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遠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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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截止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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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林遠澤最新論著,參酌批判理論的道德發展理論版本
闡明儒家做為一種後習俗責任倫理學,
如何能在結合正義與關懷的仁學基礎上,
提出以正名論的道德文法學,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理想。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透過道德發展理論的知行同軌論與自然法平行論假設,釐清儒家工夫論與天道論的理論內涵,也同時為中國文化的歷史發展,做出文化病理學的診斷。它嘗試說明,中國文化在以往產生啟蒙辯證的回退(兩漢),以及啟蒙未竟完成之停滯現象(宋明)的原因。希冀最終能指明,儒學做為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其能重啟中國文化之現代發展的理論潛能何在。
儒家在兩千多年前,以批判習俗道德、追求社會革新的姿態,站上中國歷史的舞台。但曾幾何時,它在今日卻普遍被進步的知識分子與年輕學子,視為是傳統守舊的文化毒瘤。儒家訴求重構社會體制的批判動能如今安在?探討儒家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理念,即是試圖闡明,儒家具有何種批判的潛能,以至於他們在訴求超越習俗道德之後,還能負責任地提出應如何重構社會體制的理想藍圖。《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並不是為傳統儒學申冤而寫的辯護狀,而毋寧是一封想寄給未來儒家的邀請函。透過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闡釋,邀請每一位致力於推動文化革新的現代公民,站在原始儒家的批判立場上,共同面對重構當代社會體制的思考挑戰。本書試圖從道德發展理論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觀點,闡釋儒學所涵蘊的理論內容。在道德發展理論中,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觀點代表道德發展的最高序階,它主張我們在道德能力或道德人格的培養中,不僅要超越習俗倫理的觀點、學會掌握依道德原則而進行道德判斷的能力,以能在後習俗的道德序階發展中,達到具有依道德自律以實現人格尊嚴,以及依平等對待他人的正義理念建構良序社會的能力,更要求在理想性的道德訴求之外,能面對真實的生活世界,去考慮在理想上被認為具有義務正當性的規範,如何在現實的生活情境中,能具有被遵循的可期待性,或實踐的可應用性。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雖分成七章,但其實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閱讀:第一、三、五章是重構性的第一層次,它依道德發展理論的觀點,分別重構了內含在儒家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中的道德理念。第二、四章則是批判性的第二層次,它依第一層次的重構,探討儒學如何能是一種普遍主義倫理學,以及儒學在歷史中的思想發展,是否及為何會發生啟蒙辯證的回退,與啟蒙終未完成的停滯現象。透過重構與批判,本書第六章與第七章則是建設性的第三層次,它說明以儒學的理念來看,解決當前實踐哲學問題所急需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應包含哪些內涵。以至於能進一步說明,在儒家未竟實現的啟蒙中,仍有哪些理念具有推動中國文化未來發展的潛能。對儒家思想進行重構、批判與建設性的後設研究,在今日似乎愈來愈必要,也愈來愈可行了。接續當代新儒家的開創性研究,當前學界對於東亞儒學以及海外漢學的研究,已經大大開闊了我們的研究視野。
