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衛‧雷尼克
定價:NT$ 720
優惠價:88 折,NT$ 634
本商品已絕版
目前唯一一本關於歐巴馬的最權威傳記。
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耀眼複雜的政治偶像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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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歐巴馬,二十一世紀初全球最耀眼的政治偶像,究竟是什麼、又不是什麼?他何以重要?值得書寫,並在人物傳記史上居於何種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此之前,我們唯一可以深度瞭解歐巴馬其人的只有他的回憶錄,1995年的《歐巴馬的夢想之路──以父之名》。這是一個男孩如何尋找父親,並從中領悟到自己是黑人的真諦;而本書中,大衛•雷尼克提供給讀者的是,他如何成為他自己(種族意義上的那個非裔美國人),如何成為象徵美國的種族及多元文化歷史敘述的美國人(而非黑人),並最終成為一名美國總統的歷程。這是一本更浩瀚磅礴、客觀深入、更抽絲剝繭、歸根就底地完整呈現歐巴馬是誰、他的生命哲學和政治哲學的偉大傳記。
作者鉅細靡遺地調查了歐巴馬幾乎所有的相關文獻與言論,包括他的身世、家族背景、投票記錄,發表的文章,更訪談了上千名和他相關的人,更多次深度採訪歐巴馬本人,取得大量第一手實證資料,從而再現斯人,再現其生命及其崛起的歷程。
歐巴馬是誰?他打哪兒來?他如何看待自己,以及他最終如何說服民眾相信,正是美國文化中特有的東西塑造了他,而他個人的歷程,恰恰是這個國家的政治歷程。歐巴馬的故事,也正是這個國家的敘事,他從小生活在多元文化的印尼,以及種族天堂的夏威夷白人家庭中,他的種族身份不夠白,也不夠黑,但他恰恰用自己黑白混血的身份贏得更大的支持,並進而讓美國人團結起來共同推動政治與道德上的進步。他本人不一定是創造這個歷史趨勢的英雄,但他恰恰有可能是這個趨勢中的巔峰。最後,他走進了那座由黑奴建造的白宮。
作者把歐巴馬的生命個體置身在全球各地——肯亞、印尼、夏威夷、美國本土,在宏大縱深的政治歷史文化背景中檢視何以這個初出茅廬的非裔美國人可快速崛起。他是美國融合了多元種族和文化的象徵,非裔美國人的歷程正是美國的歷程,前者的權利日益完整,後者才會漸趨完美。因此,這本書與其說是一個總統歐巴馬的政治成長史,不如說是一個偉大的人如何在大歷史中定義自我,並塑造那個自我的歷史。
「是的,這就是我的故事。」歐巴馬如是言,他的身份既是先天既定的,也是後天選擇的;他追尋著這一身份,也習得了這一身份,因此,他才可能帶領美國人跨越那座融通了不同的種族、膚色、紅藍各州、保守派和自由派,以及不同世代的無形之橋。
全書共有五十多萬字,是名人傳記類登峰造極的鉅作。除了文字上令人愉悅和震撼外,這本書對於台灣的讀者也別具意義,台灣的政治和政黨一直糾纏於族群議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歐巴馬的故事令人深思,提供了借鑒。台灣的政治和道德上的進步,需要一位在族群議題上和歷史與當代包容、連接和貫通在一起的典範嗎?如果答案是需要,我們進一步要問的是:他是誰?在何方?何時會出現?
本書特色
經濟學人雜誌2010年十大好書。
★ 普立茲獎得主, 《紐約客》雜誌總編輯大衛•雷尼克宏大鉅作。
★ 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盛讚:「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有Power的人做傳!」
★ 訪談人物超過千位,鉅細靡遺,資料翔實,敘事深厚,是瞭解歐巴馬人生和政治哲學的最佳作品!
★《橋》由Alfred A.Knop出版公司於2010年4月6日上市,首刷精裝本就賣了十二萬冊,書評界更是佳評如潮。
★《最寒冷的冬天》大衛.哈伯斯坦讚譽雷尼克乃媒體「明日之星」。
作者簡介:
★ 一九九四年以報導蘇聯解體的《列寧的墳墓》榮獲普立茲獎!
★ 擔任《紐約客》總編已十餘年,被讚譽為美國文壇最閃亮的巨星!
★ 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盛讚此書為「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有權勢的人做傳!」
大衛•雷尼克(David Remnick),美國久負盛名的記者、編輯和作家。他從1998至今擔任美國《紐約客》雜誌總編輯,1994年以《列寧的墳墓:蘇維埃帝國的輓歌》一書榮獲普立茲獎,1999年獲選為「年度最佳編輯」。他關於拳王阿里的傳記也被《時代》評為2000年年度最佳傳記。
雷尼克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主修比較文學及俄文,一畢業即到《華盛頓郵報》當社區記者和體育記者,後出任該報駐莫斯科特派員。在《郵報》服務十年後,雷氏於一九九二年轉至《紐約客》當主筆,六年後升任總編輯迄今。他不僅把《紐約客》帶到另外高度和風格,也網羅寫手如雲,如何偉(Peter Hessler)等,其《尋路中國》等中國三部曲的部分章節最初刊發於《紐約客》。雷氏文筆汪洋恣肆,感染力極強,往往深入鋪陳,把讀者帶入歷史縱深,他立論中肯,講求細節的豐富和實證態度,故一本書所採訪的對象多達千人。當年,大衛.哈伯斯坦(David Halberstam)就預測,雷尼克乃是文字媒體的「明日之星」。
名人推薦:
他們都在橋上等待約書亞
文/王健壯(中國時報前社長)
一九六五年三月七日,阿拉巴馬州艾德蒙‧佩特斯橋(Edmund Pettus Bridge)上發生「血腥星期天」(Bloody Sunday)事件那天,歐巴馬還未滿四歲,人在萬里之外的火奴魯魯。
