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蒙娜麗莎》是世上名氣最響亮的畫作?為什麼臉書異軍突起,其他社群網站卻以失敗收場?到底是鄉下長大的人還是來自城市所謂的「天兵」比較適合軍旅生活?對伊拉克增兵的確減少了當地的暴力衝突嗎?企業執行長能對公司業績發揮多大影響力?高薪真能鼓勵員工賣命嗎?為什麼有一半以上的人自認自己的駕駛技術在一般人之上?為什麼成文規定的重要性往往不如不成文規定?
若你覺得上述答案都只是常識問題,最好三思。身為社會學家與網路工程先驅,鄧肯.華茲在這本唱反調的作品裡指出,大家面對生活諸多結果所提的解釋──事後來看都是理所當然、顯而易見,其實這些解釋中看不中用,禁不起驗證。我們該問的問題是:為什麼普通常識弊多於利?常識為什麼會誤導我們,讓我們自以為知道的比實際還多?
你有沒有仔細想過?為什麼搭公車時習慣讓座,即便心中不是那麼情願?搭電梯時為什麼要面向著電梯門而站,而非彼此面對面站?商品或企業成功之後,事後分析均歸因於獨一無二的特質,但是下一個熱賣商品或走紅公司該具備什麼特質,卻是難以預測。華茲認為,唯有了解常識何以失靈?以及何時失靈?面對日常生活、政治、商業、行銷、科學等種種問題,我們才能進一步了解自身的立足點,好幫助我們聰明工作,聰明生活,並且有效地計畫未來。
書籍重點
用常識回答問題,往往錯得離譜
常識主宰我們每天的生活,包括上班時該穿什麼?走在街上或搭乘地鐵時該如何應對進退?如何和朋友以及同事維持和諧關係?常識是社交智商的核心,它的主要特質也就是實用。它的角色是提供解答,而非追問答案何以如此。所以常識要求大家只需知道這事確實如此,或事情就是這樣,無須追根究底為什麼或原委。無須擔心何以如此,說不定日子比較輕鬆好過。也因此,華茲援引最新科學研究,也旁徵博引歷史文獻與當代例子,解釋常識性推理與歷史如何攜手誤導我們,讓我們誤以為自己對人類行為有十足的了解,其實不然。「我們理解這個世界的方式,其實反而不利於我們理解這個世界。」人們總是習慣靠常識推理或推敲問題,若不幸失靈或未切中要害,鮮少人發現常識隱藏的陷阱與謬誤,而會以「我們那時不知情」以及事後自圓其說來為常識推理的陷阱與謬誤護航,也在這時常識推理的陷阱與謬誤才會現形露跡。常識的弔詭與矛盾在於,它既可協助我們理解這個世界,同時卻也阻礙我們認識這個世界。本書就在解釋這句話的真義,以及這句話對於政策、規劃、預測、商業對策、行銷、社會科學的涵意。
作者簡介:
鄧肯.華茲 Duncan J. Watts
現為雅虎研究室首席研究員,主持人類與社會動力學小組。加入雅虎之前,他是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系教授,任教時間為二○○○年至二○○七年。他對於社群網路與集體行為的研究,發表於諸多知名期刊,包括《自然》、《科學》、《物理評論通訊》、《美國社會學期刊》、《哈佛商業評論》等。他之前出版了兩本書,《6個人的小世界》、《小小世界》。他畢業於澳洲國防學院,取得物理學士學位。他也是該校的皇家澳洲海軍的委任軍官。後來在康乃爾大學取得理論暨應用力學博士學位。現居紐約。更多詳情,參見EverythingIsObvious.com。
譯者簡介:
鍾玉玨
台大外文系畢,夏威夷大學傳播系碩士,目前擔任國際新聞編譯。譯作涵蓋政治、經濟、心理、管理。譯有《為什麼我們這樣生活,那樣工作?》、《無敵》、《活出歷史》、《我的一生:柯林頓傳》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每隔一陣子就會有一本書出版,逼我們重新檢視自己知道了什麼,以及怎麼會知道。儘管認清自己犯錯不少,確實不怎麼開心,但是能夠了解直覺如何誤導我們,也不失為一種學習。
丹.艾瑞利(Dan Ariely),杜克大學行為經濟學教授,
《紐約時報》暢銷書《誰說人是理性的!》作者
精彩闡釋為什麼每一個艱澀問題背後都有基於常識的答案,這些答案簡單、易使人相信、卻又錯得離譜。若你對於社會學、流氓經濟學、教導性歷史有所懷疑──或是全盤接受!本書正是你必讀,絕對會改變你的思考方式。
紐約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艾瑞克.克萊恩博(Eric Klinenberg)
你必須注意被我們高度倚賴的常識,何時會不著痕跡地受到挑戰。我們所處的世界愈來愈複雜、界線也愈來愈模糊,所以我們需要新的視角。本書令人耳目一新的見解,彷彿當年發明的眼鏡,讓我們看得更清楚。
演員亞倫.艾達(Alan Alda)
本書為高階經理、學者、或是任何一位受夠了過度簡化以及張冠李戴解釋的人士而寫。閱讀此書可能出現暫時性副作用,包括輕微的頭痛、老愛對同仁問東問西、懷疑自己的策略。長效則包括更能抽絲剝繭認清歷史、時事、企業政治學以及牽涉一個人以上的任何活動。本書無須醫師處方即可購閱。
紐約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道爾頓.康利(Dalton Conley)
一本道道地地的重要著作,勢必會讓各行各業裡裝腔作勢、自比為專家的人士,被吵得不得安寧。若本書未能強迫你重新檢視你的所作所為,你可能有問題。
蓋伊.川崎(Guy Kawasaki),《迷人:不著痕跡影響他人的12堂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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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艾瑞利(Dan Ariely),杜克大學行為經濟學教授,
《紐約時報》暢銷書《誰說人是理性的!》作者
精彩闡釋為什麼每一個艱澀問題背後都有基於常識的答案,這些答案簡單、易使人相信、卻又錯得離譜。若你對於社會學、流氓經濟學、教導性歷史有所懷疑──或是全盤接受!本書正是你必讀...