延伸閱讀:
《儒家與韋伯的五個對話》
《儒家與現代政治(思想20)》
《儒家哲學新論》
作者簡介:
林遠澤
1965年出生於台灣宜蘭。德國柏林自由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教於南華大學哲學系、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現任政治大學哲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語用學的哲學、倫理學、批判理論。著有《責任倫理學如何可能?論科技時代之對話倫理學的先驗語用學奠基》(德文)、《關懷倫理與對話療癒:醫護人文學的哲學探究》,並發表關於德國古典語言哲學、哈伯瑪斯以及實踐哲學等期刊論文數十篇。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導論(節錄)
一、以人倫為常道的儒家哲學概說
儒學是思考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儒家在道德上關切人如何保有相互關懷的善性,在政治上則深思應以何種體制落實人能相互關懷的倫理生活。以人倫為常道,則存在於父子、兄弟、夫婦、朋友與君臣之間的自然關懷關係,即被視為是道德行動的根源動力所在。而政治的建制,也惟當它能使人際相互關懷的善性得到充分的發揮,才能被證成具有統治的正當性。孔子(約551-479 BC)做為儒學的創立者,以「仁」這個概念來指稱內在於人倫中的關懷關係,並以「禮治」做為能落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人際關懷關係的政治體制。儒學由此展開它的理論建構活動,以探究內在於人倫中的這些自然關懷到底是先天本有的,還是為了共同生活的合作而後天型塑的?人類如何保有這些根源性的道德動力,並能將它擴充或普遍化地應用到所有其他人或天下萬物之上,以達到天地位、萬物育、百姓各得其所的理想境地?在從自然關懷的根源性道德動力,邁向建立禮治社會的擴展過程中,我們所設想的制度如何具有如同自然法則一般的客觀有效性,或者在遭遇挫敗的打擊中,我們如何能確立道德實踐是如同上天命令於我而不容推辭的義務,以至於我能確信道德實踐是使人類生命終究有意義的基礎?針對這些問題的思考,在儒學內部產生種種關於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的思考,對這些思考做出系統的表達,不僅形成儒學在不同時代與不同學派中的思想體系,同時也反映出在中國文化發展中,那些構成各時代之精神生活核心的人生觀與世界觀。
儒學以人倫為常道的基本思考方向,使得儒家的實踐哲學在人類的哲學思考中獨具特色。人倫是特殊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這種存在於人際之間的特殊關係,既具有無法被抽象普遍化的自我所屬性,又在人類的實然存在中獨具存有論的優先性。沒有任何一個人的存在,可以與他人完全沒有特殊的道德關係,人因而不僅是共在的在世存有,更是具有倫常性的關係性存有。倫常關係是與人的存在同樣根本的事實,在「子之愛親,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莊子語)的意義下,特殊的人倫關係同時就是人類實存的常道。儒家的哲學思考,絕不抽離實存的倫常性,故而儒家的政治觀,也不著重在建立法治的國家,而是在以人倫關係優先於法人身分的存在關切下,強調政治體制的正當性,最終應建立在它能為個人的道德自我實現,提供相互承認的社會團結基礎,而不在於如何使國家的統治技術,能透過形式法的建構,在系統功能上最具有效率。儒家強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心擴充,它的禮治理念因而也不停留在民族國家的國家理性觀點,而是主張應基於世界公民主義建立大同世界。儒家既以人倫為常道,那麼它就是最徹底的人文主義哲學。西方啟蒙必從批判宗教開始,但儒家的人文主義卻不排斥宗教。因為儒家正是在道德的承擔中,才體驗到無窮的道德實踐之所以可能,不能沒有宗教的超越意識,來為我們提供道德實踐終究是使人的生命具有意義的信仰基礎。
