發。治療的重點在於,如何引導個案接受挫敗、重新開始。
如何對這樣的個案做治療呢?從精神分裂的本質來看,我們是在與一個分散了的力量打交道,個案人格上種種不同的自己被派出去執行不同的任務,比如妄想、幻聽等等。重點是,他們被困在「優越的自己」與「低賤的自己」之間,害怕使用那個優越自己的能力,認為這能力必須以了不起的冒險或英雄式行為來呈現;而在現實世界裡,沒有一件事情符合優越自己的誇大理想,因此個案在平時顯現出一副能力不足的模樣,無法從事正常工作,否則平時的自己和他優越的自己對比之下,會更加顯得低賤、令自己無法接受。
重要的身心靈治療觀點
精神分裂的病人其實相當自卑,需要別人給他超過他所應得的讚美與注意力,來滿足他那個優越的自己,因此從表面看起來,他似乎無法從自身得到力量,也拒絕為自己的行動負責,以避免自己優越的才能受到考驗。而重要的治療觀點在於:
第一,個案必須明白,優越的自己與低賤的自己,兩者都是心理上的製品,人格上極為矛盾的信念,使他總是處在混亂中,無法以一致的方式行事。因此我讓個案明瞭:「當老師並沒有什麼了不起和偉大之處,老師有好有壞,那是一種職業,能對學生造成影響。你對老師有著一個誇大性的版本,覺得老師總是慈愛、無私、奉獻的,若當不成老師,就認定自己什麼都不是。但那只是你一個浮誇不實的夢。」
第二,我讓個案不卑不亢地認知到:「你的失敗──當不成老師,其實沒那麼災情慘重,你所以為的自身能力也並非那麼地偉大。」以此為前提,引導個案建立現實感,重新開始認清,「自己就是當不成老師了,而這並非世界末日」──不斷重複這個信念,破解他的幻夢。這必須在有經驗的治療師及家屬的配合下進行,也是重要治療歷程當中所採取的必要步驟,讓個案接受失敗,並給予他的失敗一個下台階,面對之後才能重新開始,調整心態,從現實當中慢慢建立成就感。這就是所謂的「關鍵步驟」,一針見血掀出個案妄想和幻聽的本來面目。
精神分裂的個案,正如賽斯所說的:「他們在衝動和意識心之間,沒有一條鋪好的路;卻有如多巖石的野地,充滿了隨時可能爆炸的地雷。」 我們很少去認識到,一個精神分裂病人如何認知失敗的可怕,他們是如此恐懼,以致對它產生逃避的心理。所以,應該在一個鞏固人格基礎,及充滿支持氣氛的治療環境下,令個案得以面對失敗,找到能量的出口,重建自信,而不是逼他走上自殺的絕路。
對人格而言,永遠有一個整體的秩序。很多人以為精神病人內在很亂,其實不然,他內在有個彙整所有狀況的總指揮部,隱藏在表相的偽裝裡面,個案所有「分裂的自己」,會一起指向那藏在底下的統整中心。比如,個案的價值完成是當老師,可以得到社會地位,生活保障無虞,被大眾肯定,所以,我們要將個案分化的每個部分,及表現出來的種種精神症狀,統統與此連結整合在一起。
當我對個案進行這樣的治療程序時,個案的能量回來了,眼神發亮了,注意力集中了,這有點像「收驚」或「你醒醒吧,不要再執迷不悟」的意思,甚至可以透過各種戲劇性的家族治療,來幫助個案從舊的認知裡清醒過來,建立貼近現實感的信念。
1.精神病人是不是定時炸彈?……疑似精神異常的男子,自稱被國安局迫害,持刀挾持公車司機將車開到總統府或立法院,要向政府官員陳情。……有位疑似罹患精神分裂的女子,爬上自家十樓陽台,向家人威脅要跳樓自殺。……××機構於某地籌設精神病患慢性復健中心,遭到社區居民的強烈反對。該區居民認為,住家附近如有精神病患出沒,不但影響居住品質及附近民眾人身安全,而且孩童在上下學途中,生命安全將飽受威脅。這些社會新聞在報上屢見不鮮,也將精神病人貼上了「製造社會大眾恐懼」的標籤。就拿憂鬱症患者來說好了,大家的認知是,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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