章節試閱
PART I常識
1 常識判斷的迷思
在紐約市區,每天搭地鐵的人數高達五百萬人。大家各自從曼哈頓、布魯克林、皇后、布朗克斯(Bronx)等自家所在的區域出發,湧入數百個地鐵站,擠進數千個車廂,高速穿梭於大都會捷運局(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盤根錯節彷若迷宮的地鐵網絡。到了目的地,人群再次湧上月台與階梯—彷彿一條蜿蜒於地底下的人河,迫不及待從最近的出口「浮出」地面,重嗅新鮮空氣。紐約地鐵通勤族各個都可充當見證,證明這個結合了機器、水泥、人群的繁複裝置,既是奇蹟也是夢魘。儘管班車頻頻故障、無故脫班、車上廣播語焉不詳,不過多少發揮了載運功能,將乘客成功送達目的地,只不過過程中,免不了對乘客心理與精神造成一番折騰。尤其是上下班尖峰時間,人潮之多,地鐵與車廂成了人擠人的舞池。疲憊不堪的上班族、精神不濟的母親、喧譁嬉鬧的青少年,全擠在有限的空間、時間、氧氣裡,爭著一席之地。這裡你不會冀求大家發揮愛心,更不會期待健壯的年輕人走到你面前,拜託你讓座。
不過這正是一九七○年代初期,一群心理系學生之所為,他們遵照老師—社會心理學家史坦利•米爾葛蘭(Stanley Milgram)指示,進入地鐵站。米爾葛蘭在這之前以頗具爭議的「服從」研究享有盛名。他在耶魯大學實驗室進行的研究顯示,充當受訪者的一般民眾會乖乖聽從一位穿白袍研究員的話,面不改色對實驗對象(其實是個演員,被電擊之後會假裝吃痛模樣)施以電擊。根據這位白袍研究員透露,這是針對學習而進行的實驗。平常表現正派的受訪者在實驗室竟然會做出令人不解、超出道德範疇之舉,著實令許多人困擾與不安,「服從權威」一詞自此有了負面影射。
不過大家忽略了,服從權威人物下達的指令是社會通則(general rule),也是維持社會正常運轉的必要工具。若學生和老師唱反調、勞工挑戰資方、司機漠視交警指揮(只因為他們不滿被要求做自己不喜歡的事),世界不消五分鐘就會大亂。沒錯,有時反抗權威的確合情合理,多數人也會同意,米爾葛蘭設計的實驗符合反抗有理的條件,不過該實驗也點出,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社會秩序,其實有一部分是靠潛規則在支撐,直到我們壞了規矩,才會意識到他們的存在。
有了上述實驗的經驗,加上後來搬到紐約,米爾葛蘭好奇地想知道,要求地鐵乘客讓座是否也有一套「規則」。一如服從權威人物並無成文的規定,社會也未白紙黑字清楚規定該怎麼讓座,而一般乘客被問及搭乘地鐵的常規時,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是這些潛規則的確存在。米爾葛蘭的學生實地走訪進行實驗後,很快便發現讓座存在者潛規則。雖然逾半數乘客被要求讓座時,最後都讓了座,但是反應要嘛是不悅,要嘛就是要求給個理由或解釋。聽完解釋,他們反應驚訝,甚至難以置信,旁觀者也常露出不屑的表情。乘客的反應固然有趣,但米爾葛蘭學生的反應更讓人覺得玩味。一開始,他們裹足不前,遲遲無法踏出第一步。因為強烈排斥,只好兩兩一組一起行動,互相替彼此打氣。學生向米爾葛蘭坦言忐忑不安的心情時,被米爾葛蘭痛斥了一頓。不過換他親自出馬,趨前靠近一個完全的陌生人並要求對方讓座時,同樣讓他渾身不自在,反感之至。拜託對方讓座看似微不足道,不過要打破地鐵潛在規則,可不比違抗權威人物來得輕
鬆。
事實證明,包括紐約在內的大城市,像這樣的規則不勝枚舉。舉例而言,在人滿為患的列車上,彼此摩肩接踵、推擠碰撞,並不值得大驚小怪。不過若列車空蕩蕩,有人卻貼著你而站,絕對讓人心生反感。不管是成文還是不成文規定,顯然社會存在著一套遊戲規則,要我們在可用的空間裡盡可能分散並拉大距離。若是打破這套規則,可是會讓人渾身不自在。同理,搭電梯時,若有人面對著你而非向著電梯門而站,你是不是也會渾身不舒服?在地鐵等密閉式空間,人們經常面面相覷,但大家不以為意。不過換成電梯,大家就覺得荒誕不經,彷彿對方打破了某種規則—儘管之前你可能完全未意識到這些潛規則存在,直到有人壞了規矩才恍然大悟。這類成規琳琅滿目,諸如行走於人行道和路人擦身而過,替後面的人扶著門,在小吃店排隊點餐,攔到計程車時禮讓其他人先搭,穿越繁忙十字路口時客氣地用眼神向駕駛人示意(但時間拿捏得剛剛好,不慍不火)。這些規矩意在對周遭人展現禮貌與體貼,不過體貼他人的同時,我們也會捍衛自己對於空間與時間的使用權。