儒家將人倫理解為常道的基礎,但五倫其實都只是介於具體個人之間的特殊關係。因而若從人倫常道出發,那麼構成人之內在道德性的仁義,就會因人倫關係的特殊性與差異性,而被認定與親疏有別的偏私情感,以及與人際非對等的尊卑關係有關。儒家以基於人類自然情感的「仁者愛人」,與強調社會角色定位的「義者宜也」,來理解仁義做為人類內在道德性的本質,這顯然與他們視人倫為常道的基本想法有關。同樣的,若我們將禮樂視為是確立人倫規範的外在行為準則,那麼禮樂做為客觀的社會體制,就只是在確立特殊既有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禮以別異」的作用下,長幼尊卑之社會差異的實然秩序,將會被更穩固地建立起來。可見,若以人倫為常道,那麼仁義道德與禮樂規範的內容,就不是對所有人都普遍有效,而只是對具有特殊情感關係的個人有效。這在一方面,將使道德難以擺脫情感的偏私性;在另一方面,禮樂規範也難免只是將具有階級差異的人際支配關係合理化。這使得儒家在中國歷史中的實踐經驗,一直與偏私的家族倫理或建基於父權之上的威權政治脫不了關係。若從這個角度來看儒家的實踐哲學,並與現代西方的自律道德與民主法治國的理念相比較,那麼儒學顯然是我們早就應該拋棄的傳統思想。
儒家踏著關切人類實存之倫常性的沉篤步伐,在走向實現禮治之大同世界的歷史過程中,難免因任重道遠,而顯得步履蹣跚。本書對儒家的研究,因而不再以闡釋不同儒學派別或不同時代的儒學理論為目的,而是想找出儒家對於推動中國文化的未來發展,究竟還具有哪些尚未完全實現的啟蒙潛能。為此之故,本書將嘗試說明,在儒家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中,隱含有一種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這不是早該丟棄的傳統思想,而是解決人類當前問題所急需的理念。在這種問題意識之下,本書既無力也無意於研究在歷史傳統中的各種儒學思想,而是試圖先跳脫各種儒家學派觀點的限制,回歸儒學所從出的道德基本經驗,以能再度解放出儒學所內含的實踐動力。理論雖能開顯真理,但它同時也是一種遮蔽。儒家在歷史中已經開展出來的理論,各有其精彩,但是這些理論卻也經常把我們帶離儒家對於人倫常道的根源性經驗本身,而使儒學的發展可謂有時歧出、有時停滯,甚至有時回退。對於儒家思想史的解讀,不能離開做為儒家哲學思考對象的人倫經驗,因為正是這些基本的人倫經驗,才是使儒學能一再被革新與重構的基礎。回復到這些在人倫中的道德基本經驗,那麼儒學才不只是中國文化的特殊意識形態,而是所有人類都能擁有的共同財富。且若惟有透過脫離儒學在歷史中所建構的特殊理論語境,儒學才是屬於人本身而非特定文化的產物,那麼本書就應該像翻譯。它依據儒家的原初道德經驗,把儒家的思想觀點,翻譯成不用儒家的語言也可以表達的思想內涵,以使它成為各種文化語言都能討論的對象。本書深信,惟有如此,儒學才是活的,而不是死的。
在將傳統儒學轉譯成描述儒家基本道德經驗的語言時,我將借助道德發展理論這種同時具有理想性與經驗性的理論,來釐清儒家倫理學的理論性格。道德發展理論是對道德意識之結構發生過程所做的經驗描述,它的目的在於為道德教育提供一個可以因材施教與循序漸進的衡量尺度。做為教育的標竿,這個衡量的尺度,必須同時是對道德理想人格發展的一種應然期待。此種在經驗描述中所預設的應然期待,必須對各種哲學的倫理學理論保持開放,以能接受他們對理想性之應然的批判與證成。道德發展理論在此即與儒學的重構有兩方面的相干性:其一,儒學做為一種實踐哲學,並非是一種僅關注純粹理論建構的哲學,它的哲學構想始終聯繫於個人的修身實踐。它對於從人倫常道到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思考,同時也是它為君子修身之道所做的思考。儒學做為君子成德之教,因而與道德發展理論一樣,都是教育性的哲學;其次,道德發展理論需預設哲學的倫理學,以為其理想人格的界定提供理念的奠基,而上述儒學對於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的討論,正可看成是在為人類道德發展的途程與可能性,奠定必要的人生觀與世界觀基礎。
透過道德發展理論轉譯傳統儒學的理論語言,則儒學在哲學與倫理學思考方面的理論定位與其理論的貢獻與限制,也可以透過與西方哲學針對同一種道德發展經驗所做的理論解釋進行比較,而得到清楚的說明。