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經典電影/小說能唬住我們的大腦?
因為好故事知道你們就愛追根究底,不愛不明就理!跟著地球上最令人著迷的大作家、名導演、好編劇
學習大腦本能與敘事科學互動的藝術!
經典名作如何拐走大腦、令讀者觀眾內心問不停、看完忘不掉?
從故事開始第一句,緊扣住每個人的心!
資深編輯與電視製作人從腦科學出發,一探電影與文學中的情節幕後工程。
→什麼是讓讀者「身歷其境」的好故事?該如何下筆?
想寫得更出色更驚奇,就必須瞭解故事如何讓大腦不打呵欠!
好事件遠勝於漂亮文字──
與其致力於「文藝腔」和堆砌場面,請看看《達文西密碼》讓讀者從第一頁開始,就渴望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拿衝突來理解衝突──
《靈異第六感》一如所有奈沙馬蘭的電影特質:「事情不像表面看來那麼簡單」。
最好擬出了完整的故事大綱──
《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寫第一部時,已經仔細斟酌構思出七本系列作品;並為每本書寫好了基本大要。
請讓結局看似不可避免──
《迷魂記》中埋了不少被多數人誤讀的梗;等到最後結局揭曉時,卻又能合理說明先前發生的一切。
→在眾聲喧嘩的年代,如何寫出讓人無法自拔的經典敘事?
為何馬克.吐溫會說:小說遠比事實更為逼真?只因「故事」必須是合理的!
好故事必須能夠刺激大腦分泌多巴胺,持續吸引注意力,並且勾動讀者的懸念:
「欲知結果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藉由不斷地拆解情節、特定脈絡、敘事原型,使得讀者得以逼近故事唯一的核心概念;在召喚記憶、回顧歷史的過程,讓人們從忙亂的日常生活中得以抽離出來,轉身投入故事充滿魔力的世界。
本書特色從訣竅到範例,本書帶你快速掌握升級「可讀性與可看性」的寫作關鍵技:
☆「情節製作」和「神經科學」的新近研究成果。
☆ 讓讀者想不停追問「然後呢?」的「鋪梗」工程。
☆ 人類大腦在認知上,先天就對哪些原型和模式難以抗拒?
☆ 故事裡面何種元素,能真正滿足人們的期望?
☆ 細節裡的傳世名作怎麼吸引閱讀注意力?
作者簡介:
麗莎.克隆 Lisa Cron
從事出版業超過十年,曾先後任職於諾頓出版社(W.W. Norton)及約翰.繆爾出版社(John Muir Publications)。之後她進入電視圈,在美國電視節目Showtime及《電視法庭》(Court TV.)擔任製作人;同時也在華納兄弟公司(Warner Brothers)、威廉.摩里斯經紀公司(the William Morris Agency)、鄉村巡迴演出(Village Roadshow)、愛康公司(Icon)擔任顧問;以及在安吉拉.里納爾迪文學經紀公司(Angela Rinaldi Literary Agency)擔任文學經紀。近幾年她與許多作家、製片人與經紀人進行一對一的合作,參與他們的書籍出版與電影製作計畫。目前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推廣教育部寫作學程的講師。
譯者簡介:
陳榮彬
臺大翻譯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譯作《昆蟲誌》(2018)與《血色大地》(2022)獲選Openbook年度好書(翻譯類)。已出版各類翻譯作品超過六十餘種,近年代表譯作包括梅爾維爾《白鯨記》、海明威《戰地鐘聲》與《戰地春夢》等經典小說,以及美國詩人布考斯基詩集《愛是來自地獄的狗》與《有時你會寂寞但那並非沒有道理》。《戰地春夢》獲得2023年第三十五屆梁實秋文學翻譯大師獎優選獎。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各界好評
我們都喜歡好故事,但大多數人費盡心血都寫不出來;麗莎.克隆提供了啟發:怎樣以機智迷人的方式把書寫好。
──麥克.葛詹尼加(Michael Gazzaniga),著名腦科學家、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校區聖吉(SAGE)心智研究中心主任
麗莎.克隆身為出版老手與專業電視人,確實懂得如何說故事。在這本書中,她分享了自己迷人的心理研究;對於寫作核心本質的新觀點,已使我們的腦神經元活絡了起來。
──《作家文摘》(Writer's Digest)
還記得「路克.天行者」在死星上必須把炸彈丟進一個小小排氣孔的那個時刻嗎?故事寫作者面臨的是相似的挑戰──只不過他們必須做的,是把炸彈丟進讀者的腦袋裡;這本書可以教會你怎麼做。
