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賽斯.高汀
定價:NT$ 250
優惠價:88 折,NT$ 220
本商品已絕版
作者簡介:
賽斯.高汀(Seth Godin)
15本國際暢銷書的作者,著作被翻譯成 35 種語言以上,改變了人們對行銷和工作的看法。長久以來,他的作品《行銷不過是個噴嚏》一直是最受歡迎的電子書,《紫牛》則是十年來最暢銷的商管書。除了寫作和演講之外,他還是Squidoo網站 (一個快速成長的推薦網站) 的創辦人暨執行長,也是高人氣的部落客(www.SethGodin.com)。其餘著作包括《低谷》、《願者上勾》、《釋放點子病毒》、《紫牛2》、《行銷人是大騙子》、《誰說加油站不能賣鞭炮?》、《肉丸聖代》、《部落》等。
譯者簡介:
吳書榆
台大經濟系、英國倫敦大學經濟所畢業,曾任職於公家機關、軟體業擔任研究、企畫與行銷相關工作,目前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譯有《老闆!我死都不願意告訴你這些事》、《金色團隊》、《岀社會就該瞭的五角法則》及《黑道商學院》等書(以上皆由三采文化出版)。
名人推薦:
lyhcode 「玩物尚誌」部落格 Mr. Jamie (林之晨) appWorks之初創投合夥人
于文強 資深網路人
許景泰 達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趙政岷 時報周刊副社長兼總編輯
盧希鵬 台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謝馨慧 奧美公關行銷公關事業部董事總經理
羅文坤 中國文化大學廣告學系主任
【推薦序1】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條自己的紫牛
文/appWorks 之初創投合夥人 Mr. Jamie (林之晨)
每天早上起床,我迫不及待打開的就是賽斯‧高汀的網誌。我把他當成我人生的導師,雖然與他其實素昧平生,但每個清晨,賽斯從來不會讓我失望,他總是能夠用他的文字、他的故事,幫我的一天送上美好的開始。
當然,賽斯的文字不只可以在線上找到,除了網誌,他還是一位非常多產的書籍作者。這本《怪咖時代》就是他的最新大作,也是他出版的第十七本書籍。
《怪咖時代》的基本精神非常簡單,就是當這個世界的工業革命邁向尾聲,「大眾」這個概念也將隨之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多元」和「獨特」。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在「電視」這個被賽斯稱為「工業複合體」的媒體巨獸普及化以前,人們本來就是過著非常多樣化的生活。或者說,「大眾」,其實才是過去這半個世紀來突然出現在人類世界的新鮮玩意兒。
但這個轉變對現今商業世界的主宰,從小生活在「大眾」之中的戰後嬰兒們來說,可真是一個很難被重新適應的「新」觀念。所以賽斯用了一整本書的篇幅,並且穿插許多動人的故事,緩緩地為大家解說正在到來的「奇特」是怎麼樣的一個世界,我們又該如何適應它的發展。
在這本書中,你會學到如何建立一個部落,接著透過部落去感染更多的同好,再向這群「怪咖」行銷只有他們喜愛的產品。這是徹底的社群媒體,完全遵循了病毒的本質,與大眾媒體無差別式的洗腦、灌漿,是截然不同的行銷觀念。
當怪咖時代來臨,每個「後大眾」消費者回歸「獨特」的原始,而我們新世紀的行銷人,必須要重新學會如何抓住他們心中的紫牛,才能在市場上贏得好的成績。
《怪咖時代》就是一本這樣的書,我希望你會喜歡。
【推薦序2】
選擇奇特的自由
文/「玩物尚誌」部落格 lyhcode
此時我正在單車環台的途中,一路上遇到不少同樣在長途旅行的車友。近年來單車運動盛行,因此在風景秀麗的台灣公路,隨處可見單車客的蹤跡。如果留心觀察,將會發現路上的單車品牌非常多,以前我認為是「主流」的幾個知名大品牌,能見比例似乎不太高。
單車不再只是通勤用的交通工具,它可以是提供休閒娛樂的運動器材,也可以成為一種流行的時尚配件或收藏,端看擁有單車的人如何界定自己的需求,可以科技感十足,也可以很復古、很潮。