針對心性論的討論,我將在本書第一章,把仁義內在的問題,轉譯成道德發展理論關於如何整合正義倫理與關懷倫理的問題,以說明儒家倫理學基本上是一種嘗試整合正義與關懷倫理,以發展完整道德人格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針對工夫論的討論,我將在本書第三章,借助道德發展理論關於道德判斷與道德行動之知行關係的討論,指出儒家內聖外王的工夫論,做為一種本真與團結的責任倫理,正是使道德發展理論關於知行同軌論的說法得以成立的基礎,而這同時定位了儒學是一種以道德行動的動機促動問題為研究主旨的實踐哲學;在天道論方面,借助道德發展理論指出介於道德與宗教之間,有一內在而超越的道德第七序階的說法,我將在本書第五章,確立儒家對於天道性命相貫通的自然法平行論假定,其意義在於以生命意義的終極關懷為道德實踐提供最終的奠基,而不在於主張我們透過天人合一的冥契經驗,即能對智性直觀的內涵,進行宇宙─本體論式的道德形上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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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在兩千多年前,以批判習俗道德、追求社會革新的姿態,站上中國歷史的舞台。但曾幾何時,它在今日卻普遍被進步的知識分子與年輕學子,視為是傳統守舊的文化毒瘤。儒家訴求重構社會體制的批判動能如今安在?探討儒家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理念,即是試圖闡明,儒家具有何種批判的潛能,以至於他們在訴求超越習俗道德之後,還能負責任地提出應如何重構社會體制的理想藍圖。《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並不是為傳統儒學申冤而寫的辯護狀,而毋寧是一封想寄給未來儒家的邀請函。透過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闡釋,邀請每一位致力於推動文化革新的現代公民,站在原始儒家的批判立場上,共同面對重構當代社會體制的思考挑戰。本書試圖從道德發展理論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觀點,闡釋儒學所涵蘊的理論內容。在道德發展理論中,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觀點代表道德發展的最高序階,它主張我們在道德能力或道德人格的培養中,不僅要超越習俗倫理的觀點、學會掌握依道德原則而進行道德判斷的能力,以能在後習俗的道德序階發展中,達到具有依道德自律以實現人格尊嚴,以及依平等對待他人的正義理念建構良序社會的能力,更要求在理想性的道德訴求之外,能面對真實的生活世界,去考慮在理想上被認為具有義務正當性的規範,如何在現實的生活情境中,能具有被遵循的可期待性,或實踐的可應用性。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雖分成七章,但其實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閱讀:第一、三、五章是重構性的第一層次,它依道德發展理論的觀點,分別重構了內含在儒家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中的道德理念。第二、四章則是批判性的第二層次,它依第一層次的重構,探討儒學如何能是一種普遍主義倫理學,以及儒學在歷史中的思想發展,是否及為何會發生啟蒙辯證的回退,與啟蒙終未完成的停滯現象。透過重構與批判,本書第六章與第七章則是建設性的第三層次,它說明以儒學的理念來看,解決當前實踐哲學問題所急需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應包含哪些內涵。以至於能進一步說明,在儒家未竟實現的啟蒙中,仍有哪些理念具有推動中國文化未來發展的潛能。對儒家思想進行重構、批判與建設性的後設研究,在今日似乎愈來愈必要,也愈來愈可行了。接續當代新儒家的開創性研究,當前學界對於東亞儒學以及海外漢學的研究,已經大大開闊了我們的研究視野。
延伸閱讀:
《儒家與韋伯的五個對話》
《儒家與現代政治(思想20)》
《儒家哲學新論》
作者簡介:
林遠澤
1965年出生於台灣宜蘭。德國柏林自由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教於南華大學哲學系、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現任政治大學哲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語用學的哲學、倫理學、批判理論。著有《責任倫理學如何可能?論科技時代之對話倫理學的先驗語用學奠基》(德文)、《關懷倫理與對話療癒:醫護人文學的哲學探究》,並發表關於德國古典語言哲學、哈伯瑪斯以及實踐哲學等期刊論文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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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人倫為常道的儒家哲學概說
