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是中國文化最貼切,最透徹的一種藝術形式的文化象徵。書法與中國文化的聯繫是緊密而深入的。
書法首先關涉到人的文化心理,它在本質上反映人的文化結構和精神追求;其次,人是社會性的,書法是主客體相互作用的產物,書法不僅體現人的主觀需求,也折射客觀的社會文化環境。對傳世書跡的解讀,具有豐富的層次性。用闡釋學的觀點來說,書法是超越時空,傳於後世的文化符號,而它所代表的文化含義不是一目了然的,惟有再現當時的歷史文化環境,才能較好地把握已經隱沒的文化意義。從接受學理論的角度來說,人在理解書法及其相關的文化之前,其預先具有的文化習慣,概念系統,主觀假設等因素形成一種“前理解“機制。“前理解“作為理解發生的前提與預定指向,參與,制約著理解,使理解注定成為一種選擇性攝取。在這種接受過程中也培育著接受者的書法藝術觀念。探討書法藝術觀念的生成機制,探討其內在的本質與規律,是發生學理論最為關注的。
以上內容是書法研究的重要範疇,而有待於進行具體深入的研究。不管怎樣,在書法藝術的解讀,接受,表現等環節中,文化始終是一種核心力量。學習中國文化,對於建構高層次的書法接受機制,藝術觀念是非常必要的。
商品資料
出版社:華文出版社ISBN/ISSN:7507519864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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