不管我們身在哪裡,生活勢必會受到不成文規定主宰與左右。其實這些規定之多,我們不可能一一寫下來,話雖如此,我們還是希望講理的民眾能夠盡可能通盤了解。更棘手的是,面對又多又雜的成文規定,講理民眾應該清楚哪些規定就算被漠視也無傷大雅。以我為例,高中畢業之後,加入了海軍,花了四年在澳洲國防學院(Australian Defence Force Academy)完成軍官訓練。當時該學院以嚴格訓練著稱,不僅教官與長官一天到晚對新兵咆哮,還得天未亮就起床做仰臥起坐,在傾盆大雨中扛著步槍跑步,當然還必須牢記多如牛毛的規定。一開始對新生活頗不能適應,覺得複雜難解、格格不入,不過我們這些新兵很快就發現,有些規則的確重要,一旦沒注意,鐵定會讓自己吃不了兜著走。其中很多規定重要歸重要,卻僅靠一個點頭或一個眨眼傳達,而非白紙黑字。若新兵不小心壞了規矩,諸如開會遲到或床鋪沒有一絲不苟折疊整齊,儘管只是無傷大雅的小錯,處罰卻不會放水,可能得連續七天在閱兵場行軍踢正步。不過軍校學生心知肚明(儘管不該大剌剌承認自己了然於胸),軍中生活更像競賽,而非真實人生的寫照。既然是競賽,有時會贏,有時會輸,不過後者倒是會讓你落得在廣場上揮汗練體力。不過不管輸贏,不該覺得對方是衝著你而來。當然,經過六個月的調教,初來乍到時擔驚害怕的情況已不復見,反倒開始覺得和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
初到新環境,大家都有類似格格不入的經驗,也許不像軍校那麼極端(二十年之後,有時回想起來,覺得軍校彷彿是另外一個世界)。進入新學校、換了新工作、身處異國,我們都得學著和新環境折衝與交涉,畢竟初來乍到,難免對新環境感到害怕與格格不入,加上一堆新規矩要學,所幸假以時日,我們就能熟門熟路,不再覺得陌生。成文規定(白紙黑字寫下來的規則)的重要性往往不如不成文規定(這些規定就像地鐵讓座,靠的是大家心照不宣,直到我們壞了規矩,才意識到他們存在)。我們熟悉的成文規定,大家可能陽奉陰違,偶爾遵守。至於遵守與否,端視和成文規定相關的不成文規定行不行得通。人生有這麼多複雜難解的比賽規定,我們竟然可以悉數招架、勝任愉快,著實令人稱奇。小孩靠耳濡目染、潛移默化學習新語言。同理,我們在全然陌生的環境裡,多少也是在不知不覺情況下摸索出求生之道。
普通常識
人類靠智慧解決諸多問題,其中名為普通常識(common sense)的這一塊智慧,不乏妙用,讓人折服。普通常識一如其名,非常普通,所以我們習慣忽略它,直到它缺席,才注意它的存在。其實普通常識主宰了我們每天的生活,包括上班時該穿什麼?走在街上或搭乘地鐵時該如何應對進退?如何和朋友與同事維持和諧關係?它也指導我們何時該謹守規矩?何時可偷偷把規則擺一邊?何時該挺身捍衛規則?何時該挺身挑戰?普通常識是社交智商(social intelligence)的核心,同時也深植於司法系統、政治哲學,以及專業訓練。
儘管我們一天到晚言必提及普通常識,但是要清楚界定普通常識,絕非易事。粗略地說,它鬆散地結合了事實、觀察、經驗、觀點,以及在人生道途上點點滴滴累積的智慧,這些智慧是我們每天面對與處理各種狀況時,點滴學習累積而成。但要進一步闡述並將普通常識加以分類,只是徒然、白費心力。有些普通常識屬於非常廣泛的知識—符合美國人類學家克里福德•紀爾茲(Clifford Geertz)的說法,他指出:「普通常識交織結合了大眾廣為接受的常規、信仰、習慣性判斷、不用教自然就會的情緒反應等,這樣的組合由來已久,行之多年。」不過普通常識也可以是非常專業的知識,一如醫師、律師、工程師等專業人士每天在職場發揮應用的知識,這類職場知識(working knowledge)靠著多年訓練與經驗累積而成。卡爾•泰勒(Carl Taylor)一九六四年在芝加哥以「美國社會學學會」主席的身分在該會的年會上發表演說,針對普通常識做了如下解釋:
所謂普通常識,我認為是大眾掌握的知識,這些人身處社會學家試圖剖析了解的社交場合以及過程,因此這一詞稱得上和俗民知識(folk knowledge)同義。普通常識也包括工程師、政治人物、新聞從業人員掌握的知識,或是和其他人打交道以及共事時,用以詮釋、預期他人(或團體)行為時所需的知識。
泰勒的定義凸顯普通常識的兩大面向,讓普通常識獨樹一幟,不同於人類其他類型知識(如科學或數學)。普通常識的首要特質是實用之至,截然不同於以理論為基礎的正規知識。所以普通常識的角色是提供解答,而非追問答案何以如此。所以普通常識要求大家只需知道這事確實如此,或事情就是這樣,無須追根究柢為什麼或原委。無須擔心何以如此,說不定日子比較輕鬆好過。不同於理論知識,普通常識不會細究世界的真相,而是試著以「事情就是這樣」的態度面對它、因應它。
