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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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就是私法,民法的發展、私權的保護需要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日益發展。本書精選中國著名法學家江平的有關市場經濟及民法發展的經典文章,深入探討中國社會在其獨特的市場經濟環境下面對的法律問題,並論述近現代中國社會在民法立法方面如何面向世界,與國際接軌。
全書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保護私有財產」,讓讀者從市場經濟發展角度,了解中國社會要面對和思考的法律問題。第二部分是「民法典」,由中國近代社會的民法文化,以至中國民法典的制定,均有深入論述。作者江平為中國著名法學家,專研民法,他參與制定了中國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則》,確立國民私權,也是內地民法典的起草負責人,本書不但讓讀者看到中國民法發展過程與市場經濟發展的關係,更可讓讀者了解江平這位民法學泰斗級學者的法治思維 。
作者簡介:
江平(1930―),浙江寧波人,中國著名法學家、法學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導師。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回國入北京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1988年至1993年擔任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5年至2012年連續擔任五屆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主任。曾赴比利時根特大學、香港大學、意大利第二羅馬大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講學,獲比利時根特大學名譽法學博士,並任秘魯天主教大學名譽法學教授。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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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1930―),浙江寧波人,中國著名法學家、法學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導師。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回國入北京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1988年至1993年擔任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1995年至2012年連續擔任五屆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主任。曾赴比利時根特大學、香港大學、意大利第二羅馬大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講學,獲比利時根特大學名譽法學博士,並任秘魯天主教大學名譽法學教授。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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