雖然有更多人想買單車,但賣場裡大眾大量、價格便宜的通勤車,即使降價促銷,仍不受這群消費者的青睞;由於怪咖部落的崛起,想要從事單車運動的人們願意接受昂貴許多的價格,買輛只有週末才會騎到河濱公園運動的高級單車,平時還要細心保養、除塵打蠟;面對其他人「買這輛腳踏車還不如買摩托車」的疑問,只能搬出更多只有怪咖才懂的術語。
喜歡從事單車運動的「怪咖」,並不會感到孤獨;在怪咖部落崛起的時代,連結更加緊密,只需要用智慧型手機在網路社群裡打聲招呼,立即就能找到鄰近、國內或是遠在他鄉的其他怪咖,即使想出國騎單車都有可能找到同伴;單車的怪咖部落還可能臥龍藏虎,不乏專業選手、車店老闆,能夠給予你更專業的建議與指導。
即使是高級的運動單車,最知名的品牌也不再享有優勢。怪咖們樂意提高預算,只為打造符合個人獨特品味的專屬單車;比起工廠大量製造的成車,量身訂作、手工打造的精品反而更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網路讓消費者在行動前就能做足功課,更多的選擇讓他們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在不久前,智慧型手機還是少數怪咖的選擇,大眾不了解這是怎麼一回事。顯然大眾還來不及了解,時代就已經驟變,現在傳統手機反而成為奇特的選擇。
賽斯.高汀在《怪咖時代》書中宣告「大眾的終結」,目的是想讓讀者重獲「自由」,了解自己有選擇的自由,更有選擇奇特的自由。如果你選擇成為怪咖,就別再擔心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樣,選擇自己最喜歡的科系、工作,在自己有選擇的時候放手去完成夢想;你不只會得到其他怪咖的認同,最後就連大眾都會給你一個讚。
* lyhcode,喜歡旅行、閱讀及探索新事物的部落客,透過「玩物尚誌」(http://blog.lyhdev.com) 分享見聞。
【推薦序3】
怪咖力量崛起!遍布在你我生存的部落……
文/達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許景泰
行銷大師賽斯‧高汀這次在新書中,大聲疾呼「大眾已死,取而代之的是怪咖部落崛起!」他用極為聳動的字眼,一貫犀利精闢的言論,在本書闡述怪咖時代來臨,對這世代造成了革命性結構的翻轉!
在賽斯‧高汀眼中:「怪咖」在這世代,不是一種貶抑的詞彙,反而是一種避免落入俗套,更容易凸顯自己與眾不同的讚美!事實上,你我都愛怪咖,也可能自己本身就是怪咖,又或者在網路上已加入某一個怪咖社群,選擇了自己認同的怪咖部落文化。賽斯‧高汀這本大作讓我有機會重新思考,大眾終結後,怪咖時代來臨對台灣消費市場造成了什麼樣的改變與衝擊?
一、怪咖總有一群粉絲追隨者:
就像賽斯‧高汀說,在充斥怪咖的時代,「創作獲得推助的力量!」在台灣部落格圈尤其如此。二○○六年我和朋友成立了台灣第一家「部落客經紀平台」(BloggerAds),六年來,我有幸接觸與認識這些網路上充滿創作活力的怪咖,他們是「專業業餘部落客」。
他們在網路上有一大批追隨者,不輸知名的藝人及大明星。他們在部落格或臉書的發文甚至一言一行,更容易引起網友的認同與效法。彎彎、花猴、女王、香蕉太太、宅女小紅、九把刀、朱學恆……等等均為怪咖世代的箇中翹楚。他們擁有成千上萬的粉絲,透過各式發文持續地「即時製造」,影響著這世代一群又一群的消費者。
沒錯,現在的消費者不再相信大眾媒體,傳統的廣告已不再那麼有效,他們轉而投效的是能夠代表他們聲音的特定部落或網路意見領袖。
二、網路強化了怪咖部落興起:
不可否認,拜網路無所不在之賜,讓我們可以很容易地集結在一起去做某些事。例如:全球有上千萬位樂高迷,透過臉書成立自己所屬的樂高同好會;台灣有近百萬的霹靂布袋戲迷,在網路上成立多個部落格、臉書、PTT討論版,因癡迷霹靂布袋戲而三不五時地掛網聚集在一起;動漫迷們也殷勤經營自己的「同人誌」部落。
台灣類似這樣的部落,在臉書上有成千上萬個。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時切換不同角色,只為加入某一個有趣而奇特的部落。網路社群帶給我們的影響,不只是快速與溝通上的便利,也使我們更容易被串聯起來;網路行動化更高度強化我們無時無刻緊密連結在一起。由於個人擁有高度選擇權,每個人都可以即時成立一個屬於自己信念的怪咖部落!
