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毅
定價:NT$ 470
優惠價:9 折,NT$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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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國際公法在司法官律師考試中容易被輕忽,但強敵環伺,如能多一分準備,即有多一分把握,離上榜又更進一步。
筆者累積十年國際法教學經驗,本書之編纂揉合補習班講義內容及考生需求,引註完整,說理清晰,並附大量精華提示,一看便懂。考題囊括民國100年至今所有國家考試類科的國際公法選擇題,收錄範圍廣泛,每題皆有詳細解析,祈讀者透過本書努力練習,於國家考試中輕鬆攻克國際公法!
作者簡介
林毅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博士
國立台北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私立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一帆補習班講師
讀享國考小學堂講師
讀家補習班講師
專精領域: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海洋法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院組織法
二版序
本次改版主要增加109年司律一試、外交特考、110年司律一試、外交特考等題目。
2021年國際上最重要新聞為美國於7月將軍隊撤出已駐軍20年的阿富汗,阿富汗當地民兵組織塔利班再次發動攻勢,並且在1個月左右就攻下阿富汗22 個省會城市,順利攻進首都喀布爾,這也導致美軍在當地投資超過數百萬美元的裝備都被塔利班所搶走,讓美軍近20年對阿富汗政府的投資,形同付諸流水。隨著阿富汗民兵組織塔利班拿下首都喀布爾,塔利班也宣布戰爭結束,推翻美國扶植的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成立阿富汗伊斯蘭大公國(The 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
猶記新聞影片有阿富汗年輕人搭不上美國軍隊飛機,攀爬上飛機機翼,結果從高空中摔落地面死亡;另外,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最後一任總統阿什拉夫·甘尼·艾哈邁德扎伊,帶著家人搭總統專機攜大量黃金與美金逃往國外,無視國內人民未來將陷於恐怖統治無法翻身的命運。
因此,從此事件可看出國際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美國說翻臉就翻臉,足以警惕現在想以吃毒豬肉換取美國武器及友誼的我們,之前常聽年輕朋友說「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其實應該改成「今日克里米亞半島、阿富汗,明日台灣」;N年後如果台灣發生戰爭,我相信當屆台灣總統一樣會帶著家人搭總統專機攜帶大量黃金與美金逃往美國,在美國高喊「呆丸人恁愛嘎油繼續拼落去(台語)」。
塔利班成立阿富汗伊斯蘭大公國到底是國家承認還是政府承認?美國為何創造恐怖主義名詞,駐軍阿富汗20年?欲知詳情,請來看我在「國考小學堂」國際公法課程講古∼
最後預祝年輕考生都能打到3劑COVID-19疫苗,選擇本人補習課程與使用本書的考生,都能金榜題名、事事順心!
林毅
2022年2月
於新北市一品莊自宅書房
目錄
Chapter 1 國際法基礎理論
Section 1 國際法的概念、性質與發展
壹 國際法的定義—傳統PK現代
貳 國際法VS國際禮讓、國際法VS國際道德
參 國際法的性質
Section 2 國際法的法源
壹 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
貳 國際法各種淵源間的優先適用次序
參 國際習慣
肆 國際條約
伍 一般法律原則
陸 公允及善良原則
柒 公平原則
捌 司法判決
玖 公法學家之學說
拾 國際組織的決議
Section 3 條約法
壹 條約的概念
貳 君子協定與軟法
參 條約的締結程序
肆 保留
伍 條約之失效
陸 條約之遵守與適用
柒 條約與第三國
捌 條約之解釋
玖 條約的停(中)止或終止
拾 多邊條約的修改問題
Section 4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壹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基礎理論
貳 國際法在我國國內法上的地位
Chapter 2 國際法主體
Section 1 國家
壹 國家的意義
貳 國家之基本權利
參 國家之基本義務
Section 2 國際組織
壹 國際組織之分類
貳 聯合國之國際法制
參 聯合國之會員國
肆 聯合國之主要機關
伍 聯合國之專門機構
陸 世界貿易組織
柒 歐洲聯盟
Section 3 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
壹 概念
貳 國家承認
參 政府承認
