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國際通行的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MPA。MPA屬職業背景教育,招生對象主要為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有三年以上實際工作經歷的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工作人員。學習方式以在職學習為主,強調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領域實施專業學位教育,教學方法採用課堂講授、研討、模擬訓練、案例分析及社會調查等多種形式,教學目的在於公共管理實際能力的培養和訓練。學位論文以專題研究成果、諮詢報告、調研報告、政策評估、專案策劃、案例分析報告、公共管理問題對策研究等為主要形式。修滿規定學分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同管理類其他碩士學位相比,處於同一層次,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在培養目標、招生物件、課程設置、培養方式以及知識結構、能力結構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品質標準,區別於教學、科研型人才的培養要求,強調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領域實施專業學位教育。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具有跨學科、複合型、應用型的特點,其知識結構以公共管理學科為基礎,根據培養方向和管理領域不同,涉及其他相關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