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承擔著多重角色,如何協調好這多重角色是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研究的重大課題。一是它作為地方政府,如何協調好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比較難把握,因我國正處於政治體制改革中,還沒有一部穩定的“中央與地方關係法”;二是它作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如何既貫徹中央的全域統一的法律政策,又充分體現民族地方的自治原則,以充分調動民族地區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實現民族團結、快速發展進步和共同繁榮的目標;三是它作為落後地區的地方政府,如何協調與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的關係,在借鑒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的經驗基礎上,找到一條適合落後地區的發展道路;四是它作為國家公共權力的政府組織,如何與非政府組織攜手共進,為和諧社會的構建發揮各自的優勢和職能。這些問題是需要我們花大力氣加以研究和回答的,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則任重而道遠,“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是在發展的基礎上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歷史過程和社會結果”
商品資料
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出版日期:2008-08-01ISBN/ISSN:9787105095537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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