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類學家向來有面向海外“他者”研究的傳統,與此同時日本自身也作爲“他者”被研究。本書編譯了日本學者關于原住民、發展與文化的優秀論文,幷收錄了李海泉針對日本研究專著《未開化的日本》所寫的書評,使讀者得以一窺日本人類學研究的狀况,也增强了對日本民族文化的認識。此外,本書附錄的兩篇譯文還對生態人類學和日本灾害危機管理做了一定的考察
作者簡介:
李海泉,1971年生于河北承德,1998年3月畢業于日本北海道教育大學(文化人類學),1998年4月-2000年4月爲北海道大學研究生(文化人類學),現爲山口大學人文學部社會學系文化人類學專業博士候選人。
各界推薦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作爲一個海洋國家,日本與我們所處的大陸國家有諸多不同。中國的文化人類學工作者初到日本,作爲旁觀者會感到一切事物均有新奇之處;但運用文化人類學工作者擅長的比較方法細緻分析,却會發現一切似曾相識。
用物化的形式加以解釋,則其原因在于,日本對我們而言曾是一個需要遠涉重洋歷盡艱險才能到達的遙遠近鄰,雖然近代化使代步工具變成了飛行器,但同時又出現了政治上的領空,爲避讓政治領空而繞道迂回至朝鮮半島南端,仍然有跋山涉水的感受;而今天的日本却變成了只要一個多小時波瀾不驚的旅行即可到達的“東方國度”。這是所謂時間和空間的張力,也可以用中國成語“咫尺天涯”來隱喻文化和“他者”的課題。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作爲一個海洋國家,日本與我們所處的大陸國家有諸多不同。中國的文化人類學工作者初到日本,作爲旁觀者會感到一切事物均有新奇之處;但運用文化人類學工作者擅長的比較方法細緻分析,却會發現一切似曾相識。
用物化的形式加以解釋,則其原因在于,日本對我們而言曾是一個需要遠涉重洋歷盡艱險才能到達的遙遠近鄰,雖然近代化使代步工具變成了飛行器,但同時又出現了政治上的領空,爲避讓政治領空而繞道迂回至朝鮮半島南端,仍然有跋山涉水的感受;而今天的日本却變成了只要一個多小時波瀾不驚的旅行即可到達的“東...
章節試閱
Ⅰ 原住民運動——歷史、發展、現狀及展望
“世界人權宣言載明,原住民擁有自决權。因此在政治、經濟、社會、精神以及文化各個層面,原住民擁有决定權。”
這段話是爲了應對l993年的國際原住民年(“爲了世界原住民的國際年”),紐約市美國原住民協會在1992年末舉辦的一次世界原住民大會上所采納宣言的摘錄。1918年的凡爾賽條約倡導形成了民族自决主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殖民地解放運動高漲的時代背景下,原住民問題也開始在國際舞臺上顯現出來。然而近些年來人們却感到原住民有可能面對消亡的厄運:在國家的統治下成爲禁治産者;其歷史的正統性被剝奪;被隱晦地否定爲“未開化民族”、“部落”、“原住民”。國際原住民年的决議在國際上確認了原住民的主體性及其擁有的權利。
那麽究竟誰是原住民(族)?原住民運動的內容和焦點問題是什麽?它所要求權利的內容是關于哪些方面?諸多問題還有待闡明。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開始盛行的原住民運動如今已蔓延到世界各國,其內容也异常豐富,進行總體概括存在一定困難。因爲字數和本人能力所限,無法統攬世界各地所發生的原住民運動。這篇論文的目的是概述原住民運動的歷史、發展和現狀,進而展望未來的動向,提出所存在的焦點問題。筆者將以本人最熟悉的加拿大因紐特人等北美原住民所進行的自治、自决權運動爲例,探究世界各地原住民運動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一、何謂原住民
所謂“原住民(族)”,其意義因使用者及使用場合的不同會産生微妙變化,甚至差异巨大。日本政府所謂“原住民(族)”指的是國內一個少數人的群體,原則上與普通國民不作區別。加拿大與之不同,原住民指的是權益受到特殊保障的人,有時其權益受到憲法保護。而中國則將原住民定義爲少數民族。