──大衛.伊葛門(David Eagleman)貝勒醫學院神經科學家(Baylor College of Medicine)《躲在我腦中的陌生人》(Incognito)作者
本書證明了故事不只是一種關於人類掙扎求生的暗喻,也是一種被大腦用來幫助人類求生的工具。麗莎.克隆把神經科學的新知改寫成這本寫作指南,它能幫我們寫出充滿吸引力、寓意深遠以及動人的故事。
──伊麗莎白.萊昂(Elizabeth Lyon),美國非小說暢銷作家及編輯、《下一位作家》(Manuscript Makeover)作者
身為一個用說故事的方式來幫助企業高層主管與藝術家的諮商顧問,我總是在尋找各種能夠用來建構故事的技巧與技巧的表達方式。透過一些基本原則,本書教我們如何藉由大腦的本能,以一種啟發人心以及對人有益的方式來認識與創造故事。
──莫瑞.納索博士(Murray Nossel, PhD)顧問公司Narativ Inc.創辦人
名人推薦:各界好評
我們都喜歡好故事,但大多數人費盡心血都寫不出來;麗莎.克隆提供了啟發:怎樣以機智迷人的方式把書寫好。
──麥克.葛詹尼加(Michael Gazzaniga),著名腦科學家、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校區聖吉(SAGE)心智研究中心主任
麗莎.克隆身為出版老手與專業電視人,確實懂得如何說故事。在這本書中,她分享了自己迷人的心理研究;對於寫作核心本質的新觀點,已使我們的腦神經元活絡了起來。
──《作家文摘》(Writer's Digest)
還記得「路克.天行者」在死星上必須把炸彈丟進一個小小排氣孔的那個時刻嗎?故...
章節試閱
第2章(摘錄) 如何把火力集中在重點上?
※神經科學這樣說:
當大腦全神貫注在某件事物上時,它會自動把所有不必要的訊息都過濾掉。
※讀者的腦袋需要的是:
為了吸引讀者大腦的注意力,寫進故事裡的東西應該要是讀者必須知道的。
與作家相較,行銷人員、政治人物、以及電視上的福音傳道人更懂故事,這是一個令人感到窘困的想法。但我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這些人的工作內容本來就起始於作家們通常不會去想的東西:他們的故事想要傳達什麼訊息。以此認知為基礎,他們編造的故事就會以每一句話、每一個意象、以及每一個細節來直接傳達訊息。
看看你家裡。你可能是一個看到什麼就買什麼的人,就算沒有想要買什麼,還是會有人用巧妙的故事說服你把東西買下來。這並非因為你是個很容易被操弄的人,而是因為一個好故事會先被你大腦的下意識層次給接收,行銷人員希望能把這故事轉換成你的意識層次所能接受的訊息,例如:雖然夜已深,但我想我應該可以吃個大麥克。天啊! 她看起來好開心,不知道我的醫生能不能幫我開那種藥? 如果能跟那個傢伙喝點啤酒應該很有趣,我想我會投他一票。
很可怕吧?
所以作家大可以善用這種力量,好好接受這個與原有觀念相反的事實:能夠為故事下定義的元素,與寫作根本沒有多少關係。潛藏在故事背後的,是知名語言學家威廉.拉波夫(William Labov)所謂的「評價」,因為它讓讀者有辦法去評估故事中各個事件的意義,我們姑且稱之為「那又怎樣」元素(the“so what” factor)。
這元素讓讀者能抓住故事重點,在它的指引下,讀者才能掌握故事中每個事件有何重要性。簡單來講,它讓讀者們知道重點何在。研究文學的學者布萊恩.博伊德(Brian Boyd)就適切指出:如果一個故事沒有參照點,讀者們將沒有辦法判斷資訊重要與否,導致他們產生這樣的疑問:「重點到底是在眼睛的顏色還是襪子的顏色? 是鼻子的形狀還是鞋子的形狀? 還是人名裡面的音節數量?」
身為作家,第一要務就是把火力集中在你的重點上。好消息是,只有少數幾件事能夠減少你重寫的時間,而這就是其中之一。為什麼? 因為從一開始,你就有辦法為自己的故事做一件大腦下意識也會自動幫你做的事:把不必要且令人分心的資訊過濾掉。
為此,本章即將探究的包括:為什麼把主角內心的問題、故事的主題與情節串在一起,可以讓故事不失焦? 主題的真意為何,它如何定義你的故事? 在哪些狀況下,故事情節會妨礙你? 接著會測試所有原則的對錯,我將會用它們來分析一部文學經典:《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故事不只是事件的總和
作者在故事裡進行種種設計的目的,從頭到尾都是為了要回答一個能囊括整個故事的問題。讀者的本能知道這一點,所以希望故事的每個字、每一行、每一位角色、每個意象,以及每一個行動,都可以幫助他們接近答案。
羅密歐與茱麗葉會一起私奔嗎?《亂世佳人》的郝思嘉能及時發現白瑞德是她的天命真子、避免錯過時機嗎? 我們對電影《大國民》(Citizen Kane)的主角肯恩是否有足夠的瞭解、藉以搞懂他臨終前說的「Rosebud」到底是什麼意思嗎?