普通常識不同於正規知識的第二點在於,正規知識體系能夠將正規研究得到的結果與發現,根據通則加以分門別類;反觀普通常識則是根據它自有的主張,處理每一個個別狀況。舉例而言,在老闆面前,我們的穿著、行為表現、講話內容截然不同於在朋友、父母、父母的友人、友人的父母等人面前,靠的就是常識與常理。反觀正規知識體系則會試著根據一條「通則」(general law),歸納出適用於上述所有情況的得宜行為。碰到上述任何一個狀況,常識就是「知道」怎麼做才得宜,但要問它(常識)為什麼知道,它也講不出個道理來。也正因為如此,常識與常理很難複製於電腦上,因為看似簡單的任務,其實參酌的規則不計其數,絕非一條通則可以應付。舉例而言,你設計了一套程式,要機器人在地鐵網穿梭自如並拜託其他乘客讓座,看似簡單的工作,但牽涉的規矩包羅萬象—小自地鐵的座位排列,大至公開場合該有的客氣與禮貌,還得顧及擁擠城市的生活形態,另外機器人也要懂得拿捏客氣、分享、公平、獨享等通用常規(general-purpose norms)。這些常規乍看之下,似乎都和讓座無直接關係。
任何人若想將常識公式化或系統化,都會碰到類似問題,只是形式各異。若想叫機器人模仿人類一些行為(不用多,一些就夠了),必須讓機器人學會跟世界相關的一切大小事。少了這層認知,就連最先進的一流的機器人也搞不清楚重要與不重要之間細不可察的分野與差異—諸如哪些事重要;哪些事看起來重要但實際上不重要;哪些事可重也可輕,端看情況而定。這些問題沒完沒了,一旦機器人碰到與內建程式稍有出入的情況,便會手足無措,不知該怎麼辦,彷若「高舉的受傷拇指」(stick out like a sore thumb),顯得突兀、格格不入、走到哪都碰壁。
人若缺乏常識,會不知道什麼該注意,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哪裡脫線,就像剛剛那台不幸的機器人。替機器人內建程式困難重重,同理,跟一個缺乏常識的人解釋他錯在哪裡,彷若對牛彈琴,有理說不清。雖然可以還原他們說錯話或做錯事的畫面,一一加以糾正,避免他們重蹈覆轍。不過只要情況一有變動,他們又故態復萌回到原點。就讀軍校時幾個同梯就是這樣:明明聰明絕頂,能力一流,但就是搞不懂軍校的遊戲規則。後來全校每個人都知道這些天兵的大名,也都知道他們哪裡搭錯了線,不過一些規則只能意會無法清楚言傳,因此大家也愛莫能助。這些人因為百思不解又無力招架軍校的要求,最後幾乎都打了退堂鼓。
一點也不普通
不容小覷的常識,有時彷若變幻莫測的怪胎,會隨著時間、文化而顯著改變。幾年前,一群奮進的經濟學家與人類學家攜手合作一項實驗,發現在名為最後通牒的遊戲中(ultimatum game),不同的文化,大家的玩法也截然不同。遊戲規則如下:首先,選出兩個人,把一百美元交給其中一人,請他把錢分給另外一個人,給多少隨便他,從○到一百都可以。對方可接受或拒絕,若對方接受,那麼錢就是他們的,兩人拿了錢開心離開。但若對方拒絕,兩人一毛錢也拿不到。由於只有一次機會,因而叫做「最後通牒」。
這項實驗在工業化社會進行了數百次,結果發現,多數人採五五分帳,而分出去的錢若少於三十,通常會被對方拒絕。經濟學家對這結果感到詫異,因為這和他們既有的經濟邏輯(economic rationality)牴觸。根據邏輯,就算只能拿到一塊錢,對方也會覺得有錢總比沒錢好,因此只要拿得到錢,不管多少,對方都應該接受。正因為知道這個道理,理智的「分錢者」(proposers)理應會把分出去的錢壓到最低—也就是只給一塊錢。只要我們略動一下腦筋就會發現,為何分錢者最後沒有這麼做—因為我們人不可因為佔優勢就欺負或剝削對方,這樣失之公平。接受欣拿到少於三分之一的錢,會覺得自己被佔便宜,因此寧缺也不低就,藉此給吝嗇的分錢者一個教訓。分錢者預期會有這種結果,所以會預想多少錢對方才覺得公平,再據此給錢。
對於上述精闢的發現,你的反應是經濟學家應該走出自己的象牙塔,多出去看看,其實跟你有同感的人還不少。照常識與常理推斷,人既看重公平也看重金錢—偶爾公平還凌駕在金錢之上。不過若將實驗如法炮製於五大洲、十五個尚未工業化的小型原始社會,結果發現,不同的社會對於公平有截然不同的定義。其中一個極端的例子出現在祕魯馬奇根加部落(Machiguenga tribe),扮演分錢者的人,通常只願分出四分之一的額度,而對方拒絕的比率幾乎是零。另一個極端的例子出現在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奧與格瑙部落(Au and Gnau tribes),分錢者給出去的錢往坪過五十%,但這種「超慷慨」的額度卻不被對方接受,拒絕頻率之高,不輸覺得不公平而拒絕的比率。
差異何以如此明顯?原來奧與格瑙部落有個行之多年的送禮與收禮傳統,收禮的一方,日後也必須回送對方等值的禮物。由於奧與格瑙部落沒有類似最後通牒的遊戲,自然而然會依樣畫葫蘆,把最後通牒遊戲套用於他們熟悉的社會交換行為(互換禮物)。因此,西方人視為免錢的意外之財,在奧與格瑙人看來,形同燙手山芋,等於是強加諸在他們身上的義務。反觀馬奇根加部落,只有近親家屬才會期待對方忠誠以對。在最後通牒遊戲中,因為對方是陌生人,所以馬奇根加人不期待對方公平以對,而接受的一方也不像西方人,因為對方給太少而心生埋怨。對他們而言,即便分到的錢少之又少,仍覺得是撿到了便宜。