一九六八年四月四日,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孟斐斯一家旅館陽台上被人槍殺那天,七歲的歐巴馬跟他的白人母親已移居印尼的雅加達。
在美國漫長的黑人民權運動史上,血腥星期天與金恩被刺這兩個日子,都是改變歷史的關鍵轉折點;在血腥星期天事件發生四十三年後,金恩被刺四十年後,四十七歲的歐巴馬以「約書亞世代」自稱,終於完成了金恩那輩「摩西世代」的未竟志業:黑人,或者應該政治正確的說,非洲裔美國人,不僅跨過了佩特斯橋,也首次以合眾國領導人的身分走進了當初由奴隸興建的那座白宮。
一九六五年的佩特斯橋之於黑人,就如同一八九0年的傷膝澗(Wounded Knee)之於印第安人一樣,都是種族受難的歷史遺址,也都是種族歷史充滿血淚的文學性隱喻。當時年僅二十五歲率領六百多位黑人走上佩特斯橋的路易斯(John Lewis),雖然曾被鎮暴警察擊碎頭蓋骨差點喪命,但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歐巴馬宣誓就職入主白宮當天,現任聯邦眾議員的路易士卻興奮得一再重覆:「巴拉克終於帶領我們跨過了那座橋」;四十多年才從橋頭走到橋尾,這條路何其漫漫,何其迢遠,又何其坎坷。
但究竟該怎麼敘述這座既是現實又是隱喻的橋的故事呢?就從一八五二那年說起吧:史托威夫人(Harriet Stowe)寫的《黑奴籲天錄》(Uncle Tom’s Cabin),雖然當年在美國大賣三十萬本,在英國更暢銷百萬本,按理說湯姆大叔的故事應該眾所皆知,也應眾有同感,但五年後(一八五七年)美國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史考特訴桑福特案〉(Scott v.Sandford)的判決中,卻仍然以七比二的票數裁決黑奴不是美國公民,而是屬於白人的財產;命運悲慘的史考特仍然擺脫不掉湯姆大叔的奴隸宿命。
最高法院這項被後代史家形容為憲政史上最可恥印記的判決,最後引發的是一場長達五年(一八六一到一八六五年)的血腥內戰,以六十多萬人死亡的代價,才在戰後當年換來了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在合眾國管轄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存在奴隸制度」,以及一八六八年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公民」,與一八七0年保障黑人選舉權的憲法第十五條修正案;聯邦國會通過的這三項憲法修正案,等於徹底推翻了最高法院〈史考特案〉的判決,似乎也洗刷了美國憲政史的恥辱印記。
黑人雖然在憲法文獻中,從白人的財產變為自由人,也變為擁有權利的合法公民,但在現實社會中,這些身分的轉換卻祇維持了極為短暫的時間就又變回原樣。「重建時期」(一八六六到一八七七年)結束,聯邦軍隊從南方各州撤軍後,白人種族主義殘存的餘火又在南方各地熊熊燃起,所謂的《吉姆克勞法案》(Jim Crow Act)幾乎無州無之,各式各樣歧視黑人的法律建構出比〈史考特案〉更虛偽的「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制度。而且,不但州的單行法律凌駕了聯邦的憲法修正案,甚至聯邦最高法院也在一八九六年的〈普利西訴佛古森案〉(Plessy v.Ferguson)中,判決路易斯安那等州通過在公共車輛上隔離白人與黑人的法律並不違憲;自此以後,將近有六十多年的時間,only for white(僅限白人)的標誌牌,多到就像參差錯列的交通號誌牌一樣,在餐廳、學校、車站、劇院、圖書館與住宅區隨處可見,種族歧視不但合憲化、合法化,而且公開化;可見隔離是真,平等卻假。
直到一九五四年,堪薩斯州一個小鎮裡名叫布朗(Oliver Brown)的黑人牧師,才讓歷史又出現了一次轉折。他因為女兒不能進白人學校就讀,一狀告進法院控訴鎮公所教育委員會違憲,但地方法院卻判決他敗訴,布朗不服,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這場改變歷史的訴訟(Brown v.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在日後成為大法官的知名黑人民權律師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的雄辯之下,以及以開明進步著稱的首席大法官華倫(Earl Warren)的強力主導之下,九位大法官最後全數同意判決學校的隔離制度違憲;反對隔離的人以「這一天將留名青史」來形容這項判決,擁護隔離的人卻稱這一天是「黑色的星期一」。
但歷史的腳步卻總是進一步又退兩步。〈布朗案〉判決後隔年(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一位在紡織廠工作的四十二歲女工帕克絲(Rosa Parks),因為在公車上拒絕讓座給白人而被警察逮捕,可見〈布朗案〉的憲法規範效應仍然不及於公車;民權運動組織於是決定發動大罷乘運動,抵制當地的巴士公司,領導這場長達三百八十一天運動的人就是金恩博士,當年他才二十六歲,這是他在民權運動展露頭角的開始,帕克絲也因為這場運動而被人稱譽為「民權第一夫人」。
蒙哥馬利大罷乘運動是民權運動的一個新起點,從此以後堂堂溪水出前村,從此以後大江東流擋不住。一九六0年,洶湧江水沖進北卡羅萊納州,民權組織發動大規模「入座運動」,抵制餐廳拒絕黑人進入用餐,並且無懼警察逮捕,揚言「讓我們把監獄填滿」;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滔滔江水再沖向首都,二十五萬人進軍華府,他們呼喊禁止種族歧視的聲音響徹雲霄,金恩那篇「我有一個夢」的演說至今仍在林肯紀念堂內迴響不停。