所以說,到底寫故事是怎麼一回事? 要為寫故事下定義看來簡單,幾乎可以說完全不用動腦筋,但事實證明它常常令人費解,幾乎把我們給搞瘋。儘管我們想把故事寫好,但是敘述故事的過程卻常變得曲曲折折,花太多時間在小路裡漫無目的地閒逛。所以儘管故事裡有很多趣事,但它們終究沒有意義。作者並未在故事裡提問,更別說解答了。故事裡由於充滿了種種讀者不需要知道的東西,因此而失了焦,以至於它無法成為真正的故事,只是一堆事件的總和。
欠缺焦點的故事通常沒有任何重點。聽起來很不可思議吧? 但是我可以跟大家說,每當我在閱讀故事初稿時,要是有人問我:「那故事寫的是什麼?」我常常只是回一句:「寫了300 頁。」就像某位編輯曾說過:「如果你不能用幾句話概述你的書,那你就該『改寫整本書』,直到你能辦得到為止。」
我同意這說法。多年來,我讀過許多詢問的信件、劇情摘要,還有無數的故事初稿與劇本,這教會了我一件事:如果作者不能用一兩個顯然有焦點且引人入勝的句子總結自己的故事,很可能這個故事本身就是沒有焦點,也不引人入勝。這是我費了好大一番工夫才學到的教訓。
每當我讀到故事看起來挺不錯的摘要,但摘要內容雜亂無章,而且有一點欠缺條理時,我總是心想:「能夠寫出好故事的人,不見得能夠寫出一篇好摘要。」我會讀故事初稿和摘要,但是沒有幾本能讓我讀很久,因為摘要通常就是故事本身的寫照:故事也是寫得雜亂無章、欠缺條理。
脫離常軌的故事通常會出現下面幾個徵兆:
» 我們搞不清楚主角是誰,所以無法評斷故事中所有事件的重要性或含意。
»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但他似乎沒有目標,所以我們不知道故事的重點或故事會往哪個方向發展。
»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是沒有任何線索可以告訴我們「主角被迫必須解決的內心問題是什麼」,所以故事給人一種膚淺而單調的感覺。
» 我們知道主角是誰,也知道他的目標與內心問題為何,但是主角突然間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任意改變心意,或者是被巴士撞到,如今看來主角好像換了一個人。
» 我們知道主角的目標為何,但故事裡的事件似乎不會影響主角,或這些事件無法看出他是否會達到目標。
» 就算主角的確受到事件的影響,但影響的方式無法令人信服,如此一來不但主角顯得不夠真實,我們根本也搞不懂他的行為有何意義,因此不可能預期他接下來要做什麼。
以上問題對讀者的大腦會造成同樣的效果:大腦不再像剛開始閱讀時那樣分泌多巴胺,而且腦中有某部分持續感覺到「原本預期的收穫」與「真正吸收到的資訊」之間有所落差,所以感到不悅。簡言之,讀者會有一種挫折感 。這證明作者並未聚焦在他創作的故事的本質;儘管故事的文字寫得漂亮極了,還是會令人覺得沒有方向,無法投入故事的情境裡。就算讀者不是神經科學家,也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總之他們不會繼續往下看,就是這麼一回事。
「焦點」的關鍵地位
有些故事初稿之所以不能成功,正是因為沒有「焦點」。沒有焦點,讀者就無法判斷故事中所有元素的意義,由於我們人類會基於本能而不斷地尋找意義,因此結果可想而知:故事沒有焦點就等於欠缺一個判準。