三、行銷人一定要懂:怪咖商機來了!
賽斯‧高汀指出:「要與眾不同需要有時間、金錢和信心,現在三者兼備的人愈來愈多。」正因如此,台灣的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意識也逐漸高漲,充滿個性、奇特或與眾不同的商品在市場上興起。當從眾者變少時,暢銷書、熱門音樂的壽命也跟著愈來愈短,取而代之的是賽斯‧高汀所說的「一個又一個部落,前仆後繼地推薦好東西。」
每一個人開始習慣在臉書上推薦自己喜歡的好商品。每一個部落或個人不再只是被動的消費者,轉而成為推薦者、宣傳者。行銷人員為了取信這些零散、奇特且充滿個性色彩的部落,不僅要熟悉他們的語言、溝通模式,更要打從心底融入他們的文化、認同及尊重他們,才有機會接觸他們,也才能賺到可能的報酬。
是的,這是一個怪咖時代!這本書將帶領你全面認識這個奇特的世代。這不僅是行銷人員一定要知道的事,各行各業也必須學習了解怪咖部落對我們的影響有多麼深遠而巨大。因為這個現象正遍布在你我賴以生存的部落當中,它是如此深切地每天影響著我們!
【推薦序4】
怪咖時代:大眾市場縮水
文/奧美公關行銷公關事業部董事總經理 謝馨慧
在網路科技的加持下,現在不僅是個「見怪不怪」、更是個「怪咖掛帥」的時代,世界因此變得更有趣了。這對專業行銷人員來說,除了是個有史以來最大的挑戰之外,也是急需要把腦袋重新re-set的時刻。
個人從事行銷傳播顧問的二十年中,有幸全程見證了市場行銷從大眾傳播到分眾傳播,再從分眾到小眾傳播,至今最新登場則是怪咖傳播。回想在我專業生涯的初期,大師告誡學習效法的品牌行銷成功案例,大多都是以幾支非常成功的廣告作品做為傳播主體,不太需要公關、網路、消費者活動等支持,商品就能讓商品大賣,因為這是一個以大眾共通性來大量製作同類型商品的大眾臉時代,這時期的代表作品是左岸咖啡館、IBM等。
約莫十年前,事情開始有了變化。分眾溝通漸漸成為品牌行銷的重點,品牌開始學習將目標對象依生活形態加以分類,進行族群聚落的產品設計差異化、規劃不同訊息溝通,廣告已不見得是唯一主角,消費者體驗、活動、公關新聞等的整合傳播成為分眾時代品牌成功的關鍵。星巴克、Nokia是這個階段的明星品牌。
現今,整個品牌實務的建構,幾乎已與網路世界緊緊相連。幾乎所有的品牌都已經投入大量的資源,積極將品牌資產從實體世界延伸到網路,希望從中建立一個堅實的虛擬品牌形象,發揮品牌影響力。偏偏網路世界的遊戲規則已由怪咖主宰,平凡無奇的資訊乏人問津,只有夠怪、夠嗆、夠有梗、夠有趣的人事物,才能引起社群討論及注目。而且真正有魅力的怪咖,影響力也不限於小眾,重量級的大怪咖如Apple的賈伯斯 (Steve Jobs),以魅力、創意跟膽識,帶動大眾的跟隨,擁有改變世界的巨大魔力。
多令人興奮的時刻,怪咖時代的行銷秘訣將轉以網路平台創意為核心,藉由虛實整合的廣告、公關、媒體、社群媒體活動等多重管道,來建立及強化品牌及產品的強大口碑,進而銷售。當怪咖溝通的時代已經具體成形,非主流成為主流。身為行銷人的你,要開始問問自己,面對「怪咖」消費者,按常理出牌的策略已經行不通了,培養一下自己的「怪咖」指數才是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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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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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賽斯.高汀
優惠價: 88 折, NT$ 220 NT$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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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賽斯.高汀(Seth Godin)