日語的“原住民(族)”源于英語的First people(s)、First Nation(sl、Founding Nation(s)、native、aboriginal、original、Indigenous。英語裏過去曾使用過native、aboriginal、original、Indigenous等稱呼,但這些詞語包含有“未開化”、“原始”等消極色彩。進人20世紀60年代,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的原住民要求恢復其主體地位,在與政府交涉的過程中把自己定義爲First people(s)、First Nation(s)、Founding Nation(s),因此使得native等類似詞語具有積極意義。
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日語裏仍然在使用帶有“未開化”意味的“原住民”。其後爲了對應英語用法的改變,創造了新詞“先住民(族)”。70年代末到80年代,特別是l982年,聯合國設置了原住民工作組(united Nmions Working Group on Indigenous Populations,WGIP),從此“先住民(族)”這一主角言語開始普遍使用。
1.原住民的定義
如前文所述,原住民的定義在國際上幷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一直以來,日本政府在向聯合國提交的報告中否認國內存在原住民(族)(印度、索馬裏也是如此),或者以少數民族的定義替代原住民概念,這一問題還會在後面進行論述。下文將就目前所使用的原住民定義及存在的疑問進行探討(以下[]裏的內容系作者添注)。
“原住民族是指某一地域最早居民的後代,居住在與自己民族傳統或種族不同的國家,其成員不是政府的主體。”“[所謂原住民]指的是被征服,或者殖民地經營開始時當地居住者的子孫後代,他們不論法律地位如何,依然在維持獨自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制度。”
“所謂原住少數民族是指一片土地上的居民被後來的民族統治,很多時候被迫遷移到邊境,却仍然保持著强烈的文化認同意識。”“因爲與[國家的]主體社會有著不同的文化、社會認同意識,所以在開發過程中面臨不公正待遇的群體。”
“所謂原住民是指在由來自地球上其他地方,有著不同文化、民族背景的群體壓制征服某一地域的本地民衆,以殖民政策使這一地域淪爲殖民地,或者使當地民衆陷入劣勢的社會狀况之前,居住在這一地域全境或一部分地域居民的後代[所構成的民族群體]。”與被納入國家的諸多制度相比較,原住民更願意按著固有的社會、經濟、文化、習慣以及傳統生活。他們是“非自願”地被編入國家體系中的“民衆”,而這一國家體系的構成是以主體社會的民族、社會、文化諸要素爲特徵的。
“被來自其他地域,文化、民族背景不同的人們所統治,或者陷入殖民地狀况的群體及其後裔。”
“一直以來生活于現在居住的土地上,依靠從祖先那裏繼承來的土地保持自己的社會傳統、表現形式以及獨自的語言,對特定民族有認同意識且帶有民族自覺性,因爲民族認同意識而有別于其他民族。”
“原住民族一般是指當起源于歐洲的(近代化)在世界範圍內擴張時,被處于統治地位的集團所否定、强制同化的民族。”
如前文所述,所謂原住民尚處于定義錯位階段,也有觀點認爲對于何謂原住民,原住民自身最爲清楚,不需要來自政府組織等外部的定義。而且,急于做出定義的聯合國原住民工作組議長戴斯也慎重地指出,由于文化、社會背景不同,所處的政治、經濟狀况千差萬別,所屬國家的社會狀况、法律傳統紛繁複雜,爲世界的原住民作出統一定義的嘗試是不可能且存在弊端的。做出不存在矛盾且概括全面的定義是極爲困難的工作。
這一困境不僅體現在“新大陸”或澳大利亞、新西蘭,在亞洲、非洲、歐洲,所謂原住民(族)概念的有效性也成爲今後的課題,這裏不再贅述。因爲在這些地區,主體社會的構成者與原住民同是土地的“原住者”。在提起這一問題的時候,原住民(族)問題即可作爲實質的對象出現在各國法律體系的框架內。也就是說,原住民運動的出發點在于把問題訴諸國內法和輿論,以爭取國際輿論對本國的壓力,促使原住民作爲實體的存在得以確認。
因此,所謂原住民(族)需要有下列三個特徵:(1)自古以來居住在那片土地上;(2)現在那片土地被其他民族所統治,無法自由享受自己固有的生活方式;(3)自稱爲原住民(族),或者源于聯合國以及援助團體的稱呼。有別于在文化、語言方面受到保護而成爲文化多樣性、多元文化政策對象的少數民族,原住民享有土地權、民族自治等特殊權利,即自我主張擁有原住權。需要指出的是,這幷非要規範成爲原住民的條件。
