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有悠久文明歷史的多民族國家,各族人民通過長期的生產、生
活傳承著大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創設和構建合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法律制度,對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化多樣性的重要性,承認非物質文
化遺產對於文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潛在貢獻,確認和維護我國在非物質
文化遺產上的文化利益、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實屬必要。
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智慧財產權體系不是簡單地解釋適用現行知識產
權制度,而應該創新智慧財產權理論體系,擺脫現行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範式依
賴,將保護範圍從智力成果本身發展到智力成果的源泉,構建符合非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李秀娜女,1973年1 1月生,遼寧省本 溪市人,北京聯合大學副教授。1 996年畢業于 吉林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2009 年畢業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分別獲法學碩士 和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北京聯合大學旅遊學院 科研處副處長、旅遊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所 副所長。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智慧財產權法學。 2000年以來公開發表論文二十餘篇,參編 教材五部,參與地方標準制定一項,主持和主要 參與省部級、局委辦級等各級各類項目十余項。 電子郵箱:lixiuna@21cn.com
商品資料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2010-10-01ISBN/ISSN:9787511811370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2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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