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寫得如何,要看作者的資質和功力。書的內容是不是有趣,思想是不是深刻,須要讀者去判斷。在讀者和作者之間,最無存在必要的便是作序的人了。明知如此還要去扮演序人的角色,固然是因為不願拂作者的美意,編者的職責也讓人覺得不好推託。
理由雖然有了,仍覺得下筆困難。寫些什麼呢?不能畫蛇添足,也不要強加於人,卻要言之有物。難。古人云:知人論世。又云:文如其人。讀其書,知其人。了解了人,書的意思也更明白了。就說說人吧。
章節試閱
一、簡介
中國學者們深感所處的環境太富於人治色彩,渴望有一種高於或優於人治的理想社會,因此對法治產生了無限遐想。從現有的大量討論法治的文字來看,人們基本上假定法治是人類社會最理想的狀態。對於法治的弊端,似乎還沒有作過應有的反思。由於走上追求法治的道路是無數有識之士艱苦努力的結果,目前要在中國對法治進行一番批評,實際上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事實上,雖然我們深信法治是國家的靈魂,自由的管家乃至正義的化身,但也不應該忽視了法治也可以僅僅是一種理想或者一種意識形態。本文打算通過對一個至今還沒有引起廣泛關注的層面,即強勢文化、二元認識論和法治之間的關係的探討,指出法治的若干弊端,以供有心的學者和法律改革者參考。文章的基本看法是,法治固然有其不可否認的優點,但決不是最理想的或唯一的選擇。從所謂人治/德治社會走向法治社會其實沒有走很遠,仍然是從一元的社會走向另一個一元的遠非理想的社會。由於強勢文化和二元認識論的限制,這一簡單的事實卻難以為人們所認識。處在轉型期的中國需要更為廣闊和深刻的理論探討,以尋求更為理想的社會安排,而不應該僅僅熱衷於法治,從而忽視了社會生活的多樣性和人的多樣性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制度安排的多種可能性。為了便於討論,一開始對法治的概念作一個適合討論的界定可能還是有必要的。因此文章的第二部分將給法治下一個我認為確當的定義並對目前中國的法治情結略作評論。第三部分探討強勢文化的含意。第四部分將討論所謂二元認識論及與之相適應的普遍主義的認知方式。第五部分作為結論指出對法治的追求不應該影響我們對更理想的社會安排的想像和探索。
一、簡介
中國學者們深感所處的環境太富於人治色彩,渴望有一種高於或優於人治的理想社會,因此對法治產生了無限遐想。從現有的大量討論法治的文字來看,人們基本上假定法治是人類社會最理想的狀態。對於法治的弊端,似乎還沒有作過應有的反思。由於走上追求法治的道路是無數有識之士艱苦努力的結果,目前要在中國對法治進行一番批評,實際上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事實上,雖然我們深信法治是國家的靈魂,自由的管家乃至正義的化身,但也不應該忽視了法治也可以僅僅是一種理想或者一種意識形態。本文打算通過對一個至今還沒有引起廣泛關注的...
目錄
主編者言(1)
梁序(1)
第一編法治、人權與秩序
強勢文化、二元認識論與法治(3)
作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18)
在中國實施人權公約的文化意義( 34)
秩序與文明秩序(52)
協商性民主與結社自由(63)
價值轉換與主體的失落(77)
第二編法學中的現代與後現代
自然法學與法的神聖化和世俗化(87)
法學中的現代與後現代(99)
批判法學與後現代主義法學(114)
德沃金關於法的不確定性和自主性的看法(132)
自由主義法律價值與法律全球化(143)
關於後現代憲政主義的思考(149)
解放、發展與法律:走向後現代的現代性(161)
主編者言(1)
梁序(1)
第一編法治、人權與秩序
強勢文化、二元認識論與法治(3)
作為法律文明秩序的“法治”(18)
在中國實施人權公約的文化意義( 34)
秩序與文明秩序(52)
協商性民主與結社自由(63)
價值轉換與主體的失落(77)
第二編法學中的現代與後現代
自然法學與法的神聖化和世俗化(87)
法學中的現代與後現代(99)
批判法學與後現代主義法學(114)
德沃金關於法的不確定性和自主性的看法(132)
自由主義法律價值與法律全球化(143)
關於後現代憲政主義的思考(149)
解放、發展與法律:走向後現代的現代性(161)
商品資料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日期:2006-01-01ISBN/ISSN:7562026785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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