再接下來的故事就是發生在佩特斯橋上的血腥星期天事件,江水又沖回到阿拉巴馬州,沖向距離蒙哥馬利大約四十英里外一個名叫塞爾瑪(Selma)的小鎮。
塞爾瑪居民半數以上是黑人,但其中卻祇有百分之一的黑人擁有投票權,其他人的投票權都被白人所制定的「投票稅」、「識字測驗」等惡法惡規所剝奪。而且,阿拉巴馬州不但是「深南」各州執行《吉姆克勞法》最多也最徹底的一個州,州長華勒斯(George Wallace)更是隔離政策的強硬派,公開揚言「現在隔離,明天隔離,永遠隔離」。
血腥星期天事件之所以發生,就是因為民權組織抗爭投票權而起。當天遠在華府白宮內觀看電視播報佩特斯橋上警察暴行的詹森總統,氣得用髒話大罵華勒斯,五天後他更把華勒斯叫進白宮,在橢圓形辦公室內與他討論(爭論也許更準確)塞爾瑪鎮的情勢,詹森要求華勒斯同意民權組織從塞爾瑪遊行到蒙哥馬利,並且要他保證不以暴力威脅他們的安全,否則聯邦政府將強力介入。
兩天後,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五日,血腥星期天過了一週後,詹森在國會山莊向參眾兩院議員發表一篇名為「美國承諾」的演說,承諾賦與每位公民不受歧視的投票權利;演說後兩天,詹森又火速把《投票權法案》送進參眾兩院,參院在五月二十六日通過,眾院也在七月九日通過,八月六日,詹森在白宮簽署這項法案時,金恩與帕克絲等民權領袖都應邀在現場做歷史見證。
佩特斯橋上的血腥星期天,可以說是詹森加速制定《投票權法案》的催化劑;其實在華勒斯與詹森白宮會談後六天,金恩即已率領三千多位民眾,在警察全副武裝環伺下平安跨過了佩特斯橋,他們每天行進十二英里,夜宿路邊荒野,四天後抵達蒙哥馬利時,隊伍人數已增加到兩萬五千多人;這是民權運動的一次大勝利。
一九六0年代是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也是民權相關法案制定最具進步意義的年代。一九六四年由甘迺迪發動、詹森接續完成立法的《民權法案》以及《投票權法案》,都是以聯邦的憲政權力推翻了各州殘存的各項《吉姆克勞法》,也遙相呼應並以法律形式實踐了將近一百年前的十三、十四與十五條的憲法修正案。但誰也不曾料到,就在民權運動開花結果的豐收時刻,孟斐斯的一聲槍響卻奪走了領導民權運動的那位摩西的生命;那一年,金恩才三十九歲。
歐巴馬三十九歲那年,西元二000年,他正二連任伊利諾州參議員,並且在聯邦眾議員民主黨內初選時,以將近一倍的票數敗給四連任的資深眾議員羅許(Bobby Rush),這是他一生的第一場敗仗;但誰也不曾料到短短八年後,四十七歲的歐巴馬卻意外完成了摩西不曾預料會這麼早就能夠實現的那個夢想:約書亞終於帶領他的追隨者抵達了應許之地。
但在變成約書亞之前,歐巴馬長達三十多年的奧德賽,其實是一趟尋求身分尋求認同的漫長旅程。雷姆尼克以「種族就是歐巴馬故事的核心」來總結歐巴馬的前半生傳記,就代表要瞭解歐巴馬,就必須把他放進民權運動史的脈絡中,在這樣的脈絡中去尋找他每一處落腳的蹤跡,去玩味他每一句跟摩西的跨世代對話,以及去感覺他在滔滔雄辯中那個隱而不顯但卻始終不斷此起彼落有關種族的主旋律。
也正因為如此,在我們走向雷姆尼克以文字搭建的那座佩特斯橋之前,更必須要頻頻回首去呼喚摩西世代那些人的名字,去傳述那些人的故事,以及去聆聽那些人的召喚,尤其是歐巴馬最愛的那句金恩名言:「道德蒼穹的弧線僅管很長,但它彎向正義的一方」。
正義在蒼穹的那一邊,也在橋的另一端,帕克絲、金恩以及許許多多以血淚書寫民權歷史的那些老靈魂,都佇立在橋上等待約書亞,等待一代又一代的約書亞。
推薦序
注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
文/郭崇倫﹝聯合報副總編輯﹞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出版的《紐約客》雜誌封面上,描繪了穿回教長袍的歐巴馬與身揹AK47步槍的「恐怖份子」蜜雪兒,在橢圓形辦公室裡擊拳慶祝的畫面,背景牆上則懸掛著伊斯蘭教士肖像,璧爐中焚燒著美國國旗,插畫的標題是「恐懼政治學」﹝The Politics of Fear﹞
當時美國總統初選正熾,《紐約客》的封面招致了非常強烈的反應,擔任《紐約客》總編輯的雷姆尼克解釋,設計這款封面的初衷,旨在反諷那些極右派,並把私下的這些流言蜚語公之於眾,讓這些偏見與仇恨在鏡子前面照出原形。但是歐巴馬陣營並不領情,發言人表示,一般人才不管這是不是反諷,只是覺得沒品。
誰也沒有想到,曾經與歐巴馬陣營結下梁子的雷姆尼克,竟然會發願寫下歐巴馬的傳記,在寫這本書的一整年期間,雷姆尼克早上五點半起床,寫到上班前,回家後繼續寫,直到半夜,沒有週末,放棄休假。
就像許許多多真正認識歐巴馬的人一樣,雷姆尼克也受到他的魅力所感召,他並不企圖寫一本總統選戰內幕的書,歐巴馬的競選大將普羅夫已經寫了《大膽去贏》,雷姆尼克希望的只是能夠解開歐巴馬政治上取得成功以及身世魅力之謎。
「種族牌」絕對是歐巴馬最大的優勢,黑奴曾是美國歷史與政治上的痼疾,許多人看到歐巴馬的自信儀態,就像巴菲特的感受一樣,突然之間看到了美國黑白種族問題可以解決的希望。其他人則更直接的感受到:「他可能當上第一位黑人總統。」
也有些人懷著贖罪的心情,而歐巴馬就是他們所要面對的原罪,最讓人動容的是,當新科參議員歐巴馬第一次與參議院老鳥伯德會見時——伯德年輕時曾是3K黨成員——他滿懷同情心的聆聽這位老人將自己年輕時的罪惡描述為「我脖子上帶著的十字架」。
歐巴馬在競選期間的最成功策略,就是不去提種族因素,「讓它自己發酵,說的越少越好,」因為考慮到種族因素的選民,都不需要去催票,「你不需要去強調顯而易見的事情。」
但歐巴馬在種族議題上也並不是享盡優勢。許多黑人私下批評這個混血兒「不夠黑」、不是黑奴的後裔、過去也沒有民權運動的顯赫履歷。但是歐巴馬以「約書亞世代」的提法,囊括繼承了黑人民權運動先驅者等「摩西世代」,雖然摩西沒有帶領以色列人抵達應許之地,但是約書亞卻做到了。他以這樣的比喻獲得了大部分黑人民權運動者的關愛,即使少部分人選擇在希拉蕊‧柯林頓那邊,也備感壓力。