前文所述原住民的暫時定義看起來含混不清,之所以陷入這樣一種循環論,是因爲有諸多背景事件發生。例如印度尼西亞的東帝汶、亞齊等團體自我主張爲原住民,同時也受到一些非政府組織的承認;而英國、法國講凱爾特語的群體却不被承認是原住民。
在新西蘭、澳大利亞、加拿大、美國、英國的舊殖民地,原住民的範疇受到社會承認、法律保護。這些國家原住民範疇成立的背景是,因爲把原住民定位爲nation,所以舊宗主國英國的法律傳統在原則上承認其特殊的權利。原住民政策多種多樣,各有不同。新西蘭等英國的舊殖民地國家基本沿襲英國的法律傳統,原住民運動比其他地域成效顯著。擁有特定權利的原住民這一範疇成立的緣由是英國的common law。如果這一論點成立,那麽與英國法律傳統不同的國家原住民概念成立的依據是什麽將成爲重要課題。
在英國的舊殖民地,現在主體社會的構成者是從遠方航行而來的歐洲殖民者的後裔,因爲他們與原住民的身體特徵明顯不同,所以在傳統上原住民與主體社會以“人種”進行區分。這與殖民地解放後的亞、非、歐形成鮮明對比。
前文所述定義傾向于把原住民解釋爲大航海時代以後被遠方來者所統治的人。可是,在亞洲、歐洲或者殖民地解放後的非洲各國,其統治
集團(maiority)和被統治集團(minority)同爲原住民,也就是說自古以來共同居住在同一塊土地上。所謂majority與minority是相鄰而居的兩個群體經過對抗的過程而確立起來的。在這種情况下,區分原住者和外來者非常困難,可以說無法區分,原住民問題也就變得愈加複雜。
可以說,只有在每個國家的法律傳統和具體的社會狀况下,才實質上具有原住民(族)的範疇。但是,爲了國際政治、學術討論以及聯合國對原住民問題的介入,整理規範原住民概念是今後一項需要不懈努力的重要工作。
2.原住民的人口
如上文所述,原住民的定義或概念尚不十分清晰,因此其群體數量以及總人口也就不甚明瞭。很多國家在實施國情調查時,幷不設立“原住民”這一調查項目,或者設置壁壘,使符合原住民條件的人口數量盡可能减少;而在政治上則認爲數量就是力量,因而誇大原住民及其援助團體的數量。另一方面,隨著原住民歧視的緩和,以及社會福利、獎學金制度不斷完善,自我申報爲原住民的事例逐漸增多。過去20年間,各國的原住民人口在統計上增加了數倍乃至數十倍。例如,根據美國阿拉巴馬州的調查結果,l970年時,原住民人口(印第安人)的統計數字爲2500人,而根據1990年的調查,這一數字劇增至1.6萬人。統計數字經常變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例如巴布亞新幾內亞、瑙魯共和國、湯加王國曾是原住民的群體建立了獨立的國家,原住民的人口也就産生了相應的變化。
根據上述情况,原住民群體的數量和總人口幷不確定。爲便于參考,來自援助團體的統計是在世界各地存在大約6000個原住民群體,總人口2.5億或6億人。
二、原住民運動的歷史背景
古代阿西裏亞或東羅馬、羅馬、印加帝國原住民的抵抗也屬原住民運動。但這裏僅限于探討始于l5世紀大航海時代,歐洲人爲了尋找“新世界”走向全球各個角落直至今日的原住民運動。爲了叙述方便,可將大航海時代以後原住民的歷史劃分爲下列五個時期:(1)原住民和外來者共生共存時期;(2)原住民反抗外來人侵者時期;(3)外來者對原住民實行征服、滅絕政策時期;(4)原住民同化時期;(5)原住民自律時期。當然這一模式幷非適用于所有地域,因地域不同所發生的年代也有所不同,但這是一個被普遍認同的模式。
1.共存
在西班牙、法國、英國、葡萄牙、荷蘭等國家走向海洋,擴張至大洋洲、非洲、亞洲和北、中、、南美洲(“新大陸”),或者如大和民族進入北海道的初期,因爲外來者人口很少,不能離開原住民的幫助。如登陸聖。佛羅倫斯的哥倫布、在夏威夷上岸的庫克船長、登陸北美洲東部的新教徒、進入渡島半島的大和民族,以及攻人印加帝國的皮薩羅,正是得到當地人的幫助才得以達到目的。
……
Ⅰ 原住民運動——歷史、發展、現狀及展望
“世界人權宣言載明,原住民擁有自决權。因此在政治、經濟、社會、精神以及文化各個層面,原住民擁有决定權。”
這段話是爲了應對l993年的國際原住民年(“爲了世界原住民的國際年”),紐約市美國原住民協會在1992年末舉辦的一次世界原住民大會上所采納宣言的摘錄。1918年的凡爾賽條約倡導形成了民族自决主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殖民地解放運動高漲的時代背景下,原住民問題也開始在國際舞臺上顯現出來。然而近些年來人們却感到原住民有可能面對消亡的厄運:在國家的統治下成爲禁治産者;其歷史...
