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持續了四年零三個多月——從1914年7月28日奧匈帝國向塞爾維亞宣戰,到1918年11月11日協約國接受了德國的要求而簽訂停戰協定。 停戰之後,協約國需要五年多的時間去完成全面的和平安排。 1919年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同德國簽訂了凡爾賽條約(6月28日),同奧地利簽訂了聖日耳曼條約(9月10日),同保加利亞簽訂了納伊條約(11月27日),1920年同匈牙利簽訂了特里亞農條約(6月2日)。 但是直到1923年7月23日,才在洛桑與土耳其簽訂了最後的和平條約;隨著該條約於1924年8月6日生效,和平最終得以在全世界正式重建。 與此同時,1921-1922年冬天,與太平洋有利害關係的各國在華盛頓召開會議並締結了一系列條約,旨在將維持遠東的現狀建立在堅固的基礎之上。 或許可以說,所有這些條約,以及由它們派生出來的許多較小的條約和協定,構成了戰後的和平安排。 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年代裡,幾乎每一件國際性的重大的政治事件,都是這些安排的直接或間接的產物;因此,我們的研究就有必要從4簡潔概述這一和平安排的最重要的內容開始。
章節試閱
第一部分強制時期:聯盟國家(1920-1924)
第一章法國和它的盟國
在1919年以後的年代裡,歐洲事務中的最重要的和最持久的一個問題就是法國對安全的追求。 在17世紀和18世紀,法國有理由把自己視為歐洲最大的軍事強國;而且這種傳統觀念在拿破崙戰爭之後仍然存在,因為當時它只是屈服於反對它的全歐洲的聯盟。 1870年,法國對它的力量的這種幻覺因法國一普魯士戰爭而猝然破滅。 一個新的國家已經在中歐興起。 它的民族意識和法國的民族意識同樣強大而凝聚,而它的自然資源要比法國豐富得多。 德國的豐富的礦產資源使它的工業得以發展並賦予它生產戰爭物資的能力。 在這些方面,法國別指望和它競爭。 法國的人口幾乎總是停留在不到4000萬的水平上,而德國的人口卻以每十年500萬的速度增長著,到1905年已經超過了6000萬。 不僅如此,德國人還顯示了他們擁有組織軍事力量的天賦。 德國的戰爭機器不僅在裝備和人員方面優於法國的戰爭機器,而且在其運轉方面也超過法國。 1914年,法國人——就像他們完全意識到的那樣——如果不是英國的迅速介入,他們將會在六個星期內再次成為一個戰敗國;而英國的介入簡直是千鈞一發。 對1918年的勝利的歡呼是曇花一現的。 而且即使在歡慶胜利的時候,人們也聽到了一種深深的擔憂之聲。 自1870年以後——更不必說自1914年以後——法國已經可怕地意識到它在德國面前的虛弱地位。 法國已經將1871年的失敗轉為勝利,那麼,它能夠找到什麼辦法才能阻止德國在某一天將1918年的失敗轉為勝利呢?
法國對這個問題的第一個回答是明確而堅決的。 它希望獲得它稱之為“天然屏障”的地區,即永遠擁有萊茵河及其河上的橋樑,因為任何來自東方的對法國的入侵之敵都必須經過它們。 一份法國於1919年2月提交給和平會議的備忘錄指出:“危險來自德國擁有萊茵河左岸和萊茵河上的橋樑……在目前情況下,對西方和海外的民主國家來說,它們的安全使由它們來守衛萊茵河上的橋樑成為必須之事。”令法國深深失望的是,它的盟國拒絕將萊茵河作為法國的安全邊界,理由是這種安排將使一直居住在萊茵河左岸的500多萬德意志人從德國分離出去。 在經過激烈的爭論之後,法國被迫放棄了它的要求。 作為交換條件,法國得到了:
(1)在凡爾賽條約的條款中包括規定由協約國的軍隊佔領萊茵河左岸15年,並規定了它的永久非軍事化(即禁止在萊茵河西岸駐紮軍隊或修建工事);
(2)法國與英國和美國分別簽訂條約,其中規定“一旦德國對法國採取任何未經挑釁的侵……
第一部分強制時期:聯盟國家(1920-1924)
第一章法國和它的盟國
在1919年以後的年代裡,歐洲事務中的最重要的和最持久的一個問題就是法國對安全的追求。 在17世紀和18世紀,法國有理由把自己視為歐洲最大的軍事強國;而且這種傳統觀念在拿破崙戰爭之後仍然存在,因為當時它只是屈服於反對它的全歐洲的聯盟。 1870年,法國對它的力量的這種幻覺因法國一普魯士戰爭而猝然破滅。 一個新的國家已經在中歐興起。 它的民族意識和法國的民族意識同樣強大而凝聚,而它的自然資源要比法國豐富得多。 德國的豐富的礦產資源使它的工業得以發展並賦予...
目錄
緒論和平安排
對歐洲的安排
近東和非洲
美國與遠東
第一部分強制時期:聯盟國家(1920-1924)
第一章法國和它的盟國
保證體系
聯盟體系
波蘭
小協約國
第二章戰敗中的德國
戰爭罪行和戰爭罪犯
裁軍和非軍事化
賠償
第三章歐洲的其他風暴中心
多瑙河國家
意大利
蘇聯
第二部分和解時期:國際聯盟(1924-1930)
第四章和平的基礎
道威斯計劃
協約國之間的債務
日內瓦議定書
洛迦諾公約
第五章全盛時期的國際聯盟
鼎盛時期的國聯
作為調解者的國聯
國聯的其他活動
第六章反戰運動
國聯的協定
巴黎公約
楊格計劃
第三部分危機時期:回到強權政治(1930-1933)
第七章經濟崩潰
德國的危機
災難之年
賠款的終結
世界經濟會議
最後的階段
第八章遠東危機
華盛頓會議後的中國
日本佔領滿洲
對國聯的影響
第九章裁軍會議
裁軍問題
裁軍會議
四國公約
第四部分德國的重新崛起:條約體系的終結(1933-1939)
第十章納粹革命
波蘭和蘇聯
奧地利和意大利
法國、意大利和小協約國
巴爾幹協約
第十一章毀約
德國的毀約
意大利的毀約
洛迦諾公約的終結
第十二章歐洲以外的世界
中東
遠東
美國與世界政治
英聯邦
第十三章戰爭重新開始
西班牙內戰
大國的對抗集團
德國開始侵略
戰爭爆發
附錄1 門羅主義
附錄2 威爾遜的“十四點”
附錄3 國聯盟約摘錄
大事年表
索引
地圖目錄
凡爾賽條約
東歐
環地中海
遠東
中東
緒論和平安排
對歐洲的安排
近東和非洲
美國與遠東
第一部分強制時期:聯盟國家(1920-1924)
第一章法國和它的盟國
保證體系
聯盟體系
波蘭
小協約國
第二章戰敗中的德國
戰爭罪行和戰爭罪犯
裁軍和非軍事化
賠償
第三章歐洲的其他風暴中心
多瑙河國家
意大利
蘇聯
第二部分和解時期:國際聯盟(1924-1930)
第四章和平的基礎
道威斯計劃
協約國之間的債務
日內瓦議定書
洛迦諾公約
第五章全盛時期的國際聯盟
鼎盛時期的國聯
作為調解者的國聯
國聯的其他活動
第六章反戰運動
國聯的協定
巴黎公約
楊格計劃
第三部分危機時期...
商品資料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出版日期:2009-05-01ISBN/ISSN:710005348X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249頁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