所謂的焦點到底是什麼? 它是故事三大元素的總和,在三大元素的通力合作下故事才能成形,它們是:「主角內心的問題」、「主題」與「情節」。「主角內心的問題」的這個元素可以被視為故事的源頭,它是來自於上一章提到的某個東西:故事的問題,也就是主角的目標。但別忘了我之前說過的:故事的重點不在於主角有沒有達到目的,是在於他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而必須克服心理障礙的內在歷程。這是故事往下發展的動力。我稱之為「主角內心的問題」。
至於第二個元素「主題」,它涉及的則是故事對於人性的看法。通常來講,主題取決於不同角色之間的互動方式,在故事的世界裡,什麼是可能、什麼是不可能,都要靠它來定義。接著讀者將能從故事中看出「主角在歷經千辛萬苦後能否成功」,這端視作者想表現的主題是什麼,而不是取決於主角有多厲害。
第三個要素是「情節」,所謂情節是指:在主角追求其目的的過程中,不斷逼迫他面對內心問題的那些事件──儘管他總是試著要去迴避那個問題。
這三大要素集合在一起發揮功效,故事才會有焦點,把故事的焦點告訴讀者們,讓他們得以詮釋一件件接踵而來的事件,預期故事的走向。這一點十分關鍵,因為「人類心智存在的目的,就是要用來預測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這可說是「人腦的存在理由」:讓我們盡可能以符合人性的方式在這世界活得久一點。
我們喜歡追根究底,不喜歡不明就裡的感覺。對作家而言,焦點也是最重要的事:有了前兩個要素(主角的內心問題與主題),讀者才有辦法斷定接下來的事件(情節)會朝什麼方向發展。
故事三大元素如何發揮「焦點」的功能呢? 它們一方面能夠設定故事的範圍,另一方面則是聚焦在主角生活中的某個面向。畢竟,故事角色的生活跟我們沒什麼兩樣:每天的24 小時也都是吃飯、睡覺、與保險公司爭執、為了網路掛掉而感到懊惱、坐在電視機前打發時間、還要花時間回想跟牙醫到底是約在週二還是週四。你會把這些東西都擺進故事裡嗎? 當然不會。你會精心挑選跟故事問題有關的事件,讓主角遭逢各式各樣艱難的挑戰(這就構成了情結),逼使他挺身實踐自己的信念,讓他嚐一嚐痛苦的人生初體驗。
如果做到這一點,讀者就能獲得一個具體的參考架構,據此評斷故事中發生的每一件事。每當我們的真實生活遭遇棘手的情境時,我們的大腦也是用這種方式來處理各種資訊。如同神經科學家安東尼奧.達馬西歐說明的,我們就是以此種模式來進行文學創作:
假設你坐在一家餐廳裡跟你的兄弟喝咖啡,他想要跟你討論爸媽遺產的問題,還有該怎麼處理你們那個行徑向來很詭異的同父異母姊妹。用好萊塢的術語來說,你是個「活在當下」的人,但此刻因為你的大腦接受了各種資訊,還有豐富的想像力也發揮了作用,你除了待在自家兄弟身邊,腦海裡也浮現了各種你沒有遇見過的人物與未曾經歷過的情境…你繁忙不已,出現在人生各個插曲中的,有時是過去的事件,有時是未來。但是你──你的那個「自我」不曾消失過。你大腦裡的一切與某個單一的參照架構始終是緊密相連的。儘管你把注意力投射到某個遙遠的事件上,這個聯繫仍然存在。你的焦點始終沒有跑掉。意識就像是高倍速望遠鏡一樣,它是人腦最了不起的成就之一,一種人類專屬的特性……這種意識的運作模式可見於許多小說、電影與音樂作品裡……。
引文中提到與大腦一切有著緊密聯繫的單一參照架構就是所謂的「焦點」,在以上的例子裡,指得就是遺產問題會對餐廳裡的那個人產生的種種影響。如果這是個故事,為了安然度過此一棘手情境,餐廳裡的那個人就有一個必須先試著去解決的內心問題。他能做到嗎?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故事的主題是什麼。
別讓故事只有空洞的情節