其次,不可否認的,運氣在他從政生涯中非常重要。無論他競選州議員,還是選聯邦參議員,都沒有碰到硬仗,更沒有嚐到失敗。所有人見到他都印象深刻,白人驚喜於他不是像傑西‧傑克遜那樣的憤怒黑人,黑人則訝異於他能夠建立起不同族裔之間的共識。他唯一難打的仗可能只有二〇〇八年年初爭取民主黨的總統提名選戰,他對上的是希拉蕊‧柯林頓。
但歐巴馬並非等著幸運從天而降,他懂得爭取機會,把幸運留住,就像在二〇〇四年民主黨提名代表大會上,他積極爭取公開演說的機會,把自己在台上演說的錄影帶寄給凱瑞陣營,希望獲得青睞。金恩牧師以「我有一個夢」那場演說而名震天下,歐巴馬知道,這將是他自己的「我有一個夢」的演說。
果然他的演講一炮而紅,看起來即興流暢,文藻豐富,但是他在背後下了很多苦工,不斷的使用講詞提示機,反覆演練。
尤其是當凱瑞陣營發現歐巴馬演說中有些好東西,要據為己有、不准他講時,歐巴馬「暴跳如雷」,「那個混蛋想從我的演講裡偷一行話」,但是他最終忍耐住,畢竟這是凱瑞的提名大會,他最大。
歐巴馬擅於描繪理想築夢,但雷姆尼克同時很深刻的描寫了他現實妥協包容的那一面,也許這出自他是個擁有雙重種族身份的人,生活在白人與黑人兩個世界,他與這兩個世界的人都有親密的接觸,這使得歐巴馬具有溝通與理解不同立場的能力,雖然他也因此被批評為無法堅守立場。
歐巴馬出身於芝加哥政壇,研究美國政治的人都知道,芝加哥政治向來黑暗,但卻始終是民主黨的支持基地。甘迺迪據說就是靠老戴利市長的買票,才以些微差距贏了尼克森。
歐巴馬對小戴利市長的政治酬庸醜聞,也從不過問,反而積極爭取他的支持。當上總統之後,歐巴馬讓自己的幕僚長伊曼紐去參選芝加哥市長,作為交換,小戴利先擔任商務部長,後轉任白宮幕僚長。
又譬如他與萊特牧師之間的關係,萊特不僅是歐巴馬的老朋友,更是他的家庭牧師。原本歐巴馬想邀請萊特主持自己宣布競選儀式上的祈禱,但是其幕僚全部反對,認為萊特的佈道充滿了激進憤怒,已經被媒體關注到,這會讓歐巴馬一開始就跌跤。歐巴馬最後同意了幕僚的意見,但他處理這件事的無情方式,讓萊特覺得受到傷害。
可以說,種族、運氣與妥協權變,是歐巴馬成功的秘訣,歐巴馬知道在取得民主黨提名後,他就已經勝券在握,但是他被暗殺的陰影,卻一直如影隨形,他的名言是:「白人想讓我選,黑人認為我會被害」,後者也正是蜜雪兒一直反對他參選的原因。
雷姆尼克這本傳記,算是歐巴馬的「前傳」,內容已經非常豐富,他並沒有把書中主題延伸到歐巴馬的總統任內,雖然情有可原,毋寧說是個遺憾。
競選與治國不同,領導更與演講不一樣,歐巴馬對事情不堅持、求取妥協,也許在爭取選票上很有用,但是在領導國家上,不能堅持原則,卻成了他的缺點。為了因應金融危機,歐巴馬仰賴桑默斯、蓋特納等人,卻不追究他們原來就是造成危機的禍首;在對外用兵上,他雖然批評伊拉克戰爭,卻在自己任內擴大了阿富汗戰爭,增兵三萬。
選前他以精湛的法律見解,批評布希關押恐怖份子的關塔那摩監獄,他上任後簽署的第一道命令,就是一年後關閉此監獄。結果一年後被迫食言,監獄照常運作,人犯繼續關押;他任內獵捕恐怖份子,不擇手段,無論是派特種部隊狙殺賓拉登,或用無人飛機炸死蓋達領袖。
歐巴馬的魅力迷倒許多知識份子,包括現在電視上的外交權威札卡利亞,「歐巴馬是注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但是怎樣把理想與現實結合,就不是靠言詞能夠做到的。
反恐戰爭的遺緒,也許歐巴馬可以推給前任,但是對眼前兩個外交難題:敘利亞的人道悲劇以及伊朗核武問題,他卻是無計可施。
剛上任時,歐巴馬是阿拉伯世界最信賴的美國總統,他自己也信心滿滿,可以在任上成就不朽事功。二〇一一年五月,歐巴馬在美國國務院發表中東政策演說時,他躊躇滿志,一方面肯定、讚揚阿拉伯之春,另一方面則是設定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最終解決方案的前提,雄辯滔滔,詞藻華麗,但是卻經不起事實的考驗。
很難說阿拉伯之春的哪一個國家現在是成功的,埃及現在陷入憲政危機,利比亞仍是個爛攤子,最慘的是敘利亞,內戰越演越烈。然而幾場戰爭下來,耗資巨大,美國也不敢再以武力介入,國際外交手段又無效,人道悲劇不斷發生,歐巴馬卻束手無策。
以色列與伊朗是中東死敵,美國希望以色列做出保證:不攻打伊朗,或是攻擊之前要先通知美國,但以色列對這兩件事都不願承諾,因為他有恃無恐。在美國大選之年,無論是總統候選人,還是所有眾議員候選人與三分之一的參議員候選人,都要爭取猶太選民的選票與獻金。以色列的安全,是不容質疑的前提,所以以色列若動手,今年的政治氣氛對以色列是有利的。歐巴馬最大的噩夢乃是:一覺醒來,發現以色列已經開打,把美國捲進戰爭。
今年六月中旬的一則民調顯示,由於經濟情勢引發深深憂慮,歐巴馬的民意支持度從一個月前的百分之五十下滑至四十七,是今年元月以來的最低點,他領先共和黨總統選舉對手羅姆尼(Mitt Romney)的優勢,也從七個百分點到僅僅領先一個百分點。距離總統選舉不到五個月,愈來愈多忠心耿耿的民主黨員擔心,歐巴馬用四年前同一小群幕僚來打這場連任選戰,是否能應付未來幾個月的各種狀況。
目前歐巴馬的選舉還依靠左右哼哈二將,普羅夫與阿克塞爾羅德掌理一切,所用的招式與四年前也差不多。其中,追求新與改變的招法,對現任總統來說反而非常危險,這正是挑戰者可用來威脅歐巴馬的武器。
而這次,種族牌也未必見得有效。
據說羅姆尼正在慎重考慮是否邀請前國務卿萊斯﹝黑人女性﹞,或者是佛羅里達參議員盧比歐(Rubio,西班牙裔男性﹞作為競選搭檔,如果選萊斯,當然目的在於破除歐巴馬的族裔神話;但如果是盧比歐,則是共和黨吸取既往教訓,正面迎向種族的挑戰。
歐巴馬在四年前的獲勝與美國人口的變化有關,六十五歲以上,有八成是白人,但廿五歲以下,只有一半是白人。雷姆尼克在本書中引述蓋洛普民調,廿世紀三十年代,只有百分之三十七的人願意選出非洲裔總統,如今這一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五。