儒學是思考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儒家在道德上關切人如何保有相互關懷的善性,在政治上則深思應以何種體制落實人能相互關懷的倫理生活。以人倫為常道,則存在於父子、兄弟、夫婦、朋友與君臣之間的自然關懷關係,即被視為是道德行動的根源動力所在。而政治的建制,也惟當它能使人際相互關懷的善性得到充分的發揮,才能被證成具有統治的正當性。孔子(約551-479 BC)做為儒學的創立者,以「仁」這個概念來指稱內在於人倫中的關懷關係,並以「禮治」做為能落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人際關懷關係的政治體制。儒學由此展開它的理論建構活動,以探究內在於人倫中的這些自然關懷到底是先天本有的,還是為了共同生活的合作而後天型塑的?人類如何保有這些根源性的道德動力,並能將它擴充或普遍化地應用到所有其他人或天下萬物之上,以達到天地位、萬物育、百姓各得其所的理想境地?在從自然關懷的根源性道德動力,邁向建立禮治社會的擴展過程中,我們所設想的制度如何具有如同自然法則一般的客觀有效性,或者在遭遇挫敗的打擊中,我們如何能確立道德實踐是如同上天命令於我而不容推辭的義務,以至於我能確信道德實踐是使人類生命終究有意義的基礎?針對這些問題的思考,在儒學內部產生種種關於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的思考,對這些思考做出系統的表達,不僅形成儒學在不同時代與不同學派中的思想體系,同時也反映出在中國文化發展中,那些構成各時代之精神生活核心的人生觀與世界觀。
儒學以人倫為常道的基本思考方向,使得儒家的實踐哲學在人類的哲學思考中獨具特色。人倫是特殊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這種存在於人際之間的特殊關係,既具有無法被抽象普遍化的自我所屬性,又在人類的實然存在中獨具存有論的優先性。沒有任何一個人的存在,可以與他人完全沒有特殊的道德關係,人因而不僅是共在的在世存有,更是具有倫常性的關係性存有。倫常關係是與人的存在同樣根本的事實,在「子之愛親,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莊子語)的意義下,特殊的人倫關係同時就是人類實存的常道。儒家的哲學思考,絕不抽離實存的倫常性,故而儒家的政治觀,也不著重在建立法治的國家,而是在以人倫關係優先於法人身分的存在關切下,強調政治體制的正當性,最終應建立在它能為個人的道德自我實現,提供相互承認的社會團結基礎,而不在於如何使國家的統治技術,能透過形式法的建構,在系統功能上最具有效率。儒家強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心擴充,它的禮治理念因而也不停留在民族國家的國家理性觀點,而是主張應基於世界公民主義建立大同世界。儒家既以人倫為常道,那麼它就是最徹底的人文主義哲學。西方啟蒙必從批判宗教開始,但儒家的人文主義卻不排斥宗教。因為儒家正是在道德的承擔中,才體驗到無窮的道德實踐之所以可能,不能沒有宗教的超越意識,來為我們提供道德實踐終究是使人的生命具有意義的信仰基礎。
儒家將人倫理解為常道的基礎,但五倫其實都只是介於具體個人之間的特殊關係。因而若從人倫常道出發,那麼構成人之內在道德性的仁義,就會因人倫關係的特殊性與差異性,而被認定與親疏有別的偏私情感,以及與人際非對等的尊卑關係有關。儒家以基於人類自然情感的「仁者愛人」,與強調社會角色定位的「義者宜也」,來理解仁義做為人類內在道德性的本質,這顯然與他們視人倫為常道的基本想法有關。同樣的,若我們將禮樂視為是確立人倫規範的外在行為準則,那麼禮樂做為客觀的社會體制,就只是在確立特殊既有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禮以別異」的作用下,長幼尊卑之社會差異的實然秩序,將會被更穩固地建立起來。可見,若以人倫為常道,那麼仁義道德與禮樂規範的內容,就不是對所有人都普遍有效,而只是對具有特殊情感關係的個人有效。這在一方面,將使道德難以擺脫情感的偏私性;在另一方面,禮樂規範也難免只是將具有階級差異的人際支配關係合理化。這使得儒家在中國歷史中的實踐經驗,一直與偏私的家族倫理或建基於父權之上的威權政治脫不了關係。若從這個角度來看儒家的實踐哲學,並與現代西方的自律道德與民主法治國的理念相比較,那麼儒學顯然是我們早就應該拋棄的傳統思想。