在能夠合力發揮聚焦效果的三大要素裡,作者通常只注意其中之一:情節,這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因為根據定義,情節這個要素是用來表達另外兩個要素的媒介,而此兩要素本來就容易被人忽略。問題在於,如果沒有它們的話,情節就只不過是個空架子而已,即使故事裡有許多事件發生,但它們實際上並未影響任何人,特別是讀者。藉此我要提出另一個需要予以打破的迷思:
迷思:故事的重點就在於情節。
事實:故事的重點在於情節如何影響主角。
儘管先前已經隱約提過了,但把這一點講清楚還是有所幫助:情節並不等於故事。情節能逼迫主角去面對那些讓他無法達成目標的內心問題,這就是情節促成故事往下發展的方式。主角在故事中遭受的待遇以及其回應的方式,則可以反映出主題。所以說到底,故事的重點是主角在情節發展的過程中被迫學到了什麼。請隨時牢記這個要點,因為如果光看情節本身,你可能以為自己瞭解故事的重點是什麼,但實際上並不是那麼一回事。
電影《破綻》(Fracture)是用來說明這一點的最佳範例,因為它跟許多其他電影一樣,是包含了各種故事概念的實例。電影是以故事為導向,通常比文字更為簡單且直截了當。《破綻》的主角威利.畢強一直到電影開演17 分鐘後才出現。在那之前,觀眾都以為主角是泰德.克洛佛──電影開始沒幾分鐘就犯下殺妻罪行的冷血凶手。我們認為故事的重點在於克洛佛是否會因此鋃鐺入獄,事實上從電影情節看來就是這麼一回事。
但這並非故事重點。《破綻》的重點在於畢強──我們想看看這個即將離開公職、轉任知名法律事務所閒缺的檢察官,最後是否會違背自己的正直本性,還是他會為正義奮戰、繼續待在地檢署(就此與名利雙收的美夢說再見)。電影的情節(克洛佛犯案與受審的過程)只是畢強的道德試金石。所以畢強雖然一直到電影開始快20 分鐘才現身,然而在那一刻之前所發生的一切,都只是要讓他接受考驗的故事元素而已。
換言之,即使主角並未出現在故事的第一頁,也必須讓讀者清楚地看出主角現身前所發生的一切會對他產生什麼影響,以及他最後如何安然脫身。我不是說你必須讓讀者一開始就能看出這一點。他們怎麼看出來的? 以《破綻》為例,直到畢強出場前,觀眾根本不知道
克洛佛不是故事的重點,但電影的編劇們知道,所以克洛佛的所作所為會被編劇拿來考驗畢強的決心(這裡說的並不是一般意義下的考驗,而是一個非常具體、聚焦在某一點上的難關)。克洛佛工於心計,他的每一步棋都足以挑戰畢強對自己以及對這個世界的認知,讓畢強對自己在世上的定位產生質疑。在情節發展的過程中,畢強原本充滿自信與自以為是的個性,因為克洛佛的種種作為而出現了許多「破綻」,但藉此也彰顯出這個角色中更有意義、更有勇氣的一面。
對於人性,《破綻》的看法是什麼? 正直的本性終究遠比財富還要重要,儘管正直的人可能暫時無法用名車代步。但是編劇用什麼方式傳達這個訊息呢? 他們使用的是一個逼真且緊湊的情節,在畢強反抗命運的過程中,我們已經深深地融入了他這個角色。至此我們已經大致看得出主角在情節發展過程中的種種掙扎,這也是稍後即將詳述的部分。
第2章(摘錄) 如何把火力集中在重點上?
※神經科學這樣說:
當大腦全神貫注在某件事物上時,它會自動把所有不必要的訊息都過濾掉。
※讀者的腦袋需要的是:
為了吸引讀者大腦的注意力,寫進故事裡的東西應該要是讀者必須知道的。
與作家相較,行銷人員、政治人物、以及電視上的福音傳道人更懂故事,這是一個令人感到窘困的想法。但我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這些人的工作內容本來就起始於作家們通常不會去想的東西:他們的故事想要傳達什麼訊息。以此認知為基礎,他們編造的故事就會以每一句話、每一個意象、以及每一個細...