但是現在的美國,第一大少數族群不是非裔美國人,而是西班牙裔美國人,目前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四。到二〇五〇年,西班牙裔美國人將是現在的三倍,達到一億二千八百萬,占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九。二〇〇四年,時任美國總統布希贏得超過百分之四十的西班牙裔選民支持,布希的弟弟傑布更娶了墨西哥太太,西班牙裔美國人將來會是共和黨大票倉。
但是歐巴馬還是有無窮潛力的,細讀雷姆尼克的《橋》,我們才會發現他的潛力在哪裡,二〇一二年的總統大選能夠再次激發出歐巴馬的潛力;他的出現是美國政治上史無前例的,太多人都捨不得放棄這個空前的政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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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鉅細靡遺地調查了歐巴馬幾乎所有的相關文獻與言論,包括他的身世、家族背景、投票記錄,發表的文章,更訪談了上千名和他相關的人,更多次深度採訪歐巴馬本人,取得大量第一手實證資料,從而再現斯人,再現其生命及其崛起的歷程。
歐巴馬是誰?他打哪兒來?他如何看待自己,以及他最終如何說服民眾相信,正是美國文化中特有的東西塑造了他,而他個人的歷程,恰恰是這個國家的政治歷程。歐巴馬的故事,也正是這個國家的敘事,他從小生活在多元文化的印尼,以及種族天堂的夏威夷白人家庭中,他的種族身份不夠白,也不夠黑,但他恰恰用自己黑白混血的身份贏得更大的支持,並進而讓美國人團結起來共同推動政治與道德上的進步。他本人不一定是創造這個歷史趨勢的英雄,但他恰恰有可能是這個趨勢中的巔峰。最後,他走進了那座由黑奴建造的白宮。
作者把歐巴馬的生命個體置身在全球各地——肯亞、印尼、夏威夷、美國本土,在宏大縱深的政治歷史文化背景中檢視何以這個初出茅廬的非裔美國人可快速崛起。他是美國融合了多元種族和文化的象徵,非裔美國人的歷程正是美國的歷程,前者的權利日益完整,後者才會漸趨完美。因此,這本書與其說是一個總統歐巴馬的政治成長史,不如說是一個偉大的人如何在大歷史中定義自我,並塑造那個自我的歷史。
「是的,這就是我的故事。」歐巴馬如是言,他的身份既是先天既定的,也是後天選擇的;他追尋著這一身份,也習得了這一身份,因此,他才可能帶領美國人跨越那座融通了不同的種族、膚色、紅藍各州、保守派和自由派,以及不同世代的無形之橋。
全書共有五十多萬字,是名人傳記類登峰造極的鉅作。除了文字上令人愉悅和震撼外,這本書對於台灣的讀者也別具意義,台灣的政治和政黨一直糾纏於族群議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歐巴馬的故事令人深思,提供了借鑒。台灣的政治和道德上的進步,需要一位在族群議題上和歷史與當代包容、連接和貫通在一起的典範嗎?如果答案是需要,我們進一步要問的是:他是誰?在何方?何時會出現?
本書特色
經濟學人雜誌2010年十大好書。
★ 普立茲獎得主, 《紐約客》雜誌總編輯大衛•雷尼克宏大鉅作。
★ 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盛讚:「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有Power的人做傳!」
★ 訪談人物超過千位,鉅細靡遺,資料翔實,敘事深厚,是瞭解歐巴馬人生和政治哲學的最佳作品!
★《橋》由Alfred A.Knop出版公司於2010年4月6日上市,首刷精裝本就賣了十二萬冊,書評界更是佳評如潮。
★《最寒冷的冬天》大衛.哈伯斯坦讚譽雷尼克乃媒體「明日之星」。
作者簡介:
★ 一九九四年以報導蘇聯解體的《列寧的墳墓》榮獲普立茲獎!
★ 擔任《紐約客》總編已十餘年,被讚譽為美國文壇最閃亮的巨星!
★ 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NPR)盛讚此書為「全球最傑出的總編為全球最有權勢的人做傳!」
大衛•雷尼克(David Remnick),美國久負盛名的記者、編輯和作家。他從1998至今擔任美國《紐約客》雜誌總編輯,1994年以《列寧的墳墓:蘇維埃帝國的輓歌》一書榮獲普立茲獎,1999年獲選為「年度最佳編輯」。他關於拳王阿里的傳記也被《時代》評為2000年年度最佳傳記。
雷尼克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主修比較文學及俄文,一畢業即到《華盛頓郵報》當社區記者和體育記者,後出任該報駐莫斯科特派員。在《郵報》服務十年後,雷氏於一九九二年轉至《紐約客》當主筆,六年後升任總編輯迄今。他不僅把《紐約客》帶到另外高度和風格,也網羅寫手如雲,如何偉(Peter Hessler)等,其《尋路中國》等中國三部曲的部分章節最初刊發於《紐約客》。雷氏文筆汪洋恣肆,感染力極強,往往深入鋪陳,把讀者帶入歷史縱深,他立論中肯,講求細節的豐富和實證態度,故一本書所採訪的對象多達千人。當年,大衛.哈伯斯坦(David Halberstam)就預測,雷尼克乃是文字媒體的「明日之星」。
名人推薦:
他們都在橋上等待約書亞
文/王健壯(中國時報前社長)
一九六五年三月七日,阿拉巴馬州艾德蒙‧佩特斯橋(Edmund Pettus Bridge)上發生「血腥星期天」(Bloody Sunday)事件那天,歐巴馬還未滿四歲,人在萬里之外的火奴魯魯。
一九六八年四月四日,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孟斐斯一家旅館陽台上被人槍殺那天,七歲的歐巴馬跟他的白人母親已移居印尼的雅加達。
在美國漫長的黑人民權運動史上,血腥星期天與金恩被刺這兩個日子,都是改變歷史的關鍵轉折點;在血腥星期天事件發生四十三年後,金恩被刺四十年後,四十七歲的歐巴馬以「約書亞世代」自稱,終於完成了金恩那輩「摩西世代」的未竟志業:黑人,或者應該政治正確的說,非洲裔美國人,不僅跨過了佩特斯橋,也首次以合眾國領導人的身分走進了當初由奴隸興建的那座白宮。
