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姆‧艾雷居以扎實、明晰且深具見解的文字,使亨利‧達格的一生躍然紙上,讓我們深入認識這位介於清潔工與非主流藝術界聖人之間的傳奇人物,這位執著於美麗的藝術家,這位過去一直以神祕暗影的形式,徘徊在極具前瞻性的作品邊緣的謎團。艾雷居在書中詳述達格與威利一生的戀情與友情,從被遺忘的歷史中,拯救奇幻藝術品背後那屬於藝術家與人類的真摯故事。」──布拉德‧古奇(Brad Gooch),《芙蘭納莉:芙蘭納莉‧歐康納的一生》(Flannery: A Life of Flannery OConnor)作者
作者簡介:
吉姆.艾雷居 Jim Elledge
獲獎作家、編輯,也是一位詩人,其中包括一部出版業教科書、四部酷兒文化專書以及多部詩集與暢銷故事集。他現為肯尼索州立大學(Kennesaw State University)職業寫作文學碩士學程(M.A. in Professional Writing Program)主任,居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
達格的鄰居多將他視為垃圾尋寶者,他房裡塞滿了各式各樣的「破爛東西」。伯爾格蘭清空達格的房間時,丟棄了大堆大堆的報紙與雜誌、數十個必舒胃錠藥罐、數十副刮花或壞掉的眼鏡,以及數不勝數、全部都破爛到無法修補的男鞋。此外,他找到達格撰寫的三份小說原稿(與其他的文稿),以及搭配文字的三百餘幅畫作。命運為達格安排了芝加哥著名藝術家勒納為房東,勒納對圖畫起了興趣,立即暫緩整修行動。事實上,後來達格在海德公園藝術中心(Hyde Park Art Center)的第一場畫展能辦成,就是多虧了勒納。
打從一開始,達格的畫作便引起種種疑問,然而人們好奇的全然不是藝術本身,而是達格不為人知的創作動機。包括普立茲獎得主霍蘭德.柯特(Holland Cotter)、《時代》雜誌(Time)記者羅伯特.休斯(Robert Hughes)與《美國藝術》雜誌(Art in America)主編理查德.范涅(Richard Vine)在內,許多評論者都在達格的畫作中看見了虐待狂、戀童癖者與連續殺人魔的影子。其他一些不願自己下結論的人,紛紛引用約翰.麥葛瑞格(John MacGregor)的研究─研究達格藝術的首部著作─對達格所提出的同樣指控。不幸的是,這些深具影響力的作家等人沒有實際進行研究或驗證,便道出一句句指控,或者重複他人的說辭。他們聲稱畫作本身就是最好的證明,卻沒有任何人說明畫作如何能成為證據。驚人的是,沒有任何人在達格的畫作或著作中尋找解釋,也沒有人探討美國文化史,試圖在達格創造虛構角色的年代,尋求關於該角色與人物的解釋。藝術評論界多以自身對作品本身的情緒反應,或對達格生平的粗略認知,作為一切指控的根據。隨著網路蓬勃發展,並成為日常生活的關鍵存在,眾多指控化為真理與信條,眾人心目中的達格,與我在調查研究中尋獲的達格,簡直有天壤之別。
達格的小說與畫作,處理的是他童年在社區(現今的鄰西城[Near West Side])與被父親關入多所精神病院時,所遭受的虐待。那並非扭曲的狂想,而是事實與過去的告解。直到近年,心理諮商才不再是富人獨享的治療,因此達格從未獲得任何幫助,沒有任何人引導他走出傷痛。關於創傷的寫作與畫作成了他唯一的發洩管道,他試圖透過藝術緩解內心的罪惡感,並設法治癒性虐待造成的創傷。某方面而言,他的每一部小說與每一幅畫,都是傾訴童年經驗的一種形式─本質上,這也是唯一串聯達格藝術品的主題。
過去為《從A到Z,世界民族的LGBT神話傳說選集》(Gay, Lesbian,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Myths from the Arapaho to the Zuñi: An Anthology)(二○○二)與《蒙面人:美國二戰前的同性戀詩作》(Masquerade: Queer Poetry in America to the End of World War II)(二○○四)兩本書進行調查研究時,我發現過去數個世紀以來,男同性戀經常以雌雄同體的角色──尤其是帶有男性生殖器的女體──代表自己。為解釋自己對男性的性慾與愛戀,男同性戀藝術家們提出了自己的論述:儘管他們擁有男性的身軀,靈魂卻屬於女性。一八八○年代晚期,身為男同性戀的德國性學家卡爾.烏爾利克斯(Karl Ulrichs)也將此理論納入性學研究。我想探究的問題是:達格有沒有可能知道這番理論呢?若答案為肯定,我們又能從中得到何種關於達格的結論呢?
