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顯于宣、元之間,不及一世。東漢以來,名家遂絕。舊說雖存,更無誦習。範氏覘其闐弱,希幸竊據,依附何、杜,濫入子姓,既非專門之學,且以攻傳為能。末學膚受,喜便誦記,立在學官,曆世千載。原夫素王撰述,魯學獨專,俗義晚張,舊解全佚。辛巳中春,痛微言之久隕,傷絕學之不競,發憤自矢,首纂遣說,間就傳例推比解之。癸未,計偕都門,舟車南北,冥心潛索,得素王、二伯諸大義。甲申初秋,偶讀王制,怳有頓悟。於是向之疑者盡釋,而信者愈堅;蒙翳一新,豁然自達。乃取舊葉重錄之。戊子,詮釋公羊,繼有刪補。庚寅,纂述左氏。癸巳,讀禮多暇,取舊蘗重加修訂,雖在會通三傳,而魯學家法不敢稍踰。又舊槁至今十年矣,所說多不同,非大有出入,不悉削之,以存入門之跡。經、傳微奧,鑽仰無窮,俟有續得,擬再修補。博學君子,加之匡正,所切禱焉。癸巳三月朔,井研廖平識。
目錄
上冊
點校前言
谷梁古義疏序
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敘
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自敘
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凡例
卷一 隱公十一年
卷二 桓公十八年
卷三 莊公三十二閔公二年
卷四 僖公三十二年
卷五 文公十八年
下冊
卷六 宣公十八年
卷七 成公十八年
卷八 襄公三十一年
卷九 昭公三士軍
卷十 定公十五年
卷十一 哀公十四年
附錄:一、重刻谷梁古義疏弁言(鴻寶書社本)
二、重訂谷梁春秋經學外篇敘目
三、釋範
四、起起谷梁廢疾
上冊
點校前言
谷梁古義疏序
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敘
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自敘
重訂谷梁春秋經傳古義疏凡例
卷一 隱公十一年
卷二 桓公十八年
卷三 莊公三十二閔公二年
卷四 僖公三十二年
卷五 文公十八年
下冊
卷六 宣公十八年
卷七 成公十八年
卷八 襄公三十一年
卷九 昭公三士軍
卷十 定公十五年
卷十一 哀公十四年
附錄:一、重刻谷梁古義疏弁言(鴻寶書社本)
二、重訂谷梁春秋經學外篇敘目
三、釋範
四、起起谷梁廢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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