一九六五年的佩特斯橋之於黑人,就如同一八九0年的傷膝澗(Wounded Knee)之於印第安人一樣,都是種族受難的歷史遺址,也都是種族歷史充滿血淚的文學性隱喻。當時年僅二十五歲率領六百多位黑人走上佩特斯橋的路易斯(John Lewis),雖然曾被鎮暴警察擊碎頭蓋骨差點喪命,但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歐巴馬宣誓就職入主白宮當天,現任聯邦眾議員的路易士卻興奮得一再重覆:「巴拉克終於帶領我們跨過了那座橋」;四十多年才從橋頭走到橋尾,這條路何其漫漫,何其迢遠,又何其坎坷。
但究竟該怎麼敘述這座既是現實又是隱喻的橋的故事呢?就從一八五二那年說起吧:史托威夫人(Harriet Stowe)寫的《黑奴籲天錄》(Uncle Tom’s Cabin),雖然當年在美國大賣三十萬本,在英國更暢銷百萬本,按理說湯姆大叔的故事應該眾所皆知,也應眾有同感,但五年後(一八五七年)美國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史考特訴桑福特案〉(Scott v.Sandford)的判決中,卻仍然以七比二的票數裁決黑奴不是美國公民,而是屬於白人的財產;命運悲慘的史考特仍然擺脫不掉湯姆大叔的奴隸宿命。
最高法院這項被後代史家形容為憲政史上最可恥印記的判決,最後引發的是一場長達五年(一八六一到一八六五年)的血腥內戰,以六十多萬人死亡的代價,才在戰後當年換來了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在合眾國管轄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存在奴隸制度」,以及一八六八年的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公民」,與一八七0年保障黑人選舉權的憲法第十五條修正案;聯邦國會通過的這三項憲法修正案,等於徹底推翻了最高法院〈史考特案〉的判決,似乎也洗刷了美國憲政史的恥辱印記。
黑人雖然在憲法文獻中,從白人的財產變為自由人,也變為擁有權利的合法公民,但在現實社會中,這些身分的轉換卻祇維持了極為短暫的時間就又變回原樣。「重建時期」(一八六六到一八七七年)結束,聯邦軍隊從南方各州撤軍後,白人種族主義殘存的餘火又在南方各地熊熊燃起,所謂的《吉姆克勞法案》(Jim Crow Act)幾乎無州無之,各式各樣歧視黑人的法律建構出比〈史考特案〉更虛偽的「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制度。而且,不但州的單行法律凌駕了聯邦的憲法修正案,甚至聯邦最高法院也在一八九六年的〈普利西訴佛古森案〉(Plessy v.Ferguson)中,判決路易斯安那等州通過在公共車輛上隔離白人與黑人的法律並不違憲;自此以後,將近有六十多年的時間,only for white(僅限白人)的標誌牌,多到就像參差錯列的交通號誌牌一樣,在餐廳、學校、車站、劇院、圖書館與住宅區隨處可見,種族歧視不但合憲化、合法化,而且公開化;可見隔離是真,平等卻假。
直到一九五四年,堪薩斯州一個小鎮裡名叫布朗(Oliver Brown)的黑人牧師,才讓歷史又出現了一次轉折。他因為女兒不能進白人學校就讀,一狀告進法院控訴鎮公所教育委員會違憲,但地方法院卻判決他敗訴,布朗不服,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這場改變歷史的訴訟(Brown v.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在日後成為大法官的知名黑人民權律師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的雄辯之下,以及以開明進步著稱的首席大法官華倫(Earl Warren)的強力主導之下,九位大法官最後全數同意判決學校的隔離制度違憲;反對隔離的人以「這一天將留名青史」來形容這項判決,擁護隔離的人卻稱這一天是「黑色的星期一」。
但歷史的腳步卻總是進一步又退兩步。〈布朗案〉判決後隔年(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一位在紡織廠工作的四十二歲女工帕克絲(Rosa Parks),因為在公車上拒絕讓座給白人而被警察逮捕,可見〈布朗案〉的憲法規範效應仍然不及於公車;民權運動組織於是決定發動大罷乘運動,抵制當地的巴士公司,領導這場長達三百八十一天運動的人就是金恩博士,當年他才二十六歲,這是他在民權運動展露頭角的開始,帕克絲也因為這場運動而被人稱譽為「民權第一夫人」。
蒙哥馬利大罷乘運動是民權運動的一個新起點,從此以後堂堂溪水出前村,從此以後大江東流擋不住。一九六0年,洶湧江水沖進北卡羅萊納州,民權組織發動大規模「入座運動」,抵制餐廳拒絕黑人進入用餐,並且無懼警察逮捕,揚言「讓我們把監獄填滿」;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滔滔江水再沖向首都,二十五萬人進軍華府,他們呼喊禁止種族歧視的聲音響徹雲霄,金恩那篇「我有一個夢」的演說至今仍在林肯紀念堂內迴響不停。
再接下來的故事就是發生在佩特斯橋上的血腥星期天事件,江水又沖回到阿拉巴馬州,沖向距離蒙哥馬利大約四十英里外一個名叫塞爾瑪(Selma)的小鎮。
塞爾瑪居民半數以上是黑人,但其中卻祇有百分之一的黑人擁有投票權,其他人的投票權都被白人所制定的「投票稅」、「識字測驗」等惡法惡規所剝奪。而且,阿拉巴馬州不但是「深南」各州執行《吉姆克勞法》最多也最徹底的一個州,州長華勒斯(George Wallace)更是隔離政策的強硬派,公開揚言「現在隔離,明天隔離,永遠隔離」。
血腥星期天事件之所以發生,就是因為民權組織抗爭投票權而起。當天遠在華府白宮內觀看電視播報佩特斯橋上警察暴行的詹森總統,氣得用髒話大罵華勒斯,五天後他更把華勒斯叫進白宮,在橢圓形辦公室內與他討論(爭論也許更準確)塞爾瑪鎮的情勢,詹森要求華勒斯同意民權組織從塞爾瑪遊行到蒙哥馬利,並且要他保證不以暴力威脅他們的安全,否則聯邦政府將強力介入。