只要了解奧、格瑙、馬奇根加人的文化特色,上述原本令人不解的行為也就顯得合理—甚至合常情。而這正是常識與常情的特色。我們不假思索認為公平與互惠是我們社會的通則,應該被廣泛尊重,一旦被打破或越界,我們理應挺身捍衛。同理,十五個尚未工業化的原始社會,也有自己一套理解社會運作的潛規則,這些規則可能不同於我們的規則,但是一旦被原始社會接受成了常識與常理,他們這些人的邏輯與推理方式和我們並無兩樣。從小在那樣的文化環境裡長大,任何一個有頭腦又理智的人都會這麼做。
這些在在告訴我們,常識與常理之所以「常見」(common),僅因兩個人之間有充分共通的社交與文化經驗。換言之,常識與常理靠的是社會學家哈利•柯林斯(Harry Collins)所謂的集體默契(collective tacit knowledge),這些默契編碼於社會常規、習俗、慣例裡。柯林斯指出,唯有進入某個社會實際體驗與摸索,始能學習並內化這類集體默契,所以很難灌輸機器人這類知識。撇開機器人不談,就算是人類,一人覺得合情合理的行為,另外一人可能覺得新鮮、怪異,甚至反感。例如,人類學家克里福德•紀爾茲指出,陰陽人(hermaphroditic children)會因為時代與文化而有截然不同的遭遇。在古羅馬,他們被唾棄、殺害;在古希臘,他們受到包容;在納瓦荷印第安部落(Navajo),他們受人敬重;在東非波克部落(Pokot),他們被視為「錯誤」,彷若有瑕疵的陶罐,要留要丟,任君處置。(Brady Campaign)針鋒相對。只要民眾認為是常識,便會篤信不疑,毫無讓步或討論的餘地,只會對其他人唱反調的反應感到不解。
有所保留
某人認為不證自明、顯而易見的事,看在另外一人眼中卻是又蠢又膚淺,這下大家應該認真思索,常識是否是認識世界的可靠基礎。我們自認對某事的所知所見正確無誤,但其他人卻堅信這事錯得離譜,這時我們何以能篤定地說,自己絕對沒錯(特別是無法在第一時間夸夸而談,提出自以為站得住腳的理由)?當然,我們大可避重就輕地說,對方神志不清(crazy)、孤陋寡聞,不值得我們花心思理會或舉證反駁。不過每次都用這招,會越來越難以說明何以對自己所作所為能如此堅信不疑?舉例而言,一九九六年至今,大眾對於同志婚姻的支持率幾乎倍增,從二人飆升至四五%。姰若我們在這十四年期間改弦易轍,從反對改而支持,儘管我們不覺得自己當初神志不清,不過顯而易見,我們當初確實錯了。除了同志婚姻,還有多少事是今是明非?
一旦我們開始深入剖析自己的想法,自然而然會發現,我們在不同時期支持擁護的各種想法,對照之後,找不到搭配得天衣無縫的一致性邏輯。舉例而言,多數人認為他們的政治見解服膺於從一而終的世界觀,因而會說「我是溫和自由派」、「我是死硬保守派」等等。若這種標籤正確無誤,自由派理應擁護標榜「自由觀」的議題,保守派理應擁護標榜保守立場的議題。不過研究顯示,不管自認是自由派還是保守派,他們對於某議題(如墮胎)的看法,鮮少能和其他議題(如死刑或非法移民等)的看法有所交集。換言之,我們自認從整體哲學觀(overarching philosophy)孕育而出的想法與立場,其實各有各的時空背景,也往往是興之所至信手拈來,並未經過深思熟慮。
見解與立場若拆開來一一檢視,每個都看似理所當然(self-evident),但要把他們融會貫通或找到兼容並蓄的平衡點,可謂困難重重。儘管我們經常援引古諺與名言(aphorism),藉以理解周遭的世界,但社會學家點出,名言與名言之間,往往存在一百八十度的矛盾。例如,「物以類聚」(Birds of a feather flock together)對照於「異性相吸」(opposites attract)。「小別勝新婚」對照於「離久情疏」。「三思而行」對照於「優柔寡斷坐失良機」。當然,援引這些名言不代表某人的想法與立場前後矛盾(畢竟援引名言時會視當下的情況而定)。但是我們擇某句名言而捨另外一句時,並不會特別對外人解釋自己當時所處的情況,因此外人無從得知我們的真正想法,也不清楚我們何以這麼想。普通常識與其說是放諸四海一體適用的世界觀,不如說是個隨身雜物包(grab bag),裡面裝滿了邏輯互相矛盾的想法,某個想法現在也許派得上用場,但不保證在其他時間也能適用。
誤用常識
常識的特質包括缺乏條理、前後不一致、自我矛盾等,但大抵上不會對我們日常生活造成困擾,因為日常生活可拆解成大大小小各自獨立的問題,每個問題都有特定的背景與條件,易於各個擊破,一一解決。在此情況下,想法與想法之間邏輯是否一致並非重點。儘管「小別勝新婚」與「離久情疏」存在著矛盾的邏輯,但無傷大雅,因為兩個名言各有可適用的場合與背景。我們會看場合說話,也清楚自己在某個特定場合想強調什麼重點、想支持誰的決定,所以會套用適合該場合的俗世智慧(commonsense wisdom)。但若必須跟他人解釋,我們的說法、態度、常識何以能不分場合一以貫之、前後一致,說不定會陷入各式各樣前後矛盾、首尾不一致的窘境。所幸這樣的苦差事鮮少上門,因此儘管棘手,大可不必掛慮。