肆 流亡政府
伍 交戰地位、叛亂地位與民族解放運動的承認
陸 對領土取得及其他事項的承認
Section 4 國家責任
壹 國家責任之意義
貳 違反國家責任的後果
參 免除國家責任的情況
肆 外交保護
伍 卡爾伏條款
Section 5 其他國際法主體
壹 聯邦與邦聯
貳 非國家實體
參 特殊的實體
肆 國際組織
Chapter 3 國家領域及管轄
Section 1 領土
壹 概念
貳 領土主權與分割
參 共同繼承財產
肆 國際地役
伍 國家領土的取得
陸 國家領土的喪失
柒 不屬國家領土的地區
Section 2 海洋
壹 海洋法的歷史與淵源
貳 領海
參 鄰接區(毗連區)
肆 群島國
伍 專屬經濟區
陸 大陸礁層
柒 公海
Section 3 航空及太空
壹 航空
貳 太空
Section 4 管轄與管轄豁免
壹 管轄
貳 管轄豁免
Section 5 對外關係機關
壹 外交代表
貳 領事代表
Section 6 國籍、難民與庇護、引渡
壹 國籍
貳 難民
參 庇護
肆 引渡
Chapter 4 國際人權法及人道法
Section 1 個人在國際法上的責任與國際性人權保障
壹 個人在國際法上的責任
貳 全球性的人權法典
Section 2 武裝衝突與國際人道法
壹 國際人道法的出現
貳 禁止使用武力原則及其例外
參 作戰行動
肆 中立法規
伍 核子武器之限制
陸 戰俘
柒 違反國際人道法的制裁
Chapter 5 國際爭端解決
Section 1 司法爭端解決機制
壹 訴訟管轄權
貳 諮詢管轄權
參 國際法院適用的法律
肆 判決
Section 2 非司法爭端解決機制
壹 非裁判性的解決方式
貳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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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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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法在司法官律師考試中容易被輕忽,但強敵環伺,如能多一分準備,即有多一分把握,離上榜又更進一步。
筆者累積十年國際法教學經驗,本書之編纂揉合補習班講義內容及考生需求,引註完整,說理清晰,並附大量精華提示,一看便懂。考題囊括民國100年至今所有國家考試類科的國際公法選擇題,收錄範圍廣泛,每題皆有詳細解析,祈讀者透過本書努力練習,於國家考試中輕鬆攻克國際公法!
作者簡介
林毅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博士
國立台北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私立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一帆補習班講師
讀享國考小學堂講師
讀家補習班講師
專精領域: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海洋法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院組織法
二版序
本次改版主要增加109年司律一試、外交特考、110年司律一試、外交特考等題目。
2021年國際上最重要新聞為美國於7月將軍隊撤出已駐軍20年的阿富汗,阿富汗當地民兵組織塔利班再次發動攻勢,並且在1個月左右就攻下阿富汗22 個省會城市,順利攻進首都喀布爾,這也導致美軍在當地投資超過數百萬美元的裝備都被塔利班所搶走,讓美軍近20年對阿富汗政府的投資,形同付諸流水。隨著阿富汗民兵組織塔利班拿下首都喀布爾,塔利班也宣布戰爭結束,推翻美國扶植的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成立阿富汗伊斯蘭大公國(The 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
猶記新聞影片有阿富汗年輕人搭不上美國軍隊飛機,攀爬上飛機機翼,結果從高空中摔落地面死亡;另外,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最後一任總統阿什拉夫·甘尼·艾哈邁德扎伊,帶著家人搭總統專機攜大量黃金與美金逃往國外,無視國內人民未來將陷於恐怖統治無法翻身的命運。
因此,從此事件可看出國際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美國說翻臉就翻臉,足以警惕現在想以吃毒豬肉換取美國武器及友誼的我們,之前常聽年輕朋友說「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其實應該改成「今日克里米亞半島、阿富汗,明日台灣」;N年後如果台灣發生戰爭,我相信當屆台灣總統一樣會帶著家人搭總統專機攜帶大量黃金與美金逃往美國,在美國高喊「呆丸人恁愛嘎油繼續拼落去(台語)」。
塔利班成立阿富汗伊斯蘭大公國到底是國家承認還是政府承認?美國為何創造恐怖主義名詞,駐軍阿富汗20年?欲知詳情,請來看我在「國考小學堂」國際公法課程講古∼
最後預祝年輕考生都能打到3劑COVID-19疫苗,選擇本人補習課程與使用本書的考生,都能金榜題名、事事順心!
