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從一種嶄新的角度對審判所具有的藝術特性進行r深入探討。
作者認為,審判如同法律的其他領域一樣,所著重的應當足司法的論i正價
值,論證是司法審判能夠被稱之為藝術的根本前提;藝術必須求美,美是
一種心理期待和情感體驗,司法審判只有滿足人們的這種心理情感要求,
才可能真正具有審美的價值。所以說在司法審判活動中,論證、藝術與審
美是有機統一的。
當代中國的司法判決有一定的論證性,但做得還不夠。如果論證和說理
的價值沒有到位,判決書的審美特質就會受到影響,相信此書的出版對中國
司法論證事業的進步能夠起到積極作用。
商品資料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日期:2009-02-01ISBN/ISSN:9787010075150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2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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