作者序
引言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即使是聰明絕頂的人也深信世界是個平面。後來他們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但他們還是非常確定太陽是繞著地球運行的……直到這個理論也破了功。更久以前,許多聰明人也曾相信「故事只是人們找樂子的一種方式」。他們認為好的故事的確非常有趣,但最多只能帶來片刻歡樂與極度的滿足感,除此之外不一定需要具有任何目的。如果自古以來人類就沒有「故事」這種東西,生活也許會單調一點,但肯定死不了。
他們又錯了。
事實上,在人類進化的過程中,故事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其重要性更勝於我們手上那兩根方向相反的大拇指。相反的大拇指是人類求生存的本錢,而故事則是告訴我們該追求些什麼。故事讓我們能去想像未來會發生什麼事,並為未來做好準備,這是其餘任何一種生物都辦不到的,而且這與是否有相反的大拇指無關。因為有故事,我們才能成為人類!這種說法一點都不誇張,它不只是一種比喻而已。根據近年來「神經科學」的突破性研究顯示:我們的腦袋對於故事會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本能反應,「好故事」讓我們產生的愉悅感會促使我們把注意力擺在故事上。
換言之,我們天生就希望透過故事來瞭解這個世界。回想一下你的高中時代:歷史老師在課堂上煞費苦心地唸出一個又一個的德國君王,從「胖子查理」(Charles the Fat,西元881年到887年期間在位,「日耳曼人路易」之子)開始說起,但你卻只是目瞪口呆而已。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也沒有人可以怪你,那只證明了你是個貨真價實的人類。
因此每當有機會選擇讀物時,人們總是寧願讀故事,而不是選擇非故事的作品;人們總是會閱讀歷史小說,而不是觀看史書;總是會看電影,而不是無趣的紀錄片。這不是因為我們懶得動腦筋,而是因為我們的神經迴路天生就對故事有一股渴望。我們不會因為好故事帶來的強烈愉悅而養成享樂主義的心態,好故事會讓我們變成好學的學生,隨時能吸收故事的種種教誨。
這個新發現為文字創作者們開創了一個有利的局面。科學研究為我們解答出一個問題:「讀者的腦袋對哪一種故事最有共鳴?」這無疑像是解謎般地說出人腦在接收故事訊息時所渴求的東西。更刺激的是,科學研究還發現:一則影響深遠的故事能促使讀者大腦的改變(例如讓讀者產生同理心)。這就是為什麼從古至今,「作家」通常是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人。
只要作家能讓讀者透過故事角色的視角去檢視人生,就能改變讀者們的想法。作家能將讀者帶到他們不曾去過的地方、把他們丟進自己不曾夢想過的情境中、並讓他們瞭解一些深奧的道理、進而徹底改變他們對現實世界的看法。在許多大事與小事上,作家都能幫助人們度過難關。這種表現還不算太差吧?
不過有個應該注意的地方是:一則故事如果想抓住讀者的心,就必須時時滿足他們天生就懷抱的種種期望。難怪波赫士(Jorge Luis Borges,阿根廷詩人與小說家)會以這句話提醒我們:「藝術是由火與代數學構成的。」請聽我解釋。
對寫作而言,「火」絕對是很重要的,它是構成故事的第一個元素。我們在熱情的驅使下開始寫故事,內心感到興奮無比,因為我們有話要說,而且是一些能促成改變的話。
但是,光有熱情,並不足以造就一個能讓讀者立刻被吸引住的故事。作家們通常誤以為自己只需要「火」──就是那一股在胸臆間燃燒的慾望、如火花般的創意、還有讓人在半夜驚醒的迷人點子──就能寫出一個成功的故事。作家們憑著一股熱忱投入寫作,壓根兒不知道自己寫的每一句話都很可能已註定要成為敗筆,只因忘記剛剛那句話裡面的第二個要素:代數學。
波赫士憑他直觀所發現的,正是後來「認知心理學」與「神經科學」所研究出的結果:如果想讓那一股熱情、那一把「火」點燃讀者的大腦,就必須先認識故事背後隱含的架構。欠缺那個架構的故事無法吸引讀者,有了它,故事就能為讀者帶來驚喜。
想要把故事寫好,需要的不只是一個好點子與掌握文字的能力。但為什麼作家通常都難以接受這個觀念呢?因為在「讀故事」時我們總是很輕鬆,以致於我們對「寫故事」的方式有所誤解。我們天生就相信自己能判斷故事的好壞,畢竟如果故事被寫糟了,我們可以很快就能察覺出來,一旦察覺後,就會不屑地把書擺回書架上;或者是翻翻白眼走出電影院。每當有老人家嘮嘮叨叨把他參與南北戰爭的經過說一遍時,我們都會深呼吸,祈禱他趕快停下來。如果故事太爛的話,我們連3秒鐘都無法忍受。
如果是好故事,我們也一樣會很快就發現。我們大概從3歲起就已經有這種辨別能力了,而在那之後,我們就會不可自拔地愛上各種形式的故事。所以說,如果我們生來就能從第一句話辨別出故事的好壞,怎麼可能不知道該如何寫一個好故事呢?
我們還是要從人類的演化史去找出這個問題的解答。故事在源起時,本來是一種「讓大家聚在一起共享求生之道」的方式:嘿,小子,不要吃那些看起來亮亮的紅色莓果啊,除非你想跟隔壁的尼安德塔人一樣掛掉;我跟你講,那是怎麼一回事……故事其實很簡單,與我們息息相關,跟我們所謂「閒聊」的那種小事沒什麼差別。書寫文字在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後,故事的範圍擴大了,它再也不只是地區性的新聞及同一個社群所關切的東西。這意味作家必須用故事本身來吸引讀者,而他們都是天生就能判斷故事好壞的人。無疑的,有些人的敘事技巧很厲害,但那些關於自家親戚的流言蜚語,與偉大的美國小說作品畢竟還是天差地遠。
這說法挺合理。不過既然大部分抱負遠大的作家都喜歡讀書,難道他們沒辦法從大量閱讀的好書裡頭學到如何吸引讀者的訣竅嗎?