15本國際暢銷書的作者,著作被翻譯成 35 種語言以上,改變了人們對行銷和工作的看法。長久以來,他的作品《行銷不過是個噴嚏》一直是最受歡迎的電子書,《紫牛》則是十年來最暢銷的商管書。除了寫作和演講之外,他還是Squidoo網站 (一個快速成長的推薦網站) 的創辦人暨執行長,也是高人氣的部落客(www.SethGodin.com)。其餘著作包括《低谷》、《願者上勾》、《釋放點子病毒》、《紫牛2》、《行銷人是大騙子》、《誰說加油站不能賣鞭炮?》、《肉丸聖代》、《部落》等。
譯者簡介:
吳書榆
台大經濟系、英國倫敦大學經濟所畢業,曾任職於公家機關、軟體業擔任研究、企畫與行銷相關工作,目前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譯有《老闆!我死都不願意告訴你這些事》、《金色團隊》、《岀社會就該瞭的五角法則》及《黑道商學院》等書(以上皆由三采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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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起床,我迫不及待打開的就是賽斯‧高汀的網誌。我把他當成我人生的導師,雖然與他其實素昧平生,但每個清晨,賽斯從來不會讓我失望,他總是能夠用他的文字、他的故事,幫我的一天送上美好的開始。
當然,賽斯的文字不只可以在線上找到,除了網誌,他還是一位非常多產的書籍作者。這本《怪咖時代》就是他的最新大作,也是他出版的第十七本書籍。
《怪咖時代》的基本精神非常簡單,就是當這個世界的工業革命邁向尾聲,「大眾」這個概念也將隨之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多元」和「獨特」。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在「電視」這個被賽斯稱為「工業複合體」的媒體巨獸普及化以前,人們本來就是過著非常多樣化的生活。或者說,「大眾」,其實才是過去這半個世紀來突然出現在人類世界的新鮮玩意兒。
但這個轉變對現今商業世界的主宰,從小生活在「大眾」之中的戰後嬰兒們來說,可真是一個很難被重新適應的「新」觀念。所以賽斯用了一整本書的篇幅,並且穿插許多動人的故事,緩緩地為大家解說正在到來的「奇特」是怎麼樣的一個世界,我們又該如何適應它的發展。
在這本書中,你會學到如何建立一個部落,接著透過部落去感染更多的同好,再向這群「怪咖」行銷只有他們喜愛的產品。這是徹底的社群媒體,完全遵循了病毒的本質,與大眾媒體無差別式的洗腦、灌漿,是截然不同的行銷觀念。
當怪咖時代來臨,每個「後大眾」消費者回歸「獨特」的原始,而我們新世紀的行銷人,必須要重新學會如何抓住他們心中的紫牛,才能在市場上贏得好的成績。
《怪咖時代》就是一本這樣的書,我希望你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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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奇特的自由
文/「玩物尚誌」部落格 lyhcode
此時我正在單車環台的途中,一路上遇到不少同樣在長途旅行的車友。近年來單車運動盛行,因此在風景秀麗的台灣公路,隨處可見單車客的蹤跡。如果留心觀察,將會發現路上的單車品牌非常多,以前我認為是「主流」的幾個知名大品牌,能見比例似乎不太高。
單車不再只是通勤用的交通工具,它可以是提供休閒娛樂的運動器材,也可以成為一種流行的時尚配件或收藏,端看擁有單車的人如何界定自己的需求,可以科技感十足,也可以很復古、很潮。
雖然有更多人想買單車,但賣場裡大眾大量、價格便宜的通勤車,即使降價促銷,仍不受這群消費者的青睞;由於怪咖部落的崛起,想要從事單車運動的人們願意接受昂貴許多的價格,買輛只有週末才會騎到河濱公園運動的高級單車,平時還要細心保養、除塵打蠟;面對其他人「買這輛腳踏車還不如買摩托車」的疑問,只能搬出更多只有怪咖才懂的術語。