但是我們以俗世智慧解決一些不屬於此時此刻的大小問題時,例如針對眾人(不僅人數龐大,存在的時空也與我們大異其趣)的行為進行預測或管理時,俗世智慧的矛盾與不足盡顯無遺。儘管難以靠常識解決(或解釋)不屬於此時此刻的現象與行為,但是我們卻無時無刻不這麼做。攤開報紙,看到各種新聞事件—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之間的衝突、伊拉克接二連三的動亂、阿富汗似乎沒完沒了的戰亂,我們不知不覺仰賴常識,推斷這些事件背後的原因,並提出我們的說法與主張。論斷金融改革或健保政策時,我們同樣會不知不覺援引常識,揣測社會不同族群對於各種規定與優惠條件的反應。同理,我們針對政治、經濟、法律提出個人主張時,靠的也是常識推理,據此推斷擬議中的政策或提案可能對社會造成的衝擊。
上述仰賴常識推理的例子中,沒有一個用於分析我們此時此刻該有的反應。反之,我們將常識推理應用於分析他人過去(或是未來)的行為反應,而且我們對造成他人行為反應的情況與背景,缺乏充分了解。大家多少都知道,世界錯綜複雜,每一個個別事件並非獨立個案,多少會和其他事件有所牽連,但是說到改革保健制度、金融高階主管紅利、以巴衝突時,我們鮮少試著了解,這些看似不相關的問題其實彼此交織相容。我們習慣將注意力放在眼前的一棵小樹,而非整座森林,只看到世界的一小塊,而非全貌,並據此形成觀點與看法。因此,我們可以一邊讀報,一邊啜著咖啡,針對二十個不同事件提出二十個不同的看法,一切全靠常識代勞,所以不費吹灰之力。
尋常百姓習慣根據從報上得知的訊息,或是根據和朋友交換的心得,關起房門在自家裡對世界現狀品頭論足,老實說,既然是關在房門裡,他們的想法或意見無足輕重。靠常識分析大事件儘管不倫不類,掛一漏萬,所幸這是個人意見,並不礙事。糟的是,不僅一般人靠常識分析社會問題,就連在高位的決策者也不例外。舉例而言,若決策者得擬出一套辦法協助人民脫貧,多數決策者會不約而同仰賴自己日積月累的常識,分析這些人又貧又窮的原因,並套用自己的常識,擬議辦法協助他們。基於常識提出的解釋、見解,會因人因地而異,所以每個人的看法與見解在邏輯上可能無法一致,甚至互相矛盾。有些人可能主張,窮是因為偷懶、揮霍。有些人可能認為,窮是因為天生弱勢。還有人覺得,窮是因為缺乏機會、社會支援不足、外在環境因素等。不同的見解會導出不同的解決辦法,沒有一個辦法可以全盤對症下藥。然而被委以重任與大權的決策者,擬議的計畫恐影響數千甚至數百萬民眾,但這些人和一般看報論事的民眾沒兩樣,也是用直覺推理貧窮的成因。
回首歷史會發現,將常識用於判斷或解決凌駕在日常生活之上的問題,多半以慘敗收場。政治學者詹姆士•史考特(James Scott)在《國家的視角》(Seeing Like a State)中寫道,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整個世界瀰漫樂觀氣氛,從工程師、建築師、科學家,乃至技術官僚,無一例外。這些「現代派」(high modernists)一派樂觀地認為,在啟蒙時代與工業革命時期,解決科學與工程問題的方式,可以如法炮製於解決當代社會的問題。根據他們的主張,城市規劃、自然資源管理、一國的經濟路線,悉數屬於「科學」規劃的範疇。大家公認的現代主義宗師—法國建築師勒•柯比意(Le Corbusier)一九二三年寫道:「設計是發電機(generator),少了它,貧窮、失序、一廂情願將高高在上稱王。」
這些現代派其實隻字未提他們套用常識做了些什麼,倒是習於用科學語言包裝他們的雄心壯志。誠如史考特所言,這些科學光環不過是虛有其表,骨子裡,他們的規劃與設計找不到任何科學性。換言之,各個計畫者(planners)憑直覺揣摩真實世界的需求,並據此擬議計畫,說穿了,不過是發揮個人的意見罷了。勒•柯比意等人的才氣與創意毋庸置疑,不過他們的雄心與計畫(包括蘇聯的集體化路線,或是引用了勒•柯比意思維的巴西建築)卻多以失敗收場。此外,納粹主義、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等,均被視為二十世紀的毒瘤。即便一部分計畫成功開花結果,實際上得歸功於站在第一線的人士,而非計畫本身。多虧這些人忽略、迴避、蔑視這些披著科學外衣的計畫,另想辦法,才締造了令人滿意的結果。踪
