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認為法學方法的問題在於受到陳舊的科學典範影響,過於緊抱「法科學」或「形式法學」,並指出現今臺灣法界不知法律推理並非「涵攝」,而是「推斷」;亦不暸解法律活動並非科學的論證,而是說理及說服的藝術。從而本書解釋如何正確認識與「推斷」功用有關的類推,並破除法律邏輯適用的傳統因果關係,和從法律到事實,以及由「法源」之概念來分析先例拘束力等。此外更進一步將這些基本的認識以女性法學方法推演,並透過論辯的方式處理「新聞自由與隱私」的糾纏,批判法律本位主義及概念法學對主權的運用,之後再以科學之外的法學倫理議題印證以「繼
作者簡介:
黃維幸
學歷/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
世新大學法學院專任客座教授
美國國際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
美國百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美國賀蘭國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及亞洲部負責人
美國海爾法律事務所成員
全美華人協會第一副會長
波士頓律師協會國際法委員會執行委員
著作/
法律與社會理論的批判
務實主義的憲法
商品資料
出版社: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日期:2014-04-30ISBN/ISSN:9789571458984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50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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