兩天後,一九六五年三月十五日,血腥星期天過了一週後,詹森在國會山莊向參眾兩院議員發表一篇名為「美國承諾」的演說,承諾賦與每位公民不受歧視的投票權利;演說後兩天,詹森又火速把《投票權法案》送進參眾兩院,參院在五月二十六日通過,眾院也在七月九日通過,八月六日,詹森在白宮簽署這項法案時,金恩與帕克絲等民權領袖都應邀在現場做歷史見證。
佩特斯橋上的血腥星期天,可以說是詹森加速制定《投票權法案》的催化劑;其實在華勒斯與詹森白宮會談後六天,金恩即已率領三千多位民眾,在警察全副武裝環伺下平安跨過了佩特斯橋,他們每天行進十二英里,夜宿路邊荒野,四天後抵達蒙哥馬利時,隊伍人數已增加到兩萬五千多人;這是民權運動的一次大勝利。
一九六0年代是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也是民權相關法案制定最具進步意義的年代。一九六四年由甘迺迪發動、詹森接續完成立法的《民權法案》以及《投票權法案》,都是以聯邦的憲政權力推翻了各州殘存的各項《吉姆克勞法》,也遙相呼應並以法律形式實踐了將近一百年前的十三、十四與十五條的憲法修正案。但誰也不曾料到,就在民權運動開花結果的豐收時刻,孟斐斯的一聲槍響卻奪走了領導民權運動的那位摩西的生命;那一年,金恩才三十九歲。
歐巴馬三十九歲那年,西元二000年,他正二連任伊利諾州參議員,並且在聯邦眾議員民主黨內初選時,以將近一倍的票數敗給四連任的資深眾議員羅許(Bobby Rush),這是他一生的第一場敗仗;但誰也不曾料到短短八年後,四十七歲的歐巴馬卻意外完成了摩西不曾預料會這麼早就能夠實現的那個夢想:約書亞終於帶領他的追隨者抵達了應許之地。
但在變成約書亞之前,歐巴馬長達三十多年的奧德賽,其實是一趟尋求身分尋求認同的漫長旅程。雷姆尼克以「種族就是歐巴馬故事的核心」來總結歐巴馬的前半生傳記,就代表要瞭解歐巴馬,就必須把他放進民權運動史的脈絡中,在這樣的脈絡中去尋找他每一處落腳的蹤跡,去玩味他每一句跟摩西的跨世代對話,以及去感覺他在滔滔雄辯中那個隱而不顯但卻始終不斷此起彼落有關種族的主旋律。
也正因為如此,在我們走向雷姆尼克以文字搭建的那座佩特斯橋之前,更必須要頻頻回首去呼喚摩西世代那些人的名字,去傳述那些人的故事,以及去聆聽那些人的召喚,尤其是歐巴馬最愛的那句金恩名言:「道德蒼穹的弧線僅管很長,但它彎向正義的一方」。
正義在蒼穹的那一邊,也在橋的另一端,帕克絲、金恩以及許許多多以血淚書寫民權歷史的那些老靈魂,都佇立在橋上等待約書亞,等待一代又一代的約書亞。
推薦序
注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
文/郭崇倫﹝聯合報副總編輯﹞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出版的《紐約客》雜誌封面上,描繪了穿回教長袍的歐巴馬與身揹AK47步槍的「恐怖份子」蜜雪兒,在橢圓形辦公室裡擊拳慶祝的畫面,背景牆上則懸掛著伊斯蘭教士肖像,璧爐中焚燒著美國國旗,插畫的標題是「恐懼政治學」﹝The Politics of Fear﹞
當時美國總統初選正熾,《紐約客》的封面招致了非常強烈的反應,擔任《紐約客》總編輯的雷姆尼克解釋,設計這款封面的初衷,旨在反諷那些極右派,並把私下的這些流言蜚語公之於眾,讓這些偏見與仇恨在鏡子前面照出原形。但是歐巴馬陣營並不領情,發言人表示,一般人才不管這是不是反諷,只是覺得沒品。
誰也沒有想到,曾經與歐巴馬陣營結下梁子的雷姆尼克,竟然會發願寫下歐巴馬的傳記,在寫這本書的一整年期間,雷姆尼克早上五點半起床,寫到上班前,回家後繼續寫,直到半夜,沒有週末,放棄休假。
就像許許多多真正認識歐巴馬的人一樣,雷姆尼克也受到他的魅力所感召,他並不企圖寫一本總統選戰內幕的書,歐巴馬的競選大將普羅夫已經寫了《大膽去贏》,雷姆尼克希望的只是能夠解開歐巴馬政治上取得成功以及身世魅力之謎。
「種族牌」絕對是歐巴馬最大的優勢,黑奴曾是美國歷史與政治上的痼疾,許多人看到歐巴馬的自信儀態,就像巴菲特的感受一樣,突然之間看到了美國黑白種族問題可以解決的希望。其他人則更直接的感受到:「他可能當上第一位黑人總統。」
也有些人懷著贖罪的心情,而歐巴馬就是他們所要面對的原罪,最讓人動容的是,當新科參議員歐巴馬第一次與參議院老鳥伯德會見時——伯德年輕時曾是3K黨成員——他滿懷同情心的聆聽這位老人將自己年輕時的罪惡描述為「我脖子上帶著的十字架」。
歐巴馬在競選期間的最成功策略,就是不去提種族因素,「讓它自己發酵,說的越少越好,」因為考慮到種族因素的選民,都不需要去催票,「你不需要去強調顯而易見的事情。」
但歐巴馬在種族議題上也並不是享盡優勢。許多黑人私下批評這個混血兒「不夠黑」、不是黑奴的後裔、過去也沒有民權運動的顯赫履歷。但是歐巴馬以「約書亞世代」的提法,囊括繼承了黑人民權運動先驅者等「摩西世代」,雖然摩西沒有帶領以色列人抵達應許之地,但是約書亞卻做到了。他以這樣的比喻獲得了大部分黑人民權運動者的關愛,即使少部分人選擇在希拉蕊‧柯林頓那邊,也備感壓力。
其次,不可否認的,運氣在他從政生涯中非常重要。無論他競選州議員,還是選聯邦參議員,都沒有碰到硬仗,更沒有嚐到失敗。所有人見到他都印象深刻,白人驚喜於他不是像傑西‧傑克遜那樣的憤怒黑人,黑人則訝異於他能夠建立起不同族裔之間的共識。他唯一難打的仗可能只有二〇〇八年年初爭取民主黨的總統提名選戰,他對上的是希拉蕊‧柯林頓。
但歐巴馬並非等著幸運從天而降,他懂得爭取機會,把幸運留住,就像在二〇〇四年民主黨提名代表大會上,他積極爭取公開演說的機會,把自己在台上演說的錄影帶寄給凱瑞陣營,希望獲得青睞。金恩牧師以「我有一個夢」那場演說而名震天下,歐巴馬知道,這將是他自己的「我有一個夢」的演說。
果然他的演講一炮而紅,看起來即興流暢,文藻豐富,但是他在背後下了很多苦工,不斷的使用講詞提示機,反覆演練。
尤其是當凱瑞陣營發現歐巴馬演說中有些好東西,要據為己有、不准他講時,歐巴馬「暴跳如雷」,「那個混蛋想從我的演講裡偷一行話」,但是他最終忍耐住,畢竟這是凱瑞的提名大會,他最大。