喜歡從事單車運動的「怪咖」,並不會感到孤獨;在怪咖部落崛起的時代,連結更加緊密,只需要用智慧型手機在網路社群裡打聲招呼,立即就能找到鄰近、國內或是遠在他鄉的其他怪咖,即使想出國騎單車都有可能找到同伴;單車的怪咖部落還可能臥龍藏虎,不乏專業選手、車店老闆,能夠給予你更專業的建議與指導。
即使是高級的運動單車,最知名的品牌也不再享有優勢。怪咖們樂意提高預算,只為打造符合個人獨特品味的專屬單車;比起工廠大量製造的成車,量身訂作、手工打造的精品反而更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網路讓消費者在行動前就能做足功課,更多的選擇讓他們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在不久前,智慧型手機還是少數怪咖的選擇,大眾不了解這是怎麼一回事。顯然大眾還來不及了解,時代就已經驟變,現在傳統手機反而成為奇特的選擇。
賽斯.高汀在《怪咖時代》書中宣告「大眾的終結」,目的是想讓讀者重獲「自由」,了解自己有選擇的自由,更有選擇奇特的自由。如果你選擇成為怪咖,就別再擔心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樣,選擇自己最喜歡的科系、工作,在自己有選擇的時候放手去完成夢想;你不只會得到其他怪咖的認同,最後就連大眾都會給你一個讚。
* lyhcode,喜歡旅行、閱讀及探索新事物的部落客,透過「玩物尚誌」(http://blog.lyhdev.com) 分享見聞。
【推薦序3】
怪咖力量崛起!遍布在你我生存的部落……
文/達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長 許景泰
行銷大師賽斯‧高汀這次在新書中,大聲疾呼「大眾已死,取而代之的是怪咖部落崛起!」他用極為聳動的字眼,一貫犀利精闢的言論,在本書闡述怪咖時代來臨,對這世代造成了革命性結構的翻轉!
在賽斯‧高汀眼中:「怪咖」在這世代,不是一種貶抑的詞彙,反而是一種避免落入俗套,更容易凸顯自己與眾不同的讚美!事實上,你我都愛怪咖,也可能自己本身就是怪咖,又或者在網路上已加入某一個怪咖社群,選擇了自己認同的怪咖部落文化。賽斯‧高汀這本大作讓我有機會重新思考,大眾終結後,怪咖時代來臨對台灣消費市場造成了什麼樣的改變與衝擊?
一、怪咖總有一群粉絲追隨者:
就像賽斯‧高汀說,在充斥怪咖的時代,「創作獲得推助的力量!」在台灣部落格圈尤其如此。二○○六年我和朋友成立了台灣第一家「部落客經紀平台」(BloggerAds),六年來,我有幸接觸與認識這些網路上充滿創作活力的怪咖,他們是「專業業餘部落客」。
他們在網路上有一大批追隨者,不輸知名的藝人及大明星。他們在部落格或臉書的發文甚至一言一行,更容易引起網友的認同與效法。彎彎、花猴、女王、香蕉太太、宅女小紅、九把刀、朱學恆……等等均為怪咖世代的箇中翹楚。他們擁有成千上萬的粉絲,透過各式發文持續地「即時製造」,影響著這世代一群又一群的消費者。
沒錯,現在的消費者不再相信大眾媒體,傳統的廣告已不再那麼有效,他們轉而投效的是能夠代表他們聲音的特定部落或網路意見領袖。
二、網路強化了怪咖部落興起:
不可否認,拜網路無所不在之賜,讓我們可以很容易地集結在一起去做某些事。例如:全球有上千萬位樂高迷,透過臉書成立自己所屬的樂高同好會;台灣有近百萬的霹靂布袋戲迷,在網路上成立多個部落格、臉書、PTT討論版,因癡迷霹靂布袋戲而三不五時地掛網聚集在一起;動漫迷們也殷勤經營自己的「同人誌」部落。
台灣類似這樣的部落,在臉書上有成千上萬個。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時切換不同角色,只為加入某一個有趣而奇特的部落。網路社群帶給我們的影響,不只是快速與溝通上的便利,也使我們更容易被串聯起來;網路行動化更高度強化我們無時無刻緊密連結在一起。由於個人擁有高度選擇權,每個人都可以即時成立一個屬於自己信念的怪咖部落!