接下來十年間,我讀遍所有關於達格幼年與青少年時期所處社會文化的資料,包括約一八八○年至一九三○年代的芝加哥歷史;數十篇關於性向的醫學與法學文獻;數十篇關於芝加哥貧民日常生活的文獻(內容包括工作、休閒活動、移民經驗、酗酒情形與酒癮、遊走於法律邊緣的活動,以及父母──尤其是父親──缺席之情形);一九二○與一九三○年代將近一百五十篇關於男同性戀生活的第一人稱紀錄;人口普查資料、出生與死亡證明、結婚喜訊與訃文;關於罪惡、快閃搶劫(jack-rolling)、遊民,以及報童與其他孩童性行為的社會學研究與論文;以及一篇逾一千頁的兒虐調查報告,其中受調查的機構,包括了曾監禁幼時達格的伊利諾弱智兒童精神病院(Illinois Asylum for Feeble-Minded Children)。我甚至委託律師,成功對伊利諾州政府提起訴訟,獲權查閱精神病院關於達格的資料。
◎ 「吉姆‧艾雷居以扎實、明晰且深具見解的文字,使亨利‧達格的一生躍然紙上,讓我們深入認識這位介於清潔工與非主流藝術界聖人之間的傳奇人物,這位執著於美麗的藝術家,這位過去一直以神祕暗影的形式,徘徊在極具前瞻性的作品邊緣的謎團。艾雷居在書中詳述達格與威利一生的戀情與友情,從被遺忘的歷史中,拯救奇幻藝術品背後那屬於藝術家與人類的真摯故事。」──布拉德‧古奇(Brad Gooch),《芙蘭納莉:芙蘭納莉‧歐康納的一生》(Flannery: A Life of Flannery OConnor)作者
作者簡介:
吉姆.艾雷居 Jim Elledge
獲獎作家、編輯,也是一位詩人,其中包括一部出版業教科書、四部酷兒文化專書以及多部詩集與暢銷故事集。他現為肯尼索州立大學(Kennesaw State University)職業寫作文學碩士學程(M.A. in Professional Writing Program)主任,居於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
達格的鄰居多將他視為垃圾尋寶者,他房裡塞滿了各式各樣的「破爛東西」。伯爾格蘭清空達格的房間時,丟棄了大堆大堆的報紙與雜誌、數十個必舒胃錠藥罐、數十副刮花或壞掉的眼鏡,以及數不勝數、全部都破爛到無法修補的男鞋。此外,他找到達格撰寫的三份小說原稿(與其他的文稿),以及搭配文字的三百餘幅畫作。命運為達格安排了芝加哥著名藝術家勒納為房東,勒納對圖畫起了興趣,立即暫緩整修行動。事實上,後來達格在海德公園藝術中心(Hyde Park Art Center)的第一場畫展能辦成,就是多虧了勒納。
打從一開始,達格的畫作便引起種種疑問,然而人們好奇的全然不是藝術本身,而是達格不為人知的創作動機。包括普立茲獎得主霍蘭德.柯特(Holland Cotter)、《時代》雜誌(Time)記者羅伯特.休斯(Robert Hughes)與《美國藝術》雜誌(Art in America)主編理查德.范涅(Richard Vine)在內,許多評論者都在達格的畫作中看見了虐待狂、戀童癖者與連續殺人魔的影子。其他一些不願自己下結論的人,紛紛引用約翰.麥葛瑞格(John MacGregor)的研究─研究達格藝術的首部著作─對達格所提出的同樣指控。不幸的是,這些深具影響力的作家等人沒有實際進行研究或驗證,便道出一句句指控,或者重複他人的說辭。他們聲稱畫作本身就是最好的證明,卻沒有任何人說明畫作如何能成為證據。驚人的是,沒有任何人在達格的畫作或著作中尋找解釋,也沒有人探討美國文化史,試圖在達格創造虛構角色的年代,尋求關於該角色與人物的解釋。藝術評論界多以自身對作品本身的情緒反應,或對達格生平的粗略認知,作為一切指控的根據。隨著網路蓬勃發展,並成為日常生活的關鍵存在,眾多指控化為真理與信條,眾人心目中的達格,與我在調查研究中尋獲的達格,簡直有天壤之別。
達格的小說與畫作,處理的是他童年在社區(現今的鄰西城[Near West Side])與被父親關入多所精神病院時,所遭受的虐待。那並非扭曲的狂想,而是事實與過去的告解。直到近年,心理諮商才不再是富人獨享的治療,因此達格從未獲得任何幫助,沒有任何人引導他走出傷痛。關於創傷的寫作與畫作成了他唯一的發洩管道,他試圖透過藝術緩解內心的罪惡感,並設法治癒性虐待造成的創傷。某方面而言,他的每一部小說與每一幅畫,都是傾訴童年經驗的一種形式─本質上,這也是唯一串聯達格藝術品的主題。
過去為《從A到Z,世界民族的LGBT神話傳說選集》(Gay, Lesbian,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Myths from the Arapaho to the Zuñi: An Anthology)(二○○二)與《蒙面人:美國二戰前的同性戀詩作》(Masquerade: Queer Poetry in America to the End of World War II)(二○○四)兩本書進行調查研究時,我發現過去數個世紀以來,男同性戀經常以雌雄同體的角色──尤其是帶有男性生殖器的女體──代表自己。為解釋自己對男性的性慾與愛戀,男同性戀藝術家們提出了自己的論述:儘管他們擁有男性的身軀,靈魂卻屬於女性。一八八○年代晚期,身為男同性戀的德國性學家卡爾.烏爾利克斯(Karl Ulrichs)也將此理論納入性學研究。我想探究的問題是:達格有沒有可能知道這番理論呢?若答案為肯定,我們又能從中得到何種關於達格的結論呢?
接下來十年間,我讀遍所有關於達格幼年與青少年時期所處社會文化的資料,包括約一八八○年至一九三○年代的芝加哥歷史;數十篇關於性向的醫學與法學文獻;數十篇關於芝加哥貧民日常生活的文獻(內容包括工作、休閒活動、移民經驗、酗酒情形與酒癮、遊走於法律邊緣的活動,以及父母──尤其是父親──缺席之情形);一九二○與一九三○年代將近一百五十篇關於男同性戀生活的第一人稱紀錄;人口普查資料、出生與死亡證明、結婚喜訊與訃文;關於罪惡、快閃搶劫(jack-rolling)、遊民,以及報童與其他孩童性行為的社會學研究與論文;以及一篇逾一千頁的兒虐調查報告,其中受調查的機構,包括了曾監禁幼時達格的伊利諾弱智兒童精神病院(Illinois Asylum for Feeble-Minded Children)。我甚至委託律師,成功對伊利諾州政府提起訴訟,獲權查閱精神病院關於達格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