林毅
2022年2月
於新北市一品莊自宅書房
目錄
Chapter 1 國際法基礎理論
Section 1 國際法的概念、性質與發展
壹 國際法的定義—傳統PK現代
貳 國際法VS國際禮讓、國際法VS國際道德
參 國際法的性質
Section 2 國際法的法源
壹 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
貳 國際法各種淵源間的優先適用次序
參 國際習慣
肆 國際條約
伍 一般法律原則
陸 公允及善良原則
柒 公平原則
捌 司法判決
玖 公法學家之學說
拾 國際組織的決議
Section 3 條約法
壹 條約的概念
貳 君子協定與軟法
參 條約的締結程序
肆 保留
伍 條約之失效
陸 條約之遵守與適用
柒 條約與第三國
捌 條約之解釋
玖 條約的停(中)止或終止
拾 多邊條約的修改問題
Section 4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壹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基礎理論
貳 國際法在我國國內法上的地位
Chapter 2 國際法主體
Section 1 國家
壹 國家的意義
貳 國家之基本權利
參 國家之基本義務
Section 2 國際組織
壹 國際組織之分類
貳 聯合國之國際法制
參 聯合國之會員國
肆 聯合國之主要機關
伍 聯合國之專門機構
陸 世界貿易組織
柒 歐洲聯盟
Section 3 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
壹 概念
貳 國家承認
參 政府承認
肆 流亡政府
伍 交戰地位、叛亂地位與民族解放運動的承認
陸 對領土取得及其他事項的承認
Section 4 國家責任
壹 國家責任之意義
貳 違反國家責任的後果
參 免除國家責任的情況
肆 外交保護
伍 卡爾伏條款
Section 5 其他國際法主體
壹 聯邦與邦聯
貳 非國家實體
參 特殊的實體
肆 國際組織
Chapter 3 國家領域及管轄
Section 1 領土
壹 概念
貳 領土主權與分割
參 共同繼承財產
肆 國際地役
伍 國家領土的取得
陸 國家領土的喪失
柒 不屬國家領土的地區
Section 2 海洋
壹 海洋法的歷史與淵源
貳 領海
參 鄰接區(毗連區)
肆 群島國
伍 專屬經濟區
陸 大陸礁層
柒 公海
Section 3 航空及太空
壹 航空
貳 太空
Section 4 管轄與管轄豁免
壹 管轄
貳 管轄豁免
Section 5 對外關係機關
壹 外交代表
貳 領事代表
Section 6 國籍、難民與庇護、引渡
壹 國籍
貳 難民
參 庇護
肆 引渡
Chapter 4 國際人權法及人道法
Section 1 個人在國際法上的責任與國際性人權保障
壹 個人在國際法上的責任
貳 全球性的人權法典
Section 2 武裝衝突與國際人道法
壹 國際人道法的出現
貳 禁止使用武力原則及其例外
參 作戰行動
肆 中立法規
伍 核子武器之限制
陸 戰俘
柒 違反國際人道法的制裁
Chapter 5 國際爭端解決
Section 1 司法爭端解決機制
壹 訴訟管轄權
貳 諮詢管轄權
參 國際法院適用的法律
肆 判決
Section 2 非司法爭端解決機制
壹 非裁判性的解決方式
貳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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