儒家踏著關切人類實存之倫常性的沉篤步伐,在走向實現禮治之大同世界的歷史過程中,難免因任重道遠,而顯得步履蹣跚。本書對儒家的研究,因而不再以闡釋不同儒學派別或不同時代的儒學理論為目的,而是想找出儒家對於推動中國文化的未來發展,究竟還具有哪些尚未完全實現的啟蒙潛能。為此之故,本書將嘗試說明,在儒家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中,隱含有一種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這不是早該丟棄的傳統思想,而是解決人類當前問題所急需的理念。在這種問題意識之下,本書既無力也無意於研究在歷史傳統中的各種儒學思想,而是試圖先跳脫各種儒家學派觀點的限制,回歸儒學所從出的道德基本經驗,以能再度解放出儒學所內含的實踐動力。理論雖能開顯真理,但它同時也是一種遮蔽。儒家在歷史中已經開展出來的理論,各有其精彩,但是這些理論卻也經常把我們帶離儒家對於人倫常道的根源性經驗本身,而使儒學的發展可謂有時歧出、有時停滯,甚至有時回退。對於儒家思想史的解讀,不能離開做為儒家哲學思考對象的人倫經驗,因為正是這些基本的人倫經驗,才是使儒學能一再被革新與重構的基礎。回復到這些在人倫中的道德基本經驗,那麼儒學才不只是中國文化的特殊意識形態,而是所有人類都能擁有的共同財富。且若惟有透過脫離儒學在歷史中所建構的特殊理論語境,儒學才是屬於人本身而非特定文化的產物,那麼本書就應該像翻譯。它依據儒家的原初道德經驗,把儒家的思想觀點,翻譯成不用儒家的語言也可以表達的思想內涵,以使它成為各種文化語言都能討論的對象。本書深信,惟有如此,儒學才是活的,而不是死的。
在將傳統儒學轉譯成描述儒家基本道德經驗的語言時,我將借助道德發展理論這種同時具有理想性與經驗性的理論,來釐清儒家倫理學的理論性格。道德發展理論是對道德意識之結構發生過程所做的經驗描述,它的目的在於為道德教育提供一個可以因材施教與循序漸進的衡量尺度。做為教育的標竿,這個衡量的尺度,必須同時是對道德理想人格發展的一種應然期待。此種在經驗描述中所預設的應然期待,必須對各種哲學的倫理學理論保持開放,以能接受他們對理想性之應然的批判與證成。道德發展理論在此即與儒學的重構有兩方面的相干性:其一,儒學做為一種實踐哲學,並非是一種僅關注純粹理論建構的哲學,它的哲學構想始終聯繫於個人的修身實踐。它對於從人倫常道到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思考,同時也是它為君子修身之道所做的思考。儒學做為君子成德之教,因而與道德發展理論一樣,都是教育性的哲學;其次,道德發展理論需預設哲學的倫理學,以為其理想人格的界定提供理念的奠基,而上述儒學對於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的討論,正可看成是在為人類道德發展的途程與可能性,奠定必要的人生觀與世界觀基礎。
透過道德發展理論轉譯傳統儒學的理論語言,則儒學在哲學與倫理學思考方面的理論定位與其理論的貢獻與限制,也可以透過與西方哲學針對同一種道德發展經驗所做的理論解釋進行比較,而得到清楚的說明。針對心性論的討論,我將在本書第一章,把仁義內在的問題,轉譯成道德發展理論關於如何整合正義倫理與關懷倫理的問題,以說明儒家倫理學基本上是一種嘗試整合正義與關懷倫理,以發展完整道德人格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針對工夫論的討論,我將在本書第三章,借助道德發展理論關於道德判斷與道德行動之知行關係的討論,指出儒家內聖外王的工夫論,做為一種本真與團結的責任倫理,正是使道德發展理論關於知行同軌論的說法得以成立的基礎,而這同時定位了儒學是一種以道德行動的動機促動問題為研究主旨的實踐哲學;在天道論方面,借助道德發展理論指出介於道德與宗教之間,有一內在而超越的道德第七序階的說法,我將在本書第五章,確立儒家對於天道性命相貫通的自然法平行論假定,其意義在於以生命意義的終極關懷為道德實踐提供最終的奠基,而不在於主張我們透過天人合一的冥契經驗,即能對智性直觀的內涵,進行宇宙─本體論式的道德形上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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