三、行銷人一定要懂:怪咖商機來了!
賽斯‧高汀指出:「要與眾不同需要有時間、金錢和信心,現在三者兼備的人愈來愈多。」正因如此,台灣的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意識也逐漸高漲,充滿個性、奇特或與眾不同的商品在市場上興起。當從眾者變少時,暢銷書、熱門音樂的壽命也跟著愈來愈短,取而代之的是賽斯‧高汀所說的「一個又一個部落,前仆後繼地推薦好東西。」
每一個人開始習慣在臉書上推薦自己喜歡的好商品。每一個部落或個人不再只是被動的消費者,轉而成為推薦者、宣傳者。行銷人員為了取信這些零散、奇特且充滿個性色彩的部落,不僅要熟悉他們的語言、溝通模式,更要打從心底融入他們的文化、認同及尊重他們,才有機會接觸他們,也才能賺到可能的報酬。
是的,這是一個怪咖時代!這本書將帶領你全面認識這個奇特的世代。這不僅是行銷人員一定要知道的事,各行各業也必須學習了解怪咖部落對我們的影響有多麼深遠而巨大。因為這個現象正遍布在你我賴以生存的部落當中,它是如此深切地每天影響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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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奧美公關行銷公關事業部董事總經理 謝馨慧
在網路科技的加持下,現在不僅是個「見怪不怪」、更是個「怪咖掛帥」的時代,世界因此變得更有趣了。這對專業行銷人員來說,除了是個有史以來最大的挑戰之外,也是急需要把腦袋重新re-set的時刻。
個人從事行銷傳播顧問的二十年中,有幸全程見證了市場行銷從大眾傳播到分眾傳播,再從分眾到小眾傳播,至今最新登場則是怪咖傳播。回想在我專業生涯的初期,大師告誡學習效法的品牌行銷成功案例,大多都是以幾支非常成功的廣告作品做為傳播主體,不太需要公關、網路、消費者活動等支持,商品就能讓商品大賣,因為這是一個以大眾共通性來大量製作同類型商品的大眾臉時代,這時期的代表作品是左岸咖啡館、IBM等。
約莫十年前,事情開始有了變化。分眾溝通漸漸成為品牌行銷的重點,品牌開始學習將目標對象依生活形態加以分類,進行族群聚落的產品設計差異化、規劃不同訊息溝通,廣告已不見得是唯一主角,消費者體驗、活動、公關新聞等的整合傳播成為分眾時代品牌成功的關鍵。星巴克、Nokia是這個階段的明星品牌。
現今,整個品牌實務的建構,幾乎已與網路世界緊緊相連。幾乎所有的品牌都已經投入大量的資源,積極將品牌資產從實體世界延伸到網路,希望從中建立一個堅實的虛擬品牌形象,發揮品牌影響力。偏偏網路世界的遊戲規則已由怪咖主宰,平凡無奇的資訊乏人問津,只有夠怪、夠嗆、夠有梗、夠有趣的人事物,才能引起社群討論及注目。而且真正有魅力的怪咖,影響力也不限於小眾,重量級的大怪咖如Apple的賈伯斯 (Steve Jobs),以魅力、創意跟膽識,帶動大眾的跟隨,擁有改變世界的巨大魔力。
多令人興奮的時刻,怪咖時代的行銷秘訣將轉以網路平台創意為核心,藉由虛實整合的廣告、公關、媒體、社群媒體活動等多重管道,來建立及強化品牌及產品的強大口碑,進而銷售。當怪咖溝通的時代已經具體成形,非主流成為主流。身為行銷人的你,要開始問問自己,面對「怪咖」消費者,按常理出牌的策略已經行不通了,培養一下自己的「怪咖」指數才是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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