歐巴馬擅於描繪理想築夢,但雷姆尼克同時很深刻的描寫了他現實妥協包容的那一面,也許這出自他是個擁有雙重種族身份的人,生活在白人與黑人兩個世界,他與這兩個世界的人都有親密的接觸,這使得歐巴馬具有溝通與理解不同立場的能力,雖然他也因此被批評為無法堅守立場。
歐巴馬出身於芝加哥政壇,研究美國政治的人都知道,芝加哥政治向來黑暗,但卻始終是民主黨的支持基地。甘迺迪據說就是靠老戴利市長的買票,才以些微差距贏了尼克森。
歐巴馬對小戴利市長的政治酬庸醜聞,也從不過問,反而積極爭取他的支持。當上總統之後,歐巴馬讓自己的幕僚長伊曼紐去參選芝加哥市長,作為交換,小戴利先擔任商務部長,後轉任白宮幕僚長。
又譬如他與萊特牧師之間的關係,萊特不僅是歐巴馬的老朋友,更是他的家庭牧師。原本歐巴馬想邀請萊特主持自己宣布競選儀式上的祈禱,但是其幕僚全部反對,認為萊特的佈道充滿了激進憤怒,已經被媒體關注到,這會讓歐巴馬一開始就跌跤。歐巴馬最後同意了幕僚的意見,但他處理這件事的無情方式,讓萊特覺得受到傷害。
可以說,種族、運氣與妥協權變,是歐巴馬成功的秘訣,歐巴馬知道在取得民主黨提名後,他就已經勝券在握,但是他被暗殺的陰影,卻一直如影隨形,他的名言是:「白人想讓我選,黑人認為我會被害」,後者也正是蜜雪兒一直反對他參選的原因。
雷姆尼克這本傳記,算是歐巴馬的「前傳」,內容已經非常豐富,他並沒有把書中主題延伸到歐巴馬的總統任內,雖然情有可原,毋寧說是個遺憾。
競選與治國不同,領導更與演講不一樣,歐巴馬對事情不堅持、求取妥協,也許在爭取選票上很有用,但是在領導國家上,不能堅持原則,卻成了他的缺點。為了因應金融危機,歐巴馬仰賴桑默斯、蓋特納等人,卻不追究他們原來就是造成危機的禍首;在對外用兵上,他雖然批評伊拉克戰爭,卻在自己任內擴大了阿富汗戰爭,增兵三萬。
選前他以精湛的法律見解,批評布希關押恐怖份子的關塔那摩監獄,他上任後簽署的第一道命令,就是一年後關閉此監獄。結果一年後被迫食言,監獄照常運作,人犯繼續關押;他任內獵捕恐怖份子,不擇手段,無論是派特種部隊狙殺賓拉登,或用無人飛機炸死蓋達領袖。
歐巴馬的魅力迷倒許多知識份子,包括現在電視上的外交權威札卡利亞,「歐巴馬是注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但是怎樣把理想與現實結合,就不是靠言詞能夠做到的。
反恐戰爭的遺緒,也許歐巴馬可以推給前任,但是對眼前兩個外交難題:敘利亞的人道悲劇以及伊朗核武問題,他卻是無計可施。
剛上任時,歐巴馬是阿拉伯世界最信賴的美國總統,他自己也信心滿滿,可以在任上成就不朽事功。二〇一一年五月,歐巴馬在美國國務院發表中東政策演說時,他躊躇滿志,一方面肯定、讚揚阿拉伯之春,另一方面則是設定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最終解決方案的前提,雄辯滔滔,詞藻華麗,但是卻經不起事實的考驗。
很難說阿拉伯之春的哪一個國家現在是成功的,埃及現在陷入憲政危機,利比亞仍是個爛攤子,最慘的是敘利亞,內戰越演越烈。然而幾場戰爭下來,耗資巨大,美國也不敢再以武力介入,國際外交手段又無效,人道悲劇不斷發生,歐巴馬卻束手無策。
以色列與伊朗是中東死敵,美國希望以色列做出保證:不攻打伊朗,或是攻擊之前要先通知美國,但以色列對這兩件事都不願承諾,因為他有恃無恐。在美國大選之年,無論是總統候選人,還是所有眾議員候選人與三分之一的參議員候選人,都要爭取猶太選民的選票與獻金。以色列的安全,是不容質疑的前提,所以以色列若動手,今年的政治氣氛對以色列是有利的。歐巴馬最大的噩夢乃是:一覺醒來,發現以色列已經開打,把美國捲進戰爭。
今年六月中旬的一則民調顯示,由於經濟情勢引發深深憂慮,歐巴馬的民意支持度從一個月前的百分之五十下滑至四十七,是今年元月以來的最低點,他領先共和黨總統選舉對手羅姆尼(Mitt Romney)的優勢,也從七個百分點到僅僅領先一個百分點。距離總統選舉不到五個月,愈來愈多忠心耿耿的民主黨員擔心,歐巴馬用四年前同一小群幕僚來打這場連任選戰,是否能應付未來幾個月的各種狀況。
目前歐巴馬的選舉還依靠左右哼哈二將,普羅夫與阿克塞爾羅德掌理一切,所用的招式與四年前也差不多。其中,追求新與改變的招法,對現任總統來說反而非常危險,這正是挑戰者可用來威脅歐巴馬的武器。
而這次,種族牌也未必見得有效。
據說羅姆尼正在慎重考慮是否邀請前國務卿萊斯﹝黑人女性﹞,或者是佛羅里達參議員盧比歐(Rubio,西班牙裔男性﹞作為競選搭檔,如果選萊斯,當然目的在於破除歐巴馬的族裔神話;但如果是盧比歐,則是共和黨吸取既往教訓,正面迎向種族的挑戰。
歐巴馬在四年前的獲勝與美國人口的變化有關,六十五歲以上,有八成是白人,但廿五歲以下,只有一半是白人。雷姆尼克在本書中引述蓋洛普民調,廿世紀三十年代,只有百分之三十七的人願意選出非洲裔總統,如今這一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五。
但是現在的美國,第一大少數族群不是非裔美國人,而是西班牙裔美國人,目前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十四。到二〇五〇年,西班牙裔美國人將是現在的三倍,達到一億二千八百萬,占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九。二〇〇四年,時任美國總統布希贏得超過百分之四十的西班牙裔選民支持,布希的弟弟傑布更娶了墨西哥太太,西班牙裔美國人將來會是共和黨大票倉。
但是歐巴馬還是有無窮潛力的,細讀雷姆尼克的《橋》,我們才會發現他的潛力在哪裡,二〇一二年的總統大選能夠再次激發出歐巴馬的潛力;他的出現是美國政治上史無前例的,太多人都捨不得放棄這個空前的政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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