沒辦法。
我們雖有能力去思考故事中那些若假似真的情境為何如此逼真,但從演化角度看來,只有具備「能夠立刻讓大腦暫停」這種功能的故事才是好故事。畢竟,好故事不會讓我們感覺它是虛幻的,而是要營造出栩栩如生的感覺,像真實人生一樣逼真。最近《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期刊上一篇關於「腦造影」(brain-imaging)的研究顯示,當我們完全投入一個逼真的故事情境時,大腦裡處理視覺、聽覺、味覺與真實世界裡種種動作的區塊也會有反應。這足以解釋為何每當天一亮我們就該起床、但過了午夜卻還是手不釋卷時,腦海裡總會有一些鮮明的心像及發自內心的情緒反應。
當一個故事迷住我們時,我們會全心投入故事情境中,與主角有相同的感覺,將其經驗當成真正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完全不會想到故事為何能產生這種效果。
所以,毫不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我們很容易完全忘記:在每一個吸引人的故事背後,其實都有一大堆複雜且彼此相關的構成要素,如此故事才能呈現出一種看來完全不費任何工夫的精準度。這常常促使我們誤以為自己知道故事引人入勝之處是什麼,像是美麗的隱喻、聽來真實無比的對話、以及有趣的角色等等,但實際上不管這些東西本身有多麼迷人,都只是次要的。吸引我們的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東西,它潛藏於那些要素背後,不著痕跡地把它們結合在一起,形成了被大腦認定為故事的東西。
到底我們要怎樣才能寫出一個吸引讀者的故事?首先,我們不能再用分析的方式去瞭解到底是故事的哪個部分讓我們產生下意識的反應,是什麼東西引發大腦的注意。不管想寫的是純文學小說、冷硬派推理故事(Hard-boiled Mystery,起源於美國的推理小說派別,主角通常是冷酷而強硬的偵探人物)、或者是給青少年看的超自然浪漫小說,都適用這個規則。就算所寫的小說類型剛好符合讀者的胃口,而且故事能被他們天生的判斷力所接受,還是會被放回書架上。
為了確保你的故事不會有那種下場,我把本書規劃為12章,每一章都聚焦在大腦的某個運作方式上,進而陳述這對故事寫作有哪些啟發,並且詳細教你把它們實踐在寫作上。在寫作的過程中,無論何時都可以把在每一章結尾處所開出的問題清單拿來參考:在你開始動筆前、在你結束一天寫作工作時、在你完成一個場景或章節、或者在凌晨2點你滿身大汗地驚醒,深信自己的作品實在爛透了的時候(但它其實沒那麼糟,相信我)。照我說的去做,保證你能按部就班完成作品,而且很可能那些跟你沒任何關係的人也會願意讀你的故事。
我對你的唯一要求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在書店正準備拿小說起來看的讀者、或者在家裡拿著遙控器,打算要開始看電影的觀眾,用真誠的態度面對自己的故事。重點在於準確找出故事的問題點,然後在它持續惡化、徹底毀了你的故事之前,把問題解決掉。這件事實際上比聽起來有趣多了,因為這世界上令人振奮的,莫過於看著自己的作品品質持續改善,直到讀者能完全融入,忘記那只是一個故事而已。
引言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即使是聰明絕頂的人也深信世界是個平面。後來他們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但他們還是非常確定太陽是繞著地球運行的……直到這個理論也破了功。更久以前,許多聰明人也曾相信「故事只是人們找樂子的一種方式」。他們認為好的故事的確非常有趣,但最多只能帶來片刻歡樂與極度的滿足感,除此之外不一定需要具有任何目的。如果自古以來人類就沒有「故事」這種東西,生活也許會單調一點,但肯定死不了。
他們又錯了。
事實上,在人類進化的過程中,故事扮演了關鍵...
目錄
引言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第一章:如何抓住讀者的心?
很多人都認為:想要寫出成功的故事,必須學會把文字寫得漂亮點,但這對作家們可說是最具殺傷力的觀念之一!如果真的很會「說故事」,就算文字差一點,殺傷力其實遠比所想像得還小。
第二章:如何把火力集中在重點上?