目錄
走出本土的樊籬
序言——日本作爲他者
Ⅰ 原住民運動——歷史、發展、現狀及展望
一、何謂原住民
1. 原住民的定義
2. 原住民的人口
二、原住民運動的歷史背景
1. 共存
2. 原住民的反抗
3. 對原住民的征服滅絕
4. 同化
5. 原住民自治運動
三、從“原住民”到“先住民”——原住民運動的展開
四、原住民運動的現狀和特點
1. 原住權
2. 歧視
五、展望
1. 原住權的確立和擴張狀况
2. 原住民的文化遺産
3. 原住民運動和文化人類學
六、結語
Ⅱ 原住民運動十載回顧——合作與紛爭
一、前言
二、原住民運動簡史
三、1763年的英王詔諭
四、馬歇爾判例
五、20世紀的原住民運動
六、20世紀90年代以後的紛爭與合作
1. 合作
2. 紛爭
七、總結和展望
Ⅲ 發展的記憶
一、前言
二、記憶的概念
三、發展的人類學——從發展的話語分析到地方場域的文化政治學
四、作爲公共記憶的發展
五、援助組織有關開發的記憶
六、結語
Ⅳ 發展和革命的叙述方式——以印度尼西亞爲例
一、印度尼西亞現代史的關鍵詞
二、革命時期的科特達拉姆村
三、蘇加諾的革命和建設
四、發展時代的到來
五、大選和發展的體驗
六、被消費的發展
七、革命和記憶、發展和計劃
Ⅴ 誰擁有文化的話語權
一、文化,兩個源流?
二、美國社會,現在發生著什麽
三、美國文化人類學界關于文化的定義
四、文化人類學的危機和文化多樣性
五、對立理論的凸顯——文化研究
六、來自文化人類學的對應
七、誰擁有文化的話語權
Ⅵ 旅游與“海女”——找尋真正的日本
一、引言
二、“海女”及其映象
三、背景
四、國崎的旅游
五、結語
Ⅷ 表述日本文化的困惑
附錄1 概述生態人類學
一、導論
二、理論背景
三、重要學者
四、重要論著
五、關鍵詞
六、方法論
七、意義
八、批判觀點
附錄Ⅱ 生命體模式在灾害危機管理中應用的可能性
一、前言
二、防範突發性减輕灾害的必要因素
1. 生存個體的整體性(holism)
2. 人體生理功能節律(bio-rhythm)
3. 公共性(communalism)
三、安全·安心體系的基本模式和生命體系的對應性
四、著眼于獲得:發展社會性應變能力的程序
1. 獲得:發展社會性應變能力程序的運行模式
2. 社會三難選擇
3. 社會優先救助
4. 利用生命體系模式的例證
5. 對于缺水問題的適用
五、結語:通過“做中學”、(learn by Doing)
提高社會的灾害應變能力
後記——從一位恩師的仙逝說起
出版後記
走出本土的樊籬
序言——日本作爲他者
Ⅰ 原住民運動——歷史、發展、現狀及展望
一、何謂原住民
1. 原住民的定義
2. 原住民的人口
二、原住民運動的歷史背景
1. 共存
2. 原住民的反抗
3. 對原住民的征服滅絕
4. 同化
5. 原住民自治運動
三、從“原住民”到“先住民”——原住民運動的展開
四、原住民運動的現狀和特點
1. 原住權
2. 歧視
五、展望
1. 原住權的確立和擴張狀况
2. 原住民的文化遺産
3. 原住民運動和文化人類學
六、結語
Ⅱ 原住民運動十載回顧——合作與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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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出版日期:2009-10-01ISBN/ISSN:9787510010248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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