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整體成就——包括學術史上的與社會現象上的通盤考慮——應該不只是一個“啟蒙人”,他的自我期許不止于此,其實質成就亦不止如比。更恰當的定位,應該說他是一位提倡“中國文藝復興”的人。
章節試閱
在王國維與孟森的考據中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王國維證明戴震剽竊的主要方法,是用《大典》本與戴校聚珍本互校,“頗怪戴本勝處全出《大典》本外,而《大典》本勝處,戴校未能盡之”,從而證明戴震說自己用《大典》本校書乃是托詞,再用全、趙二家書對勘戴校,證明戴氏確有剽竊。事實上,王國維所得的《大典》本乃借自蔣汝藻所藏,只是《水經注》的前半部,這書王氏只校過一次,以後他覺得“時有一二疑竇”,“欲再借校以畢前業”時,蔣汝藻的書已賣給了涵芬樓,王國維不久也自殺了。胡適于是說,王國維校《大典》本其實校得很“草草”,王氏在《永樂大典本水經注跋》中說:“《大典》所據原本與傅氏(傅沅叔)所藏殘宋本大同。”胡適將殘宋本逐字校寫在影印《大典》本上,發現“兩個本子雖然很接近,但《大典》本的底本實在比殘宋本更精好”,說明王國維在《大典》本《水經注》上的用功,其實并不很深。
孟森附和張穆所說的,以為戴震根本沒有用過所謂的《大典》本來校書。《永樂大典》本的《水經注》是在水字韻下整本收入的,并未割裂分開,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則說:“今以《永樂大典》所引,各案水名,逐條參校”,說《水經注》中各水原來都分散編入各不同韻部,不是明顯的詐欺嗎?張穆推測說,《提要》不知何人撰進,“然其論必倡自戴氏”。孟森更因為乾隆為慶祝《大典》本《水經注》抄呈而御制題詩自注中說:“《永樂大典》所載之書,類多散入各韻,分析破碎,殊無體例,是書亦其一也”,而直指戴震“然則逐韻分隸之說偽也,是否欺及主上,非某所敢言也”。孟森沒有留意,乾隆罵《永樂大典》“割裂全文”的諭旨早在三十八年二月初六日及初十日就已經下了,而戴震入四庫館是三十八年秋天的事,接《水經注》校纂的工作,更遲至三十九年夏秋之間。在此之前,《水經注》校纂的工作由一位已佚名的翰林負責,是這位翰林欺主邀功或皇帝自作聰明,已無可考,總之與戴震無涉。而在皇帝一再下旨又屢制御詩譏笑《大典》的情況下,有哪個臣下會在這種不相干的題目上去指正今上讀書錯誤?《四庫提要》須呈御覽,總持筆政的紀昀等人又怎敢不隨聲附和天子聖明?孟森先生一代清史權威,但在這個小問題上,則顯然失考了。
雖然如此,胡適要證明戴震完全沒有剽竊,卻也力有未逮。胡適以全副精神考辨的,是戴震在乾隆三十八年之前尚未見到全趙二家之書。
在王國維與孟森的考據中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王國維證明戴震剽竊的主要方法,是用《大典》本與戴校聚珍本互校,“頗怪戴本勝處全出《大典》本外,而《大典》本勝處,戴校未能盡之”,從而證明戴震說自己用《大典》本校書乃是托詞,再用全、趙二家書對勘戴校,證明戴氏確有剽竊。事實上,王國維所得的《大典》本乃借自蔣汝藻所藏,只是《水經注》的前半部,這書王氏只校過一次,以後他覺得“時有一二疑竇”,“欲再借校以畢前業”時,蔣汝藻的書已賣給了涵芬樓,王國維不久也自殺了。胡適于是說,王國維校《大典》本其實校得很“草草”,王...
目錄
序言
自序
第一章 學術史上的胡適
第一節 啟蒙或文藝復興
第二節 禪宗與中國思想復興
第三節 文藝復興與充分世界化
第四節 《水經注》與“戴學”的建構
第二章 胡適與中國自由傳統
第一節 胡適的自由觀
第二節 儒家與蘇格拉底傳統
第三節 自由的社會主義
第四節 無為與精英政治
第三章 胡適的個人主義與新仁愛觀
第一節 對傳統人性觀的繼承發展
第二節 個人的主觀能動性
第三節 個人與社會
第四節 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
第五節 實際的仁愛
第四章 胡適與禮教傳統
第一節 反禮教思想的浮現
第二節 儒學性質的分析
第三節 家庭與婚姻
第四節 禮的自由化
第五章 胡適與中國文學傳統
第一節 以質救文
第二節 寫實主義及其方法
第三節 對近代東西方文學理論的吸收
第四節 為大中華造新文學
參考書目
序言
自序
第一章 學術史上的胡適
第一節 啟蒙或文藝復興
第二節 禪宗與中國思想復興
第三節 文藝復興與充分世界化
第四節 《水經注》與“戴學”的建構
第二章 胡適與中國自由傳統
第一節 胡適的自由觀
第二節 儒家與蘇格拉底傳統
第三節 自由的社會主義
第四節 無為與精英政治
第三章 胡適的個人主義與新仁愛觀
第一節 對傳統人性觀的繼承發展
第二節 個人的主觀能動性
第三節 個人與社會
第四節 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
第五節 實際的仁愛
第四章 胡適與禮教傳統
第一節 反禮教思想的浮現
第二節 儒學性質的分析
第三節 家庭與婚姻
第四節...
商品資料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08-01ISBN/ISSN:9787301191514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1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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