別讓故事脫離常軌,要聚焦在創作的故事的本質,否則即使文字寫得漂亮極了,還是會令人覺得沒有方向,無法投入故事的情境裡,就算讀者不是神經科學家,也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總之,讀者絕對不會繼續往下看!
第三章:有fu才是王道
神經科學作家喬納.雷勒說:「如果沒有情感,理性也不會存在。」故事若是沒有情感,創作者將無法寫出「知道什麼是重要的、不重要、什麼有關係、沒有關係」的主角。如果讀者感覺不到「什麼有所謂,什麼無所謂」,那麼有沒有把故事看完也就無所謂了。
第四章:故事主角真心企盼的是什麼?
當閱讀故事時,讀者會融入故事角色裡,會跟角色們有相同的感覺和體驗。讀者的感覺全然是以一個東西為依據:主角的目標。而接下來主角會如何評斷與反應其他角色的行為,也是以此目標為依歸。作者應該要製造外在阻礙來為難主角,藉此增加戲劇性,讓讀者對故事更難以忘懷。
第五章:探掘主角的內心問題
很多作家為了讓讀者認識故事角色,有時候會出現「資訊過多」的問題,也許這些主角的相關資訊可能真的很有趣,但往往跟故事沒有任何關係。「無所不包」的故事,總是會讓讀者覺得:「吼,煩死了!」
第六章:只有具體的細節能呈現故事
把太多細節寫進故事裡,和提供太少細節一樣糟糕。常常有作家以概括的方式寫故事,他們認為光靠概念就能吸引讀者,而且更糟的是,他們誤認為:讀者應該要靠自己的想像去為故事裡未點明的具體細節做腦內補完。
第七章:故事必須追求衝突
衝突是恐懼與慾望之間的交戰。自古以來衝突始終被視為構成故事的命脈,所以不論身為創作者的你,在真實生活中有多愛好和平、多厭惡衝突,寫故事時就必須擁抱衝突!
第八章:因果關係
大腦的習慣是把吸收到的大量訊息和記憶組織起來,並用因果關係的思維方式分析一切,所以當故事的發展並未遵循一個明確的因果關係時,大腦就無法理解它──這不只可能會引發身體上的痛苦,更別說會讓人想要把書丟出窗外。
第九章:該讓主角吃苦頭時,就讓他吃吧,多吃個幾次也沒關係
享受一篇好故事對大腦有什麼好處,以至於故事能夠把我們從忙亂的日常生活中抽離出來?答案很明顯:因為它讓我們可以好整以暇地坐下來,由別人(主角)替代我們承擔粗暴命運帶來的苦難。故事主角必須要承受苦難,否則他就沒什麼值得我們學習的,而且我們也不會關心他的遭遇了。
第十章:從「梗」通往「相應的結果」
故事的梗讓我們想要知道接下來可能會發生什麼事,接著會有一種我們更愛的感覺出現:也就是透過本身的「聯想」能力,大腦會提出某種想法;在這個過程中,身體會不斷分泌腎上腺素。所以從發現某個梗的那一刻開始,讀者會如癡如醉,享受過程中的每一刻,就算焚膏繼晷也要讀下去。
第十一章:此時,來看看先前發生了什麼事…
每當我們面對當下的問題時,大腦會召喚過去的記憶,從中尋找或許有助於解答問題的任何東西。 在看故事時我們也會如此,所以為了幫助我們瞭解故事當下發生的事件有何意義,作者必須在故事裡放入一些回顧之類的相關元素,免得在不知情節發展的理由為何之下,讓故事冷掉了。
第十二章:作家的大腦如何影響故事寫作?
我們花了很多時間討論如何寫出符合讀者大腦本能期待的故事,那麼作者大腦本能期待的呢?如果想要創造出一個躍然紙上的故事,作者的大腦該扮演什麼角色?作者擁有什麼大腦本能具備的優勢?
謝詞
引言 光有熱情,不足以造就一個能立刻吸引讀者的故事
第一章:如何抓住讀者的心?
很多人都認為:想要寫出成功的故事,必須學會把文字寫得漂亮點,但這對作家們可說是最具殺傷力的觀念之一!如果真的很會「說故事」,就算文字差一點,殺傷力其實遠比所想像得還小。
第二章:如何把火力集中在重點上?
別讓故事脫離常軌,要聚焦在創作的故事的本質,否則即使文字寫得漂亮極了,還是會令人覺得沒有方向,無法投入故事的情境裡,就算讀者不是神經科學家,也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總之,讀者絕對不會繼續往下看!
第三章:有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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