回顧過往,現代主義的敗筆(包括中央計畫經濟、城市規劃)似已成過去式,彷彿我們已擺脫對科學過於天真與簡化的想法。不過真是如此嗎?其實政治人物、官僚、建築師、監管機構仍一再重複同樣的錯誤。經濟學家威廉•伊斯特利(William Easterly)指出,海外援助事業過去五十年來被層級分明的大型機構壟斷,這些機構的幕後主持人多半是有權有勢的大人物,他們的想法無可避免地決定了資源的分配方式。一如上述提及的現代主義信徒,這些「計畫者」(planners,伊斯特利對主持海外援助人士的稱呼)立意良善、頭腦聰明,滿腔熱誠想幫助開發中國家的人民,並慷慨解囊了數兆美元協助這些國家發展經濟,可惜被嘉惠的對象,生活無顯著改善。
將視野拉回到國內。大約在同一時期,美國的都市計畫工程師一再努力「解決」都市貧窮現象,卻一再受挫。珍•雅各(Jane Jacobs,身兼記者與活躍的都市規劃思想家)五十年前即指出:「大家似乎有個迷思,只要我們有足夠的預算(通常是數千億美元),都市貧民窟說不定可在十年之後消逝殆盡⋯⋯不過看看我們在第一階段花了數十億美元之後的成績:為低收入戶興建的住宅區淪為罪惡滿盈、竊盜頻傳的犯罪天堂,充斥對社會的無望感,毫無理應取代貧民窟的新氣象。」𤰉說來諷刺,雅各做出這結論之際,芝加哥卻大興土木,興建全美歷來規模最大的公共住宅—「羅伯特泰勒之家」(Robert Taylor Homes)。社會學家蘇西耶•凡卡德希(Sudhir Venkatesh)在其著作《美國公共住宅計畫》(American Project)裡點出,立意高尚、考慮周詳的公共住宅計畫,初衷是改善市中心貧窮髒亂現象,協助非裔家庭脫貧晉升中產階級,可惜事與願違,最後這些住宅區多半破敗不堪彷若廢墟,居住與遊樂空間人滿為患,貧窮與髒亂處處可見,甚至成了黑幫勢力的大本營。
輰經濟發展與都市計畫因為規模大,加上顛覆性(disruptive nature)十足,所以容易以失敗收場。至於政府推動的公立教育改善計畫、醫療保健改革、公共資源管理、地方法規擬議、外交政策定奪等,也常招致類似的批評。轊除了政府,企業也會因為規劃一敗塗地而大傷。由於企業規模鮮少大到和政府旗鼓相當,所以企業敗筆鮮少被外界以放大鏡檢視,不過二○○八至二○○九年的金融風暴幾乎拖垮財金系統,衝擊之大,和政府捅的漏子相去不遠。企業的數目遠多於政府機構,所以可報導的成功故事俯拾皆是,因此外界誤以為私人企業的規劃能力優於政府。不過近年來不少管理大師指出,包括策略性投資、併購、行銷活動等民間企業的計畫案(corporate plan),不乏失敗的例子,箇中原因和政府計畫案慘遭滑鐵盧差不多:䋴清一色都是因為少數人關在會議室裡閉門造車,憑著他們的常識與直覺,想要預測、管理、操控數以千計,甚至數百萬計眾人的行為,但是這些擘畫者忽略了眾人來自各行各業,忽略了和眾人相隔遙遠,也不在乎眾人的動機與出身和自己天差地遠。
說來諷刺,明明我們發現政治人物、主導計畫的負責人濫用常識導致計畫失敗,但是大家的反應不是批評常識被濫用,反而要求更進一步倚賴常識。二○○九年初,適逢全球金融危機陷入無底深淵之際,在達沃斯召開的世界經濟論壇年會上,一位激動的會員對著其他會員國代表道:「回歸常識才是我們現在該走的正途!」這呼籲獲得廣大迴響與熱烈掌聲,但我不禁納悶,他這句話真正的意思是什麼。畢竟兩年前在達沃斯二○○七年的年會上,出席代表和今天大同小異,不外乎企業家、政治人物、經濟學家等,當時大家彼此吹捧,為締造驚人財富、穩健金融市場而沾沾自喜。當時似乎沒有一人懷疑自己「失常」(和常識分道揚鑣)。若當時沒有失常,現在回歸常識又何濟於事?說真格的,高科技交易方式出現前後的幾次金融危機,讓大家上了寶貴一課:金融市場陷入狂熱時,最先背黑鍋的往往是常識而非電腦模式。澻同理,政治、商業、行銷之所以失敗,也常歸咎於常識缺席。其實錯誤或失敗,與其說是我們未應用常識,不如說是太倚賴常識。由於常識用於解決日常生活大小事,確能發揮奇效,因此難免被過度倚重,超出常識可堪負荷的程度。
過多的直覺
既然常識不適於解決政治衝突、醫療經濟學、行銷活動等棘手又千頭萬緒的社會現象,但是民眾為何看不清常識的缺點與不足?在實體世界(physical world),我們過於依賴先入為主的直覺,解決日常問題。就連接個高飛球,都得套用直觀式物理學(intuitive physics)。但是假以時日,我們漸漸認知到「常識性物理學」(commonsense physics)很容易有閃失。舉例而言,常識告訴我們,地心引力之故,重物會往下墜。不過以下這個例子挑戰我們的常識。一男子站在完全筆直的平地上,左手握著一顆子彈,右手拿著一把槍,裡面裝了一顆一模一樣的子彈。他將兩手舉高至一樣的高度,右手開槍,左手同時放掉子彈,哪顆子彈會先撞擊地面?中學的基礎物理課告訴我們,兩顆子彈會同時著地。儘管理智上明白這點,但是直覺上忍不住認為手槍的子彈因為速度之故,理應在空中停留更久。
