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明星維權第一人”楊大民律師的第一本書, 他將自己代理的“金巧巧訴宋祖德一案”勝訴的經過 娓娓道來,此案是宋祖德第一次敗訴。適逢侵權責任 法出臺,金巧巧獲得20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此案具 有典型意義,開啟了明星維權的新時代。 明星和農民工一樣,作為我們社會中一個公民,當他 們的合法權益被不法侵犯的時候,如果明星去依法維 權不會再有人提出質疑,不會再被人認為疑似炒作, 也許我們就真正理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 精神。 ——楊大民
商品資料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2010-07-01ISBN/ISSN:9787511808820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207頁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