物理世界不乏這類不符常識推理的例子。在南北半球,為何馬桶的水流方向相反?為何午夜之後可以看到更多流星?玻璃杯裡的冰塊融化時,杯內的水會升還是降?就算知道這些問題背後牽涉的物理學,大家還是經常被常識誤導,給了似是而非的答案。這些只是生活瑣事,無法和量子力學、相對論等深奧領域相提並論,但足以難倒物理系學生,讓物理系學生既無力也無奈。不過也多虧常識性物理前後矛盾、一再凸搥,強迫我們人類擁抱科學,因而給了人類文明開花結果的機會。在科學界,若要了解世界真相,我們必須透過周全的觀察與實驗,驗證各種理論,若理論為真,就算與我們直覺不符,也必須相信理論提供的數據。驗證過程雖然費力,但也多虧了科學,我們人類才得以在過去數百年越來越了解自然界。
不同於自然界,在人的世界裡,我們的直覺表現遠勝一籌,所以不覺得需要訴諸科學方法。舉例而言,多數社團的成員無論種族、教育水平,甚至性別,何以同質性這麼高?為什麼有些東西會出名造成流行旋風,有些則否?媒體對社會有多大的影響力?選擇一旦多了,是好還是壞?加稅是否會刺激經濟?這些問題沒完沒了地困擾社會學家,但是不少民眾認為,這些問題哪需社會學家,他們自己就足以想出令人滿意的解釋。我們都有朋友,多數人也都有工作,會購物、會投票、會看電視,所以我們一直和市場、政治、文化保持接觸,自認對這些領域的作業方式如數家珍、瞭若指掌—至少我們自認如此。不同於物理、生物等領域,一旦牽涉到人或社會行為,訴諸耗時又花大錢的「科學」研究,釐清我們已知的問題與現象,似乎多此一舉。
常識如何誤導我們
毫無疑問,參與社會的經驗愈豐富,愈能精進理解社會的能力。由於大家非常熟悉自己的思緒,加上持續地觀察(親自在場或是遠距離觀察)他人言語、行為、說法,否則將難以理解盤根錯節、深不可測的人類行為。靠著直覺、經驗、智慧,我們對所處社會有了常識性的解釋,但這種常識性解釋看似合理,實則存在推理上的一些漏洞,漏洞層出不窮,普及率之高,和常識性物理出現的漏洞與謬誤可謂不相上下。本書第一部分著重於探索這些謬誤,並將這些謬誤分成三大類。
第一類謬誤在於,思索他人行為背後的原因,我們不約而同習慣把焦點放在誘因、動機、信仰等我們清楚意識到的因素。儘管看似合理,但是心理學與認知科學數十年來的研究顯示,這種對人類行為的看法與解釋不過是皮毛,彷若冰山的一角。例如,我們沒想過店裡播放的背景音樂可能影響我們對葡萄酒的選購;聲明稿的字體會影響聲明的可信度。預期他人的行為與反應時,我們並未將這些細節納入考慮,但這些因素和其他諸多微不足道或看似不相干的因素,其實一樣重要,不該漠視。久了我們就會知道,分析某個情況的前因後果時,不可能面面俱到,顧及所有可能的因素。揣測他人行為時,只要不是發生於我們所在的此時此地,就算戰戰兢兢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的立場著想,還是可能犯下嚴重錯誤。
PART I常識
1 常識判斷的迷思
在紐約市區,每天搭地鐵的人數高達五百萬人。大家各自從曼哈頓、布魯克林、皇后、布朗克斯(Bronx)等自家所在的區域出發,湧入數百個地鐵站,擠進數千個車廂,高速穿梭於大都會捷運局(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盤根錯節彷若迷宮的地鐵網絡。到了目的地,人群再次湧上月台與階梯—彷彿一條蜿蜒於地底下的人河,迫不及待從最近的出口「浮出」地面,重嗅新鮮空氣。紐約地鐵通勤族各個都可充當見證,證明這個結合了機器、水泥、人群的繁複裝置,既是奇蹟也是夢魘。儘管班車頻頻故障、無故脫班...
目錄
前言:一位社會學家要跟大家說聲抱歉
PARTI 常識
1常識判斷的迷思
2剖析思考
3群眾的智慧(與瘋狂)
4特殊人士
5歷史,反覆無常的老師
6理想的預測
PARTII 非常識
7最完美的規劃
8測量萬物
9公平與正義
10對人的貼切研究
致謝
注釋
參考書目
前言:一位社會學家要跟大家說聲抱歉
PARTI 常識
1常識判斷的迷思
2剖析思考
3群眾的智慧(與瘋狂)
4特殊人士
5歷史,反覆無常的老師
6理想的預測
PARTII 非常識
7最完美的規劃
8測量萬物
9公平與正義
10對人的貼切研究
致謝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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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8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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